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瑛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推迟退休年龄和实行弹性退休制的讨论不绝于耳。现阶段,我国的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退休并享受退休待遇:一般情况下,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干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龄,男的均为60周岁,女干部则比女工人延长了5年。
事实上,退休制度作为保障民生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它的创立、改革都与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分不开。世界各国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程度以及人口结构的不同,对退休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总的来说,当今世界各国的退休制度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养老金金额与退休年龄挂钩;根据出生年龄渐进推迟退休;对退休后的员工进行返聘等。但是总体来说,推迟退休年龄是各国改革退休政策的大趋势。
养老金与延迟退休
养老金是退休员工最关心的问题。为了应对老龄化和提高劳动力利用率,许多国家以养老金数额来调整养老金领取年龄的做法,积极鼓励公民推迟退休时间,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政策保障老年人就业。一向以高福利著称的北欧各国便是这样的例子。
在冰岛现行法律的规定中,冰岛政府取消了75岁以上的老年就业者必须领取养老金的规定,并将冰岛公民可以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调整为67岁。此外,公民领取的养老金金额随着退休推迟时间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即使个别行业可通过残疾养老金、失业养老金等方式申请领取,但是推迟退休在养老金领取的数额上仍有明显的体现。
瑞典在2003年全面推行新的养老金制度,规定瑞典公民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虽然瑞典也允许最早在61岁退休,但同时也允许延迟到70岁退休。公民如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便可领取全额养老金;每提前1个月则扣减0.5%养老金,而每推迟1个月则可增发0.7%养老金。
挪威在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灵活的退休年龄制度。新法案允许62岁~75岁的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退休,并根据其退休年龄,决定养老金的发放数量,退休的时间越晚,领取的退休金越高。
2008年,丹麦政府也取消了公民70岁强制退休的规定,并对退休年龄进行了改革。规定从2019年~2022年,自愿提早退休的年龄将由60岁逐年增加半年至62岁;从2024年~2027年,法定退休年龄将由65岁逐年增加半岁至67岁。
渐进的退休
所谓渐进的退休就是政府在现行退休制度的基础上,以员工出生年月为基础,在几年或者几十年内,逐渐对退休年龄进行微调,达到延迟退休年龄的目的。这种政策的优势一是渐进性,使员工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二是根据出生年月,在很大程度上照顾到了不同年龄段的不同情况。德国和美国就是例子。
作为欧洲大陆最发达的国家,德国拥有一百多年发展历史的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按照《德国公务员法》,德国一般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是65岁。但在2006年12月,德国大联合政府内阁会议通过《德国退休体制改革决议》方案,规定从2012年起德国人退休年龄由65岁延至67岁。这种退休年龄改革将在2012年~2029年之间缓慢进行, 从65岁逐步调至67岁。这是一种时间上的渐进安排, 延迟退休的两年时间被划分为24个月来计算,前12个月用12年时间进行过渡,每新一年比上一年度增加1个月的在职时间。到2024年,德国人退休年龄便延迟至66岁,后12个月用2024年~2029年的共6年时间完成。至2029年,德国人的退休年龄便达到67岁。
虽然对于退休年龄已有渐进化的政策,德国政府还另有人性化的补充规定。它将公民退休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1964年后出生的德国公民,需无条件在67岁以后退休;第二种情况是1947年~1964年出生的德国公民,则根据出生时间逐渐增加退休年龄,最后一种情况是工龄达到45年的德国公民,可65岁退休。德国的这种灵活的退休政策,保证了不同年龄阶段劳动力的最大利用,也避免了不同工作时长人群之间的非公平对待。
美国现行的退休制度始于1935年。在这之前,美国政府曾经基本不干预退休养老问题,退休人员的收入保障通常仅依赖个人财力。
根据美国《文职公务员退休制度》,美国文职公务员的退休是由工龄和职业区分的,如工龄到了30年,55岁就可以退休;工龄20年,60岁才能退休;工龄5年那就必须等到62岁退休。而对司法人员、航空管理人员和消防人员等工作的年限则是硬性规定的——在50岁,工龄20年或工龄25年时必须退休。这是考虑到这些职业的危险性,过高的年龄会导致肢体和大脑的迟缓而降低执行公务的效率。此外,《联邦雇员退休制度》中则对公务员的最低退休年龄,根据出生年月具体地进行了明确规定,如1948年以前出生为55岁,1948年出生为55岁零两个月,每年长一岁退休时间多两个月,1970年以后出生的人则退休时间为57岁。
延长雇佣年龄
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年长的员工有年轻员工所不具备的优势,他们经验丰厚,业务熟悉,工作耐心,性格沉稳等。因此,许多国家重视60岁左右年龄的员工,将他们视为社会的宝贵财富。在这种情况下,在本人精力允许的情况下,返聘年长员工或者延长雇佣便成了一种选择。日本和新加坡就是两个例子。
20世纪80年代之前,日本政府对退休年龄没有统一的规定。按照传统,日本男性一般是在55岁退休。退休之后一般依靠退休金、储蓄以及子女的补贴度过晚年生活。80年代之后情况发生了改变,日本老年人口急剧增加,出生率与死亡率降低了,人口平均寿命延长了。如今,日本建立了称为“年金制度”的养老保险制度。它由三个部分构成: 一是公共年金制度;二是企业年金制度;三是个人储蓄养老年金制度。可见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实施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endprint
为了适应高龄化社会发展的需求,日本政府强化了对退休年龄作统一规定的行政干预,要求大部分企业延长退休年龄。到1993年末,日本企事业单位基本实行60岁退休制度。2006年4月1日,日本《高龄者雇佣安定法》开始实行,新法规保证有工作意愿与能力的人员被雇佣到65岁。日本将厚生年金的领取资格也由60岁延迟至65岁。在统一规定延长退休年龄的同时,政府还设置了“积极录用高龄者奖励金”,对企业内60岁~65岁的高龄职工数占总职员人数4%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适当的补贴。
新加坡人退休后养老多采用公积金的方式。它是由政府、雇主和雇员共同参与的一项强制性储蓄保险公积金。新加坡人从开始工作起就要缴纳公积金,等到退休的时候,政府一次性给付绝大部分的公积金。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设立于1955年,凡工薪收入人员,不管是公务员,还是私企人员,一视同仁都必须加入中央公积金计划,若永久离开新加坡,或终身残废,或达到55岁退休时就能领取其公积金。
为了适应老龄化的趋势,新加坡在1993年推出退休年龄法令,将退休年龄定在60岁,之后又在1999年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至62岁。另外,新加坡政府鼓励已达退休年龄但身体健康的老人继续工作,给予60岁以上的员工更多的就业入息补助。2011年7月,新加坡还重新制订了《雇用年长员工法》,这部法律规定,新加坡大部分公务员满62岁后,可以以原来的工作级别重新受雇,可继续领取原来的工资。2012年,新加坡还将提取公积金最低存款的年龄调高至63岁,并逐步在2018年调高至65岁。
计划中的同龄退休
澳大利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5岁,女职工63.5岁。2011年,澳大利亚政府正式宣布,从2017年7月1日开始,以每两年6个月的速度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并计划将退休年龄提高到2017年的65.5岁,到2023年提高到67岁。相比起澳洲男性,澳洲女性退休年龄的提速则有不同,即从目前的63岁~65岁,到2013年之前统一提高到65岁;然后再从2017年开始,男女同步以每两年6个月的速度提高,最终确定在2023年的67岁。这样,到了2023年,澳大利亚男性和女性就实现了同龄退休的目标。
此外,澳大利亚的养老金政策也值得关注。澳大利亚的养老金是由政府养老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三部分组成的。其中政府养老金是对男性年满65岁、女性年满60岁的澳大利亚公民发放的。但对领取的条件有所限制,即在领取政府养老金前,公民要接受政府财产收入调查,如果总资产少于政府规定的标准,且没有其他足够的收入维持体面的生活,才会发放养老金。对高于规定收入和财产标准的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减少养老金的支付额,直到不再提供养老金。从这个角度讲,澳大利亚的养老金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穷人的利益,保障了贫困老人的晚年生活。第二部分企业年金则由员工雇主负担,按照雇员工资的9%缴纳,享受优惠的税费政策,采用累积的形式。这两项加起来,在澳大利亚即使没有任何的私人储蓄,退休后也能拿到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65%的养老金。加上澳大利亚良好的社会福利待遇,因此老年人在这两项养老金的支持下完全可以度过体面的晚年生活。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这一项在澳大利亚并不理想,因为澳大利亚人没有个人储蓄的习惯,大部分人仅仅以领取政府养老金来维持生活。
从以上国家,我们不难发现,随着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不断增长和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日益加重,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已是大势所趋。此外,我国现阶段的退休制度也面临诸多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有大量不规范的提前退休现象,使得实际退休的平均年龄远低于规定退休年龄,这无疑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外,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中男女退休年龄不一致也是一个问题。女性的预期寿命普遍高于男性,同龄退休有利于保障女职工的生活,也符合世界主流趋势。总之,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社会、人口等方面的发展变化,退休年龄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责任编辑】林 京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