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后银 高长青 战 翔
(1.济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济南 250000;2.济南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山东济南 250000)
近年来,济南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种养结合、健康养殖、资源循环、环境友好、节约高效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与产业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创新结合模式,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生态畜牧业生产体系,有力的促进了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畜产品供给能力全面提升,不仅有效地突破了畜牧业的用地瓶颈,拓展了畜牧业发展空间,而且显著提升了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促进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同时,对改善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大农业的结构优化升级、农畜产品质量提升和农民增收也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济南全市生态养殖示范场(小区)已经发展到140个,规模养殖场排泄物85%以上实现了农牧结合、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零排放,散养户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利用,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3年全市畜牧业产值达到13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2.9%,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逐步提高。
一是在制定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按照畜禽粪污排泄量和环境消纳量平衡配套的原则,导入粪污消纳指数(消纳一头家畜排放粪便需要的耕地数量),合理规划布局和养殖规模。二是根据《畜牧法》和《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宜养殖区,禁止在禁养区内新建养殖场,实现合理布局。三是按照《全国优势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注重培育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努力打造历城、章丘、长清、平阴、济阳5个奶牛优势产业县、历城、章丘、长清、济阳、商河5个生猪优势产业县和章丘、济阳、商河、平阴等4个肉牛优势产业县,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
在生态畜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体会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是城郊型、都市型畜牧业实现生态化的主要途径,重点培育总结推广了畜-沼-果结合型、畜-沼-肥结合型、畜-沼-菜结合型、草-鹅-鱼结合型、草-畜结合型、微生态发酵床养殖型、林下散养生态养殖型等生态高效养殖模式,并培养了济南华新养殖公司、济阳润达奶牛场、长清万源奶牛专业合作社、历城蓝天奶牛专业合作社、章丘三阳养猪专业合作社、历城长明奶牛专业合作社、商河和康源养猪场、章丘和实生态养猪场、济阳绿源新养猪场、济南八宝峪养鸡专业合作社和平阴御龙山养鸡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生态畜牧业发展的典型。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对全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前,全市规模饲养场达到1 082处,规模饲养场饲养总量约占全市饲养总量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主要方式是:大型养殖场建设大型污水处理设施和大型沼气池,中小型养殖场建设中小型沼气池,还有的建起了自然养猪发酵床,采取无污染、零排放养殖模式,小型养殖场(或养殖大户)多采用畜禽粪便进行发酵处理。自2010年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活动以来,全市各类规模养殖场达到国家级示范场建设标准的有18家,达到省级示范场建设标准的有45家,达到市级示范场建设标准的有143家。这些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基本都配备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其中,佳宝一牧、二牧建设的大型污水治理系统已投入使用,佳宝2个牧场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年就可以处理污水9.8万 t,极大的解决了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为加快具有省会特色现代畜牧业发展,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13〕3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1 000 万元以上资金专项用于现代畜牧园区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区建设。同时规定市财政每年从农村生态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1 000 万元,用于支持畜禽饲养场(户)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沼气工程等建设,优先支持种养配套、农牧结合、气源入户惠民以及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相结合的沼气工程建设。从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 元扶持秸秆青贮设施建设,对1 000 m3以上的青贮池按照70 元/m3标准给予扶持。鼓励现代畜牧示范园区和畜禽规模饲养场采用微生态发酵床养猪技术,对新建微生态发酵床500 m2以上的,按30 元/m2标准给予扶持。
一是整合项目,在安排奶牛、生猪标准化改扩建、菜篮子工程、现代奶业、秸秆养畜等项目上,把生态循环养殖场(区)作为重点优先扶持;在项目建设内容设计上,把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生态技术和设施优先考虑。二是整合资金,积极与发改、财政、科技、环保、农业等部门协调配合,争取多渠道资金,形成合力,共同支持生态畜牧业发展。在积极争取国家大型沼气工程建设的同时,2009年以来市财政先后安排养殖场中小型沼气工程项目资金1 380万 元,对95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沼气工程建设,其中,2014年安排资金680万元,支持23家养殖场新建300 m3沼气工程6处,100 m3沼气工程17处。三是整合技术,加强与驻济科研教学单位的联系,汇集畜牧、环保、生物质能、建设等多学科人才,积极为生态畜牧业发展献计出力,营造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养殖污染思想认识不到位,多数养殖户特别是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由于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尚未引起高度重视。二是排泄物处理设施不完善。有的养殖场虽有污水处理设施和沼气池,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与污水生产量不配套;有的养殖场甚至任意将粪堆放在场外、村边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三是环境治理保障机制不到位。畜禽养殖业是微利产业,而进行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需要较大的投入,特别是要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迁移和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单靠企业自身投入难度较大。四是资金投入不足,治污技术落后。
一是与种植业布局的结合,要按照畜禽排泄量和外部消纳量相配套的原则,科学规划种养业布局和规模,实现畜牧业和种植业、渔业、农村能源等产业的有机结合;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三是与养殖污染治理的结合,以畜禽排泄物治理利用为纽带、突出资源利用,推进农牧结合;四是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结合,拉长产业链条,实现种养配套,良性循环,促进畜牧业生态、优质、高效、持续发展。
3.2.1 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饲养区
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尽快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饲养区,并向社会发布。城市建成区、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主要交通干线等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制定补偿政策对原有畜禽养殖场进行关停或搬迁;对限养区严格限制新建规模养殖场,对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积极引导分散的养殖户进入养殖小区,加快养殖小区向规模饲养场的转变,实现人畜分离,改进饲养方式,为建设较高标准的新农村创造条件。
3.2.2 实行分类指导,大力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加大投入,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使规模养殖场努力达到“六化”标准,即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新建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按照“三区分离,两道分开”(即生活区、办公区和生产区分离,净道和污道分开)的格局建设,同时,必须具备与养殖场设计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对中小型养殖场或不具备自行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条件的养殖场,通过政策扶持,积极探索区域性畜禽粪尿处理中心建设,形成中小型规模饲养场粪污收集、加工、利用一条龙,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有机肥料。
3.2.3 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 一是深化沼气建设。以畜禽粪便为基本原料,建成“简便适用、造价低廉、运行费低”的小型沼气池,通过初步发酵,产生的沼气用于燃烧、照明和保暖等综合利用;同时,结合沼气建设配套改造生产生活设施,改善农村卫生条件,进而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二是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粪是植物的粮食,植物是动物的粮食,动物是人类的粮食”,采用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利用管道、贮存池,把经过发酵的粪水直接用于农田、果园和鱼塘,种植优质果树,林下种草,把养殖业、农业、林果业和蔬菜业等有关产业做好有机的结合,逐步形成“畜-沼-林果”、“畜-沼-蔬菜”、“畜-沼-农”等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确保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2.4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 各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发挥自己的作用,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环保部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查处不规范养殖企业并引导其规范治理;畜牧部门要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确保养殖场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发改委应积极配合大型污水处理设施及大型沼气池项目的立项、审批,争取更多的大型粪污处理项目;财政部门应当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和各类粪污处理项目的资金投入;科技部门要积极推广科学的养殖和管理技术,如自然养猪法等,努力形成科学的规范的环保生态型规模饲养模式。能源部门积极申请中小型沼气池建设政策,确保济南市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全部建成中小型沼气池,彻底解决畜禽粪污处理问题;农业部门认真协调好处理后的畜禽粪尿的合理利用。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根本上解决畜禽粪污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