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 曦何中臣唐贵忠
1.重庆医科大学,重庆400016;2.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重庆401147
我国人口众多,分布不均,大型医院难以满足数量多、分布广的患者就医需要,所以,个体诊所成为划算又惠民的医疗服务场所。但由于其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个体诊所的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诊所是否规范化也存在质疑[1]。本文拟就重庆市主城区1616家个体诊所进行研究与分析,旨在了解个体诊所的执业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出相应的对策。
资料来自于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011年8—9月全市诊所专项督察行动,以重庆市主城区的所有个体诊所为研究对象,根据2012年《重庆市统计年鉴》中主城各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将主城9区分为好、中、差三类。
应用SPSS 1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区域间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显示,2011年重庆市主城区1616家诊所中有46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占总数的2.8%。经济水平不同的地区存在统计学差异(χ2=8.326 P<0.05),经济水平相对较差的地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比例最高,达4.7%。经济水平好的地区诊所数量相对较多,投资者可能基于利益的考虑,更愿意把诊所开在经济富裕的地区。详见表1。
表1 重庆市主城区个体诊所持证情况[n(%)]
在1570个有证诊所中,开展西医诊疗科目的有770个,占49%;单纯开展中医诊疗的科目有579个,占36.9%;口腔诊所168个,占10.7%;其他诊所53个,占3.4%。其他诊所中以中西医结合诊所和医疗美容诊所居多。在46家无证诊所中,开展西医诊疗科目的最多,有25家,占54.3%;其次是开展口腔诊疗科目的有10家,占21.7%,与有证诊所相比,比例有所增加;开展中医的有6家,占13.1%;其他诊所有5家,占10.9%。其他诊所中以开展针灸和医疗美容居多。从个体诊所分类的情况看,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0.286 P<0.05),无证诊所除中医外其他诊疗科目均有所增加。详见表2。
表2 重庆市主城区个体诊所执业分类情况[n(%)]
2.3.1 有证诊所违法行为分布情况1570家有证个体诊所中有19家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总的违法率为1.2%。比2005—2007年的重庆市有证个体诊所违法率低[2]。分布情况见表3。其中违法行为中最多的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有7家,占36.8%。诊所从业人员存在执业资格证件不齐全或有证但未注册的问题。其次有5家存在超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科目的情况,以皮肤、五官和妇科居多。
表3 重庆市主城区有证个体诊所违法行为分布情况[n(%)]
2.3.2 无证诊所违法行为情况 在46家无证诊所中,从违法行为来看: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行医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无证诊所还存在严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情况,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从事诊疗活动有40例,占86.9%。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有6人,由于无正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也未注册《医师执业证书》。
表4 重庆市主城区无证诊所执业医师资格获取情况[n(%)]
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政府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很有必要。为减少医疗资源的不公平,应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引导医生到公共医疗资源供给不足的地区、经济落后的地区开办诊所。要对个体诊所进行合理定位,既要把医疗卫生与其他服务业等同起来,也要考虑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从发展医疗事业、支持个体诊所的大局出发,制定出合理的税收政策[3]。
另一方面,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素质和业务技术的培训,增加卫生执法经费的投入。在严格执行《诊所基本标准》的准入标准的同时,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定期检查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奖优罚劣,加大对无证诊所的取缔力度[4]。
个体诊所的便捷、舒适是其本身的特点和优势。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注重自身的建设。诊所自身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公示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质,更能取得患者对诊所的信任。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参加在职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在学习医学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诊所规范知识、医疗安全知识的了解。
对规模小、竞争力不强或经营不善的诊所可以考虑被有实力有优势的诊所赎买、兼并,实行联合经营。专科诊所针对性强,具有一定潜在医疗消费人群,更容易形成鲜明广告影响力。对具有某一专科特长的诊所,发挥好自己的专长特色也是不错的选择[5]。
社会媒体的力量是强大的,通过舆论媒体对个体诊所的监督可以发挥最大的功效,加强相关行业协会的建设及作用,能使这只社会监督队伍更加强大。患者作为最直接的利益攸关者,要重视自己监督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6]。
随着报纸、网络等媒介对黑诊所的负面报道的增加,可能会导致社区居民选择诊所就医存在恐惧心理,这就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正确的看待个体诊所,既要消除对个体诊所的偏见,在思想上、行动上积极支持个体诊所的发展,又要加强对个体诊所的社会监督,使个体诊所能健康的发展,更好的为医疗事业服务。
[1]何朝珠,李青,刘宇,等.江西省六县区个体诊所执业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10):760-762.
[2]赵莉,何中臣,唐贵忠,等.重庆市2005—2007年有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情况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09,36(11):2142-2143.
[3]刘海霞,田考聪.新形势下对民营医疗机构的SWOT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10):680-682.
[4]吕建华,张树旺,赵树奎,等.大兴区2006—2010年整治非法行医情况分析[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2,32(8):837-839.
[5]陈勰,李雪萍,陈宇秀.再析温州市鹿城区私人诊所现状与前景[J].医学与哲学,2006,1(27):73-75.
[6]王锡建,张卫东.我国民营医院信用体系完善问题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09(12):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