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丽娜 马立人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医院,467099)
多重耐药菌(multidrug-resistant organism,MDRO),主要是指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1]。我院周围血管病区对收入院的糖尿病坏疽、静脉性溃疡、褥疮等感染性创面在入院时进行创面分泌物筛查,检测出的MDRO以多重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A)、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的大肠埃希氏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为主。由于此类患者在社区多因长期使用品种繁多的抗生素导致耐药谱广而敏感药少,如不严格防控,极易引起患者菌群失调导致真菌感染,有截肢和感染无法控制而死亡的危险;且此类患者在科室会导致多重耐药菌的传播与扩散,甚至有造成医院感染暴发的危险。我院感染管理科与病区采取隔离、严格控制抗生素使用、加强手卫生、重视消毒隔离、无菌操作、中药换药、注重基础护理、饮食和心理护理等干预措施,效果满意,现报道如下。
2010年9月~2013年9月在我院周围血管科住院的MDRO创面感染患者28例,男16例,女12例,年龄39~87岁,平均65.7岁,病程3周~11个月,创面最小1.2cm×2.3cm,最大10.7cm×12.3cm。MDRO种类:MDR-PA 15例,产ESBLs大肠埃希氏菌11例,CR-AB 2例。通过对患者进行有效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取得了满意效果。
1.把好入院监测关。医院感染管理科要求周围血管科对有感染性创面者在入院时留取创面分泌物进行MDRO筛查,在检测结果未回前,严格按MDRO的隔离操作做到标准预防,如结果阴性则解除隔离,如属于MDRO感染则按医院感染管理科制定的“MDRO标准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相应的隔离和防控措施。
2.隔离和消毒措施。首选单间隔离,如无单间则执行床边隔离,在一览表、床头卡、病历夹上贴蓝色接触隔离标识,床头放免洗手消毒剂,病房限制探视和控制人员流动,医务人员做好手卫生,MDRO者的查房和换药在病区所有患者查房和换药后进行,且生活垃圾、敷料均按感染性废物置双层医疗废物袋内单独回收处理,每天对病历夹、床单元用1 000mg/L有效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用循环风紫外线消毒机对病房空气消毒1次,直至MDRO 2次培养结果阴性或创面治愈方可解除隔离。
3.中药换药与创面愈合情况观察。用医院制剂室生产的灭菌香药消腐生肌膏纱条(由乳香、没药、当归、白芷、血竭、珍珠粉、紫草、白蜡、麻油、甘草、冰片等组成)对患者创面无菌清创换药,每天1次,15d为1个疗程,一般4个疗程。按照实验室细菌学培养结果及外科疮面愈合情况,参照《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2]和《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3]有关标准,在治疗前后进行肝肾功能检查,进行结果判断。
4.严格抗生素使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与临床药学室联合查房,严格按药敏结果选用抗生素,静脉输入、口服或短时外用,由于抗生素虽可控制感染,但长期应用会引起耐药谱增加或菌群失调导致二重感染,不利于创面的进一步愈合;因此在第1个、第2个疗程结束,对未愈创面进行分泌物检测,如无需氧菌生长,则停用抗生素,仅中药换药,如有菌则根据药敏结果选用敏感抗生素。
遵医嘱给予控制血糖、改善微循环、积极进行并发症的基础治疗和护理,密切观察病情和创面愈合情况,褥疮患者卧气垫床,加强翻身护理,及时正确地留取病原微生物标本送检,为合理用药提供可靠依据;心理疏导:经常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和交流,取得患者理解与配合,缓解紧张、焦虑、烦躁等不良情绪,给予耐心的解释、安慰等心理护理,换药时动作轻柔,通过介绍治愈的病友,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健康教育:保持病室环境安静、床单元清洁,禁烟,保证充足的睡眠,给予营养丰富的高维生素、高蛋白质饮食,多吃水果及绿叶蔬菜,保持二便通畅。
4个疗程结束后,28例患者中创面愈合10例,治愈率35.7%,总有效率96.4%,第1个、第2个疗程内MDRO结果阴性26例,有效率92.8%,且无不良反应,3年来病区未发生MDRO医院感染暴发。
糖尿病坏疽、静脉性溃疡及褥疮致残率、致死率高,如感染MDRO则使创面的治疗更加复杂和难以愈合,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目前国内外对MDRO的控制与管理都非常重视,我院对MDRO创面感染者采取入院监测、早期发现、严密隔离、严格抗生素使用管理、无菌清创、中药换药、注重整体护理等方法,对促进28例MDRO患者创面缩小、愈合,减轻患者病痛,促进康复,降低病人的伤残率和病死率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增强了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M].2011:5.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S].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51-5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三)[S].1997:4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