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勇身为卫生局副局长,虽然仅仅是副科级,却掌管着药品招标的“生杀大权”,如果药商想拿到销药的钱,必须要他签字才行,权力很大
卫生局副局长收取13%回扣,医药公司收取8%的“开票费”,医院负责药剂采购的副院长则直接搞起了“明码标价”,每支针剂、每盒片剂收取5角的回扣……在山东省聊城市检察机关查处的一起医疗腐败串案的背后,竟隐藏着如此触目惊心的“潜规则”。
2012年年末,山东省茌平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张东勇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茌平县第三人民医院的副院长和两名科室负责人均以受贿罪被法院判处缓刑,两名行贿药商也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月18日,办案检察官向《方圆》揭露了案件背后“药品供应商——医药公司——卫生局——医院”的医药采购黑色利益链条。
药商落网揭开冰山一角
2012年初,茌平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该县部分医院的药品价格高得离谱,可能存在医院大夫吃回扣的现象。药品价格虚高的背后,是否暗藏猫腻?有没有药商与医疗卫生部门之间的权钱交易?办案检察官的职业敏感弦一下子绷紧了,他们迅速就此展开了调查。
调查中发现,在茌平县卫生局负责乡镇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招投标以及货款支付。而多名药商和卫生系统内的人员不约而同地反映“药品招投标程序不透明,管理混乱”。调取银行记录后,检察官发现该县卫生局分管药品、医疗器械设备招标的副局长张东勇的银行账户不时变动,有大量现金存入,存在受贿嫌疑!
2012年7月28日,经聊城市检察院反贪局同意,茌平县检察院决定对张东勇涉嫌受贿案进行初查。在研究初查方案时,检察官们分析认为,在现有时机和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如果贸然从张东勇入手,不仅很难查出问题,反而会适得其反、打草惊蛇。几番商讨之后,他们确定了“从医院入手,调取招标药品数量以及回款金额情况,进而锁定行贿人,然后通过外围查赃,以赃促审,稳步推进,从而确保该案全面突破”的侦查方案。
经过初查,他们选定首先从供药数量较多的药品供应商赵某和刘某着手进行调查,并立刻对两人进行传唤。然而,对两名药商的初查并不顺利,对于个人的行贿问题,他们要么一口否决,要么沉默不语,案件的侦查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
但此种情况的出现,早已在检察官意料之中。办案检察官随即向刘某出示了一张银行查询记录,上面清清楚楚地记载着其向张东勇的银行账户汇入2万元的事实。面对证据,刘某连声叫屈:“俺开始也不想给他钱,但是不送不行啊……”
无钱行贿打“欠条”
刘某的药品生意做得不错,身家富裕,难道还哭着喊着给人送钱?刘某吐“苦水”说:张东勇身为卫生局副局长,虽然仅仅是副科级,却掌管着药品招标的“生杀大权”,药商想拿到销药的钱,必须要他签字才行,权力很大。
2012年3月,刘某给茌平县一家医院供应了氨曲南、脑蛋白水解物、高乌甲素等一批药物,结账时遭到张东勇的百般刁难,致使迟迟拿不到货款。两个月后,刘某只得去请求他高抬贵手。张东勇隐晦地提出:你干这行这么长时间了,里面的事还能不明白吗?
刘某瞬间就明白了症结所在,但苦于身上没有带着现金,为了让对方放心,就小心翼翼地提出先给对方打个2.5万元“欠条”。张东勇默许了。
打完欠条,张东勇很快就在招标发票上签了字,并催促医院将药款尽快交到卫生局。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如果药商想把货款顺利从卫生局领出来,还得自己再签一次字才行。过了没几天,张东勇的电话便打到刘某手机上,提醒对方自己已经把药款的字签了,如果刘某手头宽裕把“欠款”还了,就可以到卫生局财务来拿钱了。果不其然,等到刘某将2万元的“欠款”汇入张东勇的账户后,很快就拿到了全部货款。
尽管刘某在证据面前吐露了实情,但同为药商的赵某自恃行贿时隐蔽低调,只有自己和受贿人知晓,没有留下任何把柄,摆出一副顽抗到底的架势。
为了获取相关证据,检察机关决定以行贿罪对赵某立案侦查,并连夜对其住处进行搜查。在搜查中,检察官们查获并扣押了赵某的原始业务款项记录本。本子上详细记录了赵某财务收支情况,并记载了每一笔款项的支出金额、时间、收款人,张东勇和数名医院负责人的名字赫然在列。
面对确凿的证据,赵某不得不交代了其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半年间,分四次向张东勇行贿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无可遁逃的证据链
两名行贿人被成功突破,使检察机关掌握了张东勇涉嫌受贿的关键性证据。兵贵神速,2012年7月31日,张东勇被刑事拘留。
几番心理较量之后,办案检察官敏感地觉察到,由于张东勇自感涉案金额较大、罪行严重,具有很强的畏罪的心理,不会轻易供述。针对张东勇的这一心理,检察官对症下药,强调其只有在彻底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并进一步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才能符合刑法上从轻、减轻的法定条件。张东勇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了,最终承认了按药品价格总额13%的比例收取回扣的事实。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药商赵某向医院供药时打的是茌平某医药公司的旗号。办案人员随即调取了该医药公司的销售发票,并以此为据,查清了赵某向医院供药的时间、药品名、数量和价格。根据医药公司销售发票记载的内容,检察机关又顺藤摸瓜,从医院提取了赵某供货的入库单,查清了其向医院供货的药价总额以及医院给付的药款数额。
根据发票和入库单计算出的回扣数额,与赵某在记录本上记录的,给张东勇的回扣数额和时间基本一致。人证、物证、书证俱全,面对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张东勇彻底失去狡辩的底气,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月14日,聊城市检察院以张东勇涉嫌受贿罪将其批准逮捕。
“潜规则”无处遁形
在侦查中,检察官们还发现,根据政策规定,向各医院供药的只能是医药公司,药品供应商是无权直接向医院供药的。药商如果向医院供药,必须通过医药公司,医药公司则从中收取开发票的好处。
在讯问中,行贿药商赵某供述,“如果没有科室主任和副院长的签字及张东勇的盖章,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我的药品都送不进医院去。”
那么,作为利益链条的最后一环,医院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不光彩的角色呢?检察官们以张东勇和两名药商为突破口,重点从一人是否向多人行贿或一人是否接受多人贿赂入手,追查行贿人和受贿人,找准特定人之间的联结点,在每一个点上都把侦查工作做深做细,使新的犯罪线索不断暴露出来,整个串案的侦查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一名医药公司经理、一名医院副院长和两名科室主任随之先后“落马”。
至此,“药品供应商——医药公司——卫生局——医院”的医药采购黑色利益链条已经清晰的浮出水面。药商刘某在审讯中以头孢他定为例,详细说明了其中暗藏的利益关系。头孢他定的进价为6-7元/盒,而给医院供货时则翻了一番不止,变成14-15元/盒。从中扣除17%的税款之外,还要给医药公司8%的开票费,给卫生局分管招标的局长13%的回扣,给分管药剂的医院院长5角/盒的提成,剩下的才是药商赚取的纯利润。在此基础上,医院再加价卖给患者,药价虚高也就在所难免了。
尘埃落定后带来的思考
“38岁,对于一个干部来说正是年富力强、前途光明的黄金时期。但张东勇却算了一笔糊涂账,他利用分管药品、医疗器械设备招标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违规向医院供药和医疗器械设备提供帮助。结果赔进去的不仅是金钱、名誉,还有十年的自由,不折不扣的干了一笔亏本的买卖。”谈及此案,茌平县检察院反贪办案小组副组长綦邕不禁扼腕叹息。
该案的审讯中,涉嫌行贿、受贿的犯罪嫌疑人多次以“惯例”、“潜规则”等词语搪塞掩饰,“潜规则”竟然成了腐败行为堂而皇之的挡箭牌。
为何药品供应商不通过正常招标渠道,以药品质量和效果胜出,而向卫生局、医院负责人行贿呢?经过深入调查后,綦邕得出了答案,权力集中、监管不力、打击力度不够是医药采购领域“潜规则”盛行的主要原因。“由于医药采购流程环节较多,涉及卫生局、医药公司、医院等多个部门,加上专业性较强、透明度不高,药商往往采取‘打通关节’的非法手段来获得医药采购合同。长此以往,关系到患者身心健康的医药采购,就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交易。”
而张东勇仅仅是聊城市医疗卫生领域落马官员的一个缩影。2012年以来,聊城市检察机关由市检察院反贪局牵头,统一行动,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医疗卫生领域腐败现象,开展了一次专项行动,在短短时间内累计立案查处该类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为打击药品价格虚高、让老百姓看得起病,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