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制探索

2014-01-29 05:29胡新艳
治淮 2014年4期
关键词:安全工程水价饮用水

胡新艳

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制探索

胡新艳

一、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利辛县农村饮水改造工程始于2006年,经几年的努力,已建成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但存在的问题有:

(1)管理不到位,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少,管网、设备老化且得不到及时维护和修理;(2)水厂规模小,运行成本高;(3)工程管理维护意识淡薄,运行管理不规范,导致工程经常被毁坏;(4)工程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管理专业技术,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效益不能持续发挥。

二、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探索

1.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主体

利辛县人民政府明确县水务局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管部门,下设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对全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国家投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由水务局委托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心行使所有权,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进行监管;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投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其所有权由国家、集体和个人按出资比例共同所有,由集体和投资户协商确定管理方式;由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归施建受益农户;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管理权归出资者所有;农村居民自筹资金安装的入户工程,产权、管理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2.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心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负责;各乡镇及水利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行使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管职能;各供水单位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设立专项资金,落实优惠政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县委、县政府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维护资金,维护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费补贴(小规模水厂)、主要设备更换、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考核等方面。《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安全饮水不收水资源费、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等,运行电价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利辛县充分落实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水价调控手段,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社会化、市场化进程。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的保障措施

1.建立科学水价机制,强化价格管理

供水价格是农村价格管理的重要内容,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供水价格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制定合理的农户水价。为了充分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在水费收取上免收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供水价格上尽量优惠,同时改、并、扩小水厂,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农户水价永不高于城市居民水价,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实行农村自来水价格公告制度和听证会制度。为使农村自来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更加科学、公正和合理,县政府实行农村水价听证会制度,并推行水价公开、水量公开、水费公开“三公开”制度,提高水价政策的透明度。

利用水价的调节作用,增强农户的用水意识、节水意识。利辛县逐步采取两部制水价,一是通过宣传鼓励农户提高对农村饮水安全认识,饮用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摒弃压井水、大骨料井水;二是推行用水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目的是通过调节作用,增强农户的节水意识;三是工商业用水、服务业用水另行定价,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水价,从而达到节水目的。

2.加强行业和社会监督管理,完善工程养护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营管理者的监督,规范经营管理者行为,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完善工程维护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区域分布,依托供水企业提供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

3.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

建立并逐步完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的监测和检测,并优化检测指标和监测频率。根据区域分布,全县每年选择10个水质监测点,由县疾控中心每年对供水水质状况监测两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心不定期对各水厂供水水质状况进行监测;供水单位时时检测,有效控制了供水水质。对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供水,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督促经营管理单位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此外,还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饮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的饮用水安全意识。

4.强化水源地保护,保证水源清洁

为保障广大农民的饮用水安全,县政府设立水源地保护公示制度和专人巡查制度,以清除污染源,并将可能导致污染的法律责任编制到《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中;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信息监测报送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

5.加强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心与各乡镇、各主要水厂联网建立了农村供水信息化平台,及时掌握各供水工程的运行情况,以便加强调度管理,特别是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能及时调度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四、建议

(1)转变用水观念,应从宣传着手,倡导科学用水,因势利导地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宣传饮水水源保护和节水的重要性,有偿用水的合法性,从而转变农民用水观念。

(2)引入市场经营管理模式。按照《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引入市场经营模式,以充分发挥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经济效益。

(3)加快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运作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目前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的技术规范较少,有关部门应加强调研,尽早出台有别于城市供水工程规范的行业标准,作为今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4)严格执行《利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5)相关部门明确职责、相互配合。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规划,相关部门应落实各项管理职能,明确分工,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供水重要产业来抓,以发挥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期效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证农民身体健康■

(作者单位:安徽省利辛县水务局23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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