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闻
8月15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组织中石油、中海化学、晋煤集团、阳煤集团、湖北宜化、鲁西集团、中农、中化化肥等大型尿素生产和经营企业负责人座谈,讨论目前国内外尿素市场形势及后期市场走势。会议认为,当前国内虽处于用肥淡季,但国际市场需求旺盛提振了国内市场信心,尿素销售形势好转,尿素价格出现连续上涨之势。
本轮价格上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出口拉动。印度IPL招标后,外商陆续从中国寻货,短期内集中采购拉动价格上涨。此外,国际尿素市场需求旺盛,美国、拉美等地区价格上涨明显。
二是企业开工率低位运行,市场资源量减少。据协会统计,国内尿素产量已连续4个月同比下降,1-6月累计产量同比仅有0.3%的增长。而1-6月份累计出口量达41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286万吨。因此,国内尿素资源量同比减少了276万吨。据协会8月14日统计,尿素日产量仅16.8万吨,开工率约为64.5%,其中煤头开工率68.6%,气头开工率55.3%。
三是上半年尿素总产能下降。今年上半年尿素实际新增产能160万吨左右,退出产能达400万吨,导致总产能比2013年底减少240万吨左右。
四是企业、社会库存均处于低位。目前国内尿素企业库存量仅58万吨左右,同比减少32万吨。社会库存也连续下跌,经销商操作谨慎,库存量同比下降约30%。
五是价格已跌破企业成本线,没有继续下跌的空间。
专家们表示,前期尿素价格过低,导致大多数企业亏损严重,本轮价格上涨属于市场合理回归。会议认为,尿素市场最低迷的时期已经过去,后期市场会逐步走出低谷。上半年尿素价格应是近些年及今后几年的最低点,今后随着各项优惠政策的陆续取消以及气头尿素产量的减少,价格会趋于上涨。
就短期来看,市场存在较多支撑因素:
一是明年政策存在一定变数。化肥增值税可能恢复,如果开征增值税,大概测算尿素成本会上升30 -50元/吨。由于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在成本线下运行,增加的成本企业难以自行消化,势必会转嫁到市场。
二是工业用天然气价格从9月1日开始上调0.4元/立方米。虽化肥用存量天然气气价暂不调整,但目前西南地区气头尿素企业用气约有30%左右的非化肥存量气,气价上涨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另外,气价上涨推动甲醇等化工产品价格上涨,也将对氮肥市场形成支撑。
三是四季度尿素产量不会明显增长。一方面新增产能都将在年底投产,对全年产量贡献很小;另一方面,进入冬季用气高峰,气头企业势必减产。目前气头企业开工率仅55%,年底有可能下降至40%以下。
四是印度仍有较大需求。据统计,今年印度从中国的采购量为260万-270万吨,预计仍将有100万吨的需求。目前伊朗、乌克兰尿素减产,对印度的出口量明显减少,印度仍需从中国采购尿素。
五是出口价格具有竞争优势。目前虽然出口价格上涨,但在国际价格普涨的情况下,中国即使按照290美元/吨的价格出口,仍低于黑海30美元/吨,在国际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会议认为,当前广大尿素厂商要积极维护好市场秩序,共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遵守《尿素出口自律公约》,严格履行合同,切实保证产品质量,杜绝低价倾销;
二是优先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积极做好秋种用肥供应工作;
三是处于检修状态的企业要认真做好检修工作,为后期生产做好充分准备。
《合成氨企业环境守法导则》日前正式印发,内容涉及全国范围内的新、改、扩建以及现有的合成氨企业。《导则》涵盖清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守法、污染防治及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措施等内容。这意味着今后合成氨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有了更规范、更方便的参考依据。
当前合成氨行业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环境守法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大课题。合成氨企业应遵守普遍适用性的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及政策等,还应符合行业性的环境管理要求、规范等,还有一些环保相关规定分散在相关技术标准、准入条件、行业政策里。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非常繁多,相互之间又有所交叉,企业完全理解掌握法规内容、遵守法规,缺乏系统指导。
该《导则》的守法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21部法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3项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等13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至少17项标准和规范。
环保部表示,《导则》不仅梳理了法规标准,还指出了实现环境守法的方法和途径。制定该《导则》正是为了提高合成氨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使合成氨企业从立项建设到日常管理,都能主动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持续改进环境行为,降低环境违法风险,提高合成氨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最终将推动合成氨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导则》从项目建设阶段的环境守法,到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从合成氨、尿素、硝酸铵及联产甲醇等生产工艺及污染源分析,到主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要求;从企业内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到主要环境违法责任等均涵盖在内。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合成氨企业而言,这相当于一份环境守法的“完全手册”。
日前,青海省发布实施《氯化钾生产技术冷结晶—正浮选法》、《氯化钾生产技术反浮选—冷结晶法》两个地方标准。这两个地方标准对促进青海省氯化钾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领跑”氯化钾行业工艺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青海省积极协调组织青海盐化工行业及有关企业,研究氯化钾生产行业先进清洁生产技术。按照“建立和完善‘领跑者’标准更新调整机制”的要求,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在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全省盐化工行业工艺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领跑者”标准体系试点。该公司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结合自身生产发展实践,优中选优研制了《氯化钾生产技术冷结晶—正浮选法》和《氯化钾生产技术反浮选—冷结晶法》等2个盐湖化工行业先进工艺和清洁生产技术标准。
这两个地方标准从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工艺参数、产品质量指标、产品质量检验方法等技术内容对氯化钾生产、产品质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冷结晶—正浮选法生产氯化钾技术对传统的冷分解-正浮选工艺主要进行了两项核心改造,节约了矿产资源,提高了系统回收率、产品质量且节能效果明显,具有广泛推广意义。
反浮选—冷结晶法生产氯化钾技术使回收率较攻关之前的55%提高到63%。该技术为实现连续生产高品质98%氯化钾奠定了坚实的工艺基础。
氯化钾生产技术冷结晶—正浮选法及反浮选-冷结晶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老卤(提取氯化钾后的残余物)均通过盐田系统返回矿区用于低品位固体钾矿的溶解转化,实现低品位固体钾矿的利用,从而达到清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