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课上的“兴趣”培养

2013-12-29 00:00:00岳静波
新课程·上旬 2013年12期

学生能否产生并发展音乐兴趣,其主要因素是受教师的影响。如果,教师对音乐具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对所从事的音乐教育事业满腔热情,执著追求,从而他的学生也随之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反之,若即若离,以冷漠处之的态度来对待音乐教育,他的学生就很难对音乐产生兴趣。因此,作为音乐教师不仅要认真钻研教材,细致备课,全身心地上课,而且还必须在教学语言、方法、仪表等问题上细心处理。总之,用自己的言传身教来激发、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

要想有利于激发、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教师的影响非常重要。但是,启发、诱导同样不可轻视,在这方面,必须注意一些问题:

1.要精心挑选音乐教材,能够使所选中的教材符合或接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和学生现有的认知水平,这是激发学生对音乐产生兴趣的先决条件。

2.每个学生都有适应集体活动的意愿,有参与集体活动的愿望,有优于别人的期盼,也有得到集体赞许的愿望,基于这些心理活动,很有利于激发和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恰当而巧妙地利用这些积极而有利的因素。在音乐实践活动中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学生努力实现所要达到的目标,并使他们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体验到创造音乐的兴趣,这往往是激发、培养学生音乐兴趣的重要手段之一。

3.既然每个学生都有得到集体赞许的愿望,那么集体表彰、鼓励的方式,用以激发、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就必不可少。但是,如果采用这种方法时要因人而异,考虑不同程度的对象。著名小提琴演奏家梅纽因说:“假如学生愿意学,就用不着使用学得好的有奖办法。”教师应用正常的关系进行教学。教师对教学的热情和学生对学习的渴望以及音乐本身给教师和学生带来的巨大享受,也就是说:对那些比较热爱音乐,对音乐有浓厚兴趣的学生来说,共同的师生创作,带给他们的乐趣就是最好的表扬和奖励。

通过音乐教学,我感受到作为一名音乐教师责任的重大,在音乐课堂上,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实施因材施教,使课堂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唤醒学生的音乐意识,鼓励和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注重每个学生的发展,使每个学生的特长发挥到极致。在课堂上都得到不同层次的提高,使学生把享受音乐兴趣作为学习的主要动力,并让学生感到音乐活动其乐无穷。

(作者单位 吉林省长春市永春实验学校)

编辑 谢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