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进呈现两个较为明显的特征,一个是“双轨制”期间按劳分配制度的落实,一个是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收入分配改革推进的同时,由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格局的不平衡、城乡分割、行业垄断及各种资源要素分配扭曲等原因,造成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对此,需要从突出增量改革、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和解决行业垄断制约等方面对收入分配改革进行突破。
一、我国收入分配政策演进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在分配制度上表现为由国家直接对劳动者个人实行按劳分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收入分配呈现出两个较为明显的特征。
(一)落实按劳分配制度的“双轨制”阶段
1978—1984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经济体制的任务,一方面,进行了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另一方面,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经济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和适当的利润留成的权利。为了落实按劳分配的原则,纠正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邓小平果断地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在这一阶段,首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主张。
在1985—1991年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发展的现象。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提出了实现收入分配方式的非劳动性和多样性,以及按劳分配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心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由职务等级工资制改为结构工资制。
在经济体制转轨初期,中国城镇按劳分配实现模式转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工效挂钩,即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它是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过渡模式。1978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1980年4月,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布了《国营企业计件工资暂行办法(草案)》,对计件工资试点工作进行指导。1983年,随着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一些试行利改税的企业奖励基金改由税后留利中提取,企业奖金开始同经济效益联系起来。1984年4国务院发出了《国营企业发放奖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实行奖金不“封顶”,同时试行工效挂钩。1985年l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决定从1985年开始,在国营大中型企业中实行职工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按比例浮动的办法。
二是结构工资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对按劳分配理论进行了反思,调整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198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1981年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决定给中小学、医疗卫生单位和体育系统的工作人员调整工资。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从整体上改革传统工资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1985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改革。
(二)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
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后,中国开始全面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时期,市场开始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随着经济发展变化,收入分配方式随之调整和完善。
从1992—1998年,我国的分配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开始逐步建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之一。1993年,中央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个人资本等生产要素可以参与分配:“国家依法保护法人和居民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鼓励城乡居民储蓄和投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五大将按要素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崭新的分配形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分配方式的多样化问题,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要素分配的新观点。
从1999年起,我国进入了深化分配体制改革的阶段。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股权激励的方式开始实行,住房制度由福利分房改为货币分房,医疗制度、劳动保险制度等也在向货币化方向改进。党的十六大报告则明确了“劳动、资本、技术、管理都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随着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居民收入增加的同时,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对此,200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关于中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的会议,会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
二、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表现及产生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总体上呈现增加的趋势,但是同时,收入分配也呈现扩大的趋势。我国收入差距过大,整体上表现在四个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区域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过大、行业收入差距过大。
(一)中国基尼系数表现为增大的趋势
基尼系数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情况,基尼系数越大反应居民收入差距越大。中国基尼系数表现为增长的趋势,全国基尼系数1978年为0.25,2003年是0.479, 2008年是0.491,然后逐步回落,2012年是0.474,近十年间每年基尼系数都在0.4以上。按照国际一般标准,基尼系数0.4以上表示收入差距较大,达到0.6时,则表示收入悬殊。这些年我国基尼系数在高位运行,表明我国收入差距较大。
(二)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对比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从1998年开始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由1990年之前的2.2︰1扩大到2011年的3.1︰1。
(三)按收入等级分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情况
按照收入等级划分,2006—2011年,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最高收入户(10%)与高收入户(10%)之和与最低收入户(10%)与低收入户(10%)之和的比分别为5.6、5.5、5.8、5.6、5.4和5.4。农村居民高收入户(20%)与低收入户(20%)平均每人纯收入的比分别为7.2、7.3、7.5、8.0、7.5和8.4。居民收入差距很大已表现的很明显。
(四)行业之间收入差距
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垄断型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员工收入的差距上。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等其他因素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五)收入差距过大产生的原因
虽然对收入差距具体比例有不同的观点,但我国的收入差距实际状况已达很高水平却已是共识。整体来看,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居民收入都有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出现不同程度的倾斜:在初次分配格局中,国民收入严重向资本倾斜,劳动者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在再分配格局中,国民收入严重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在企业之间的分配中,过分向少数垄断性企业和资源性企业倾斜,呈现出竞争性越强利润率越低,垄断性越强利润率越高的态势;在企业内部分配中,过分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倾斜,普通职工收入增长缓慢;居民之间过分向少数人倾斜。
从不同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长快,而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长相对较为缓慢。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 城乡分割、行业垄断以及资源价格扭曲等因素,都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制约了扩大内需的实现,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解决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用增量改革调整收入分配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实现这一阶段性目标,需要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落实《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改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在国民经济总量增长的同时,将经济增量部分用于增加居民收入、扩大社会保障和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使广大城乡居民获得更多的经济增长的成果。
(二)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继续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支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在初次分配中,增加工资,将最低工资标准同通货膨胀率相挂钩,使工资的增速高于物价上涨幅度,同时使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同步。完善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动劳动者薪酬保护制度的完善。确立工资协商的法律地位,制定完善法律,明确劳资双方在工资协商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实现各方合力,共同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资协商制度,探索既不影响社会稳定,又保障工人权益的新机制,即一方面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另一方面推进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三)完善财税体制改革
+4hslhmrF+ppWtgSNtyvQC9ReQano/Ps1v1mF0rSEF0=发挥税收对所得税、房地产税等调节作用。加大对高收入者的个税征收力度,将高收入的重要来源,如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纳入个税征管对象。通过税收手段加强收入分配调节,调节过高收入。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
(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完善支付保障机制。增加财政补助规模,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逐步建立一种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且覆盖面较广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财政对公共卫生的支出力度,加大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
加强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合理配制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社。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和条件。
(五)解决行业垄断制约
资源性行业和基础设施行业如电力、矿产、通信、能源、石油等行业的垄断地位不断强化,垄断行业的盈利能力越来越强,导致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显著提高。竞争性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盈利能力徘徊不前,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存在着不断扩大的态势。应该打破行政性垄断,放开行业市场准入,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实现不同行业的协调发展。
(六)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积极发展资本市场, 积极创新金融管理体系,拓宽居民财富增长渠道,为居民财富增长提供多元化途径。逐步完善储蓄、股票、债券、保险和房屋出租等多种市场,让居民拥有更多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机会。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颁证工作,逐步使土地、林权成为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手段。
(徐伟,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