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新 苏 煜
在践行“三守两满意”中树好形象
●李 新 苏 煜
坚守党性原则、恪守公道正派、严守清正廉洁,做到让组织放心满意、让官兵信任满意,是习主席对干部部门改进作风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习主席的重要指示,各级干部部门要努力树好四个形象。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忠诚于党的信念深植于心,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时刻保持强烈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坚持党性原则,高度警惕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的影响,敢与歪风邪气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二要坚决执行命令。强化贯彻力执行力,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不讲价钱、不打折扣地坚决落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听招呼、守规矩,带头执行党委首长的决策和命令指示,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交办的事项,想方设法高质量完成。三要严守政治纪律。自觉用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言行,始终做到与党组织一个声音、一个步调、一个思想,坚决不犯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特别是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不泄露需要保密的有关情况,不对党委任用干部的决定说三道四,不为跑找要送的人牵线搭桥,不插手干预下级单位干部调整使用。
一要心系大局。要有大视野,坚持通盘考虑、全面衡量,真正把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有大胸怀,自觉破除狭隘观念,坚决摒弃“老乡风”“人情风”,始终用一套标准选人,真正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要有大气魄,坚持唯才是举,敢于破旧推新,革除陈规陋习,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生动局面。二要阳光操作。依据政策规定向官兵公开任职条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多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公论,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公开进行考核考评;要充分发挥考评作用,按照先进先用、优秀优先、末位鞭策的原则,公开任用情况,兑现考评结果,走开干部能上能下路子,形成正确用人导向。三要原则至上。坚决抵制上情、恩情、亲情、友情和各种不良因素对干部选用工作的影响,坚持用制度选人、按制度办事,决不在政策执行上随意开口子;要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切实掌握政策、把好关口,在跑官要官、送钱送物等歪风邪气面前有勇气、有骨气、有底气,坚决纠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敢为干部讲公道话,考察干部、检查调研、反映情况做到秉持公心、实事求是,不截留、不隐瞒,不掺杂私心、不带有偏见。
一要精通政策法规。要善于学习政策法规,对分管业务烂熟于心,做到一口清、问不倒、难不住;对相关业务能提出意见建议,随时为党委首长决策提供法规依据。要用政策法规解决问题,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坚持用政策法规说话、靠政策法规办事,做到一把尺子量长短。要依据政策法规推动工作,着眼解决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思考抓落实的结合点,切实利用政策资源推动干部工作科学发展。二要准确领会意图。要记清、记准、记牢上级意图,对上级的决策指示和批示要求,本子要记、脑子要想、心中有谱,做到不忘事、不漏事、不误事。要正确表达上级的决心意图,善于把上级的决策指示具体化,既谋大略又干实事,不懒惰、不“甩手”,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准确落实上级的决心意图,传达指令、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办法措施要勤于研究、反复推敲,确保充分体现上级精神和领导决心。三要熟知部队情况。要熟悉《纲要》内容,掌握基层建设标准,了解基层建设的特点规律、基本形势、担负任务和存在问题等情况。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形势任务发展给干部工作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全面掌握一个时期上级对基层建设的要求,熟悉下发的文件、出台的制度规定和工作重点、难点,确保服务指导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一要诚信对人。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为人诚实、待人宽厚,不欺上瞒下,不耍小聪明,不使小心眼,不搞小动作;要做正派人,不散布小道消息、不传播流言飞语,对上不谀不诽、对下不轻不怨,公道正派、光明磊落,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做谦虚人,不心存优越感,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大度处理上下左右关系,真心为党委服务、为官兵服务。二要踏实做事。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树立把工作当事业干的思想,自觉静下心来集中精力刻苦学习、努力工作,靠忠诚老实、扎实苦干赢得地位。要有一流的工作标准,呈文办件、谋划工作坚持高起点、严要求、出精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确保不出任何纰漏。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每天、每周、每月、每年的工作都要有计划,并严格按完成时限和程序规定主动抓好落实,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三要本分做官。要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经受住各种考验,筑牢思想防线,旗帜鲜明地拒绝各种拉拢渗透,始终在政治上清醒坚定;要时刻警惕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纯洁生活情趣、远离低级趣味,始终在生活上不越轨道;要慎交友、交良友、交诤友,择善而交、择贤而交,不把权、钱、利掺杂到交往中。
【作者系武警宁夏总队干部处副处长、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