□魏 姗 单志伟
陕县多措并举确保矿产资源补偿费足额征收
□魏 姗 单志伟
为了足额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陕县国土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征收措施,严控矿产资源补偿费流失。目前,全县已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51万元。
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该局专门组织了7个宣传小分队,深入矿山企业,实地宣传,悉心宣传讲解法律知识和收费管理规定,提高矿主依法缴费意识,促使矿主按时、主动、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严格标准,足额征收。该局严格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和规定的费率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并深入矿山企业逐一核算生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等内容,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计征,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
严厉清缴,足额入库。该局对未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矿山企业,逾期5日向采矿权人发出《矿产资源补偿费催缴通知书》,并加收2%的滞纳金;仍未缴纳的,处以应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3倍以下罚款。同时,严格补偿费入库管理,将缴纳的资源补偿费和罚款及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完善台账,加强监管。结合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矿山企业年检等管理环节,该局建立完善了补偿费征收台账,加强对采矿权人提供的矿产品产量、销售收入等资料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矿产资源补偿征收管理的清理工作,对存在欠缴补偿费的矿山企业,限期补缴,拒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对矿山企业不予年检。
(作者单位:陕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