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合肥市加强政府性投融资管理的政策措施

2013-12-29 00:00:00彭鹏
经济师 2013年4期

摘 要:近年来,合肥市通过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模式、不断优化体制机制,持续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打破城市建设资金瓶颈,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步入了城市建设与投融资管理协调并进的的良性发展轨道。

关键词:政府投融资 政策措施 启示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4-217-02

近年来,合肥市在加强政府性投融资管理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积极探索优化投融资机制,以合肥市为主体,推动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加快城市新区建设,城市的承载能力和新老城区建设得到快速提高,互促共进态势进一步增强。

一、合肥市投融资管理的有关措施

1.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模式。实行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相分离。成立合肥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作为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对投融资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审定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决策投融资工作的重大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委员会主任和第一副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合肥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政府债务统一收归市投融资中心,实行统借统还,归口管理,同时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政府投融资计划。强化执行机制,搭建政府投融资平台。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投融资平台负责政府性项目的统一融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合肥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作为投融资管理的监督层,负责对投融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面跟踪审计。

2.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2006年5月,合肥市通过资源整合,将原分属不同部门的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建设投资公司、合肥市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从事城市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代表政府运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市财政注入现金5亿元,通过整合,市建投集团注册资本达到96.03亿元。随后,政府又采取不断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提高建投集团融资能力。截至2011年底,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达478.11亿元,净资产267.16亿元,下辖合肥百货、丰乐种业两个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3.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成立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整合组建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及国有资产交易必须通过市招投标中心办理,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有效最低价”制度。成立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直接管理土地一级市场,对经营性用地出让一律拍卖,确保土地增值收益集中在政府手中。严格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审批,所有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实行“黑名单”制度。

4.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六分开”管理体制。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立项、招标、投资、建设实行“六分开”。市规划局具体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建委负责项目综合设计,发改委审核立项,市招投标中心统一负责项目的招标建设,市建投集团统一核拨资金,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施工,审计局负责决算审计。六环节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大大提升了城市基础实施项目的可控性、科学性和严谨性。

5.建立数字模型预测政府债务风险。合肥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创新设计一套债务风险控制模型,通过分析未来年度还本付息总额与未来年度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财力总额,计算两者之间的倍数关系。进而建立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测算模型。模型按照每年综合财力安排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量,结合当年政府财政收入情况、政府债务年限、具体的债务期限结构、利率水平,对全市的总体债务规模进行测算,以此指导政府年度投融资计划安排,科学预估未来年度政府债务合理规模与控制规模,从而为政府提供动态评估和预测。

6.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政府债务动态管理机制和预警机制。市投融资管理中心通过项目管理、报表统计、信息查询、经济指标及风险预警管理等,实现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集、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预警和评估,确保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2009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合肥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9〕12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对全市各级融资平台债务举借实行计划管理,要求各级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统筹安排投资及融资活动,按照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的要求,所有平台、县区的融资和债务管理必须确保在警戒线下运作。加强对贷款的期限管理。在充分做好偿债准备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成本,通过优化债务结构以降低债务负担。通过整合提升融资平台综合实力,创新融资模式等方式,实现低成本融资(低于基准利率5%~10%);实现融资结构由短期贷款为主向中长期贷款为主的转变,全面优化了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债务还款实现了年度均衡化,避免了流动性风险,科学规避还款高峰,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7.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增加建投集团现金流,提升建投集团融资能力。积极争取开行、亚行、世行、外国政府贷款,共争取开行169.67亿元授信额度,亚行1.5亿美元城市环境治理贷款。2008年12月与国家开发银行又签订新一轮300亿元额度金融合作备忘录。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实现项目融资分别与工商银行、建行、光大银行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障大建设资金需求。建立偿债基金,解决县区贷款担保问题。2008年4月,市投融资管理中心与徽商银行签订了偿债基金协议,采取由投融资中心在徽商银行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偿债基金的方式,由徽商银行给市县区基础设施建设28亿元授信额度。实行资产证券化,发行企业债券及集合信托产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分别于2006年、2008年和2009年成功发行第一期10年期10亿元企业债券、第二期17亿元企业债券和第三期20亿元企业债券。2009年先后发行四批共2.5亿元“滨湖·春晓”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惠及99户中小企业。

二、创新投融资方式取得的成效

合肥市实行投融资改革以来,针对城市建设管理集立项、建设、融资、拨付、决算一体,融资平台规模小、方式单一、主体分散,投融资规模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的弊端进行了系统改革,构建了全新的投融资管理体制,为加快城市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建立了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投融资管理体系,确立了项目规划、立项、招标、融资、建设、审计相分离、相制约的城市建设管理体系。打破了建设资金瓶颈,确保了建设资金需要。合肥市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构建了城市发展的框架,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增强了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合肥市“十一五”期间共筹资581.62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5.92亿元,金融市场融资355.7亿元,建设支出412.32亿元,有力保障了城市建设。债务管理透明,还款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合肥市建立项目中长期融资制度,改变了过去以流动资金融资为主,财政当期还款压力过大的局面,同时通过建立科学测算模型,合理测算债务合理规模与可控规模,实现了债务还款年度的均衡化、科学化。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节约了建设资金。合肥市通过创新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实现项目融资利率下浮(总体下浮5%~10%),有效减低了资金成本。2007—2010年,合肥市招投标中心共完成2610个项目招标工作,项目预算价480.09亿元,中标金额328.95亿元,节约资金151.14亿元,极大地节约了建设资金。

三、加强河南省政府投融资管理的具体建议

1.加强投融资制度建设。借鉴合肥市政府性投融资有效管理模式和办法,河南省应及早着手加强投融资管理的有关制度建设,规范投融资工作,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控制风险。有关制度包括项目单位的机构设置、议事规则、运行章程和项目资金筹措、使用、监督、评估等方面。同时,要统筹兼顾,着眼长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2.科学构建政府投融资管理体系。为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防范财政风险,笔者建议:一是建立决策机制。成立河南省投融资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融资管理的决策层对河南省投融资工作统一进行管理,同时负责审定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决策投融资工作重大事项。投融资管委会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和第一副主任,以充分发挥政府在整个投融资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二是健全管理体制。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管理的政府债务统一收归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资中心”)。国资中心对河南省省直单位政府性债务实行“借、用、还”一体化管理,并试行项目融资计划管理。即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融资计划进行审核并上报省投融资管委会备案,国资中心根据投融资管委会的融资计划批复作为融资依据。把“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理念始终贯穿城建投融资管理各个环节。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河南省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作为投融资管理的监督层,负责对投融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政府投融资筹措、使用、管理全面跟踪审计。四是实行投融资资金“双控”管理。借鉴合肥市管理经验,对政府投融资资金实行省财政和项目单位“双控”管理模式。即项目单位会商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在银行开设“双控”账户,账户及付款审核的主体为项目单位。项目单位支付款项时,经内部审批程序后送达国库支付局进行复核,省财政认定付款事项合法合规、资料齐全后加盖印鉴,由项目单位通过银行对“双控”资金进行直接支付。

3.做大做实投融资平台。一是将河南省五大投融资企业(河南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整合到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豫资公司”)之下,提升投融资能力和偿债水平。二是通过不断充实豫资公司资本金、注入优质资产、土地等方式提高豫资公司风险防范和盈利能力,努力拓展融资新途径、新方法。借鉴合肥市建投集团入股上市公司模式,采取豫资公司控股或入股上市公司等形式以壮大豫资公司实力、提高融资能力。三是改革投融资公司内部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实现企业盈利和债务偿还的统一。

4.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借鉴合肥市做法,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风险状况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债务到期偿还的管理。一是建立政府债务动态管理和预警机制。国资中心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化系统以便实时动态掌握资金变动情况。通过对资金筹集、使用及政府性债务的全面统计分析,实现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预警和评估,确保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二是努力拓展政府债务归还渠道,规避违约风险。对财政部门直接偿还的政府性债务以及历年工程欠款,在财政预算以及超收中安排资金归还的基础上,再从土地储备中心储备的土地收益和国有资产收益中安排偿还资金,规避违约风险。三是加强对贷款的期限管理。在充分做好偿债准备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以降低债务负担。借鉴合肥市有关经验,建议通过不断整合提升豫资公司综合实力、创新融资模式等手段,实现低成本融资(低于基准利率5%~10%)和融资结构由短期贷款为主向中长期贷款为主的转变,全面优化政府债务期限结构,科学规避还款高峰,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5.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建议河南省大力培育豫资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一是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增加豫资公司现金流,提升融资能力。二是继续积极争取农开行、开行、亚行、世行及外国政府贷款。三是加强豫资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拓宽融资渠道,与各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障资金需求。四是建立偿债基金,解决贷款担保问题。国资中心要努力与各商业银行签订偿债基金协议,采取国资中心在银行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偿债基金方式,由各银行给豫资公司筹措资金增加授信额度。五是鼓励豫资公司采取吸引信托基金、企业股权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投资补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募集建设资金。六是鼓励豫资公司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拓宽融资渠道,盘活资源,探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和规模。

6.科学设计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模型。借鉴合肥市风险控制测算模型成熟经验,建议由河南省国资中心负责设计债务风险控制模型,模型按照河南省每年综合财力安排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量,结合当年政府财政收入情况、政府债务年限、具体的债务期限结构、利率水平,对全省的总体债务规模进行测算,以此指导政府年度投融资计划安排,科学预估未来年度政府债务合理规模与控制规模,从而为政府提供动态评估和预测。

7.强化政府投融资金绩效管理。省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根据有关制度成立绩效管理处室和跟踪审计处室,对项目单位进行绩效管理和全程审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工程季度每3个月进行项目绩效自评并报省投融资管理委员会,省投融资管委会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单位融资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报告省委、省政府,同时将绩效评价作为项目单位及相关人员奖罚参考依据。对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成绩比较高的项目,将其做法和经验在其他项目管理中进行推广,对绩效评价成绩低、存在不规范行为的项目通报批评,并进一步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李锐(导师:陆道平.)多元化筹措城市建设资金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苏州大学硕士论文,2011.9

2.孔向阳,王予安等.投融资体制改革助推合肥“大建议”.决策,2009(5)

(作者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郑州 450000)(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