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荣新
老一辈革命家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虽位高权重,却严于自律、为人表率,都曾在工作和生活方面制定过律己治家的“约法三章”。其操行守则,简明扼要,字字千金,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本色和高风亮节。
毛泽东:公私分明、恪守原则,坚决不搞特殊化
毛泽东从小就志向远大,刻苦修身,努力读书,勤于思索。早在青年时代,他就给自己规定了一生要做到“三不谈”:一不谈金钱,二不谈身边琐事,三不谈男女问题。被同学们誉为“身无分文,心忧天下”。
井冈山时期,毛泽东仍然坚持“三不谈”,即一不谈个人政治和经济待遇,二不谈家庭和生活琐事,三不谈男女方面的问题。这“三不谈”与毛泽东青年时代提出的“三不谈”内容大体相同,但内涵更为广阔。
延安时期,毛泽东谢绝为他祝寿并提出“三条理由”:一是战争时期,许多同志为革命的胜利流血牺牲,应该纪念的是他们,为一个人“祝寿”太不合情理;二是部队和机关的同志没有粮食吃,搞庆祝活动会造成浪费,脱离群众;三是自己才50多岁,大有活头,更用不着“祝寿”。此外,毛泽东还就此加上“三条规矩”:一不许请客吃饭;二不许唱戏,如果要演,就演给老乡们看;三不许开会。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家乡的亲戚朋友纷纷给他写信,要求推荐或安排工作。毛泽东对此原则分明,他语重心长地给亲友们回信说:“我们共产党的章法,决不能像蒋介石他们一样搞裙带关系,一个人当了官,沾亲带故的人都可以升官发财,如果那样下去,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像蒋介石一样早垮台。现在全国刚解放,人民刚取得政权,我对你们‘约法三章:一不要来京看我,二不要来京找我安排工作,三不要借我的名义找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毛泽东对待他的亲友、故旧一直坚持“三条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属徇私情,念旧但不为故旧谋私利,济亲但不为亲戚撑腰。他还亲自定下了处理亲友托他找工作的“四不约法”:“凡是要求我给安排工作的亲友一律谢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
毛泽东对亲朋故友是这样,对自己的秘书也同样预先言明“约法三章”。1961年,毛泽东指示到农村进行调查研究的秘书们要过好三关:一要过好生活关,同劳动人民实行“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不搞特殊化;二要过好政策关,从实际出发,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三要过好群众关,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1964年,毛泽东对参加农村“四清”(即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工作的秘书们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化个假名;二是不要当官;三是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
1953年8月,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毛泽东针对财经工作“约法三章”——“增产、节约、多留后备力量,是巩固国家预算的可靠的三道防线。”同时,毛泽东在会上又一次强调了内容相似于延安时期的一些规定:“一曰不做寿,做寿不会使人长寿,主要是把工作做好。二曰不送礼,至少党内不要送。三曰少敬酒,一定场合可以。四曰少拍掌,不要禁止,出于群众热情,也不泼冷水。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六曰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这是学生和先生的关系,应当如此。遵守这些规定,就是谦虚态度。”
1958年9月,毛泽东到安徽视察工作。稍作休息后,他就对省、市负责同志和宾馆的接待人员“约法三章”:“第一,不要请我们吃饭;第二,我也不请你们吃饭;第三,按伙食标准用餐,不喝酒。这三条,希望大家能监督我们。”开饭时,一小盆小米粥,几个小馒头,一碟土豆烧肉,一碟韭菜炒鸡蛋,一碟炒青菜和一碟干炒辣椒就是全部伙食,每盘菜的分量也不多。毛泽东吃完饭,用茶水荡荡饭碗,把碗里的几粒米连同茶叶一起吃进去。毛泽东吃饭时旁边没人作陪。吃完饭,他高兴地说:“吃得很够嘛,很舒服嘛!”又说:“哪天全国农民都能吃上我们这样的饭菜,那就不错了。”
1974年10月,毛泽东回到湖南,他给随身机要秘书张玉凤说了三大段话,“约法三章”。毛泽东说:“其实,做我的秘书也难,也不难。不难的是,我不需要你们这些人写东西,只管收收发发;难的是要守纪律。你做秘书,可以看中央给我的文件,而汪东兴、张耀祠他们不能看,包括我的家人江青、李讷、毛远新他们,我不让看,他们也不能看。”这就是“约法”之一:要守纪律。
毛泽东接着说:“还有,你不要以为当了我的秘书,就可以指挥一切了。过去,我身边有个卫士,我让他给总理打个电话,他打电话时可神气了,我看了就不舒服。不要得意忘形,要知道自己是为谁工作,代表谁办事。”这就是“约法”之二: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毛泽东讲到第三点:“还有,做秘书工作要谦虚谨慎,要多学习。每天除了收发文件,还要看材料,特别要看那两大本(指新华社《参考资料》和《参考消息》)。通过这个窗口,了解世界上发生的事,坚持下去,就能看出问题了。”这段话的意思是要谦虚谨慎,多学习。从毛泽东言简意赅的这三段话里可以看出,毛泽东在处理公私关系时,是有着严格尺度的,是公私分明的,这是他几十年里一直坚守的处事原则。
刘少奇:廉洁奉公、谦逊平和,用言传身教影响身边人
刘少奇始终坚持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他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安排。外出工作时,刘少奇总是同身边的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不请客,不迎送,不准向地方提任何要求和接受任何礼物。
1956年3月,刘振德被调到刘少奇办公室当秘书。到任那天,刘少奇就找他谈话,谈到工作问题时,刘少奇便与他“约法三章”。刘少奇说:“到我这里工作,第一,要如实地向我反映情况,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凡是经过我办的、要请示我的事情,你们不要自作主张;对外要如实地传达我的意见、我的话;不要以我的名义干其他个人的、别的事情。第二,你过去长期做机要工作,保守机密这一点你是懂得的。在这里工作,有些事知道得早一点、多一点,不能搞小道消息,对谁也一样,包括我的孩子,都一样。”在谈到“孩子”两个字时,刘少奇还特别加重了语气。
刘少奇接着说:“第三,对外联系,传达我的意见,或人家打电话来,要注意态度和蔼、谦虚、礼貌,不能盛气凌人。要埋头苦干,夹着尾巴做人。处理问题要及时,要紧张而有秩序地工作,轻重缓急要安排好。”
刘少奇的“约法三章”全面而细致,甚至连接电话的语气都包括在内,可见刘少奇对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之严格。刘少奇正是用自己的言传身教,深深地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位工作人员。
1959年初,刘少奇因繁重的工作累倒了,毛泽东要他到海南休养一段时间。在这段难得的休息时光里,刘少奇并没有休息,而是组成了一个学习小组,集中精力学习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
这个学习小组,有薛暮桥、王学文两位学者,以及一些在刘少奇身边工作的同志。学习之前,刘少奇给大家“约法三章”:一是大家都是学员,不分上下级,一律平等;二是采用座谈方式,人人都要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三是既要学习理论,又要联系实际。
这样,一个由党和国家领导人、经济学家、秘书、警卫员、护士组成的“罕见”学习小组,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交流,这充分体现了刘少奇谦虚谨慎、不耻下问、虚怀若谷的博大胸怀和在知识面前一律平等的学习理念。
周恩来:不谋私利、勤俭朴素,严格要求亲属及工作人员
周恩来一生兢兢业业为人民大众谋利益,无私伴随了他的一生。周恩来给自己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早就“约法三章”,规定了“三不沾”:一是私人的事不坐公车,不沾国家的便宜;二是亲属来机关探亲,就餐自己买票,不沾集体的财富;三是不得以总理的名义接待或收受礼品,不沾机关和个人的利益。
周恩来还语重心长地对工作人员提出了“四个联系”的要求:“你们在这里工作,要懂得办任何事情都要跟我联系起来,要跟我的职务联系起来,要和政治影响联系起来,要把我和人民群众联系起来。
不仅如此,周恩来与邓颖超还对亲戚晚辈严格要求,及早对他们进行“约法三章”,具体约定了《十条家规》:晚辈来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不许动用公家的车子;不可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许请客送礼;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找别人代办;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生活要艰苦朴素;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这十条家规是周恩来高尚品格的真实写照,也展示了共产党人处理家事与国事关系的崇高境界。
1951年6月,周恩来因长期超负荷工作而病倒,在毛泽东的一再催促和亲自安排下,来到大连疗养。为了不给大连市添麻烦,周恩来“约法三章”,提出了“三不准”:一不准陪同,二不准看望,三不准安排活动。
1958年7月,周恩来到广州新会视察。他叮嘱县委领导在安排其起居饮食方面朴素一点,不要使他与群众生活有距离,并与县委领导“约法三章”:一不要搞迎送,二不要人多跟,三不要公家请吃饭。
处处爱民的周恩来,连行路都要“约法三章”。周恩来对司机的要求十分严格,除了要司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外,还另外规定了一个“约法三章”。他对司机说:“车开到影剧院、医院、学校等附近时,不许按喇叭。这些地方是人们休息、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必须保持绝对的安静。”后来周恩来生病去医院,他不让司机把车开到病房区,而是自己提前下车步行到病房。
周恩来要求司机在车开到交叉道口时,必须减速行驶,慢慢通过。他说,你把车子开快了,会惊吓到群众。此外,周恩来还叮嘱说:“在阴雨雪天行车时,如果车旁有行人或骑车的群众,不许开快车。这时车速一快,就难免把泥水溅到路旁行人身上,他们对着你的车骂娘还是小事,长此下去,我们的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就会越拉越远。”
朱德: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回乡不给父老添麻烦
朱德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要缔造者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唯一的总司令。就是这么一位功勋盖世的伟人,对待自己却要求严格,不搞特殊化。
革命战争年代,朱德在江西瑞金时,曾经被编在中央军委机要科党小组过组织生活。他怕党小组长顾虑他是首长,把他当成“特殊党员”,便与党小组长“约法三章”:一是党小组过组织生活必须通知他,二是党小组给每个党员分配任务时必须有他,三是党小组长必须定期听他汇报思想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朱德虽然年事已高,但他不辞辛劳,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从1952年到1966年,他先后深入到27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130多次视察。其间,他6次到四川视察,但只回过家乡1次。
1960年3月9日,在省、地、县委领导的陪同下,朱德乘车从南充经蓬安、营山抵达仪陇,回到了阔别52年的故乡。在仪陇县马鞍中学时,正值学生吃晚饭,他径直走到食堂和寝室去查看,亲切地询问同学们:“一个月吃多少粗粮、细粮?零花钱多少?有没有补助?家里能供给吗?”
现场看到的情景和同学们欲言又止的回答,使朱德意识到情况不容乐观。他严肃地对陪同人员说:“娃娃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读书又苦,费脑子,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使生活补助到位。至于一些支农活动,我看繁重的就不必让孩子们参加了。饭都吃不饱,哪有劲啊!”接着,他又对仪陇县委领导说:“对于我的接待,一切从简。不喝酒,不抽烟,不吃肉,不给当地添麻烦。我是一个普通老兵,能吃上故乡的家常饭就高兴。”
当晚的餐桌上,全是青菜、豌豆尖、鱼腥草、红薯等,一点荤菜都没有。朱德吃得津津有味,他说:“几十年没吃过家乡的菜了,今天吃起来真香!”有人见他吃红薯不剥皮,说连皮吃不好消化。朱德笑着说:“我消化得了!过去一直是带皮吃的,丢了可惜。”
3月10日晚上,仪陇县委领导看到朱德在故乡吃的是家常饭,睡的是木板床,很过意不去,便准备了一餐较为丰盛的晚宴。朱德知道后,严肃地批评说:“在南充地委,我就提出回故乡的约法三章:一不要限制我的行动,我想上哪就去哪;二是我愿找哪个人谈话就找哪个人谈;三是饭菜自己点。我提的你们忘了吗?你们专门为我设宴,我吃得下去吗?”
朱德见县委的同志低着头,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很不好受,就变得和蔼起来,声音也放低了:“你们给我做些家乡饭,省钱又简便,我吃起来也高兴。”县委的同志见朱德批评严厉,说得中肯,只得撤下晚宴。朱德笑着点了菜:“我吃豆芽、菠菜、魔芋豆腐,外加一份侧尔根(即鱼腥草)。”作为老一辈革命家,朱德一生功勋卓著,回到故乡却能够“悄悄地来、静静地走”,不扰民,值得我们深思。
邓小平:严整军纪、奖惩分明,坚持亲民爱民政治本色
1947年,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部分指挥员看到给养难筹,产生畏难情绪,部分队伍甚至出现纪律松弛的现象。“军事纪律坏,就是政治危机的开始”。邓小平与各部首长“约法三章”:枪打老百姓者枪毙!抢掠民财者枪毙!强奸妇女者枪毙!
“约法三章”发布后,邓小平亲自站在路口检查军纪。一次,他在黄冈县街头发现一位军人刺刀上挂着一捆花布,一捆粉条,显然来路不正。邓小平下令盘查,果然东西是从一家店铺顺手拿走的,店主不敢做声。
邓小平只说了两个字:“枪毙!”
立即有人找刘伯承,说那位军人是一个警卫连副连长,立过战功,请求从轻处罚。这位副连长也痛哭流涕,提出带头冲锋,希望战死在沙场上。刘伯承听了,说了四个字:“慈不掌兵。”
在如此严格的要求下,我军在大别山上军纪严明,人民军队真正做到了秋毫不犯,道不拾遗。不扰民,不害民,用鲜血和生命去解放人民,使大别山成为了巩固的革命根据地。
邓小平在财政部时,除了有紧急事情临时找党组几个人谈话外,平时一般每星期听一次副部长们的汇报。1953年夏季财经会议对财政工作特别是对修正税制进行批评以后,财政部大多数干部都比较谨慎小心,甚至有点畏首畏尾。邓小平察觉了这一点。一次部办公会议,他说了这样两句话:“不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今天同你们‘约法三章:我到财政部工作,决策方面主要靠你们反映情况。如果你们反映的情况对了,我决策错了,这个错误责任由我负;如果你们反映的情况错了,我根据你们反映的情况作了错误的决策,这个错误你们负责。”这两句话很好地回答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问题。由于权责分明,使得下面同志的工作好做了,也大胆了。
无论是在我们国家处于建设时期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无论是到落后地区,还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邓小平每次外出视察,事先总是一再向地方提出“约法三章”:不要影响群众;不搞特殊化;轻车简从,不要搞前呼后拥的陪同。在吃饭方面,每到一地,邓小平也都事先声明,不要当地干部陪吃陪喝。饭菜也很简单,一般每顿饭是四菜一汤。
1979年7月,复出不久的邓小平在安徽视察期间,省里安排邓小平登黄山。当时正值黄山旅游的高峰期,登山之前,邓小平就对陪同的安徽省委书记万里提出“三不准”说:“第一,不准妨碍群众游览;第二,不准省委同志来陪;第三,不准搞特殊化。”尽管他再三叮咛,保卫人员为安全起见,还是想悄悄控制一下人数,邓小平发觉后,严肃地说:“要让群众上山,不要搞得戒备森严。”邓小平在黄山的“三不准”,体现了共产党人亲民、爱民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