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的为难与高招

2013-12-29 00:00:00王文昌
方圆 2013年16期

对府尹的“为难”与“高招”,说到底是府尹这个司法官员并不独立,他的心中不只有法律,还有可以左右自己命运前途的“太尉”

中国的古典小说里有许多经典的“案例”,很有味道,《水浒传》中“豹子头误入白虎堂”就很让人回味。

《水浒传》里林冲的妻子应当是十分漂亮的。小说虽没有正面的一笔描写,但是高逑的公子一见倾心,虽几番设计,仍不能到手,最后竟害起了相思病,到了“府中卧病”、“容颜不好,精神憔悴”的地步。施耐庵十分老到,把个林冲妻子的美貌写到了家,真正所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可是这样一个天仙般的妻子,却让林冲吃尽了苦头。看到自己的儿子为了一个女子“痴情”到这般地步,高太尉出面了。他费尽心机,设计了“豹子头误入白虎堂”一节,以期借机除掉林冲,让自己的儿子“梦想成真”。从此林冲就陷入了死罪的官司——“你来节堂有何事务?见今手里拿着利刃,如何不是来杀下官?”(高逑语)

但是高太尉还是有点“现代司法”的头脑,他没有自行审理这桩自己一手导演的闹剧,而是把案子解到开封府。只是同时有了一道口谕:“分付滕府尹好生推问勘理,明白处决!”

高逑的话明白彻底,对案子的处理也下了断言:“明白处决”,这对于府尹来说就是一道圣旨。想当时,高太尉一手遮天,炙手可热,他都已经给案子定了调子,府尹也只有依样定夺的份了。于是硬着头皮升堂问案。在堂上林冲大喊冤枉,为自己摆出了两条辩解的理由:其一、此事是有预谋的,高衙内调戏自己老婆,“两次虽不奸成,皆有人证。”其二、自己前日买了一口宝刀,太尉要看,差人叫我来到节堂,这两面个引我进太尉府的“承局”可以作证:我并非无故进入节堂,蓄意谋害太尉。

府尹心里明镜似地知道林冲是冤枉的,可是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也着实让府尹无计可施。这时府里的一个小吏出了一个主意:林冲的辩解也都无法查实,尤其是太尉府的“承局”到哪里去寻找?看来这只能是一个疑案。林冲本人既然自己招供“不合腹悬利刃,误入节堂”,我们便可就此下判,“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

府尹听信了这个叫孙定小吏的话,把审判结果报与高逑,高逑“情知理短,只得准了”。这个小吏因为给府尹出了一个小招,将一“故”字改为“误”字,救下了林冲的性命,也正是这个小小的招数,让他在这个遑遑名著中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林冲的命虽然是保住了,但是我们只要翻过来想一下,就是耐人寻味。

这是一个“仰承上意”的案子,着实让滕府尹为难!高逑得罪不起,杀了林冲又于情于理于法过不去。假如滕府尹是个“只唯上”的法官,那么他会轰轰烈烈地高调调查,但是查了半天,没有查出林冲的辩解可以成立:高衙内怎么可能当众调戏林冲的妻子,高逑的两个差役又怎么会落在府尹的手上?其结果是杀了林冲,让高太尉满心欢喜,自己也会就此成为高太尉的得力心腹,接下来的日子一定是飞黄腾达了。

假如府尹是个宁折不弯的法官,他亲历亲为,用坚实的证据证明“内心确认”,那么林冲的辩解并非难以落实:衙内调戏林冲妻子,有人证;太尉要看福至宝刀,有两个“承局”,只要详加勘问,自然水落石出。其结果就是把林冲无罪释放,然后府尹上书皇帝,弹劾高太尉以权谋私,干扰司法,请求皇帝主持公道,还法律一个公正清白的面目。

但是府尹没有那么做。太尉此时一手遮天,皇帝依仗,位高权重,府尹的官帽攥在他的手上,弄不好,连身家性命都不保,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是,府尹看来良心未泯,他清楚林冲是冤枉的,杀了林冲,欢喜的是太尉,作孽的是自己。一边是不敢违背的“上意”,一边是天地良心。最后,他在小吏的启示下,采取了“和稀泥”的策略:对高俅来说,既然事实都无法查清,那么就没有办法按照太尉的“仰批”定罪了,对此即使存心要杀林冲的高逑也哑口无言,而林冲呢?你自己招供是“误入白虎堂”那按照“过失”定罪,你也无话可说!

这是中国小说中一个经典的“案例”。府尹的“为难”与“高招”,说到底是府尹这个司法官员并不独立,他的心中不只有法律,还有可以左右自己命运前途的“太尉”。又归结到了司法独立的问题,其实,这是司法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