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陈丙骞 王向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深化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预备役部队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点,贯彻全会精神必须着眼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依据形势任务、基础依托和环境条件变化,用新的理念、新的视角、新的举措,加快推进改革进程。
搞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谋划。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应加强对预备役部队改革的战略谋划和总体部署,妥善处理预备役部队改革与现役部队改革、预备役部队改革与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关系,明确建设目标、领导体制和职能定位。一是明晰建设目标。把预备役部队改革纳入全军部队改革规划,综合考虑,统筹设计,逐步实现由陆军为主向各军兵种协调发展转变,由作战类部队为主向支援保障类部队为主转变,由与现役部队功能叠加向功能互补转变,由按地域编组向按地域编组与依托行业编组相结合转变,提高以支援保障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二是改革领导体制。可尝试“总部—战区—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的领导模式,即:在总部的统领下,将每支预备役部队配属相应的现役部队,由现役部队负责预备役部队平时建设,在人员编配、装备配套、训练演练上优势互补、功能耦合、协调发展,战时预备役部队划归战区联合指挥部统一指挥。三是理清职能定位。把战时应战作为核心职能,把平时应急作为重要任务,在打赢战争中发挥保障作用,与现役部队一起参加联合作战,提供作战、后勤、装备等勤务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配合作用,配合现役部队和公安、武警战备执勤、守边固防、反恐维稳、打击犯罪;在服务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支援重点工程建设,参加抢险救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征兵工作调整改革,可考虑将组织新兵基础训练职能任务赋予预备役部队,适当增加预备役部队现役官兵人数,既发挥预备役部队训练作用,又缓解现役部队驻训演练集中、人员抽调紧张的现实困难。
围绕平战转换,优化组织结构。坚持“规模适度、编组科学、梯度发展”,合理确定预备役部队的建设规模、布局结构和编组办法。一是适度调整规模。从世界范围看,目前美国、俄罗斯等发达国家预备役部队与现役部队的比例都接近1 :1,我军预备役部队虽然绝对数量不少,但与现役部队比例却接近1 :4,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鉴此,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应按照“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压缩现役部队结构规模,优化预备役部队组织体系,把地方有优势、预备役部队能承担的任务赋予预备役部队。例如:可把军队医院、油料、被装仓库等保障部(分)队,移交预备役部队建设管理,既减轻现役部队负担,又均衡预备役部队与现役部队的配比。同时,将现行预备役师逐步调整为旅营建制,通过小型化增强灵活性,从编制体制上解决部队动员集结时间长、训练组织和保障难协调的问题。二是精心设计布局。根据军事斗争准备需要,按照有利于与现役部队任务衔接,有利于战时动员使用、有利于平时建设、有利于均衡负担的原则,从国家战略全局对预备役部队布局结构进行总体规划,注重在主要战略方向、现实和潜在的热点地区建立快速反应的应急机动保障预备役部队,注重在兵员潜力雄厚的战略纵深地区组建机动作战保障预备役部队,注重在特大城市和重要防空目标附近组建防空作战保障预备役部队,促使其功能的发挥与现役部队协调互动。适当减少步兵、地面炮兵等作战类部队,调整改建部分工程类、装备类、运输类等抢修抢建抢运保障部队和防核生化救援部队,增加海军、空军、二炮预备役勤务保障部队及电磁频谱、网络攻防、海事巡逻等新型力量体系。三是改进编组方法。强化“编组出战斗力”的思想,突破“民兵式”就地编组模式,创新编组方式方法,采取就地编与跨区编、集中编与分散编、依托行业系统垂直编与分区域联片编“三结合”方式,最大限度提高退伍军人比例、专业对口率和人员在位率。突出预备役部队在后备力量中优先建设、重点建设地位,优先将“部队有需求、地方有优势”的单位和企业供预备役部队编组,优先将退伍军人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人员编入预备役部队,在部队组建地编兵“两率”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打破地域局限,以组建地域为中心,由内向外逐步拓展,并进一步向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医疗卫生、新兴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行业系统聚焦。
着眼提高能力,注重科学施训。着眼增强应战应急能力改进军事训练,充分发挥军地训练资源环境和保障条件等方面的优势,走科技兴训的路子,推动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转型发展。一是训练内容增强针对性,以担负任务为牵引,按照遂行什么任务就重点强化什么科目训练的要求,在抓好共同课目训练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针对性训练,当前尤其要根据所在地区可能面临的各种非战争非传统安全威胁和上级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组织相关专业科目训练,确保一旦有事能用得上起作用。二是训练层次体现联合性,以首长机关为重点,针对信息化战争和非战争军事行动多种力量联合的特点,主动参加与现役部队、地方党政军和军警民之间的联演联训,搞好任务对接训练和专业协同训练,不断提高联合行动的能力。三是训练标准反映一致性,坚持编训一致、训用一致,严格执行训练大纲规定,参照现役部队训练标准,根据预备役部队官兵素质条件和岗位要求,明确质量标准和实施细则,保证训练质量不打折扣。同时,进一步完善训练考评体系,查漏补缺,防止和克服偏训漏训、训用脱节、训不到位等问题。四是训练手段注重融合性,充分借助军地科技、信息、装备等资源优势,依托地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拓展训练平台、创新训练手段,强化基地统训,重视岗位自训,规范以勤代训,加强混编合训,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走出一条投入少、效益高的军民融合式组训新路子。
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运行秩序。发挥预备役部队寓军于民优势,进一步健全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运行制度机制,加快推动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和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兼任预备役部队第一政委、营(连)政治教导员(指导员)的军地双重领导制度,依托国防动员体制,采取晋升考评、定期考评、平时考评等形式,加大预备役军官经常性考核监督力度,特别要协调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把预备役军官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评内容,作为调整其地方职务和工资等级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装备保障机制,将预备役部队指挥、通信、防化、测绘等专用武器装备纳入现役部队保障体系,缩小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的装备“代差”;将军民通用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适时补充更新现有装备、配备专用装备,预编预储部队所需军民通用装备,加强动态监控管理,确保制式装备配发到位、保障有力,预编装备有装可编、征之能用。三是完善经费投入机制,预备役部队建设保障经费应以国家财政保障为主、地方财政保障为辅,减轻对地方财政的依赖程度,为预备役部队提供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渠道。同时,要加大经费检查监督力度,建立经费预算决算检查考核机制,确保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四是完善政策法规机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修订现有法规政策文件,对影响和制约预备役部队战斗力建设的兵员编组、人员召回、动态管理、福利待遇、社会权益等问题,要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以及执行落实奖惩细则,尤其对违反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惩戒,要明确执法主体、程序和标准。同时,对于编兵任务重的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应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扶持、技术支持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编兵单位积极性,努力营造奖优罚劣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