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桂敏
(辽宁省本溪市铁路医院药剂科,辽宁 本溪 117000)
医院药房常见调剂差错原因及改进措施
曹桂敏
(辽宁省本溪市铁路医院药剂科,辽宁 本溪 117000)
医院药房;调剂差错;措施
药房,尤其是医疗机构的调剂室,是药剂科工作的重心之一,是保证患者和大众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药房调剂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药物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直接影响患者对医院整体服务的评价。现将医院药房经常出见的调剂差错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1.1 形似(外包装相似)而产生差错
①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左洛复与络活喜,外包装及为相似。②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华止有两种规格:一种为0.5克/20片;另一种为0.85克/20片,药剂人员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差错。
1.2 音似而产生差错
①诺和灵30R笔芯和诺和锐30笔芯。②精蛋白锌胰岛素和低精蛋白锌胰岛素。③ 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50R)和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
1.3 一种药品多种剂型而产生差错
①将利培酮口腔崩解片错发成利培酮口服液。②将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错发成左氧氟沙星注射液。③将达克宁膏误发成达克宁栓。
1.4 一种药品两种生产厂家而产生差错
此类差错常见于将进口药品与国产药品相混淆,如将国产的奥美拉唑错发成进口的奥美拉唑(洛赛克);将盐酸帕罗西汀(赛乐特)错发成盐酸帕罗西汀(舒坦罗);将银杏叶片错发成银杏叶软胶囊。
1.5 一种药品两种规格而产生差错
①如将5 mL的利多卡因注射液错发成20 mL的利多卡因注射液。②将15mg的氨溴索注射液错发成30 mg的氨溴索注射液。③将500 mL的生理盐水错发成250 mL的生理盐水。
1.6 将完全不相干的药品发给患者
①如将患者开具的青霉素误发成红霉素。②如将患者开具的左西替利嗪误发成左氧氟沙星。③如将患者开具的地塞米松误发成利巴韦林。
1.7 将患者甲的药品发给患者乙: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患者比较多,尤其在没有进行双人核对的状况下。
1.8 发出过期的药品或发出的药品无法在有效期内用完。
1.9 多发或漏发药品:如将处方上没有的药品发给患者或将有的药品漏发给患者。
1.10 两个患者同名所开具药品不同而发错:这种情况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除了对患者姓名外,还要对患者的性别、年龄、科别、所开具的药品等,这样才能杜绝同名患者互相拿错药。
1.11 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二类),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发药:此类药品,由于药物药理作用的特殊性,药剂人员要以《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发药时应严格核对处方医师的资格、患者的适应证、每次可调配最大剂量等,如果是注射剂和贴剂,还要求空安瓶和贴剂的回收及回收记录等。
调剂差错广泛存在的原因很多,通过大量的调查分析,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2.1 主观原因
我们认为其关键在于“人”的因素,即调剂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状态,以及发药时缺少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等,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对发药的正确性有极大影响。①有些药剂人员工作态度不严谨,不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行双人双核对发药模式,不能做到“四查十对”。②药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药学专业知识欠缺,平时对业务学习和专业知识更新不重视。③发药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包括铝箔包装药品的拆分,各类药品上架,药品的补充,工作台的清理等。④发药时不专心,接听电话、与同事聊天等。
2.2 客观原因
①同一种药品存在≥2种的规格。如精蛋白锌胰岛素有300单位和400单位两种规格;头孢唑肟有0.5 g和1.0 g两种规格;米氮平有15 mg和30 mg两种规格。②同一种药品存在≥2种的剂型。如利培酮有片剂、口腔崩解片、口服液三种剂型;骨有灵有贴剂和擦剂两种剂型;阿昔洛韦有软膏和注射液两种剂型。③同一种成分的药品存在≥2种的商品名。如阿卡波糖一种商品名为拜糖平,另一种商品名为卡博平;阿托伐他汀一种商品名为立普妥,另一种商品名为阿乐;缬沙坦胶囊一种商品名为穗悦,另一种商品名为代文。④同一种药品有两种包装规格。如丹参注射液一种包装为6支/盒,另一种包装为5支/盒;复方甘草酸苷注射液一种包装为10支/盒,另一种包装为5支/盒;阿莫西林胶囊一种包装为20粒/盒,另一种包装为50粒/盒。⑤药品外包装太相似。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和诺氟沙星胶囊;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强肾片和益心宁神片;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康泰克胶囊与芬必得胶囊等等。⑥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集中。由于我院肩负着上千名工伤患者取药,所以上午患者量较多,易出现差错。⑦由于本院调剂室处于一楼中心位置,药剂人员经常需要停下正在进行的工作来回答患者的咨询,这也会对发药人员产生一定的干扰,导致差错发生。
3.1 给药学技术人员开展院级药学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介绍合理用药,药物间相互作用,学习《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显提高药师的整体知识水平和技术水平。
3.2 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坚持执行双人双核对的发药制度,差错处方登记制度,努力做到“四查十对”,严禁凭印象发药,制定科室奖惩制度。
3.3 提供良好的工作制度:争取做到药品摆放规律化,药品使用信息化,对于易混淆的药品,要分开摆放,标识清晰,并进行标识提示,针对过期和近效期药品,要保证做到定期核对,定期盘点,坚决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照药品的理化性质进行合理安全的摆放储存。
3.4 严格管理:发药过程中严禁接听私人电话,互相聊天。对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做好处方登记、空安瓶回收等工作。
3.5 开展前瞻性的合理用药咨询,加强药剂人员与患者的沟通与用药指导。
总之,药房调剂服务往往是患者就医过程接受的最后服务程序,药物是“双刃剑”,不仅能治病,也能致病,而且药品是一种高风险的物质。因此,要求药剂人员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细致、温馨的服务,同时药师应不断加强自己专业知识的积累、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认真审方、调配、发药,耐心向患者交代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保障患者更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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