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同艳,崔 昱,杨 璐
(南京晓庄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1171)
高校学生激励机制一直是有效激发学生积极性的有效保证,也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手段,而高校激励机制中最深得学生重视的就是奖学金。目前各高校对奖学金实行了改革,高校奖学金的含义和概念有了很大的拓展,奖学金金额和种类都有了很大的增加。从理论上讲,投入与收益应是呈正比关系,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通过对相关研究的归类总结,现有的奖学金研究中主要侧重于校内激励,本文将奖学金激励效应研究延续到就业质量中,利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方法,分析奖学金对就业薪酬的影响,以及两者之间的相关性是否显著。
《现代汉语词典》把奖学金解释为:“学校、团体或个人给予学生的奖金。”这也是高校奖学金制度的理论基石。目前我国高校奖学金的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各高校自己设置奖学金,并制定相关评定程序及制度,但是本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很多高校对奖学金进行了改革,把过去对“优良学习”的鼓励扩展为对“优良学生”的奖励,扩展了奖学金的概念,使奖学金的属性发生了观念性的变革。有了概念扩展作为基础,奖学金从综合测评的单一模式到以专业奖学金为主、单项奖学金并进的全面激励模式。目前各高校奖学金的主要种类有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还有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置的奖学金等。在单项奖学金中设有学习进步奖、考研特别奖、新生特别奖、技能竞赛奖、论文作品奖、文体竞赛奖、发明创造奖、实践技能奖、学生干部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等各种单项奖,打破了以“成绩论英雄”的单一模式,走出了“成绩好,一好百好”的怪圈,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1]。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既要关注客观环境又要包含主体感受,对毕业生就业质量的研究必须立足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必须经受本土化的过程。本研究的重点是找出奖学金的激励效应在就业质量中的体现。在就业质量上主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薪酬福利,二是劳动关系,三是个人发展。将薪酬福利、劳动关系、个人发展作为就业质量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薪酬福利中,不单单只关注劳动报酬,还特别关注“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否齐全;在劳动关系中,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稳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等劳动保护方面也是关注的焦点;在个人发展方面,晋升空间、学习与培训、专业对口度、工作满意度等包含在内。
本文主要是进行相关性分析,具体的技术手段是对数据进行两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学生获奖与就业薪酬这一就业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影响是否显著。基本原理如下:
首先提出零假设:
H0:两总体均值之间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H1:两总体均值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
P值即显著性标准值为0.05。
当P值小于或等于0.05时,拒绝零假设,说明两者相关性显著;当P值大于0.05时,不拒绝零假设,说明两者相关性不显著。
本文的调查对象是南京晓庄学院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本次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问卷384份,问卷回收率85.3%。表1样本数据中,被调查对象共计384人,系统数据缺失一人,有效数据383条,330人获奖,占总体人数的85.9%,未获奖人数为53人,占总体人数的13.8%。
说明:表2中,A=校专业学习类奖项 B=校学生干部类奖项 C=校社会实践类奖项 D=市级及以上奖项,有多项者,说明同时获得多种奖项。
表1 学生是否获奖统计
从表3可以看出,获奖的学生328人,占总体样本的大多数,没有获奖的学生53人。表4中P值0.602明显大于0.05,即不拒绝H0假设,本研究数据中获奖对薪酬影响不显著,学生在校获奖对毕业后的收入影响不显著。
表2 学生在校获奖情况分布表
表3 组统计量
表4 独立样本检验
表5 独立样本检验
本样本数据中,获奖学生中有79.2%的学生获得校专业学习类奖项(即A类奖项),很明显该校专业学习类奖项比例较高,单项奖比例偏低,学生在校获奖对毕业后的收入影响不显著,据问卷调查分析,结合该校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认为该校专业学习类奖项比例高达50%(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30%),其他的单项奖比例过低,且要求过高,出现了重学习轻实践的倾向,没有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建议奖学金总体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专业学习类奖学金比例,总体比例控制在30%最佳,提高奖金等第额度,加大社会实践类、学科技能竞赛类、科技创新类等单项奖的奖金比例及金额,特别是专业技能竞赛及学科竞赛应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曹同艳.新时期高校奖学金激励机制研究[J].学理论,2011(34):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