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教学要抓准三个“关键点”

2013-12-29 00:00:00曾云芳
小学教学参考(数学) 2013年11期

新的课标提出了10个关键词,运算能力是其中一个。在课程标准的引领下,越来越多的教师更加重视计算教学,大多数教师在课程标准倡导的“让学生在现实情境中学习数学”这一理念影响下,计算教学采取的都是“结合生活创设情境,通过问题的解决探究计算方法,最后设计练习进行巩固提高”这样的教学模式。课堂上轰轰烈烈,气氛也非常活跃。然而,教师发现学生计算能力弱了,正确率变得低了。难道计算教学不能用这样的教学模式?笔者认为,计算教学采取这样的方式是正确的。那为什么学生的计算能力反而降低了呢?其实只要是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根据计算教学的特点,抓住三个关键点就可以了。

一、情境创设——抓准“思考点”,质中启思

目前的计算教学中,教师都喜欢结合生活,创设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中解决问题,开展教学。但是有的教师只把这个情境作为一个载体、一个引出问题的工具,没有利用情境促进学生思考、感悟算理。

例如,在教学《两位数乘一位数》一课时,教师通过谈话引出了小猴子摘桃子的问题:一只猴子拿着6个桃子,另一只也拿着6个桃子,2只小猴一共拿着几个桃子?学生利用表内乘法口诀列出算式:2×6=12(个),解决了这个问题。这时,教师在这个情境的基础上,引出了另外一个问题:6只猴子一起摘桃子,每只猴子摘了12个,你知道它们一共摘了多少个桃子吗?学生有了前面的铺垫,很快列出了算式:12×6。接着教师让学生尝试解决,得出了许多计算方法。再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探索出竖式计算的方法。

在这个例子中,教师精心选择以小猴子摘桃为背景的学习情境,把学生带入他们喜爱的动物世界,并在此情境中学习两位数乘一位数,体现了计算因解决问题的需要而产生。通过解决这个问题,学生探索了两位数乘一位数的计算方法,并理解了算理。

二、理解算理——抓准“操作点”,探中启智

一直以来,教师对于计算教学,都是通过一题一例的形式,通过教师的讲解,然后学生运用迁移尝试解决类似的题目,概括出计算方法,再通过一定的练习提高计算的正确率和速度。学生的计算能力是以模仿加不断的操练形成的,对算理的理解不是很到位,学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新课程实施以来,更加要求加强对算理的渗透,通过对算理的领悟,归纳出一般的计算方法。因而在指导学生理解算理时,应该抓住“操作点”,通过学生的自主探究,感悟算理,抽象算法。具体来讲,“操作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猜想尝试,发现方法。小学计算教学的编排是螺旋上升的,很多运算的方法具有迁移的性质。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利用已知的知识经验,对新的运算进行猜想并通过尝试,揭示计算的规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如,教学“三位数乘一位数”时,先复习了24×2的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让学生结86fa0b4dccbd59e7a945be2ee8b22dc8b0af77ee26b575f481bb5c797e781e19合两位数乘一位数的计算方法,猜一猜124×2等于几,并组织学生尝试解决这道题目。学生在尝试的过程中发现了三位数乘一位数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先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推测出新的计算方法,并通过自己的尝试验证,发现了方法,得到了成功的体验,感受到学习的乐趣。

2.引导求证,得到方法。人是有思想的,学生也不例外。在数学学习中,学生也会产生许多自己的想法,教师要及时引导学生进行验证,从而得到方法。如在教学124×2三位数乘一位数时,教师先让学生说说可以怎样计算。这只是让学生凭借以往的知识经验作出猜想,这时教师并不直接让学生去计算124×2,而是要求学生相互之间出题验证自己的方法,并把自己的计算方法和同桌交流,说说为什么这么计算,体会各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进行全班交流,归纳概括124×2的计算方法。

三、拓展提高——抓准“习惯点”,练中明理

学生学习计算方法后,要进一步明确算理,提高计算的熟练程度,还需要多做题目。这时就需要教师设计有针对性的练习,来落实对计算方法的掌握。但是很多教师往往只注重计算本身,而忽视对学生良好计算习惯的培养。学生在练习的时候经常出错,并不能说明学生没有掌握方法,或许就是那么一个数学习惯才导致错误连连。因此,在教学计算时,不能忽视习惯的培养。

例如,计算4×2.5÷2.5×4这一道题时,很多学生会先算4×2.5等于10和2.5×4等于10,然后再算10÷10等于1。究其原因,是因为学生没有仔细审题,而是简单地根据数据,把数据中容易计算的先算,从而导致不按照运算顺序进行计算。养成良好的计算习惯,是保证学生正确计算的前提。

总之,要真正提高学生的计算能力,需要教师树立正确的计算教学观,让学生在掌握理解算理、掌握计算方法的同时,亲身经历探索和发现的过程,养成良好的计算习惯,提高计算能力,提升数学思维。

(责编 罗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