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较早就出现了以刊载官方文件、官场动态和宫廷消息为主的各类报纸。世界上最早用纸抄写的报纸(出现于9世纪80年代)和最早用印刷方式复制的报纸(出现于10世纪),都产生在中国。最初发行的报纸仅限于官报,宋代以后才有非官方报纸。
中国第一份官报问世,不迟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唐代的官报,是由各地派驻长安负责呈进奏章和通报消息的进奏院和进奏官们分别向各个地方抄发的,当时通称为进奏院状报、进奏院状、邸吏状或报状。
从宋代起,官报被称为“邸报”,又称邸抄、朝报、报状或除目,由诸路州郡派驻首都的进奏官负责传发。当时常驻首都的进奏官约120~150人,受上都进奏院管辖。他们按照各个时期不同的规定,每日、每5日、每10日或1月发报1次。发报前由门下省给事中负责审核,称“判报”。
宋代政府十分注意对邸报传发工作的控制。宋徽宗时就有规定:“黄门下臣僚章疏,自合传报:其不系黄门下臣僚章疏,辄传报者,以违制论。”宋孝宗时规定:有关“军机”及“边机”一类的文字,一律“不录送”门下省,以免在邸报上泄漏。
从北宋开始,出现了非官方报纸,当时被称为“小报”,有时也称之为“新闻”,使“新闻”这一名词开始和报纸联系了起来。不过“小报”的发行主要在首都汴梁和临安等地,刊期不定。“小报”的发行者通常是各地驻在首都的进奏官、使臣、政府机关的中下级官员和书肆主人。材料来源于在宫廷内部和省、寺、监、司等政府机关通报新闻的“内探”、“省探”和“衙探”。其内容主要是政府没有公开的“朝廷机事”、官报不准备发表或尚未发表的皇帝诏旨、大臣表疏和官吏任免事项。南宋时,“小报”上还常载有北方军民抗击金兵的消息和主战派官员反对议和的奏疏。“小报”的出版触犯了新闻泄漏的禁令,因而被封建统治者加上“撰造浮言”、“乱有传播”等罪名,受到严厉查禁。宋以后,各代也出过类似小报的出版物,时人称为小本、小钞或报条,同样受到查禁。
元、明、清三代的官报发布制度和宋代大致相同。但政府对官报发布工作控制日益严厉。明代末年还公开禁止在官报上透露有关边防的消息,崇祯时期的兵部尚书陈新甲因在邸报上泄漏了他奉派出使秘密向清方乞和的消息,被处死。明代中叶以后,政府默许民间自设报房,选印从内阁抄录的谕旨、奏疏和官吏任免消息,公开出售。报房大多设在北京,所发行的报纸通称《京报》。报房出版的报纸,可以公开叫卖和接受订户。读者主要是官吏、士绅和商人。明代对官文报发布工作控制很严,报房的抄传活动受到限制。清王朝入关后,《京报》继续出版,仅北京一地的报房,就有聚兴、聚升、聚恒、合成、杜记、集文、同顺、天华、公兴、信义等十余家。1911年清政府被推翻后,《京报》陆续停刊,中国古代报纸的历史遂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