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特约通讯员陈世平) 日前,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2014年第2号通知,批准闽侯县为第十四批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橄榄)标准化生产基地。据悉,该基地将由闽侯县人民政府负责创建,基地规模2 800 hm2,基地范围包括白沙镇、鸿尾乡、竹岐乡等,基地创建为期1年,对接龙头企业包括福建绿百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闽侯春阳农业综合有限公司、福州大世界橄榄有限公司等。闽侯县是“中国橄榄之乡”,橄榄产业已成为该县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产业。目前,闽侯橄榄年产量达3万t多,全县拥有橄榄种植面积6.67 hm2以上的企业42家,组织化程度较高。闽侯橄榄不仅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而且加工业发展良好,加工产品多样化,除加工成传统的蜜饯外,还生产橄榄汁、橄榄酒、橄榄醋、橄榄茶等产品。闽侯绿色食品原料(橄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果品质量安全机制,并打响绿色食品闽侯橄榄品牌,较好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