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交通战备办公室 李 杰 杨 军 赵志刚
对民船贯彻国防要求的几点思考
海军交通战备办公室 李 杰 杨 军 赵志刚
随着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工作的深入,加快推动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提高民船动员潜力和平战转换效率,是做好新形势下海上军事斗争准备工作的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任务。
(一)我国有丰富的民船资源。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民用船舶数量庞大、种类齐全、功能强大、技术先进。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拥有水路运输船舶17万余艘,总吨位达2.2亿载重吨,其中海运船队达1.3万余艘、1.2亿载重吨,规模在世界商船队位列第四。我国也是造船大国,国务院印发的《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显示,2013年上半年,全国造船完工2060万载重吨,承接新船订单2290万载重吨,分别占世界市场份额的39.1%、44.2%。丰富的民船资源和强大的造船能力为海上国防建设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民船在中外海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用海上运输力量是海军重要的后备力量,民用船队素有“第二海军”之称。现代战争的经验,充分证明了民船在国家军事力量中的重要地位,显示了其潜在的巨大保障效能。美国作为海上军事强国,始终把民船作为海上运输的重要后备力量。海湾战争中,输送部队和物资的305艘舰船中,有205艘是租用的商船。英阿马岛之战,英军动用了商船56艘,占支援运输船总排水量的77%。我军在渡江战役、解放沿海岛屿和西沙海战中,都动员了大量民船。可以说民船在实现战役企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在未来大规模作战中,民船势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民船贯彻国防要求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海军海上建制力量建设虽有了很大进步,但距中央军委赋予的任务和未来信息化战争对海军的要求仍然有很大差距,充分利用地方丰富的民船资源,参与海上保障任务,既是国际上发达国家的通用做法,也是避免重复建设,弥补建制力量不足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在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主导下,陆续出台了《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补助补偿规定》等法规,组织新建的10余艘大型滚装船、油船贯彻国防要求,依托有关交通运输集团成立了海上战略投送船队,民船贯彻国防要求和动员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和突破性进展。
(一)民船贯彻国防要求必须建立法律法规。目前,虽然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补助补偿规定》等法律法规,但是总体上看比较宏观,缺乏配套的法规,具体操作性不强,强制性不足。西方强国在民船动员法规制定上,给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如美国在《国家动员法》《海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对民船建造贯彻国防要求,以及民船涉及的个人和部门所承担的义务等方面都做出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英国法律规定,所有大中型船舶的设计建造都要经过国防大臣和海军大臣审批,统一纳入海上战略投送后备力量渠道进行管理。为此,应结合正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完善细化民船贯彻国防要求的具体工作,将国家、军队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范围、实施程序、落实制度和措施等,都以法规形式规定下来,使得民船贯彻国防要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二)民船贯彻国防要求必须建立选型目录。不同用途的民船有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船舶又有不同的型别、结构和吨位。在未来大规模作战和多样化军事行动中,对民船的需求多种多样,民船改装后将担负侦察、扫(布)雷、火力支援、兵力输送、医疗救护等多种任务。为预有准备,确保加(改)装后的民船高效履行使命任务,必须优化制定完备的民船动员选型目录,以便优中选优。如:滚装船有装载量大、装载车辆多、卸载速度快的特点,是登陆作战海上输送最急需的民船类型之一;集装箱船上部平坦,便于放置各种武器装备,有一定的起吊设备,可改装为干货补给船或医院船;杂货船可改装为干货补给船或弹药运输船;油船可改装为油料补给船;半潜船可改装为大型装备运输舰或海上机动卸载平台;渔船可以担负侦察、扫(布)雷等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选型的优劣将直接决定保障效能的高低。
(三)民船贯彻国防要求必须建立技术标准。建立一套完整具体的技术标准是民船建造贯彻国防要求的重要前提。应主要依据船舶类型、特点、数量及军事需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船舶使用条件。船舶适用的海况、港口、码头靠泊要求、装(卸)载作业条件等。二是人员乘行条件。船舶在新建和更新改造中,要考虑人员快速上下船舷梯、进出舱梯,人员居住环境、用水、饮食、盥洗等生活设施及通风、照明、消防、救生的需要。三是装备输送条件。船舶甲板强度要满足输送部队重装备的装载要求,同时设置加固捆绑装置。四是通信指挥条件。预留部队指挥室、通信电台、线路位置等。五是防卫武器配置条件。预留加装防卫武器位置,考虑防卫武器射击角度,提供防卫武器安装、拆卸设备等。六是预留出战时能安装适应于军事要求的油、水、电等接口、设备等。
(一)要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民船贯彻国防要求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包括国家有关部委、各级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各级水路军事代表办事处及航运企业、设计单位、修造船厂等。只有理顺工作渠道,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才能保证贯彻国防要求落到实处。世界主要军事国家都建立了以军方为主,军方与民方相互协调、共同参与、信息通畅的民船动员领导机构。英国皇家海军副参谋长兼任海运国防顾问委员会主席,与英国船舶公司理事会保持密切联系;国防作战交通局、海军商务与作战局均与政府商业部有密切的业务工作关系,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随时掌握主要商船的建造情况。我们建议航运企业在提出船舶建造申请时,必须征求军方尤其是海军意见,由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归口组织军地有关部门及技术专家组成的领导小组,协商确定贯彻国防要求的具体方案,再下达至有关航运企业,并通过派驻军代表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把好关,切实把民船贯彻国防要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有完善的补偿机制。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补偿机制,对保护和鼓励企事业单位贯彻国防要求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仅对贯彻国防要求民用船舶建设的补偿措施作了规定,对后期的养护管理未作说明,加上企业因贯彻国防要求造成船重增大、油耗增加、航速降低等问题,无形中增加了运营成本。这种“一锤子买卖”的补偿是不够的,会出现“谁贯彻、谁吃亏”“贯彻越多、吃亏越大”的尴尬局面,势必影响企业贯彻国防要求的主动性、积极性。因此,必须按照全寿命、全过程保障理念,客观分析因贯彻国防要求对民船运营造成的各项损失,进一步完善对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补偿机制,参照国防公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运作模式,每年拿出一定经费作为民船及其他大型运载工具贯彻国防要求补助补偿资金,为此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
(三)要健全可靠的动员机制。民船军用除技术上的准备外,还必须加强军事训练,才能保持战时协调行动、步调一致。英国船员平时必须接受战时服务教育和必要的训练,部分高级船员要编入海军预备役,每2~3年必须参加28天的军事训练。海军平时也装备少量商船作为训练用,每年都与商船进行联合军事演习。美军定期协助海运部门进行全球性海上运输的图上演习,每年至少进行3~4次。因此,要依据民船在信息化条件下战争中可能担负的任务预编民船,牢固树立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训练思想,加大民船力量与海上建制力量的融合力度,通过联合训练、联合保障等演练模式,实现战时民船与海军舰艇的“无缝链接”,确保部队整体作战效能的跃升,走出一条平时少养船、战时多出船的高效、迅捷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