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

2013-12-29 00:00:00吴恒
啄木鸟 2013年10期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语出《礼记》,意思是说在人的两个最基本的欲望中,第一个便是饮食。也许是长久以来物质匮乏的原因,中国人对吃有一种特殊的迷恋。这种迷恋体现在对食材的选择“海纳百川”,体现在加工的手段五花八门,体现在菜肴的名称“博大精深”。

在语源学上,“吃”字对中文词汇也有较大贡献。在中国,好工作叫“铁饭碗”,不好的工作叫“混口饭吃”;受人欢迎叫“吃得开”,没人理会叫“吃闭门羹”;妒忌叫“吃醋”,占人便宜叫“吃豆腐”;交口称赞叫“脍炙人口”,好逸恶劳叫“坐吃山空”; 在责怪他人多管闲事时,会说“你吃饱了撑的”;见面打招呼,自然是以一句 “吃了吗”作为开场白。

吃,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如此重要,也就不奇怪当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播出时,许多人一边看着屏幕,一边流着口水,大呼过瘾。然而,正如一则评论所言:只有理性地审视这部唯美纪录片之外的另一个中国,才能帮助我们来理解这部纪录片何以能一炮而红。

是的,现实是舌尖上的中国有两个:“一个是这部宏大的纪录片,借助诱人的美食和温暖的故事所展示的舌尖中国,一个是日常社会新闻中无数的食品丑闻所展示的舌尖中国。一个舌尖上的中国,充满阳光与感动,是淳朴、温情、唯美、诱人的,是由奶奶的眼泪、妈妈的手、故乡的回忆写成的;而另一个舌尖上的中国,充满苦涩与纠结、冷酷与陷阱,是由有害的添加剂、地沟油、增白粉、瘦肉精、残留农药、荧光粉、反式脂肪酸写就的。”

夸张一点儿也可以说,这两个舌尖上的中国,一个是艺术照,一个是生活照。

许多中国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是从2008年开始的,当时《东方早报》率先曝光了震惊中外的三聚氰胺事件。之后数年里,奶粉的问题非但没有让消费者安心,毒大米、地沟油、瘦肉精的问题又纷纷浮出水面,消费者如惊弓之鸟。在所有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中,最让消费者揪心的仍然是奶粉的安全。奶粉的消费者大多是尚未能表达自己意愿的婴儿,爸爸妈妈喂什么,他们就吃什么,而中国父母此前也很少担心在正规商店买的婴幼儿食品会出现问题,但这一信任在2008年被打破,至今仍未能彻底复原。

国内的乳制品厂商试图重建信任,遗憾的是,他们的重点似乎放错了位置。一家国内知名的乳制品企业旗下的“母婴营养研究中心”曾发布过一个报告——《参照西方标准的配方奶粉明显不适合中国宝宝》。也许从科学角度来讲,是有几分道理,但在当下的消费环境中,这种报告难免会受到消费者无情地嘲笑。一些消费者用脚投票,国内的奶粉商他们不再信任,于是将钞票撒向洋奶粉,以至于2013年2月,香港政府发布《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规定每名十六岁以上人士二十四小时内不可带两罐以上进口奶粉离境,并禁止十六岁以下人士携带奶粉,该《规例》于2013年3月1日起生效。这一规定顿时引发轩然大波。据香港海关的数据显示,规例执行的头两天,就拘捕了四十五人,检获违规携带奶粉一百七十八罐。以查“白粉”的方式来查奶粉,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中国食品安全危机:人们为了得到安全的食品,甚至不惜以身试法。

覆巢之下,安得完卵。奶粉如此,其他食品又能好到哪里去?很多时候,人们可能以为食品安全问题离自己很远,但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了受害者。

一、毒从口入

食物,可以满足人们两个层次的需求:基本生理需求和生活品质的要求。所谓基本生理需求,即为了饱腹,这是对食物最低限度的要求,味道如何、营养如何、容器如何,对经济困顿的人们来说是顾不上的。而生活品质的追求,即古人所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则是指在实现了温饱之后,通过享用美食来享受生活,既要讲究色香味俱全,又要讲究营养搭配。然而,当下人们赫然发现,在吃饱与吃好之外,还有一事要操心,那便是吃得安全与否。

所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如今频频爆出安全问题:重金属米、地沟油、工业盐、头发酱油、敌敌畏醋、滑石粉茶……连生姜、大蒜等调料也未能幸免。俗话说“病从口入”,是指吃了不干不净的食物容易生病,应对之策是少在外用餐,但殊不知就算你能/Cwbue6D7STeclKwwtH4DA==管住自己,不下馆子,仍有可能“中招”,因为食材本身就不安全。

大米的历史极为悠久,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字经》中说:“稻粱菽,麦黍稷,此六谷,人所食。”其中的“稻”经过清理、砻谷、碾米等处理后即是大米。“六谷”(或“五谷”)在中国泛指一切能吃的粮食作物。 在《黄帝内经》中,称五谷为“粳米、小豆、麦、大豆、黄黍”,稍后的《孟子·滕文公》中,称五谷为“稻、黍、稷、麦、菽”。可以发现,不管是在哪种表述中,大米都是当仁不让的五谷之首,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然而,尽管稻米的种植历史悠久,食用人群庞大,但是近年来,关于大米的食用安全丑闻频出,涉及多个方面,其中,影响最恶劣的当属大米重金属超标与陈化米问题。大米重金属超标,与环境污染问题有关:地方政府盲目求追GDP,广开工厂,结果是工厂把钱挣足后,一走了之,治理环境污染的烂摊子却没人愿意接。当初多快好省地建工厂,看上去是发展了经济,但工厂附近的居民却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更可怕的是,土壤污染后的修复十分艰难,过程也十分漫长,污染的土壤一旦种植上庄稼,重金属就将侵入庄稼内部,再转移到消费者口中。

调查显示,大米中最常见的是重金属铅和镉的超标,此外还有砷、锌、铜等。2002年,农业部的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曾对全国市场上的稻米进行抽检,发现稻米中超标最严重的重金属是铅,超标率28.4%,其次就是镉,超标率10.3%。无独有偶,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的潘根兴教授和他的研究团队,在全国范围内(分华东、东北、华中、西南、华南、华北六个区域)随机采购大米样品九十一种,结果同样表明市场所售大米镉超标率为10%左右。这是一个很令人惊悚的数据,通俗地说,每吃十碗饭,就有一碗是重金属镉超标的,如果算上铅的话,那就是每吃十碗饭,就有三碗是超标的。2013年5月,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3年第一季度广州餐饮环节抽检结果,有44.4%的大米镉超标。

重金属超标会造成什么后果呢?因重金属进入人体后不容易被排出,累积到一定量就会引发慢性中毒。比如,镉在人体内一般积蓄在肾脏,会引发泌尿系统的病变,也会引发胃脏功能失调,干扰酶系统的运行,导致高血压;镉还会取代骨头中的钙,使钙流失,骨骼软化。铅则会导致肾脏损伤、贫血症以及神经机能失调。儿童对铅尤为敏感,一旦摄入过量,就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学习困难、听力障碍、语言障碍等症状,而且高血铅儿童往往比同龄正常儿童的身材要矮小。此外,研究表明,儿童血铅水平每上升一百微克,其智商要下降六至八分。

在众多被重金属污染威胁的案例中,广西桂林思的村最为典型。思的村隶属于阳朔县,与县城的距离不过四十公里。阳朔是一个风景秀美的城市,素有“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堪称甲桂林”之说。但其辖下的思的村,却因一种怪病广受国内土壤研究者的关注。思的村的村民多以种植水稻为生,近年来,这里不少村民得了怪病,双腿无力,浑身疼痛,去医院却查不出所以然,村民只好自己命名为“软脚病”。这种病的症状与“痛痛病”极为类似。“痛痛病”又称骨痛病,最早发现于日本,是一种因为食用了镉超标的食物而导致骨头疼痛的病。学者研究后发现,思的村的村民确实长期生活在镉超标的环境中:早在1986年,对思的村农田的检测结果就表明,其有效镉含量值为7.79mg/kg,是国家允许值的二十六倍。而种植在这种土壤里的农作物,镉含量同样超标,其中早稻的镉含量为0.6mg/kg,超出国家标准三倍,晚稻则为1.005mg/kg,超过国家标准五倍。

思的村的大米里镉含量严重超标的罪魁祸首,被认为是一座铅锌矿。这座铅锌矿就在村庄上游十五公里处,开发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因当时几乎毫无环保意识,矿场中含镉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河里,村民再用河里的水灌溉耕地,就使耕地污染,使出产的大米镉超标。统计数字显示,当地有超过五千亩土地被污染,随后的调查表明,在矿山发掘早期,排出的废水中镉的含量超过国家规定的耕地灌溉水质标准的一百九十四倍。

思的村村民由于长期食用镉含量严重超标的大米,重金属在体内难以代谢,日积月累,才患上了这种软脚怪病。而这一问题,同时凸显出研究食品安全问题的尴尬之处,若非单一饮食来源,或长期食用,即使吃了有毒害的食物,也不一定能及时发现,等发现身体出现异常,通常为时已晚。

中国大米重金属超标问题频现的最主要原因,是各地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并不觉得环境问题与食品安全有多大关系。地方官员总是喜欢论证“发展经济,大干快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样的观点,时至今日,在很多人看来仍然是理所当然。殊不知,国内外大量的事例证明,无视环境问题发展经济,最后往往会得不偿失,人们将为此付出更大、更惨重的代价。

如果说大米重金属超标算是农民的无心之过(这多少有些勉强),那么,下面的行为当属不法商贩蓄谋为之了。听说过给人美容的,听说过给大米“美容”的吗?因为大米质量不好、卖相不好,商贩便出此下策,将其好好“美容”一番,方便转手给下家。

大米分为三类:当年生产的大米称之为新粮;新粮储存一年以上则称为陈粮;陈粮若因储存时间过长或储存不当而陈化变质,则称为陈化粮。新粮和陈粮都能食用,只是新粮比陈粮口感、香气要更宜人些,但陈化粮不能食用,因为其中的淀粉、脂肪和蛋白质等已发生变化,使其食用品质和营养成分下降,甚至还会产生黄曲霉素等有毒有害物质。

按照2001年国家计委等五部委颁布的《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陈化粮只能向特定的饲料加工或酿造企业定向销售。但因其价格是新粮的一半,有些不法商贩利欲熏心,便无视消费者的安危,铤而走险,“包装”陈化粮进入了口粮市场。陈化粮中含有黄曲霉素的可能性很大,黄曲霉素对人或牲畜有急性毒副作用,并会诱发癌症,被世界卫生组织划定为一类致癌物,毒性比砒霜强六十八倍。试验表明,黄曲霉素致癌最短只需二十四周,而且,因为黄曲霉素的裂解温度是280℃,所以一般的烹调加工并不能将其杀死。

在中国,陈化粮进入餐桌以及因食用陈化粮中毒的新闻并不少见,受害者多是弱势群体。2004年6月底,《新京报》报道了北京的“民工米”现象,并引用《中国质量万里行》的数据称,北京每年至少有近万吨的“民工米”被食用。“民工米”的特点是便宜,比一般大米便宜三分之一还多,这种大米多含黄曲霉素,但是通常卖家和买家都不太介意,因为这些米他们自己并不吃,吃的是在建筑工地干活儿的农民工,这种米也因此得名“民工米”。之后,中央电视台《时空连线》栏目跟进此议题,派出四路记者分别在北京、天津、廊坊以及哈尔滨的粮油市场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工米”并非北京特例,在其他三地也极为普遍。央视的报道立刻引发全国关注,各地方媒体的记者纷纷行动,调查本地的此类情况,结果显示,“民工米”已经遍及全国各地的粮油市场。

令人欣慰的是,2004年之后,中国的粮食购销体制进行全面改革,过去享受地方财政补贴的粮食企业完全市场化,政府对农民的补贴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农民。这样一来,农民、粮库都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在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粮食大量积压和陈化的现象已基本消失。但不可否认,零星地销售陈化粮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时因为米贩子的存储不当或长期存储,其仓库中的陈粮就可能变成陈化粮。为了获取利润,米贩子就会联合贪图小利的采购人员,致使陈化粮登上百姓餐桌。虽然陈化粮与新粮从外观上看有明显区别,但如果对陈化粮进行了二次加工,比如加工成米粉、酿酒等,那就难以区分了。而陈化粮中可能含有的黄曲霉素,并不会在酿酒过程中消失,仍有致癌作用。因此,只有加强市场监管,才能让消费者放心。

2013年3月“两会”期间,广东代表团的代表钟南山院士在分组讨论时,表达了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他表示“每年有七百万至一千四百万吨废油,其中有三百五十万吨地沟油回流餐桌,谁都可能吃到地沟油。”具体的数字可能会有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地沟油在中国已经防不胜防。2013年5月3日,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次对制售“地沟油”的处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规定称:如果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希望在这样的重典下,食品安全的形势会有所改善。

“地沟油”,顾名思义,是指从地沟里打捞出的油。餐馆或者普通家庭吃完饭后会刷锅洗碗,因油比水轻,锅里或者碗里的油进入下水道后就会浮在水面上。“地沟油”贩子常在夜深人静之时,撬开下水道的窨井盖,用特制的工具将油捞取上来,然后运到黑作坊进行提炼。除了提炼设备需要少许投入外,“地沟油”几乎算是无本生意,因为成本低廉,提炼出来的油可以把价格压得很低;而另一方面,在外观和口味上又与正规的食用油相差不多,因此广受小餐馆、路边摊的欢迎,迅速占据市场。从污秽不堪的地沟里捞别人吃剩的油,已然让人很恶心了,但黑心商贩在追逐利益的道路上,疯狂而且没有底线。

2011年4月,重庆云阳县一栋大楼旁的粪池边,停着一辆三轮摩托车,车上有十多个塑料桶,一名男子正在用特制的工具从粪池里往外捞着什么。这个男子形迹可疑,路过的市民起了疑心,悄悄报警。民警出警后发现,这个男子正在把捞上来的生活残渣往桶里倒。为搞清他到底要做什么,民警决定先不打草惊蛇,待他开动摩托车后一路跟踪。民警随着这名男子到达城郊的一间民房后,发现这里居然是一个生产“地沟油”的黑作坊:房子里有汽油桶、缸、瓢、筛子等工具,房子外倒满了加工后留下的粪渣。整个黑作坊臭气熏天、污水四溢,民警当即联系了辖区的工商所,一举将这一黑作坊捣毁,缴获已经制好的“地沟油”二百多公斤。不错,这个黑心油贩就是用粪池里捞取的生活残渣来炼油的,这样的油,如果顺利加工出来,便会销售给路边的大排档和小餐馆,被消费者吃下去。好在据该男子交代,他是初犯,还没有将“地沟油”销售出去。我们只能希望他说的是实情了。

相比而言,广东的朋友就没有这么幸运了。2011年5月,一位从贵州到东莞打工的农民工,主动联系了记者要讨回公道。他一个月前被亲戚介绍到一个“地沟油”黑作坊打工,黑作坊本来就见不得光,加上安全措施又不到位,他在“搅油锅”旁工作时,不小心掉进了油锅里,严重烫伤。老板不愿意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准备逃走,他情急之下就联系了记者。记者随即报警,第二天,执法部门就端掉了这个黑作坊。现场触目惊心,散发着恶臭,熬制“地沟油”的原料里混着石子、塑料袋、卫生纸甚至卫生巾。据打工者称,这些原料 “有的是从下水道捞出来的,有的是收集餐馆的泔水,还有的是跟一些公司合作,由他们从化粪池抽上来,然后我们收购的”。等“地沟油”炼好后,会被装进油桶,凑齐一定数量,就派车运走,“据说是送到深圳的一些批发市场,东莞的批发市场也会送”,“因为价格便宜,深圳、东莞的一些大小餐馆都会去批发市场采购这种‘地沟油’。”

不只是重庆、广东,哪里有暴利,哪里就有不法商贩的踪迹,“地沟油”是个全国性的问题。2010年初,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九名大四学生在该院何东平教授的指导下,开始了对武汉“地沟油”状况的调查工作,何教授同时也是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和油脂工作组的组长。他们调查发现,从餐饮业的餐厨垃圾中提炼一吨地沟油,成本仅为三百元左右。算下来,掏一桶地沟油就能挣得近百元,一人一天能捞四桶,一个月就能挣得上万元。这样的暴利催生了一条生产、销售“地沟油”的黑色产业链,即使是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也均爆出“地沟油”上餐桌的问题。不夸张地说,只要你下过馆子,就有可能吃过“地沟油”,只是你没有察觉到而已。

2011年4月,第十四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在上海举办在即,在国家游泳队举行的世锦赛动员大会上,游泳中心主任尚修堂向运动员喊话:“若哪位队员被发现外出就餐,将被取消参加世锦赛的资格”。这样的警告匪夷所思,但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更耐人寻味的是,在世锦赛开赛前,组委会为参赛人员起草了一份后被称为“史上最难堪”的安全用餐指南。在该指南中,列出了一组上海餐馆的名单,认为其可以为参赛运动员提供安全的食品,并建议不要去名单之外的餐厅吃饭,以免毁了自己的运动生涯。然而,名单上只有区区十五家餐馆。 之所以禁止运动员在外用餐,是担心他们吃了含瘦肉精的猪肉,药检时体内残留的瘦肉精会导致其被视为服用了兴奋剂,这样的悲剧曾多次发生。

2008年5月,北京奥运会前夕,被寄予厚望的中国游泳健将欧阳鲲鹏尿检未通过,被查出体内含有违禁成分盐酸克伦特罗。此前,北京奥委会承诺将举办一届“最干净”的奥运会,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对使用兴奋剂的“从严从重处罚”条例,表示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服用,均将严惩。被称为中国男子仰泳第一人的欧阳鲲鹏,随后遭中国泳协终身禁赛。欧阳鲲鹏的辩解是在休假期间,他和家人聚餐吃烧烤,可能因为吃的肉里有瘦肉精,而盐酸克伦特罗正是一种常用的瘦肉精。中国反兴奋剂委员会对此的回应是,即使是误服,也决不手软,因为 “运动员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另一个教训来自于世界冠军、中国柔道名将佟文。佟文曾获得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女子柔道78公斤以上级冠军,但她在2009年柔道世锦赛后的兴奋剂药检时,盐酸克伦特罗呈阳性,被处以两年禁赛的处罚,并没收2009年世锦赛金牌。她也因此成为中国第一位因服用兴奋剂被禁赛的奥运冠军。佟文一方面表示接受这一违规事实,另一方面积极上诉。万幸的是,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CAS)在调查时发现,国际柔联在进行B瓶尿检时存在程序上的漏洞(根据规定,开启B瓶的检测过程,运动员应该在场,但国际柔联检测时并未通知佟文),出于对程序正义的尊重,决定撤销国际柔联的全部处罚决定。但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同样声明:这项裁决“并不能被理解为佟文没有过失,尤其是审判团并没有宣布佟文是否服用、是否故意服用了盐酸克伦特罗”。不管怎样 ,佟文算是逃过一劫,之后还参加了2012年伦敦奥运会。

运动员被告知绝对不能吃市面上的猪肉,是因为他们要不时地被药检

相比而言,周蜜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周密曾是中国国家女子羽毛球队的成员,与张宁、谢杏芳、龚睿娜并称为中国羽坛的“四朵金花”,年仅二十二岁便排名世界第一(2001年),并在第二年蝉联。2006年,周蜜加盟香港羽毛球队,两年后再次登上世界第一的宝座。然而2010年6月,周蜜接受世界反兴奋剂组织(WADA)的飞行药检(不固定药检)时,尿检被测出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世界羽协随后作出禁赛两年的判罚,这不仅使她错失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机会,基本宣告其职业生涯的结束,也使她名誉扫地。

周蜜在新闻发布会上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她在此前的新加坡、印尼公开赛期间曾生病,在当地药店购买过感冒药。她先是认为可能因此摄入违禁药物,但相关药物送检后发现并无盐酸克伦特罗成分,因此世界羽联并未采信,维持原判。后来她回忆起,感冒之后她想吃粥,便未在香港队的食堂就餐,而是自己去市场买了一点儿猪肉。周密说:“我自己熬粥、煲汤,想补一下,可能是这个原因导致尿液呈阳性,没想到猪肉会带来这样的影响,直到出事后的两个月,我才知道猪肉这么危险。”

世界羽联的判罚已无法撤销,周蜜只能自证清白。她做了两件事情:一是禁赛后为保留证据,她一直没有剪头发,并将头发样本送往香港城市大学检测,发现其中的盐酸克伦特罗含量仅12.4皮克,专家认为,如果是刻意服用盐酸克伦特罗,含量应至少高于这个数值五十倍。另一件事是她当时说:“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会尽快生一个孩子,因为没有任何服用兴奋剂的人敢这样做。”她确实这样做了,四个月后,她与男友结婚并怀上宝宝。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曾对此事有过评论:“对于羽毛球运动员来讲,兴奋剂的确是起不了作用,因为羽毛球不是单纯的体能项目,还有技术含量,要求非常精确,是靠训练积累的技术技能。吃了兴奋剂,老把球打出界是比较麻烦的。”种种证据表明,周蜜被冤枉的可能性较大。而断送了她羽坛前程的,多半是那块来历不明的猪肉。

这些发生在运动场上的伤心往事,可以作为极好的旁证,让我们了解当下肉类食品的安全问题。还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故事:2012年7月,在宁波北仑区举行的世界女排大奖赛总决赛中,中国队0比3负于美国队。赛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中国女排的主教练俞觉敏反思落败的原因,称女排发挥失常与三个星期没有吃肉有密切关系,“因为害怕瘦肉精,我们出来比赛是不敢吃肉的,这次是三周的时间。”这一消息传出后,听者无不啼笑皆非。

把比赛失利归咎于没有吃肉当然匪夷所思,但结合之前的例子来看,并非不能理解。而被悉心关照的运动员都这般提心吊胆,普通消费者又能好到哪里去?运动员被告知绝对不能吃市面上的猪肉,是因为他们要不时地被药检,即使食用了少量的瘦肉精也会被发现,影响前程。但普通消费者一则没有条件进行这样的检测,再则即使发现了,也不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造成危害,因此不会太在意。所以说,不是运动员比普通消费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是消费者受到伤害后不容易察觉。瘦肉精对人体的危害是累积式的,长期食用,身体会遭受慢性毒害。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至2005年,中国共有2455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肉中毒,其中还有致死的案例。

生姜

在中国的食疗理念中,生姜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常言道:“冬吃萝卜夏吃姜,不找医生开药方”。淋雨了、感冒了、腹泻腹胀了,喝杯热姜汤就可以缓解症状;龋齿了,可用热姜水漱口……生姜,算是居家旅行、行走江湖必备良“药”。然而,就算这人见人爱的生姜,也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问题主要出现在两个环节:种植和销售。

与所有的植物一样,生姜的种植也需要防治病虫害。但2013年5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对毒生姜的曝光,又一次让全国消费者震惊了。据记者调查,山东潍坊地区的农民用剧毒农药“神农丹”喷洒生姜。“神农丹”的主要成分是涕灭威,剧毒,五十毫克就能毒死一个五十公斤的人,而且涕灭威能够被植物全部吸收。接受记者采访时,“憨厚”的农民实话实说,他们自己吃的生姜,种在另外一沟,“自己吃的不使药”。遗憾的是,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独善其身是很难的。这些短视的农民并不知道,滥用涕灭威不仅会使生姜上的农药残留超标,还会污染地下水。也就是说,虽然他们自己吃的生姜没有用药,但他们平日喝的水,灌溉庄稼的水,都已被污染,也会导致慢性中毒。这样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农民用剧毒农药种植生姜与效益有关。据当地农民介绍,生姜容易生“病”,尤其是种植三四年后,土地容易出现病虫害,严重影响产量,甚至会绝产。“一亩地刚开始种时,产姜量能达九千至一万斤,接下来逐年减少到六千多斤。姜每年就种一季,就算一块钱一斤,除去成本四千余元,一亩地一年也就赚两千元。”这种情况下,当经销商来推销剧毒农药时,称他们的产品能提高产量,不用可能会减产一半,对农民的诱惑就很大。“神农丹”杀虫效果好,而且价格很便宜,因此被广泛使用。

有毒生姜的受害者远非只有山东本地的消费者。因山东种姜颇为有名,所产生姜远销全国,据新华社的报道,广州、深圳、杭州等地都查获了来自山东的“毒生姜”。其中,广州是重灾区,在广州的一家果菜批发市场,记者调查后发现,来自山东的生姜超过80%,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来自潍坊的。据该市场的经销商介绍,这里每天进姜上百吨,供给整个广州市场。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抽检了八个生姜样品,发现有两个不合格,涕灭威超标。

更让人震惊的消息是,潍坊出产的生姜分销售途径有两种:内销与出口。因为外国的经销商对农药残留检测十分严格,所以农民在出口基地种植的生姜都不使用便宜的剧毒农药,而是用另一种安全的生物药,不过价格更贵。但内销的生姜管理不严,采用的是抽查制度,且是自己送检。业内人士称,拿到农药残留合格的检测报告并不难,只需找几斤合格的生姜送去检验就可以了。就这样,利益驱动加上监管失职,喷洒剧毒的生姜成了国人餐桌的“特供”。

在种植环节,生姜可能会被喷洒剧毒农药,而在销售环节,生姜则可能会被使用硫黄。生姜有自己的生命周期,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产地与经销地往往相隔很远,千里迢迢,运输翻山越岭,耗时苦多。生姜在长途跋涉中,或在囤积时会慢慢变老,姜老珠黄,卖价自然就会被压低,这也就是常说的“卖相不好”。这样的生姜一般会被打折出售,或作废品处理。但商家们不甘心,他们认为即使不能让生姜真的变得“年轻貌美”,也要让生姜变得能“看得过去”。经过不断地摸索与尝试,不法商贩终于找到了一个简单粗暴,却行之有效、性价比极高的方法:用硫黄熏。

原理很简单,硫黄在熏蒸过程中会与空气中的氧气结合,生成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常见的漂白剂,能与被漂白物生成无色的不稳定化合物,使其外观光亮,色泽鲜艳。业内人士介绍,“熏制过程很简单,熏制前在生姜上泼点儿水,将生姜装进袋子,围成一圈。硫黄放入容器中点燃,放入圈中,盖上塑料布和棉被,熏一个小时就好了。因为盖着塑料布,硫黄燃烧后发出的气体逃不出来,熏的效果就会好很多。”这样的方法还可以用于大规模加工,把生姜堆在屋子里,直接在屋中间架几口大锅,锅里放上水,水里放进硫黄,然后点火煮水,并封闭门窗,等硫黄水快蒸干时就可以开门取货了。这样,数斤硫黄就可以漂白近万斤生姜。除了烟熏,还有更简单的办法:用药水喷洗。将含有硫黄的药粉加水摇匀,喷洒在色泽暗淡的生姜上,仅需十分钟,这些“卖相不好”的生姜就能变得光鲜亮丽。或者使用大盆,盛装硫黄水,将生姜放置其中进行漂洗。

短期摄入微量的二氧化硫,对人体的危害不大,人体本身存在有内源性的亚硫酸盐,能耐受一定水平的亚硫酸盐。然而,如果长期摄入残留在日常食物中的二氧化硫,即使是低剂量的,也会对人体造成损伤,尤其是呼吸与消化系统,会使其黏膜受损,并引发慢性鼻炎、咽炎、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以及肺气肿等疾病,甚至对肝、肾脏等器官也有损害。因此对于每天都要食用的生姜,请务必处理干净。最常见的办法是去皮,不管生姜是喷洒“神农丹”的,还是用二氧化硫熏出来的,其表皮的污染是最严重的。另外,如果有条件也可采用“碱洗法”,即在水中放入少量碱粉(无水碳酸钠)或碱(结晶碳酸钠),搅拌均匀后放入生姜浸泡五分钟,捞出洗净即可。

二、间接中毒

是不是平时多加注意,少吃不干不净的东西,就可以避免问题食品的伤害呢?事实证明,这只是一厢情愿。很多时候,食品安全的问题不仅仅是食品本身的问题,食品包装也存在安全隐患。这种事情往往防不胜防。

爆米花桶

2011年4月,有媒体曝光,北京的不少电影院使用含致癌物的爆米花桶。也许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曾发现,一些爆米花桶内侧较白较亮,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桶可能使用了大量的荧光增白剂。根据国家规定,因为爆米花桶与食物直接接触,因此必须要用“食品级白卡纸”。但这种纸张比较贵,于是,一些不法商贩用回收的废纸制造爆米花桶,但废纸打的纸浆颜色不好看,为了显得更白,便用荧光增白剂对其进行漂白。荧光增白剂是一种化工染料,可提高纸张、纤维织物的亮白程度,但荧光物质进入人体后,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达到一定剂量还会诱发癌症。因此,按国家规定,这种增白剂是不允许用于食品包装的。据知情人士透露,用废纸加荧光剂做成的纸桶,其成本要比正规纸桶低20%。为了这20%的差价,影院便无视消费者的健康了。

消息传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都有电影院,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城市会安全吗?各地媒体纷纷跟进。结果让人悲观:上海、广州、青岛等地纷纷中招。上海质监局随后查封了十万余只荧光剂超标的不合格爆米花桶。这并非某地或某影院的个案,而是整个行业的问题。青岛的记者在调查走访时发现,当地的批发市场里,虽然爆米花桶种类繁多、价位不同,但居然全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而且记者还发现,进入电影院的观众,大部分从未关注过爆米花桶的质量问题。一方面,消费者可能并没有想到爆米花桶中也能含有致癌物质;另一方面,一般人看电影的频率,以及看电影时吃爆米花的频率不会太高,所以消费者在摄入少量荧光粉后,并不会立刻显现出中毒症状。

爆米花桶不是唯一出问题的食品包装。食品包装与医疗垃圾,乍一看,风马牛不相及,但在不法商贩那里,这两者就像一根藤上的两个瓜。医疗垃圾是指与病人的血液、身体接触过,由医院输出的污染性垃圾,比如一次性医疗器具、术后废弃品等等。医疗垃圾可能直接或间接感染病毒,或含有其他危害性物质。在中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医疗垃圾被列为首要危险废物,对其进行的收集、消毒和焚毁处理,需要严格地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但是,就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垃圾竟和食品包装扯上了关系。

纯净水桶作为饮用水的容器,其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水质

2009年,郑州市的市民张先生,在当地一家医院看望病人时,偶然看到,有两名男子从医院的医疗废弃物室往外运送医疗垃圾,这引起了他的疑心。在随后的一个月里,他一有空就在这家医院的医疗废弃物室旁蹲点,终于发现医院的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将医疗废弃物私自倒卖。又经过了三个多月的跟踪调查,他发现郑州市多家医院存在这一现象,有专人负责将四处收集到的医疗垃圾运到废品收购站,收购站将塑料类的医疗垃圾粉碎,然后卖给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厂再用这些原料制成生活用品,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食品包装。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张先生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民警随后的调查证实了这一产业链的存在。

但遗憾的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案件的处理陷入瓶颈。根据卫生部卫办医发(2005)292号文件的规定:“使用后的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不少医院便以此为借口,不承认其在医疗垃圾管理上的失职。另外,对违规使用这些医疗垃圾的人,法律也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这使得这些没有职业操守的商贩躲避了惩罚。媒体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公安机关将几名涉案人员控制后,经调查,被控制的人员够不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处罚标准,已被依法解除控制。”面对这样的状况,消费者大概只能选择少用塑料制品来降低风险了。

纯净水桶

在所有的食品包装中,与消费者接触最频繁的应该是纯净水桶了。营养学家一直告诉大家要每天勤喝水,但如果喝进去的水不卫生,其结果喝得越多,健康风险越大。其实纯净水本身的问题不大,虽然2013年4月“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展开激烈争论,让消费者开始担心纯净水的安全,但目前看来,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国家与地方标准的不统一,水本身的质量倒不是大问题。纯净水的安全隐患在桶身上,而这也是消费者最容易忽视的。

纯净水桶能出什么问题呢?这要从桶装水的循环流程说起。一桶合格的桶装水,它的生命周期应该是这样的:由正规厂商生产,贴好防伪标签,包装完整后交付给代理商,代理商再转运至送水站,再由水站搬运到消费者家中或者办公场所,使用完毕后消费者再将水桶交还水站,水站交还代理商,代理商再交还厂商。在这个环节中,水站是最容易出问题的。会有黑作坊自购水桶,冒充大品牌,灌装自来水然后送到水站。水站的老板当然有能力分辨真假,但因为有利可图,因此与黑作坊狼狈为奸。

纯净水桶作为饮用水的容器,其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水质,因此也有国家标准。按照规定,为确保在使用过程中水的质量安全,循环使用的水桶材质必须是食品级全新料PC(Polycarbonate,聚碳酸酯)。PC桶虽然安全,但价格较贵。考虑到造假的成本总是更低,因此就不要指望生产假水的小作坊会选用这种桶了——他们总是能找到更便宜的替代品。当然,便宜是有代价的,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目前市面上流通的黑心PC桶按对人体危害程度从小到大排序为:非食品级的PC桶、食品级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桶、用废旧塑料或其他劣质废料制成的桶。

据《中国青年报》2011年2月的一篇报道,为了检验不同材质的水桶对纯净水水质的影响,某饮用水公司的经理曾做过这么一个实验,他把同样品质的纯净水放置在四种不同材质的饮水桶中,分别是食品级的全新料PC桶、非食品级的PC桶、PET桶和黑心PC桶。二十多天后,检测结果让水质分析专业出身的经理大吃一惊:“用肉眼看,放置在不同饮用水桶中的水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但经专业仪器检测后,水质的差别显而易见:食品级的全新料PC桶中的水没有任何杂质溶入;非食品级的PC桶和黑心PC桶中的水溶入了很多有机物和重金属;PET桶中溶入的杂质最多,甚至在其中发现了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一级致癌物的二恶英。”

明知对人体有害,但黑心商家还选用这种材质,自然是利益驱动了。一些业内人士将市面上的水桶分成三类:“白桶”、“皮桶”和“黑桶”。“白桶”即PC桶,符合目前国家的标准,成本约在二十五至四十元之间。“皮桶”指PET桶,成本在八至十元,比PC桶便宜一半多。但是PET桶容易变形,且无法承受高温,高温下易分解出致癌物质,而高温消毒又是桶装水水桶最常用的消毒方式,如果水桶循环使用,则其中的有害物质就会溶解于水中。长期饮用PET桶装的水,会损害人体的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并导致头昏、胃痛等多种症状。因此国家规定,PET桶仅适用于一次性饮用水包装,不能作为桶装水容器反复使用。然而因为更加便宜,为压缩成本,不少商家选择了它。“黑桶”则是指那些在生产过程中掺有超过使用年限的桶、废旧光盘甚至输液管等废料的桶,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不言而喻。每年中国进口的PC废料近百万吨,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不法商人用来假冒食品级PC。

需要特别一提的是,废料如光盘、阳光板、输液管、针筒等均属于工程级原料,并不适合吹塑工艺,并不能直接制成水桶。但“聪明”的制假者总是会“土法炼钢”,他们用科学的技术改造这些原料,使其适应吹塑工艺。例如光碟,就是首先把其打碎,用强酸把印刷的油漆洗去,然后漂白、塑化、造粒,将其变成再生料,用于制造PC桶,而由于用这类再生料生产的桶韧性差,不耐用,于是造假者又发明了‘增韧剂’,用以改变材料的抗衰性能。显然,新添加的这些化学药剂,都是非食品级的,肯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只是或早或迟。这些人的确很聪明,只是没用对地方。

2011年3月23日世界水日,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在中国饮用水高层论坛上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生产合格的PC大水桶有三千万只以上,还有未获得QS认证的PET桶大约两千四百万只,而全国市场总需求量每年大约八千万只,这样,每年至少有两千六百万只“黑心桶”流入市场,市场份额超过了30%。这是一个惊悚的数据,这意味着中国超过一半的纯净水桶是有安全隐患的。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不成熟的市场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怪现象;二是因为现有标准过低。此外,也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有关。

饮用水公司或者小作坊是水桶制造工厂的主要客户,甚至可以说是唯一客户。当下桶装水行业门槛极低,为了抢占市场,各桶装水的厂商纷纷压低价格。除非用“假水”,否则水的成本比较固定,相互间的差异不大,因此水桶的成本便成为了关键。如果市场监管不力,消费者防范意识不强,桶装水厂商自然更倾向于使用更便宜的水桶以压缩成本。

曾有过这样一个滑稽故事,一个原本生产食品级PC桶的塑料工厂,发现购买合格产品的客户越来越少,找上门的顾客都要求用劣质原料做更便宜的桶。可厂里使用的设备是进口的德国机器,根本没法做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便宜的桶”,加之工厂主有着基本的职业道德,觉得宁可生意差点儿,也不要生产对人体有害的桶,于是作罢。再后来,这家塑料工厂经济效益渐见下滑,于是开始转型生产饮用水,自己生产的桶就只供给自己的水厂。这样的结局是不错的,可是一想到那些没有在这家厂里找到合自己心意水桶的客户,多半在其他塑料厂找到了,而这样的水桶流通在市场上,实在让人放心不下。

此外还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即使是PC水桶,如果长期服役,也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一般来讲,一个PC水桶的使用寿命大致是循环四十次左右,如果再继续使用,桶内就很容易滋生细菌,污染水质。也就是说,饮用水公司应该每隔两至三年更换一次水桶,这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管,仅靠企业自觉,实施起来有很大难度。

虽然聚碳酸酯(PC)具有优异的电绝缘性、延伸性、尺寸稳定性及耐弱酸、耐弱碱、耐中性油等耐化学腐蚀的特性,还有较高的强度、耐热性和耐寒性,一直被认为是饮用水桶的安全材料,但是,生成聚碳酸酯的主要原料双酚基丙烷(Bisphenol A,缩写为BPA,简称双酚A,台湾地区称为酚甲烷)在动物实验中却被发现能起到雌激素的效果,会使动物产生雌性早熟、精子数下降、前列腺增长等现象。现有研究表明,PC材料可能释放双酚A,且温度越高,释放越多,释放速度也越快。但由PC材料制成的容器是否同样也能释放双酚A,或者说释放的双酚A是否威胁到人体健康,目前在学术界尚没有定论。

病理学观点认为,剂量大小决定危害程度。也就是说,即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了双酚A,但只要其浓度很低,也不必担心,不会因此危害到人体。但不同体质的人,对双酚A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样的,其中最脆弱的自然是婴幼儿,即使较低的剂量,也可能对婴幼儿的健康产生较大的影响,比如诱发性早熟,导致内分泌失调、新陈代谢紊乱甚至癌症。近年来,加拿大、美国、中国等已经禁止在婴幼儿奶瓶的制作过程中使用双酚A。PC奶瓶是否会释放双酚A或者释放量是否对婴儿存在威胁尚无定论,但禁用这种材质制造奶瓶,这种防患于未然的态度值得肯定。然而,在不少中国家庭里,桶装水也是宝宝们饮水的主要来源,因此,如果家里有小孩儿,桶装水的水桶选择也要谨慎对待。

一次性餐具

2013年3月,演员黄渤发布了一条微博,称在饭店吃饭时用的一次性筷子,包装和外观均很精美,但在热水中涮了几下后,马上传来刺鼻的味道,低头一看,涮筷子的水已经变色。他上传的图片显示,本来是无色的水,涮过筷子后,颜色已经和啤酒差不多了,水面上还泛着油光。黄渤在微博中感叹道:“不用一次性筷子,不是环保,是保命啊!”这条微博迅速引发热议,一天内被转发近十万次,并成为微博热门话题。

一般认为,一次性筷子是方便且安全的,毕竟用一次就扔,不会传染疾病,只是对环境不友好罢了,很少会有人意识到,它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解释称,一次性筷子的原料通常是质地较好的木材或毛竹,本身都含有木素,遇水会溶解一部分,水稍稍变黄是正常的,但像黄渤图中这般变黄,且有刺鼻气味,很有可能是因为硫黄残留过多。按照国家规定,木制一次性筷子不允许使用硫黄熏蒸漂白,但竹制筷子可以使用食品级的硫黄,不过残留量不能超过每公斤六百毫克。董秘书长还表示,中国一次性筷子的市场并不规范,需求量大,但进入门槛很低。

中国每年大概要生产五百多亿双一次性筷子,但并没有相应的QS认证准入,通常都是小企业在生产,而这些企业甚至不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生产许可证,这就使得市面上的一次性筷子质量参差不齐。有的黑作坊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使用发黄或发黑的劣质木材,也有的用回收的筷子再加工。这些外观不佳的筷子经过硫黄熏制,再用过氧化氢、亚硫酸钠等浸泡进行漂白后,就能重回市场,进入消费环节。这样处理后的筷子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因为二氧化硫残留较多,会刺激呼吸道,引发咳嗽,还会转变为亚硫酸,腐蚀肠道。如果在漂白一次性筷子时使用的不是食品级的硫黄而是工业级的,则会含有汞、铅等重金属,这些重金属会附着在筷子上,随着使用而被人体摄入。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如果发现一次性筷子过白,仔细闻有异味,且包装上没有关于生产厂商的信息,则很有可能是用硫黄漂白的劣质原料生产的。因此,使用一次性筷子时,不要将其长时间浸泡在热汤里,以免加速二氧化硫的分解。此外,使用前尽量用凉水冲洗筷子表面,以减少可能残留的二氧化硫。

除了一次性筷子,一次性纸杯也有不少安全隐患。纸杯按涂层分为三种:涂蜡杯、聚乙烯涂膜杯及直壁双层杯。涂蜡杯的内侧涂有一层用于隔水的蜡;聚乙烯涂膜杯涂的是聚乙烯;直壁双层杯是用两层纸实现的隔热。聚乙烯涂膜杯与直壁双层杯隔热效果更好,更常用,但涂蜡杯成本更低,因此仍在市场上流通。涂蜡杯杯壁上的蜡熔点一般在五十至六十摄氏度,如果用涂蜡杯盛开水,水会将蜡融化,使得纸杯变软以及漏水,热水渗透纸杯,容易烫伤使用者。纸杯的安全隐患不止如此,如果制作纸杯的原材料不合格或者加工工艺不过关,也可能对人体有害。比如,为了使纸杯更白,不法厂商会使用荧光增白剂,此外,纸杯外壁图案所用的颜料也可能含有铅、砷等有毒物质。

一些媒体在传授生活小经验时建议:使用一次性纸杯时,第一杯水最好不要喝,先拿开水烫一下,过四五分钟后将水倒掉,让纸杯中的有害物质充分挥发。这样的说法一度在网上很流行,但果壳网(一个泛科技主题网站)的分析文章认为,这种做法并不科学。简单地说,如果纸杯中有病菌,用开水泡五分钟会有一点儿效果,但也不能保证安全;如果是铅、砷及荧光物质超标,用开水泡基本上一点儿效果都没有。

三、难以察觉

中国人常说,自己是炎黄子孙,而如今想想我们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这句话似乎就另有深意了。炎帝,即神农氏,《史记·补充三皇本纪》中记载神农(或炎帝)“始教耕,故号神农氏。于是作蜡祭,以赭鞭鞭草木,始尝百草,始有医药”。民间说法是神农氏为了辨别各类草药,一一尝试,最后尝到一种含有剧毒的草药,无药可解,最终牺牲了性命。每想到这个情节,总是一阵心寒,觉得这似乎是一个预言。作为神农氏的后人,我们在当下的环境中,同样不得不尝试各类“毒草”,我们的结局也会和神农氏一样吗?

老子的《道德经》曾说,“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即人过分的欲望会扰乱人内心原本的平静。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对食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什么都想吃,什么都敢吃。但另一方面,资源终究是有限的,山珍海味不足以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在这种情况下,道德缺失的不法商贩抓住商机,用非法添加物,甚至是化学药剂调制出“便宜”、“美味”的假冒伪劣食品,以满足消费者。比如,蜂蜜造假,主要是用廉价的糖水冒充蜂蜜出售,这算商业欺诈,对消费者的健康倒没有多大伤害。但当问题食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时,则可能是致害命的,比如白酒造假。

甲醇

从“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到“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在人们的印象中,酒是由粮食直接酿造的,不应该掺杂其他的物质。而实际的情况是,中国目前部分中低端白酒(单瓶价格三百元以下)主要是用食用酒精加水勾兑而成,这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对此,有两点需要说明:一、这种行为涉嫌商业欺诈,因为这些勾兑出来的酒很少在原料表上注明含食用酒精、香精、香料等,相反,在广告词中还会暗示是用高粱等粮食酿造而成,这种勾兑酒不标注其主要成分含量的情况,往往会误导消费者并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但另一方面,用食用酒精勾兑成品酒,是国家允许的。

白酒的酿造按照其生产工艺可以分为三种:固态法、液态法和固液法。固态法是指以粮实为原料进行酿造,不使用食用酒精,属于传统方法;液态法是指以食用酒精或基酒为原料,加入香精香料勾调。食用酒精或基酒是以淀粉和糖类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而得,是新工艺;固液法则是指将固态法、液态法酿造出的白酒进行混合,再加上食品添加剂勾兑。

假酒的问题在于,酒都是批量化生产的,一旦出事,受害者就会成批出现

中国关于白酒的标准大都是推荐性而非强制性的,而且不少规定对酒的度数、年份以及成分的要求并不严格,因此留下很多漏洞,不法商贩便以此牟利。最常见的情况是年份造假,正常生产的白酒,只要贴上年份酒的标签,立马就能 “野鸡变凤凰”,身价翻番。标注是上个世纪的酒,实际情况可能是上周勾兑的。沈阳某品牌白酒厂的一位内部人员曾向媒体记者透露:“哪有那么多年份酒,把白酒储存十年、二十年再卖,酒厂早黄了,年份都是随意说的。”

与年份造假比起来,更严重的问题是成分造假。用食用酒精勾兑而成的白酒冒充纯粮酿造可以赚取差价,而不法商贩往往会走得更远:工业酒精比食用酒精还要便宜,如果用工业酒精勾兑“酿”出白酒来,再冒充纯粮酿造,利润就更大了。但工业酒精对人体的危害可能是致命的。与食用酒精不同,工业酒精含有较多杂质,甲醇含量较高。甲醇与乙醇(酒精)相比,气味、口感都相差不大,很难分辨,但其毒性极大,摄入十毫升就会严重中毒,导致双目失明,摄入三十毫升可能致死。而且甲醇一旦进入人体,就很难排出,如果是连续少量摄入,会导致慢性中毒,如眩晕、头痛等。由于酒都是批量化生产的,因此一旦出事,受害者就会成批出现。

2004年,广东省东莞市曾发生过一起假酒案,令人后怕的是,出事的还不是白酒,而是米酒。之前人们在新闻上看到的多是白酒造假导致中毒,因此会有一定的警惕心,但谁又会想到,米酒也能中招。假酒贩子之前就是做米酒生意的,米酒卖完后他想到用酒精掺水勾兑成假酒销售,于是去化工公司购买了五十公斤工业酒精。在他的黑作坊里,他用十公斤酒精兑四十公斤的水调成假酒,谎称是米酒,销售给东莞的外来农民工以及当地的杂货铺。半个月内,有四人因饮用这种假米酒中毒,不治而亡,还有五人因饮用得不多,捡回了一条命。该不法商贩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类似的事件在中国不少地方都发生过。比如在湖北宜昌,一个黑作坊从2002年起就开始造假酒,因为一直是用食用酒精,没有发生过事故。2009年初,作坊主派人去采购酒精,采购员购买了近四吨的工业酒精,其价格远低于食用酒精,但作坊主并未深究。当晚,他们用工业酒精与自来水、香精、苞谷酒等勾兑出六吨白酒。讽刺的是,当天正是3月15日。在随后的十天里,他们在当地销售了近3.5吨假白酒,造成五人死亡、六人严重中毒、十一人轻微中毒的严重后果。此案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处作坊主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公布的五起典型案例之一。

亚硝酸盐

中医食疗有一个很重要的思路是“以形补形”,通俗地说就是“吃啥补啥”,这一思想可追溯至唐代著名医学家孙思邈提出的“以脏治脏”、“以脏补脏”。这是一种很朴素的想法,比如,肾不好吃猪腰子,胃不好吃猪肚等等。要说科学道理,确实是有一点儿,但其作用是有限的。正如一个段子所讲,有崇拜者问马克·吐温:“听说吃鱼脑补脑,我想像您那样聪明,应该吃多少?”马克·吐温笑笑说:“恐怕得吃一对鲸鱼脑。”食疗作为辅助疗法,或许会有一点儿帮助,但用以代替药物,有时候不仅不会起作用,还可能适得其反。

燕窝保胎,这一观点广为流传,一方面是受“以形补形”传统思想的影响,用口水筑巢养小燕子,这事多少有点儿神奇,传来传去,燕窝就有了保胎的功效;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八卦小报,每当有女明星怀孕时,都会传出她们在吃燕窝“保胎”的新闻。谎言说一千遍就可能成为真理,加上这一消息不止重复了一千遍,因此不少消费者本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就信以为真了。其实,营养学研究表明,燕窝保胎基本上是无稽之谈,燕窝的成分只是燕子的唾液而已,谈不上有什么神奇之处,其能提供的所有营养成分,都可以通过其他常见食物获得。多花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价钱,买的只是个心理安慰。不止如此,它还可能带来额外的风险。

燕窝是指雨燕用唾液制成的窝巢,主要分布在东南亚诸国的岛屿或海边的洞穴里,称为“洞燕”,产量极少。因为供不应求,精明的商人就想到家养雨燕:建一个小屋,吸引燕子前来筑巢,将其称为“屋燕”。屋燕通常只有象牙白一种颜色,洞燕因为受矿物质的影响,可能有白、红、黄等颜色。红色的燕窝因为色如血,被认为是金丝燕吐血而成,又被称为血燕,极为难得。其实燕窝呈红色仅仅是因为被岩洞中含铁元素的矿物质浸染,并不比白色燕窝更高级,相反还含有更多的杂质。

另外,据业内人士透露,真正的血色燕窝产量极少,市场上出售的色泽均匀、通体透红的血燕,不可能在自然状态下存在,而是后期人工染色而成。杂色的燕窝比血燕便宜,不法商贩低价收购杂色燕窝,然后染成血色,既遮掩了不纯的成分,还能卖出更高的价格,这样的生意当然会有人抢着做。

染色是一门学问,如何染出指定的颜色,且在蒸煮过程中不掉色,“勤奋好学”的不法商贩可谓煞费苦心,终于找到了一个有效且便宜的办法——鸟粪熏染法,即通过金丝燕的粪便熏染而成。除了恶心,更大的问题在于,金丝燕的粪便中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人工血燕的亚硝酸盐含量会因此严重超标。此外,劣质燕窝往往有较重的味道,羽毛较多,不易去除,不法商贩会使用化学药剂进行除臭、漂白等处理,常会用到过氧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这些药剂都是高毒、致癌的。经过这番处理,附有致癌物质的劣等燕窝摇身一变,成为天价血燕,可谓之莫大的讽刺。

“皇帝的新衣”在2011年8月被捅破,这一次,说出皇帝没穿衣服的是浙江省工商局。他们检查了四百九十一家血燕经销商,抽检了五百三十七个批次。据初步统计,抽检涉及的血燕多达三万多盏,平均亚硝酸盐含量为4400mg/kg,最高竟达到了10000mg/kg,超标三百三十倍,整体不合格率为100%。换言之,整个市场上的血燕,无论品牌,无一幸免全部亚硝酸盐超标。亚硝酸盐一般性超标可导致人体缺氧,严重超标可导致窒息甚至死亡。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曾做过“燕窝及其制品的真假鉴别方法研究”的课题,研究发现,被抽检的“黄燕”、“血燕”中含有高浓度的亚硝酸盐。

“血燕”竟然是毒燕,消息传出,引发轰动。有人后怕,当时怀宝宝时自己吃了不少燕窝;有人庆幸还好自己买不起。这确实值得注意,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极高,对一个五十公斤的成年人而言,摄入0.3~0.5克就会中毒,超过三克就会致死。亚硝酸盐在胃酸的作用下可能生成强致癌物——亚硝胺,亚硝胺能够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此外,六个月以内的婴儿对亚硝酸盐极其敏感,如果摄入浓度过高,会引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导致缺氧甚至死亡。本来是用于安胎的燕窝,最后可能成为胎儿的杀手。根据央视《焦点访谈》的调查,即使在浙江省工商局发布公告之后,仍有不法商家出售血燕,还有消费者会上当受骗。

另外,并不是说买不起燕窝,就不会成为亚硝酸盐的受害者,事实上,亚硝酸盐在日常食物中也比较常见,尤其是在肉制品中。亚硝酸盐常作为食物的发色剂以及防腐剂,让肉的颜色变得鲜亮,并且保持更长的时间。不少不法商贩利用这个特性,将病猪肉先用过氧化氢浸泡漂白,然后加入亚硝酸盐,这样能使之色泽诱人,看起来与正常猪肉差别不大,甚至卖相更好。

2011年,广东省东莞市破获一起用亚硝酸盐浸泡的病猪肉做腊肠的案子。不法商贩胡林贵开了一个腊肉工厂,每天从屠宰场收购病死的猪,价格为二至七元一斤不等,一天收购的猪肉能制作近千斤腊肠,再以七至十五元的价格卖出,可谓暴利。除了猪肉本身有问题,处理过程也使其毒上加毒。因为即使是在冬天,病猪肉过一个晚上也会散发异味,吸引蚊虫。为了省事、省钱,胡林贵等人在死猪肉上铺一层布,再往布上喷洒农药“敌百虫”,至于剧毒农药会不会透过布进入死猪肉,他可管不了那么多。为使猪肉肠看起来诱人食欲,胡林贵就将死猪肉浸泡在亚硝酸盐中。

一天制售一千斤腊肠,这不是个小数目,胡林贵是怎么做到的呢?早在2010年,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站的站长黎达文就查封过胡的黑作坊,胡不仅不知悔改,反而开始打站长的主意。他和黑作坊的几个股东商量后,决定送五千元好处费给站长。果然,之后虽然毒腊肠也被查封过,但没多久都原封不动地送回来了。在此后的一年里,胡一共向黎行贿五万五千元,黎则在每次检查之前会用电话通知胡,要他提前做好准备,两人如此这般唱了一年“双簧”。事后的调查显示,这个黑作坊生产的腊肠,其亚硝酸钠含量为296mg/kg,数倍于30mg/kg的国家标准。只是为了五万多元的贿款,食品监管者就放任这数十万斤的毒腊肠流向市场。黎达文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提起公诉,黎当庭认罪。只是这些毒腊肠早已被消费者吃进肚子了。

甲醛

如果说不法商贩和医生有什么共同点,那应该是他们都熟悉福尔马林的味道。福尔马林是甲醛的水溶液,具有防腐、杀菌等作用,常用于制作生物标本、消毒等,医学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为了防止尸体腐坏,用的便是福尔马林。作为化学药剂,甲醛具有致癌性,属于剧毒物质。2012年5月,有媒体记者曝光不少蔬菜商贩竟然用福尔马林喷洒白菜,这很快引起了消费者的愤怒和恐慌。

山东省青州市是白菜的主产地之一,白菜也是当地重要的经济作物。记者在走访时发现,除了销售给本地菜市场,青州市的白菜也通过大货车长途运送到北京、内蒙古等地。菜农说,春夏之交,气温回升,蔬菜长途运输很困难。如果是单株白菜,在通风处储藏,可以放十多天,但如果把白菜堆在一起,不透风,很容易发热,其腐烂只需要两三天的时间。之所以要用福尔马林喷洒白菜,一是因为如果不喷,白菜就容易变成红根,不好卖;二是因为把白菜运到目的地需要时间,运过去后,也不会一次性卖完,如果不喷福尔马林的话,白菜会烂掉很多,损耗较大。而喷了福尔马林的白菜,既可以放得更久,又可以使白菜根部更白净,经销商和消费者都会喜欢。

菜农承认,这种用福尔马林喷洒白菜的做法已经用了差不多三四年了,而且不止山东菜农用这种方法,周边省份也是如此。福尔马林当保鲜剂似乎已成行业潜规则。用甲醛“性价比”高,一壶两升左右的福尔马林十元钱不到,一车十吨的白菜只需要洒半壶就可以了,而且街边的化工商店就能买到。受害的消费者遍布全国,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随后检测出,当地果蔬批发市场送检的七十种白菜样品中有七个不合格,涉及近一百二十吨白菜。因为甲醛不是国家标准规定下的检测项目,广州是看到新闻后才开始检测的,而之前有多少含甲醛的白菜进入消费者的餐桌,那就只有天知道了。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孕妇长期摄入甲醛,会导致新生婴儿畸形甚至死亡,成人长期摄入可能会导致白血病。

四、事出有因

信仰的缺失

泱泱大国,以美食闻名世界,为何如今沦落到喝一口奶、吃一片肉都担心的地步了?有人认为是文化的原因,不法商贩信仰缺失,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这样说确实有一定道理。

2011年4月,新闻曝光了市面上的假牛肉现象,说有的商家将“牛肉膏”抹在猪肉上,这样生产出的肉闻起来像牛肉,看起来像牛肉,吃起来也像牛肉,但其实是猪肉。而且因为可以用“牛肉膏”来遮掩原料本来的颜色和质地,因此,商贩选用的猪肉也大多是含“瘦肉精”或肉质差的猪肉,长期食用这种假牛肉,会引起身体不适,甚至致病。消息传出,消费者大跌眼镜,以前听说过制造劣质食品,但在食材上造假的还真不多见。

2013年3月,《钱江晚报》的记者在杭州的几家农贸市场、大排档、烧烤店和卤肉店抽取了八份牛肉制品。记者发现,这些样品从外观上看,根本看不出原材料,而店家都拍着胸脯保证肯定是牛肉。记者随后将样品送到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所谓动物源性成分检测,也就是DNA鉴定。牛肉与猪肉、羊肉的DNA各不相同,如果不是真牛肉,则样品中是测不出牛肉的DNA的。送检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动物检验检疫实验室,是浙江省内第一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计量认证(CMA)的动物检验检疫实验室,其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最后的检测结果显示,八份牛肉样品中,都或多或少掺有猪肉,没有一份是纯牛肉,其中有五份完全没有牛肉。这样的结果让很多人大吃一惊,也就是说,在杭州,消费者在市场上吃到纯牛肉的概率几乎为零,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牛肉比猪肉贵,只要加入牛肉香精,让猪肉吃起来像牛肉,一般是没有消费者会拿它去做DNA鉴定的。既然可以瞒过消费者,监管又不严格,加上造假十分方便,难怪这样的事例会层出不穷,甚至越来越多。

《钱江晚报》的记者在采访手记中这样写道:“商家为了牟取暴利,在利益的驱动下,将进价二十元一斤的假牛肉,直接标上四十多元,堂而皇之地吆喝成牛肉,无视这样的产品是否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有的商家甚至公开宣称:买了这样的五香肉一旦出了问题,是查不到责任人的。记得老家有句俗语:银子雪白,良心墨黑。拿这句话来给这些不法摊贩画像再合适不过。”不法商贩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毫无道德底线的形象跃然纸上。

长此以往,会不会我们的下一代都不知道纯正的牛肉是什么味道?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如果想吃到不含猪肉的牛肉,倒还真有一个去处,那便是穆斯林餐厅。笔者的一位好友说,她妈妈一直在清真肉铺买牛肉,那里的牛肉一定不会掺假,也肯定不会用猪肉冒充,“因为他们有信仰”。这确实是一个思路,笔者可提供一个旁证。笔者所住的小区有一栋楼是临街的,一楼被出租为店铺,有大概七八家餐厅,其中有一家是清真餐厅。这些临街的餐厅,厨房后门在小区里。除了那家清真餐馆,其他餐馆的后门处都是一片狼藉,污水横流。清真餐厅每晚九点左右会做大扫除,不仅用热水清洗餐具,还冲刷后门处的地面。这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一种习惯。

表面上看,文化或宗教原因可以解释当下的食品乱象。以前,商贩们还相信“抬头三尺有神明”,相信“积善人家庆有余”,但现在一切朝钱看,哪管那么多。只要能挣到钱,谁遭殃那可不管。然而,将所有的不合理现象都归咎于文化,其实是一种偷懒的方式。文化是个筐,什么都能装。乍一看像解决了问题,实际上并无裨益。因为文化的改善是个长期的过程,也许要几十年甚至更久,难道我们要等到几代人之后,文化改善了,再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吗?这样想,既不现实,也不可行。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深刻分析不法商贩为何愿意造假,为何不惧怕惩罚,才能对症下药,有所改变。

金钱的诱惑

不法商贩为何愿意生产黑心食品,答案很简单:利润。黑心食品意味着巨大的利润,大到让不法商贩敢于抛弃道德底线,大到让他们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健康。一句中学生都知道的马克思名言,放之四海皆准,这句一百多年前马克思的话可以用来解释当下的状况:“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以假牛肉为例,目前市场上猪腿肉的价格为每斤十二元左右,牛肉价格为每斤十九元左右,如用猪肉做原料,添加“牛肉膏”煮一百斤“牛肉”的成本为一千二百一十二元左右;而用一百斤牛肉煮成熟肉的成本为一千九百元左右,二者成本相差近七百元 ,所得利润的差距超过50%;同样,狐狸肉冒充羊肉、陈化粮打蜡冒充新粮等等皆是如此。利润如此诱人,不法商贩忍不住越做越大。读懂了马克思那段话,就知道为何黑心食品生产商可以完全丧失道德底线了。

湖北宜昌的假酒商贩王长兵以食用酒精勾兑出的白酒冒充苞谷酒出售,十年来无人发现,销售金额近一百八十五万元;“瘦肉精”商贩范光低价购买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原粉,再添加进动物饲料卖给牛羊养殖户,导致大批用“瘦肉精”饲养的牛羊肉进入市场,销售金额二百余万元;油贩子程江萍明知其销售的是“地沟油”,还将其推销给粮油商行,赚取佣金,经销商拿到货后,再转售给工地食堂、大排档、油条摊等,涉案金额近三百万元。这些,只是当下黑心食品状况的一个剪影。利字当头,就容易忘记原则。动辄数百万的诱惑,一般人很难把持。

处罚过轻

黑心食品泛滥的原因一方面是高额利润的诱惑,另一方面是毛毛雨一般的处罚。2009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这样的法律,往好处想,对于消费者而言,碰到黑心食品后进行索赔是有法可依了。但另一方面,最高十倍的处罚,对企业而言不值一提,对消费者而言杯水车薪。这样的处罚既让消费者没有动力去维权,企业也不会重视消费者的投诉。举个例子,如果一元一瓶的矿泉水出了问题,里面漂着塑料片或者死苍蝇,消费者去投诉,就算企业认罪伏法,最后也只是赔十元了事。这极大地打击了消费者的积极性,很多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自认倒霉默不作声了。

不止索赔的额度不高,索赔的难度也很大。2011年3月,山东省青岛市的一位邹大爷在集贸市场上花九十元买了羊肉,回去剁馅儿时发现羊肉竟是假的,于是与卖肉的商贩理论。商贩当然不认账,两人争吵着到了附近的工商局。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邹大爷,要确定这羊肉是假的,得去检测机构做DNA检测,检测费用要两千元。邹大爷很不满,他觉得这羊肉看一看、闻一闻就知道是假的,为什么还要花钱去做检测。工作人员表示,执法部门执法需要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必须要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才能对商贩进行处罚。工作人员还说,其所在的工商局一没有相关设备,二没有相关资质,因此建议邹大爷找相关部门投诉。随后,记者帮邹大爷联系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对方表示,他们只负责上了餐桌的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归工商部门负责。

当然,对疑似有问题的食品不能仅通过看一看、闻一闻来进行处罚,这未免过于随意,检测DNA是很有必要的。然而,检测费用如果由消费者承担的话,也就人为设置了举报的门槛,打击了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另外,举报维权的程序复杂,也让消费者懒得行动。不少消费者都有自己的工作,本来遭遇问题食品就已经很头疼了,还要花时间和精力与不同的部门以及不法商贩讨公道,确实麻烦。这也是为什么多数消费者即使碰到了问题食品,只要不是太过分,都自认倒霉、得过且过的原因。而与中国老大爷相比,美国老太太的经历就大不相同了。

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虽然听上去有点儿荒唐,但确实是真实事件。故事的主角是一个七十六岁高龄的老太太斯黛拉·莉柏克,家住新墨西哥州,退休之前是超市收银员。1992年2月,她搭乘外孙驾驶的汽车外出,经过一家麦当劳餐厅时,买了一杯售价四十九美分的咖啡。莉柏克要往咖啡里添加奶粉和白糖,便让外孙停住了车,她把杯子放在双膝之间,一手拿着白糖袋一手打开杯盖,没想到手一抖,整杯咖啡泼洒在两腿之间,导致大腿内侧、腹股沟等处严重烫伤,部分皮肤被“三度烫伤”。

因为老太太年事已高,又烫到了敏感部位,两年间多次植皮。这期间她不仅蒙受了极大的身心伤害,还经历了生命危险。此外,老太太也因此支付了高额的医疗费用。老太太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一般人看来,这是她自己不小心,怪不得别人。可她的家人并不这样认为,他们写了封信给麦当劳,指责其咖啡过烫,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二十万美元。麦当劳觉得莫名其妙,仅同意支付八百美元的安慰费。本来事情到这儿算是了结了,但伤者的女儿偶然认识了一位名叫摩根的律师,律师了解案情后表示,根据自己的经验,可以一试。

于是,莉柏克委托摩根律师,以咖啡质量缺陷,危及人身安全,酿成责任事故为由,将麦当劳告上了联邦地区法院。诉讼进展并不顺利,一开始还遭到了民众和媒体的嘲笑。确实也是,咖啡当然要喝热的,而且自己不小心打翻咖啡还怪咖啡太烫,这不是眼睛不正怪桌子歪?但深入了解案情时,律师有了新的发现。在控方律师的要求下,法官要求麦当劳向法庭公开内部文件,来评判消费者被烫伤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结果让人大吃一惊,1982年至1992年这十年间,麦当劳共遭遇了七百多起咖啡严重烫伤的投诉。但联邦法院并未正式受理这些投诉,麦当劳每年花五万美元摆平这些投诉。算下来,平均每位烫伤者能分到七百美元,这么看来,他们对老太太还算优待。

麦当劳的辩护律师表示,七百多起投诉,虽然看上去多,但考虑到麦当劳每年售出约十亿杯咖啡,十年来有近一百亿杯,只有七百多起烫伤,事故率是极低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听上去也有点儿道理,但换个角度来想,毕竟还有不少人嫌麻烦,即使被烫到了,如果不严重,也不会想起去投诉麦当劳。因此,事故率比内部文件显示的要多。此外,虽然对麦当劳而言,事故率很低,对于受害者而言,事故率可就是100%。如果纠缠在事故率大小的问题上,控辩双方很容易陷入僵局。这个时候,控方律师拿出了重磅证据。

摩根律师抽样调查了当时市场上各种快餐店咖啡的温度,发现麦当劳的主要竞争对手,如温迪、汉堡王、甜面圈等,他们的咖啡平均温度在70℃至75℃,而麦当劳的咖啡温度却高达82℃至86℃,比同行整整高了至少10℃。按麦当劳负责人的说法,高的原因是因为咖啡专家表示这个温度能使得咖啡的口感更好。摩根律师认为,这类快餐店有近一半的顾客不是在咖啡厅饮用,而是带走,因此就存在咖啡溅到身上的风险。而为了让顾客更青睐麦当劳的咖啡,麦当劳刻意比同行制作的咖啡高出10℃,这样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但也更容易烫伤顾客。而当出事之后,麦当劳不是想着按照同行的统一标准,而是想花钱了事。

陪审团认可了控方律师的意见,认为以麦当劳出售咖啡的定位,其过高的温度是没有必要的。此外麦当劳的咖啡杯并未在醒目之处标注“警告”(Warning):“高温热饮,小心烫伤”,而是仅以极小字体“提醒”(Reminder)顾客,因此应为原告的损失承担责任。最后的判决是,由麦当劳支付原告二十万美元的“补偿性赔偿”,同时考虑到原告也有失手的责任,故承担20%,这样,麦当劳应赔偿剩余的十六万美元。这笔钱用于补偿老太太在医院的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

但故事并未结束,陪审团还认为,麦当劳不仅应该承担咖啡过烫的责任,而且也应为之前对众多受害者的投诉置若罔闻付出代价。在“补偿性赔偿”之外,还应有“惩罚性赔偿”。所谓“惩罚性赔偿”,是指“一种赔偿数额大大超过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其目的是以铁腕严惩侵权和违法者,杀一儆百!使那些恶意侵权、欺诈造假或负有产品责任的公司企业不寒而栗,闻风丧胆,谈虎色变,永不敢犯。依照美国法律,只要被告存在‘欺诈的’、‘轻率的’、‘恶意的’、‘任意的’、‘恶劣的’、‘后果严重的’侵权或责任行为,即可适用此项法规”。

设置惩罚性赔偿的原因显而易见,以这起案件为例,虽然十六万美元对消费者而言是不小的数目,但对于如麦当劳这样的大公司,不过九牛一毛。如果仅止于此,是不足以让其重视法庭的判决结果的。此前麦当劳接到了七百多起投诉,却无动于衷,这样傲慢的行为属于“轻率的”和“恶意的”,无视消费者的健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例。陪审团一致认为应对麦当劳处以二百七十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只为一杯四十九美分的热咖啡,麦当劳总共要赔偿二百八十六万美元。此后,主审法官表示,陪审团的“惩罚性赔偿”额度略高,在此具体案件中,当事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最后,法庭判决的赔偿总额为六十四万美元。虽然双方均表示不满,但稍后却进行了庭外和解,据业内人士透露,和解金额与法庭的判决相差不多。就这样,这一世纪大案落下帷幕。

严格意义上讲,这都算不上食品安全问题,也许在一些中国人看来,这完全是老太太无理取闹。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在这种锱铢必较的法律氛围下,大企业才对消费者的投诉重视起来,法律才可以作为一个及时有效的手段,维持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平衡。这一案件的意义一方面体现在从此之后,几乎所有的热饮杯上,都会以醒目的字体标注“警告”;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企业不敢再肆意妄为,毕竟一个和食品安全不直接相关的案子就遭到如此惨败,如果真是食品出了什么问题,岂不是会被罚得倾家荡产?这就是重罚的力量。

五、与此关联

九龙治水

即使误食黑心食品能有高价的赔偿,相信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也宁愿吃到安心的食品。在打击黑心食品的问题上,消费者应该积极配合,却不能越俎代庖,毕竟这本是政府行政部门的职责。

2011年4月,沈阳“打假办”接到线报,称有一家黑作坊在生产毒豆芽,民警前去调查,发现确有此事。黑作坊在郊区一个村子的农用大棚里,面积约为一百二十平方米,里面有五十多个一米五高的塑料池子,一半装黄豆,一半装豆芽,池子用被子捂着。生产车间里还有只猫,不时地在池子间跳来跳去。这里养殖的豆芽个个“根红苗正”,卖相喜人,颜色净白,少根须,长度大多超过十厘米,有的甚至接近二十厘米。不法商贩日出而息,日落而作,趁夜黑运货,被蹲点的民警抓了个正着。

据不法商贩交代,这一黑作坊已运作近半年,产品销往各大菜市场,多数用于饭店做水煮鱼或水煮肉片,旺季时每天可销售两千斤。为什么豆芽长得这么好?商贩坦白是用了药,包括尿素、恩诺沙星、6-苄氨基腺嘌呤、无根剂等违规添加剂。检测机构的数据显示,仅尿素用量就超标了二十七倍。按照国家规定,豆芽的生产过程中不允许使用添加剂。监管部门的专家解释,该不法商贩使用的添加剂“恩诺沙星”是一种兽用药,6-苄氨基腺嘌呤是一种激素。加入尿素和6-苄氨基腺嘌呤可使豆芽长得又粗又长,而且可以缩短生产周期,增加黄豆的发芽率。但是人食入后,会在体内产生亚硝酸盐,长期食用可致癌。

面对警方的质问,不法商贩还满脸委屈:“这样生产豆芽的不止我一家,我不知道怎么就犯法了。”根据线索,警方顺藤摸瓜,在沈阳的城乡接合部多处均发现制售“毒豆芽”的黑作坊,仅三天时间,就查获了“毒豆芽”四十吨。

“毒豆芽”事件曝光后,引发各界高度关注。为从根本上解决“毒豆芽”问题,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沈阳市“打假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邀请了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多个部门与会。可据《法制日报》的记者了解,在专题会议上,各个政府部门各抒己见,但中心思想均为“不归我管”。

工商部门表示:虽然黑作坊属于“无照经营”,但涉及食品生产,故不能将其一刀切地归于“无照经营”,否则就会“掩盖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此外,“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该由质监局负责,而不应该由工商部门负责”。

质监部门表示:如果将豆芽的生产纳入产品质量法的管理范围,会引起立法和执法的混乱。豆芽应被视为初级农产品,而初级农产品应该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将其划归质监部门是不合适的。

农委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初级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但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而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监管。

此外,也有记者询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他们回应称,只负责检测饭店或食堂里做好的饭菜,豆芽的生产不归他们管理。

这便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有一句形象的比拟是“九龙治水”。具体在豆芽事件上,《人民日报》质问道:“四个‘大盖帽’为何管不了一棵豆芽菜?”并犀利地指出“多头监管往往是有利抢着管,无利都不管”。

值得注意的一则消息是,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出炉,也就是俗称的“大部制改革”。之前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各管一块,而这次改革,新设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农业部则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此外,原属于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也就是说,此后食品安全的监管只归两个部门负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农业部。

有评论认为“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行垂直统一管理,有利于落实监管责任,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从农田到餐桌’的无缝对接”。 这样的改革既能避免重复监管,又不会存在监管盲点。而且对于消费者而言,一旦遭遇问题食品,便能够找到相应的部门去投诉,避免了监管机构相互踢皮球现象的发生。事情是否真如评论预期的这般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同流合污”

Fn7Eychkl9a5da2Vj4f6CA==

出现问题,相互推诿,固然是监管部门的不尽职,但还有更过分的,那便是同流合污。2013年5月,山东假羊肉事件曝光,不法商贩用狐狸肉、老鼠肉冒充羊肉出售,随后全国多地市场都发现了假羊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通报称,暂未发现假羊肉进入深圳的现象。《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就此展开暗访。

经过对深圳多个农贸市场的走访,南都记者发现掺假羊肉串、羊肉卷的现象十分严重。记者冒充烧烤摊主询问批发商,女店主表示羊肉是她的主营业务,并从冰柜最下方拿出一袋名为“肥羊串”的包装展示给记者看。包装袋上写着产地山东昊阳,羊肉来源新西兰。店主建议: “如果做烧烤生意,拿这种就行了,价格便宜。一包有二十五串,有两斤重,只要二十三元一袋。” 记者不解,便问为何会如此便宜,店主很坦诚,表示这些羊肉其实是鸭肉,而且虽然标注的是山东产,其实是深圳本地鸭。“现在谁还用真羊肉做烧烤生意,亏死了。如果要肉烤起来有羊肉味,就要在烤的时候加羊油。”

假羊肉算下来十到十五元一斤,而在同一个市场的清真肉铺,记者发现最便宜的羊肉也要三十四元一斤,好一点儿的羊肉能卖到四十元一斤。店主表示,出售的每一块羊肉都经过了严格的检测,价格比别家高是因为肉质更好。

因为在多个市场都发现假羊肉,《南方都市报》记者随后将消息举报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与之约好一同前去查处假冒羊肉。在电话沟通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要求南都记者不要只身前往,以免“打草惊蛇”,待他们集结完毕后一同出发。为获得更多信息,记者决定先去踩点,打探情况。正当记者与销售假羊肉的店主交谈时,走来三名男子,急问店主,店里有没有卖假货的情况。记者事后了解到这三人正是该农贸批发市场的经理及随从。店主承认有卖假货的情况。这三人连忙要求店主把假肉收起来,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马上要过来检查了。店主赶紧叫伙计把冰柜里的肉取出打包,准备运走。这三人说,他们可代为保存,就放在市场仓库里,检查组的人是不会看到的。

就这样,在一番折腾后,检查组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检查组共有十多位工作人员,来自深圳市监局南山分局、南头监管所、动物防疫监督所、农产品监督检验站等。他们抽检了记者举报的几家商店,没有发现假羊肉和假牛肉。在记者的提醒下,他们才要求市场管理处将之前转移的肉搬回来。检查组发现样品上没有检疫证明,于是进行了扣留,并表示会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然而,不管是检查组还是市场管理人员,都矢口否认之前相互联系过。深圳市食安局给出了回应:“这些队伍中,有些人可能存在(通风报信的)情况。具体有没有这种情况,是我们(市食安局)的人,还是街道办或者其他部门的人,目前不清楚。只要有这种可能,我们就会查。目前,市监局已经成立工作组,专门调查是否存在我们的工作人员‘放水’的情况,而且已经将情况向相关领导,包括纪委作了报告。”不管查到的结果如何,记者亲身经历的监管部门中个别工作人员与不法商贩勾结的情况,是不争的事实。这种情况恐怕并非就此一桩,也因此让食品安全的监管更为艰难。

六、谁能独善其身?

在问题食品层出不穷的当下,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即使是不法商贩自己。

2011年4月,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当记者采访馒头生产工人,问他自己做的馒头自己吃不吃时,他的回答是:“我不会吃的,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我自己做的东西我知道能吃不能吃,不是好吃不好吃,里面加了色素的,不能吃。”无独有偶,2013年3月,央视报道了河南新乡农民用造纸厂的污水灌溉麦田一事。村民说水井抽不出水,只能用废水。记者问:“这水浇出的麦子你们敢吃吗?”实诚的村民憨笑了一下,说:“都卖给你们了。”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自己生产的食品自己不吃,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这些无知的黑心食品制造者,他们是如此的短视,以至于看不到全景:每一个商贩都为了利益制造黑心食品,虽然看上去他们不吃自己生产的,是逃过一劫,但他总会吃到别人生产的,机关算尽太聪明。生产毒馒头的不会吃自己的馒头,但他会买别人家的麦子吃;用污水灌溉麦田的不吃自家的麦子,但他会买别人家的生姜吃;用剧毒农药喷洒生姜的不吃自家产的生姜,但会买别人家的馒头。在这样的消费环境中,没有谁能摆脱安全的威胁。更可悲的是,如果市场不规范,质劣但价廉的商品会充斥市场,做正经生意的人举步维艰,市场份额一点点减少,最终将成为“双输”。

“从欧洲退货回来的火腿,已经长了白色真菌,公司把它切碎,填入香肠;商店仓库存放过久已经变味的牛油,公司把它回收,重新融化,经过去味工序,又返回顾客餐桌;在香肠车间,为消灭成群结队的老鼠,到处摆放着有毒面包所做的诱饵,毒死的老鼠和生肉被一起送进绞肉机;工人在一个水槽里搓洗油污的双手,然后这些水再用来调制调料加到香肠里去,人们早已经习惯在生肉上走来走去,甚至习惯在上面吐痰。”

这样的描述看上去很眼熟,但并不是在讲中国。1906年,厄普顿·辛克莱根据他在芝加哥一家肉食加工厂的生活体验写成了纪实小说《丛林》——又译《屠场》,上文便摘引自其中。由此看来,一个世纪前,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其食品生产行业同样处于“丛林状态”。即便是现在,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2013年 2月,欧洲“马肉丑闻”曝光,一家法国公司将马肉贴上牛肉的标签销售,随后事件持续发酵,波及欧洲十二个国家。此前,2011年,德国也发生过安全食品管理机构在鸡蛋中发现超标的致癌物质二恶英的事件,并因此隔离了四千七百个受波及的家禽饲养场,强制再宰杀了八千只鸡。

七、未完待续

食品安全问题固然具有复杂性、世界性,但我们也不能一味地悲观无望,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不可能的事。

问题食品都是不法商贩生产的,他们制售问题食品并不是为了报复社会,而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当市场这根指挥棒引导商人不顾一切地追逐利益时,管理监督部门应该用更强有力的手段严格规范食品制造商的行为,而治理手段无外乎两点:一是重罚;二是严查。

所谓重罚,即一旦发现商贩进行非法生产等违规行为,就要对其进行严惩,让这些人清醒地认识到,只要越过法律的红线,赚再多的钱也不是自己的。不止如此,他们还要面临巨额罚款,甚至牢狱之灾,这样才会让他们在以身试法前三思而后行。

所谓严查,即不能让商贩有侥幸心理,重罚虽然有威慑,但如果只抓典型,运动式执法,在风头正劲时也许商贩们会小心翼翼,但风声一过便“涛声依旧”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是每时每刻的,全方位的,因此要将严格执法常规化,让商贩们深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他们才不敢胡作非为。

重罚是立法层面的事,离不开民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严查是执法层面的事,离不开公安机关的作为。让人欣慰的是,近年来,这两方面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在食品安全领域“治乱世当用重典”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相信有了完善的法律武器,消费者的权益能受到进一步的保障。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保卫老百姓餐桌安全而组织实施的专项行动令人称道。

2011年7月4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浙江警方的三十余名精兵强将奔赴山东省平阴县,与当地警方一起,冲进了封锁森严的格林公司。当时车间里锅炉正热,机器轰鸣,“地沟油”、白土、炼制好的食用油比比皆是。警方迅速控制住了三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并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格林公司总经理柳立国抓获。面对当场查获的上百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柳立国只好交代了其犯罪全过程。他从全国各地收购粗炼地沟油后,通过水解、蒸馏、分体三个步骤加工成食用油,贴上商标后,再销往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的粮油市场,每吨可以净赚三千元。

根据柳立国的交代,浙江警方连续作战,直扑格林公司在河南、河北、江苏、山东等地的销售窝点,摧毁犯罪链条。历时四个月,行程数万里,浙江省公安机关在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侦破了全国首例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特大案件,摧毁涉及十四个省的犯罪网络,查获非法生产线两条、有毒食用油百余吨、已灌装假冒名牌食用油百余箱。

2011年8月底起,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先后查破“四黑四害”案件十三多万起,涉案价值一百一十多亿元,基本摧毁了“瘦肉精”、“地沟油”犯罪网络和链条。

2013年伊始,公安部在认真总结去年“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部署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

2013年9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食品蔬菜批发市场内有人制贩用猪肉制作的假牛肉。获悉案情后,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要求雁塔分局坚决打掉制假窝点。雁塔分局随即抽调一百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经过连续七天七夜的侦查守候,10日凌晨,雁塔分局一举将六个制假窝点全部打掉,抓获犯罪嫌疑人四十五名,查扣涉案车辆十三部,现场查获成品、半成品“假牛肉”一万七千五百余公斤。

“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侦破各类食品犯罪案件两千余起,沉重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犯罪仍然高发的态势,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公安机关的庄严承诺掷地有声。

2013年6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第五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在北京举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论坛并发表讲话称:“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深化警民合作,让犯罪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围绕食品安全的较量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是一场只能赢不能输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没有谁是旁观者,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监管部门各司其职,铁拳出击,中国的食品安全才能有值得期待的明天。

文字编辑/张璟瑜
责任编辑/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