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凯, 于洪敏
(1.装备学院科研部,北京101416; 2.装备学院装备指挥系,北京101416)
论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郭 凯1, 于洪敏2
(1.装备学院科研部,北京101416; 2.装备学院装备指挥系,北京101416)
坚持国防科技自主创新是推进军事装备建设发展的重要问题,加强科技创新必须“优化制度供给”。要实现军事装备技术的创新发展,必须充分认识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相关政策制度的基本内涵及重要作用,科学把握政策制度建立与完善的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快完善我国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
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建设
自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以来,习近平在领导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对我军装备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对提高武器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他在2013年11月6日视察国防科技大学时明确要求,要牢牢扭住国防科技自主创新这个战略基点,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努力在前瞻性、战略性领域占有一席之地[1]。而在习近平看来,要提高创新能力,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优化科技政策供给”[2]。认真领会习主席重要指示,深入研究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基础理论,逐步建立起有利的政策制度,对增强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活力,推进我军武器装备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人类的活动中,除了需要应付自然挑战外,更多是对文明的不断选择。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一方面为应付自然挑战而在本能基础上自发形成了习惯、习俗和部分惯例、部分价值与审美判断;另一方面在对文明的不断选择中形成了大量的硬性制度,如法律、契约、规章等,这些都可以归为制度。以这种观点看待技术进步或创新,也就有了一般的技术进步或制度创新。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提出者之一纳尔逊指出,技术进步的制度结构,“在所有的案例研究中,有许多一般特点是非常明显的。第一个是在技术进步过程中显然隐含的不确定性。第二个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在产生和甄别这种技术进步过程中的核心作用,但这种作用是近视和强烈依赖于环境的。第三个是在影响技术进步的制度结构中非市场因素所发挥的重要作用。”[3]正是从这一理论出发,人们给技术创新制度所下定义往往是非常宽泛的。正如袁庆明所提出的,“技术创新的制度结构就是促进和支持技术创新的各种具有不同地位和作用的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以及它们的实施机制耦合而成的制度体系。”[4]
军事装备技术,是军事装备与技术的复合概念,实质上是指军事装备所蕴含的技术。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是指军事装备技术群体,以作战需求为牵引,以提高军队作战能力为目标,在军事装备技术活动中所进行的装备创新、工艺创新、服务创新和组织创新的整个过程。由于军事装备的社会公共品和非完全商品性质,决定了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具有很强的设计性特点,从而需要我们更加关注的还是正式制度对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影响。从这一角度出发,在我国当代,人们普遍认为,“日常所说的政策通常所指的是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法规和文件。它常常与‘路线'‘方针'‘战略'‘计划'‘措施'‘策略'和‘纲领'等词互相替换使用。”[5]在这个意义上,笼统地使用政策制度,只是对政策含义的一种通俗解释,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主要是指政府为推进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制定的规章制度、法规和文件等。
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对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实践推动作用。一方面,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能够为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发展和主体行为确定方向,有效地整合和控制军事装备技术创新资源,使其始终处在创新目标的管理之下。这不仅因为相关政策制度能够有效规范军事装备技术创新行为,而且能够直接引起人们思想观念和需求动机的巨大变化,使军事装备技术主体从情感上自然倾向于军事装备技术的不断创新。另一方面,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能够调控推动军事装备技术发展过程的各种利益关系,确保在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群体和个人在为军事装备技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促进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健康发展。
从世界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实践来看,但凡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成就突出的国家,无不是与其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的健全完善密切相关的。自近代以来,美国的军事装备技术创新长期走在世界前列,正是得益于美国相关创新政策和制度的建立。美国宪法明确规定,“通过在一定时期内,对作家和发明家对各自成果的权利提供保护以促进科学和有用工艺的进步”,这充分体现了美国政策和制度对创造和创新的激励,说明美国制度的缔造者完全意识到了新技术的发明和创造新产品在促进国家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最终成为开启美国工业化经济基础的重要保障,也为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美国政府在1793年付款给因发明轧棉机而知名的E·惠特尼以后,惠特尼很快就发明了枪械部件可交换系统,不仅解决了当枪械的某一部件毁坏后就要毁掉整个枪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开启了军事装备标准化生产的历史。据统计,自美国专利和商标局1790成立以来到21世纪初,共授予了近550万件专利,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军事装备技术,这充分显示了政策制度对军事技术创新的巨大推动作用。
关于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的基本内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不多,但关于一般技术创新政策制度则多有论述,国外较有代表性的人物包括弗里曼、伦的瓦尔等。弗里曼在1988年《日本:一个新国际创新系统?》一文中提出,推进日本技术创新飞速发展的主要制度来自2个方面:一方面,通商产业省及其政策是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也具有重要作用。伦的瓦尔在《创新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一文中则强调,“有组织的市场”制度是产品创新的基础、用户与生产者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的行为准则,政府制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与技术创新密切相关。概括起来看,影响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政策制度主要包括:产权制度、风险投资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税收减免制度等。
首先是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产权制度。如同一般知识需进行产权保护一样,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成果作为一种知识产权也需要保护。而作为产权,本质上是指“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而引起的人们之间一些被认可的行为性关系……社会中盛行的产权制度变可以描述为界定每个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的一组经济和社会关系”[6]。产权制度对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在于产权直接规定了军事装备技术创新者与创新成果之间的所有关系,促使人们愿意去创新。正如布罗姆利指出,“任何一个经济体制的基本任务就是对个人行为形成一个激励集,由此鼓励发明、创新和勤奋以及对别人的信赖并与别人进行合作。”[7]
其次是军事装备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制度。从一般意义上说,风险投资是指一些专门机构(风险基金)向潜在收益高但风险较大的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提供股权融资(风险资本)并参与经营管理的一种投资活动。风险投资具有风险资本与企业共同承担、其投资性质是中长期的、投入风险较大等基本特征。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实践证明,风险投资制度是促进技术创新的一种重要制度。据统计,在美国,有90%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按照风险资本模式发展起来的[8]。军事装备技术作为对创新要求最高的一种技术创新,无论是技术风险、质量风险还是进度等风险都远大于一般民用技术创新。美国十分重视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风险投资,近年来,美军的高技术武器装备研发项目有不少在各个阶段被终止,表面上看是造成了大量投资的浪费,反过来也证明了美军在军事装备技术创新过程中对风险投资的重视。
再次是军事装备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装备采购作为军队选择购买武器装备的有关活动的统称,制定符合实际的相关政策制度,对于装备技术创新有着重要影响。这不仅因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能否按一定的程序或规定操作,尤其是能否实行竞争性采购直接影响相关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同时也因为装备采购方向的确定、计划的制订、标准的选择等会直接影响到装备技术的创新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美国军事科研费用不断增加,按当年美元计算,1998财年为370.9亿美元,1999财年为382.9亿美元,2000财年为387.1亿美元,2001财年为415.9亿美元,2002财年为487.2亿美元,2003财年为581亿美元,2004财年为646.4亿美元,2005财年为688.3亿美元, 2006财年为728.6亿美元。从中可以看出, 1998—2006财年美军科研经费增长了96.4%,年均增长8.6%[9]。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军大量采购了各类技术创新程度高的武器装备,包括:精确制导弹药、新型作战平台、军用智能无人系统、先进的单兵作战系统、军事信息系统、微波武器等新型武器装备等。
最后是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税收减免制度。税收刺激制度属于财政收入政策,它主要是通过给予从事军事装备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企业以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实现有效促进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目标。税收政策同财政资助政策有较大区别,主要表现为:其资助是间接性的、是没有选择性的普惠政策、重点是面向企业,因此,相对于财政资助所具有的直接资助、具有选择性的资助、重点资助政府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特点来说,更加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积极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多年,我国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制度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1949年至1977年,我国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形成了以中央计划体制和国有产权制度为根本性制度安排的完整体系,在推进军事装备技术创新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初步建立了以竞争性采购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有力促进了我国的军事装备技术创新。但同时也要看到,激励创新制度的不系统、不完善,仍然是制约我国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如在竞争性采购问题上,近年来,我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性采购工作取得很大进步,但装备竞争性采购制度不够健全,装备采购竞争择优、监督制衡、整体协调的制度建设滞后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深刻认识建立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制度的重要性,自觉加快完善我国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制度[10],仍然是加快推进我军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重要任务。
健全市场与产权制度。军事装备技术创新能力,从根本上决定一个国家的创新体系水平,国家创新体系水平又与整个国家的创新环境密切相关,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市场制度和产权制度。美国军事装备技术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正是得力于这一点。早在建国初期,美国就建立了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用以保护发明家的权力,促进科学和工艺的进步;1870年以后,美国先后通过了联邦商标法和有关的反垄断法案,其根本目的正在于规制保护市场机制,通过对市场竞争机制公平性的捍卫与维护,阻止部分企业和个人滥用垄断权,有效地使企业把注意力转移到采取那些至少不妨碍社会健康又能增强自身的实力上来。这些根本制度的建立,促使美国大量发明的涌现,到19世纪50年代中期,就完成了早期工业化,研制了大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武器装备,使经济和国防开始走在世界前列。这正如林肯在谈到专利保护在经济中的重要性时所指出的,专利制度是向天才的火焰中增添了利益动力的燃料[11]。当前条件下,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国是一个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国家,提高军事装备技术创新能力,需要把精力放在相应的制度建设上。通过市场制度建设,使企业成为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主体;建立科学、高效的奖惩制度和竞争制度,充分调动科研主体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科研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研资源中的作用,靠市场激发科研机构的活力。
加快完善税收优惠制度。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有关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税收减免的政策制度建设,早在1996年9月制定了研究开发费用的抵免优惠,规定了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关键设备和测试仪器等方面折旧优惠,对激励包括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在内的国家创新系统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实际运行的结果看,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一是优惠范围偏窄,优惠范围只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这对其他民营企业来说是一种政策上的不公平,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二是提出企业要得到优惠,研究开发支出需比上年增长10%的优惠条件不够合理。针对这种情况,应尽快完善有关税收减免制度,尤其应扩大优惠范围,使税收优惠能够惠及所有企业;完善优惠条件,取消盈利企业限制和年增10%的限制;扩大加速折旧的力度和范围,允许企业研究实验用的设备投资按投资额享受税金扣除,确保企业能够公平和全面享受技术创新优惠。
不断完善竞争性采购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军事装备的竞争性采购,是推动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为鼓励和支持有竞争实力的院校、科研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防科技工业产业政策纲要》《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国防科技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军队也先后下发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加快了竞争性采购格局的形成,促进了军事装备技术的创新发展。但从实际情况看,能够参与竞争的企业数量少,导致装备市场的集中度仍然很高;进入军事装备科研和生产的门槛高,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仍然十分困难;获取军事装备需求的信息不对称,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为此,必须加快完善我国军事装备技术创新的政策制度。
针对我国军事装备技术创新政策制度的发展现状,在不断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形成有利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有必要加大现有文件的执行力度,并逐步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包括:军事装备技术创新企业的培育制度、军事装备需求信息发布制度等,确保竞争性采购制度的有效实施,促进军事装备技术创新快速发展。
References)
[1]王握文.学习贯彻习主席视察国防科大重要讲话研讨会召开[EB/OL].[2013-12-06].http://www.jz.chinamil.com.cn/ newscenter/yuansuo/content/2013-12/06/content_5681468. htm.
[2]王佳宁.习近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活力[EB/OL].[2013-07-17].http://c.m.news.cn//2013-07/ 17/m_116580139.htm.
[3]多西.技术进步与经济理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2:395.
[4]袁庆明.技术创新的制度结构分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52.
[5]战建华.公共政策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2.
[6]菲吕博腾.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204.
[7]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M].汪森,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120.
[8]袁庆明.技术创新的制度结构分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113.
[9]翟钢.美国国防费管理概况[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 2007:71.
[10]国防大学国防经济研究中心.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报告2013 [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13:24.
[11]赵克.科学技术的制度供给[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8:97.
(编辑:田丽韫)
Discussion on the Foundation and Consummation of Policy System of Military Equipment's Technical lnnovation
GUO Kai1, YU Hongmin2
(1.Scientific Research Department,Equipment Academy,Beijing 101416,China; 2.Department of Equipment Command,Equipment Academy,Beijing 101416,China)
Insisting on independent innovation of national technical is the important is uses to boost the development of military equipment contruction.We need to optimize the policy supply to improve the technical innovation.To achieve the technical innovation of the military equipment technology,the basic concept and the important function of policy system of military equipment's technical innovation must be fully understood,the main content of building and improving policy system should be scientifically understood,and our army's military equipment's technical innovation policy system should be pertinently improved.
military equipment;technical innovation;policy system;construction
E 91
2095-3828(2014)04-0043-04
ADOI10.3783/j.issn.2095-3828.2014.04.010
2014-03-20
郭 凯(1981-),男,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装备发展.guokaikingdem@sohu.com.于洪敏,男,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