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我12岁,没有发育,没有早恋,没有梦遗,个头很矮,坐在教室第二排,经常连女同学也打不过。班里只有一个男同学比我矮,他叫张守君,坐在第一排。我和张守君关系不错,我很邋遢,张守君更厉害,耳朵根全是黑泥,我经常见他上课的时候搓泥玩,这只耳朵搓完,搓另一只耳朵,这只手搓完,换另一只手。
有一天下午下课,张守君说,我们去打电子游戏吧,电子游戏特别好玩,会上瘾。我说不会吧,我干什么都不会上瘾。
回想起来,那时候我比现在还傻自信,老觉得自己百毒不侵,正因为如此,我如今有了烟瘾、酒瘾、茶瘾,等等。那天下午我没吃馄饨,用五毛钱买了三枚游戏币,和张守君在学校西边的一个游戏厅里,双打一个名叫《双截龙3》的游戏,一枚币一条命,打完三条命,我就对张守君说,我确定,我上瘾了。
很快,我就熟悉了学校附近所有的游戏厅。
除了这家街机游戏厅外,还有一个在家里开的游戏室,里面有几台任天堂红白机,老板是个中年女人,游戏室的墙壁上贴满了各种游戏的目录,主要是《魂斗罗》、《超级马里奥》这样的经典。打完《超级马里奥》,回到教室上课,把铅笔盒用手握着,每按一下,就感觉讲台上的代数老师蹦了一下,我当时想,如果他能把教室的屋顶顶碎就好了,代数就不会那么枯燥了。就会掉下很多砖头,就会顶出一朵太阳花,他吃了太阳花,就可以发子弹,用手中的粉笔头砸向一排排的蘑菇和乌龟。
接着,我就被他砸了一下,他很严厉地说:“魏新同学,你又开小差了!”
注意,他的话里有一个“又”字,这说明我那时候经常上课开小差,脑子里天马行空。我们的代数老师姓崔,当时都快退休了,头发花白,竟然想让他做这么危险的动作,现在想来真有负疚感。
也是在那个瞬间,我突然理解了张守君,他搓泥的时候,也许是在找搓游戏手柄的感觉。
初三时,学校门口开了一家世嘉游戏室,老板是个年轻的女人。我特别喜欢玩《战斧》那个游戏,每次都打通关。世嘉上的《战斧》比街机上的要长,每次通关需要40分钟时间,一大堆同学观战。有一次因为通关,上课迟到了,正好是班主任的课,我根本没来得及撒谎,前面几个观战的同学已经把我供了出来,于是我只好叫了家长。记得那天挺热,我骑着那辆破自行车去我爸的厂里,他正在办公室和人说话,我一推门,说:“爸,老师让我叫你去学校一趟。”我爸还心想大概是因为我表现好,让家长过去交流经验,到那里才知道,原来是去挨批的。
我们班主任是一个挺漂亮的女老师,对我一直挺好。就是一个对我这么好的班主任,把我爸批了一顿,大概意思是,初中三年我爸就没到学校来过,一点也不关心自己儿子的成绩。其实我知道,我爸之所以没表现得那么关心,是因为他对我太有信心。小学五年级,我去参加全县小学生智力竞赛,比赛回来,我一进家门,对我爸说:“你猜我得了第几?”我爸很平淡地说了一句:“第一?”我说是。于是,他领我去照相馆拍了张彩色照片,以作奖励。那张照片的背景是冰松,前景中,我穿着感觉快掉到地上的厚棉裤,一脸灿烂笑容。
没想到,几年后,我的学习滑到班里的中游。
班主任说我学习不好的主要原因是不听课,老师在台上讲课,我坐在下面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确实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至今同样如此。我从来也没有养成过听老师讲课的习惯,所有坐在教室里面的时光对我来说都是折磨,从小到大,课本上的知识多是自己翻书才看懂的,因为,我的确不知道——怎么听别人讲才能讲明白?也始终没有人告诉我这一点。我上高中的时候一学期画一大摞漫画,上大学的时候一学年写一本诗歌,这些东西几乎都是在不得不坐在教室里的时候搞的。读书生涯结束后,依然有很多“不得不”,这大概也是我至今依然写诗的主要原因——至少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吧。
那时候,通过统一口径的宣传,在大人眼里,已经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游戏机就是洪水猛兽。其实,对孩子而言,游戏机是可以操纵的洪水猛兽,没有办法不为之兴奋。
高一那年期末考试,在我软磨硬泡加死缠烂打下,我爸给我买了台游戏机。
但这并不能阻挡游戏厅给我带来的诱惑。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买游戏机放家里,就像是给一名妓女赎了身,纳到家中,开心倒也开心,但你很难因此就不再去花街柳巷。再加上,游戏机需要昂贵的游戏卡,很多游戏通关几次,就彻底丧失了兴趣,游戏厅的游戏则不断更新,越来越光鲜亮丽,紧张刺激,《三国志》、《恐龙快打》、《名将》……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些游戏都出自大名鼎鼎的卡普空,只知道总能把自己兜里的零花钱打空。
经过漫长而刻苦的训练,终于有一天,成了某几个游戏的绝世高手,一个币就可以打一两个小时。那一年我在一家游戏厅玩《街霸》,有个陌生人投币和我对战,他的技术远逊于我,输了一场又一场,但毫不放弃,陆续投了至少二十次币,后来我有点不太忍心,就稍微让了几招,输给他一次。后来游戏厅老板告诉我,这个人就是一个“黑道”上著名的大哥,后来,我听了很多关于他如何心狠手辣的事,觉得一点也不奇怪。
那些游戏现在也都出了电脑软件,当年玩过的所有游戏都可以很轻松地装在一台普通的电脑里,却再也不能给我带来当初那种快乐。当初操控着游戏中的英雄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快感,足以让一个弱小的人骄傲很久,仿佛自己一下子就强壮了。
电脑游戏是上大学才开始接触的。之前在《少年科学》上,看到有关电脑游戏程序的介绍,非常简单,大概就是一个黑点在屏幕上跳,一直跳,直到掉进屏幕下方的黑暗中。这个没意思的程序让我对电脑游戏没有任何幻想,见大学同学老樊玩《仙剑奇侠传》和《金庸奇侠传》,也觉得无聊,为什么这里面的人物,打架还要一招一式,一点也不刺激。
直到后来,学校附近开了电脑房,大概是网吧的前身,有局域网,没有互联网,专门让人打游戏。白天两块钱一小时,包夜十块。有一年冬天,我和老樊去打了一夜,这一夜,我们一人裹着一件军大衣,依然冻得瑟瑟发抖,这一夜,我只玩了一个游戏,就是《fifa足球》。
那时候还没有流行实况,《fifa足球》的画面已经让我震撼,电脑游戏,怎么还能是三维立体的?巴蒂的速度确实比一般球员要快,能晃人能假摔还能铲守门员,那种兴奋,让我仿佛回到了1990年跟着张守君第一次进游戏厅的时光。
那才叫游戏,让人痴迷的游戏,能给人带来沉醉的感觉。之后,也只有ps2上的《战神》和xbox360上的《战争机器》才让我恍惚有些那种感觉,仅仅是有些,很快就消失了。
由于经常出门,我买过几个掌机,从nds、psp到3ds,基本上都当mp3用,偶尔玩玩上面的模拟器。
我还会想起那个在二十多年前,玩《超级马里奥》玩了整整一天的小朋友,那个在课堂上产生幻觉的小朋友,他幻觉中的未来,曾是那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