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转型与中国梦

2013-12-29 00:00:00韦森
财经 2013年10期

经过1978年以来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当今中国已经走到了如何深化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

不时发生且不断积累的诸多经济与社会问题,正在呼唤着进一步的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这正在成为当下中国社会各界的共识,也为中共十八大新推举出来的国家领导人所承认。

2012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十八大报告,一方面写入了“要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另一方面也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未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如何改?中国的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之路如何走?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到底如何走?拙著《大转型》绝大部分文章,正是围绕着对上述问题的思考而撰写和展开的。

民主政治的实质是政府的民主预算问题

虽然收入这本书的大多数文章都是些财经和时政评论,然而,笔者宁可自己把每一篇文章均看作是理论思考,而不是简单的或单纯的现实描述。尽管几乎每篇文章都有当下中国经济社会的现实数据和事实,但这本书的大多数文章均指向未来,即本书的主旨不仅仅是描述和解释当下,而是从现实问题中思考和探索未来中国当走的路。

《大转型》一书分别围绕着两个主要话题展开。第一个话题在于把脉当下中国经济社会现状——包括成就与问题,并着重讨论了“中国模式”问题。

首先,这组文章分析和回顾了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原因,即中国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发生的世界经济全球化大潮中的市场化。在这组文章最后一篇“入世十年和未来十年中国的选择”一文中,根据当下中国大陆大多数知识分子和各界人士对未来良序社会之憧憬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 12字箴言,对这部文集的理论宗旨和核心理念做了明确表述和澄清:法治民主政制下的良序市场经济秩序,是未来中国当走的路。换句话说,现在中国经济已E1aFAseuBzpj1+J8pwWEvg==经市场化了,但是如何建设现代民主政治、如何走向一个良序的法治国家,才是当前中国社会所面临的根本性问题。

在分析现状和提出问题后,本书第二部分从近些年中国政府财政收入急剧增长和财政支出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分析了未来中国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可能和可行的演变逻辑。

经过研究现代人类社会发展演变的一般法则和现代国家民主政治的实践,笔者与国内一些经济学家和财政学家相信,民主政治,说到底是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不会被政府公权力任意攫掠和侵犯的一种制度安排。

现代民主政治,就其实质而言,是政府的征税权和财政支出要受民意和民主推选出来的代表所实质性制约的一种现代政制形式。

由此,我也在这一部分的许多文章中想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未来中国的民主政治与法治国建设的核心问题,不仅仅是在形式上民主选举政府领导人和党内民主问题,而实质上是个政府的民主预算问题,即纳税人通过自己所选出的代表,并通过一定法定程序对政府的财政行为进行监控和审理,以确保其使用的得当,这才是现代宪政民主政治的最基本和最核心问题。

这些年,笔者一直不断地宣讲这样一种看法: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就要把财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具体说来,从政府的征税权和财政支出要受到人民代表的立法机构的制衡与监督开始,构建起公开、透明、民主和法治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需要考虑修改中国的预算法以及宪法中有关政府征税权的条款,明确把政府征税须征得纳税人代表的同意,以及政府每一笔预算支出都要经纳税人选出的代表审议批准这类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条款,写进预算法和中国宪法。

在2013年初香港三联书店出版的《大转型》海外繁体版中,又新增了笔者新近发表的有关中国“预算法”修订的四篇文章,并在后面加了一个附录四:“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五点修改意见。”

这个“修改意见”的缘起是,在《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2012年7月6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后,我们发现,这次预算修正案,尽管在一些具体条款和用词上看似有所进步,但许多实质性条款却有重大的倒退,离现代民主政治的理念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

我们估计,如果让这一“预算法修正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会给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运行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发现这些问题后,由我牵头,由上海法律与金融研究院和复旦大学经济思想与经济史所共同组织,于2012年7月25日在上海举办了一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审稿”)专题讨论会。

国内近20位长期关注这个问题的学者参加了这次研讨会。经过讨论,我们达成了几条基本共识,并初步形成了对整部“二审稿”的逐条修改意见。会后,我们又在2012年8月5日全国人大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关闭日期之前,通过全国人大的官方渠道正式向人大法工委提出了我们对新《预算法修正案》逐条的和具体的修改意见。

正是通过我们这近20名长期关注预算法修订的参会专家、学者的共同意见,以及全国其他地方的专家、学者、全国人大财经委和中国央行领导,乃至关注这个问题的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改变了这次预算法的修改进程,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没有按原定计划在8月底三审“二审稿”,也没有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讨论、审议和通过新的《预算法》修正案,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则决定,本届人大不再审议预算法修正案。由此也可以说,笔者也和这些年参与预算法修改讨论的全国许多专家一起,向社会和读者交了一份有意义的答卷,做了一点实事。

同时,没有选举民主,即没有纳税人自己能真正选举代表进国家立法机构来制衡、监督和批准政府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预算民主对当代中国大陆13亿公民来说,将仍然是一个遥远的理想和梦想。

因而,可以认为,收入《大转型》第二部分的这12篇文论和访谈,以及第五部分有关中国预算民主建设的一些文章,尽管大多看来好像是以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的形式出现的,但实际上笔者宁肯把这些文章视为对现代民主政治理念所做的“知识普及”或“启蒙”,而不是提出现在就能付诸实施的且具体可操作的改革方案。

笔者由衷地相信,只有大多数中国人的纳税人权利意识觉醒了,未来中国的宪政民主政制建设才能真正起步,中国才会“动真格地”启动政治体制改革。

货币供给并非由央行单独决定

《大转型》第三部分收入了笔者近几年关于中国经济增长和宏观经济动态的近20篇文章。这一组文章,也是我这几年投入研究精力最多且最可能有点细微的理论价值和学术贡献的作品。笔者多年研究制度经济学、经济哲学、语言哲学与道德哲学,基于自己的思辨经济学理论的视角来观察和反思现实经济与社会问题,也得出了一些与大多数经济学家和财经媒体界人士不同的理论判断和见解。

比如,当2010年下半年之后中国的“通货膨胀”开始抬头时,许多经济学家、金融学家、财经界人士都在责骂中国央行在“超发货币”,而许多经济学家和财经界人士乃至普通人,都断定中国前几年的CPI快速上涨的原因是央行“增印钞票”的结果。可是,到现在又有几位经济学家能真正明白,从2009年到2011年,中国央行的基础货币随着外汇占款的不断攀高而快速增加,但央行向市场实际投放的基础货币量并不是很大。

从央行所能查到的数据来计算,在2008年末,中国的广义货币M2为47.51万亿元;到2011年末,中国的广义货币则达到85.16万亿元,三年净增了37.65万亿元。在全社会都在责备中国央行超发货币时,有多少经济学家注意到这样的事实和数据:2009年,央行净投放基础货币才2130亿元;2010年净投放8895亿元,而2011年净投放19070亿元。故三年期间,中国央行才共增净投放基础货币3万亿元左右。即使算入这三年狭义货币M0净增量1.65万亿元(即印发出的钞票),央行总共才增加货币供应量4.65万亿元。然而,这三年期间广义货币却增加了37.65万亿元,而另一方面央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内外其他金融研究机构的数据均表明,近些年来中国广义货币和狭义的流通速度在下降,货币乘数也在下降。在此情况下,这中间差额近33万亿元的广义货币M2到底是如何被创生出来的?

得益于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及其后凯恩斯学派(the Post-Keynesian)的“货币内生论”,笔者在近些年的宏观经济评论中反复解释了这样一个观点:当人类经济社会进入信用货币阶段后,尤其是到了互联网时代的“货币数字化”和“电子化”之后,整个金融系统的运作实际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现在的数字货币(digital money)时代,货币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而产生,因而事实是银行贷款创造银行存款,而并不主要是因为央行在主动地向经济体内注入货币。

因此,笔者相信,凯恩斯的这一判断是对的:在信用货币时代,货币供给并不是央行可以自行决定的,而是由经济体系内的许多因素决定的,因而货币尤其是广义货币M2,则是由一国经济活动内生创生出来的。从凯恩斯的这一理论发现出发,笔者认为,近些年中国经济体内广义货币之所以快速增加,达到了1元GDP超过1.88元广义货币的比例,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央行在主动地“超发货币”,而主要原因是在近几年中国政府决策层的宏观经济刺激政策下,天量银行贷款创造了存款,从而最后在中国经济扩张期凝结成了广义货币增量的结果。

经济趋势倒逼政治改革

与国内中信出版社的大陆简体版相比,2013年1月香港三联书店出版的《大转型》海外繁体中文版,新增加了我发表在“FT中文网”上的两篇头条文章:“把脉当下中国经济”和“中国经济增速正在渐进下移”。

笔者在这两篇文章中所要传达的一个基本信息是:经过3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正在下移。目前中国的发展阶段,有点接近1973年日本经济的情形。这两篇文章均呼吁:政府决策层、中国的企业家、经济学家乃至社会各界人士,对此要有理性预期和思想准备。

在中国经济连续近十个季度增速逐渐下移时,千万不能像2008年下半年那样,想指靠启动新一轮大规模的政府“铁、公、基”建设投资,和靠天量银行贷款来保8%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了。这样会把中国经济推向大萧条。

这两篇新文章的“潜台词”是,中国经济增速下移,市场化改革红利吃尽,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在被推向议事日程,即中国经济增速的下行,正在逼迫当今中国进行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

《大转型》最后一部分文章回到未来中国改革与发展的一些话题上来。政府权力受到实质性的制衡,是未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所发生的种种经济与社会问题,不但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且会积累得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如果中国的宏观经济增速下滑了,如果中国经济出现了“商业周期”,那么我们这个国家就可能承受不起了。由此,中国全面的政治与经济体制改革,等不起,也拖不起。越早改革,红利越大,13亿中国人的福祉越大;越晚改革,改革的张力和难度也会越大,制度变迁所要付出的成本也就越大。这也就是本书定名为“大转型:中国改革下一步”的缘由。

中国改革的下一步目前还没有迈出,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大多数中国人和知识分子的期盼;但建立一个现代法治民主政治下的良序市场经济秩序,将是未来中国当走的路,这已经是不可逆的和必须起步的选择了。

需要怎样的中国梦

近期以来,“中国梦”成了一个热词。处在21世纪,走过1949年至1978年的计划经济实验,又经历了30多年中国以引入市场经济体制为主轴的经济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经过30多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在目前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6000美元的发展水平上,我们还要有一个什么样的梦想?毫无疑问,一个更加繁荣、富强、和谐的中国,是13亿大陆中国人的期盼和共同愿望。就此而论,如何保持中国经济高速和可持续发展,建立一个公平、正义、和谐和人民福祉不断增进的现代民主与法治国家,当是我们的中国梦。

中国梦,是富强梦,是民主与法治的梦,也是晚清以来我们中国人跨越两个世纪的百余年之梦。清末和民初时期,梁启超曾对宪政和宪法有许多精辟和深刻的论述。梁任公曾非常清楚和深刻地论述道:“立宪整体,亦名为有限权之政体;专制政体,亦名为无限权之政体。”基于这一认识,梁启超如此界定宪政:“立宪者,以宪法规定国家之组织,即各机关之权限,与夫人民之权利义务,而全国上下公受之以为治者。”

应该说,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中,梁启超就非常精准和到位地理解到了现代宪政民主政治的精髓和实质,且从今天的宪法学和政治学理论上来看,这些看法也仍然是对的。

梁启超及晚清与民初的一些知识分子和志士仁人,在贫弱多难、社会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中认识到宪政民主政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中国未来建立一个现代国家所必须走的路。在早年参与晚清的维新救亡中,梁启超随其师康有为和晚清的一些志士仁人努力思索救国良策,酝酿改革方案,尤其是在戊戌变法失败后东渡日本、游历美洲后,进一步形成了他对现代宪政民主政治的认识。在辛亥革命前后,他撰写了大量传播宪政思想的政论,对当时中国的立宪运动起着指导作用,有着深远的意义。

梁任公在1918年12月29日到1920年3月5日游历欧洲后,即使亲眼看到刚刚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各国受战争破坏的瓦砾遍地、千孔百疮、百业凋零的情形,他仍然没有改变自己对现代宪政民主政治的向往和梦想。在从欧洲回来后荟集的名著《欧洲心影录》中,他写出了对20世纪人类社会发展趋势这样的判断:“今日之世界,实专制、立宪两政体新陈嬗代之时也”;“故地球各国,必一切同归于立宪而后已,故此势必所至也”。

百年之后,重读梁任公的这些论述,我们不禁仍惊叹于他的深刻洞察力和先见之明。

梁启超早年对君主立宪和辛亥革命后对宪政民主政治的论述,极大地影响了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和早期的一些中国共产党革命家,以至在遵义会议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之后,毛泽东在延安时期仍然坚持宪政民主的政治理想。

譬如,1940年2月20日在延安召开的“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毛泽东在他所作的“新民主主义宪政”的讲话中,就非常鲜明地说:“要是顽固派仍然反对宪政,那结果一定和他们的愿望相反。这个宪政运动的方向,决不会依照顽固派所规定的路线走去,一定和他们的愿望背道而驰,它必然是依照人民所规定的路线走去的。这是一定的,因为全国人民要这样做,中国的历史发展要这样做,整个世界的趋势要我们这样做,谁能违拗这个方向呢?历史的巨轮是拖不回来的。但是,这件事要办好,却需要时间,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需要努力,不是随随便便所能办到;需要动员人民大众,不是一手一足的力量所能收效。”毛泽东的这段话,与梁任公在20世纪20年代对宪政的期盼和论述又是多么一致!

回到当下中国现实中来,全国各界都注意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的闭幕会上,习近平和李克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政府总理,都一再强调要忠于宪法、忠于人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闭幕会上也明确地讲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任务。” 三位中国政府最高领导人同时强调宪法和法治,反映了新一届中国政府领导人的执政新理念,实际上也承载着生活在21世纪初的我们13亿中国人,对未来中国法治民主政治和良序市场经济社会体制建设的期盼,接续了我们中国人的百年之梦。

中国梦,百年梦,是中国人过去的梦,是现在的梦,也是未来的梦。我们坚信中国人定能在21世纪圆这百余年之梦和跨越世纪之梦。

最后,这里请允许我再引述一次在《大转型》“原序”中所引的《周书·泰誓》中的一句话:“天有显道,厥类惟彰。”中国走向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繁荣、富强与和谐的现代良序社会,这是已经显现且不可阻挡的历史大趋势。

作者为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经济学与伦理学:探寻市场经济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经济学与哲学:制度分析的哲学基础》《大转型》等书;译著有《管理困境:科层的政治经济学》《一般均衡的策略基础》 《经济通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