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评论

2013-12-29 00:00:00
财经 2013年3期

完善立法程序

(《财经》2013年第2期“反思‘罚闯黄’”)

日前,公安部实施的关于“闯黄灯”的新交规引起了广泛争议,大多数人都在争辩这一举措是否合理,而贵刊则从更深入的角度分析了这一争议背后的问题。

相关部门倾听民意固然是好事,但为何在新交规实施后又提出暂缓实施,为何不在新交规实施前先征求民意,或事9rArDOe8H2fraTzCYjiErw==先考虑到罚闯黄不适合国内司机?正如文中所言,这次“罚闯黄”的朝令夕改,显然是一次典型的机制缺陷和专业能力不足所导致的好心办坏事。

因此,建立并遵循完善的立法程序非常重要。

程序的作用是保证利益相关方的交叉参与,从而确保出台的法规是充分反映了多数人意愿和利益的“良法”。按程序办事可能耗时,短期看会牺牲效率,但因为降低了守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长期而言,整个法治进程反而会大大提升效率。

北京 金安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财经》2013年第2期“跨界水污染再肇祸”)

山西省长治境内发生的事故性污染,凸显了当前中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缺乏省际间有效协调联动,尤其在水污染跨区域治理方面存在不小漏洞。

水污染很容易跨区域,因此协调联动机制必不可少,但在这之上又有一个属地管理原则,河道流经的地方政府各有自己的处置权,因此导致在实际操作层面,尤其是涉及跨省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上,互相配合欠周全。

水污染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首先要河道流经区域达成共识,把整个流域作为一个生态整体来考虑,所有区域内的个体荣辱与共。

其次要实现信息共享,在具体防控上,在涉及重大突发事件上,信息要随发生随通报,设置专职机构和工作人员互通有无。

希望国家层面能出台涉及河道跨流域综合治理的定性文件,建立全流域水资源能被统一调配、使用、防范污染的协调联动机制。

青岛 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