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是当下热词与焦点,而正确撬动其运行的“杠杆”,必须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我认为,“新型城镇化”的“杠杆”就在于要摒弃以往追求规模扩张,损害农民利益,阻碍城乡融合,破坏文化生态的造城运动,扎扎实实做到“以人为本”,围绕“大多数人”意愿与利益来谋篇布局城乡建设;以“三农”为出发点,着眼农民,发展农村,推进农业,就近在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以“生态文明”为统筹,实现“工农互促、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的和谐局面;要以“政府引导,群众参与,企业为主,市场运作”为主线,用市场化机制来优化配置城镇化要素,提高城镇化的运行质量效率。
邵东县为邵阳市下辖县,人口113万,地处湘中腹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历史悠久,素有“商贸之城”、“百工之乡”之美誉,是湖南省第一个民营经济改革与发展实验区。我们规划在邵东县至邵阳市的320国道的乡镇试点“新型城镇化”建设,由香港一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进湖南师大附中和湘雅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型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集医疗、科教、生态观光农业为一体的城乡融合的新型城镇项目。项目选址离邵阳市、邵东县中心城区各15公里,能有效吸纳两城资源,辐射两城人口,项目占地面积7.23平方公里,总投资310亿元,建成后可供近15万人居住,增加就业岗位5万个。笔者做为该项目发起人就邵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谈未来的实现路径。
一、首要是让农民自愿自主“城镇化”
以往城市化改造对失地农民补偿的少,索取的多,赞同的少,抵触的多。究其原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农民在城市化中获得财产性收益偏低。征收的土地由于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没有体现应有的价值,而且是“一锤子买卖”,没有长期收益。二是被征地的农民没有很好融入城市,有的甚至连生计都得不到保障,部分地区城乡割裂的局面仍然存在。失地农民在一次性领取货币补偿后,一部分人缺乏相应创业就业技能,变成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新“三无”人员。再者,由于教育、医疗、户籍等方面改革滞后,失地农民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城市化的好处。更有甚者,有的城市工业还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对此,我们在开发建设中要做到:一是增加农民在城镇化中的财产性收入。土地与房屋是农民固定的财产。在建设中农民可以用这两项通过流转、租赁、入股等形式由公司统一安排来获取持续收益。对征收的土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时补偿到位。二是充分实现农民在家门口就业,解决农民“离土不离乡”的问题,减少农村留守现象。而城镇化所带来的创业就业岗位大部分由当地农民承担,公司进行技能培训使农民向创业者、产业工人、服务从业人员转变。三是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建立城镇化农民利益民主协商机制,引入村民代表参与城镇化改造决策,确保大多数村民利益不做“减法”。建设中做到安置先行,对于拆迁的房屋由公司统一规划建好安置房再拆迁,对未拆的房屋统一村庄风格进行“穿衣戴帽”。在政府支持下,保留农民原有大于城镇居民的权益,如土地所有权、粮补、新农合等。四是提升城镇化改造后农民的生活质量。引进的湖南师大附中与湘雅集团公司,都是长沙一流的教育医疗机构,农民不出乡就能享受与省城一样的教育医疗服务。公司统一对项目区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优化,修建公共绿地、城市公园、中央大型水景、市民广场、环形车道、垃圾处理站、超市等,提供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关键是采取以“企业为主、产权明晰”的市场运行机制
在新型城镇化中,政府、企业、农民三方一定要遵循市场规律去思考问题,按照市场机制去开展工作,扮演好各自的角色。一是政府要从主导向引导转变,逐步从市场范畴退出,减少城市建设的债务风险,集中精力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努力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政府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推动基层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城镇化,让职能部门为城镇化保驾护航,创新推进户籍、土地、社会保障等政策改革,在不违背国家大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朝着有利于农民利益的方向设计执行;政府需努力纠正市场过利益化与弥补市场调节失灵的地方,确保城镇化过程中“科学、合理、统筹、节约、质量”原则,及时纠正经济过热,破坏环境,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同时,要提供好城镇化的各类公共服务,在农业、水利、交通、能源、建设、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政策与资金向城镇化倾斜,增加城镇的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供给。同时将政府的“三农”资金与开发公司商业资金有效打捆,更好发挥城镇化资金的集聚效益。二是企业以市场为主导,公司化运作来投资新型城镇建设,多元筹资,创新开发,在讲求经济效益同时注重社会责任。要广辟投资渠道,打开企业、社会、政府支持城镇化建设的“钱柜”。以企业自有资金为主体,香港一通、中太建设、湖南师大附中、湘雅集团为四大主体投资运营商,资金实力强、企业发展好,具备一定的抗资金风险承载能力;向社会融资作为辅助渠道,包括银行信贷、私募股权基金、实力财团融资、项目整体上市、引入风险投资、园区招商等方式,形成资金投入的“洼地”,确保资金充足、活跃;将政府的农村建设各类资金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旅游开发。要创新城镇开发水平。初步规划五大基地:医疗产业示范基地,打造高端医疗服务集群、高科技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相关产业,力争建成国内一流健康医疗中心;科教产业示范基地,规划为重点学校、素质培训基地与文化产业园区;健康住区示范基地,规划为健康社区、低密度养生住宅区、民俗文化村、星级酒店、风情商业街区等;原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以生态农业为基础,发展高效农业、绿色农业、观光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公共绿化示范基地,改善生态环境与居民休闲,包括中心水景公园、原生态自然山地、原生水系区景观带、街区公园、户外运动空间等。三是农民要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既看到市场化机制推动开发的公平、公正,也看到它带来的长远收益。农民参与城镇开发的积极性取决于两个,一是制度公平,二是获取利益。而公司化运作的城镇开发在机制上比较政府主导的开发,显得更公平与民主。未来农民将从田土中解放出来,村民不出乡在家门口有土地流转收入、就业收入、经商收入、门店收入,还可以共享城镇开发的各项基础设施,农民将能从城镇开发的市场机制运行中收益颇多。基于这两点,农民更推崇市场机制的开发,我们要做的是确保运营公司按照市场化机制来设计制度,来规划蓝图,来平衡各方利益诉求。
三、目标是达到“三化”,即农民市民化、农村生态化与农业现代化
一是农民要真正市民化。主要是一体化与均等化,要确保安居乐业。农民变为市民后能有固定收入来源,在规划建设中要多设置就业创业岗位,在中心居住区注重商业门店设计,大力发展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投资与消费并驱推动经济发展。要让农民享受到市民待遇,作为开发企业尽可能在基础设施、社会服务、文化生活等方面缩小与城市差距,除此之外,政府对城乡“一体化”政策设计同样至关重要。要保障村民与城市居民较好融合。规划建设突出城乡共融共享,减少人为设置的差别阻碍。二是农村要建成美丽生态乡村。彻底改变以钢筋水泥为主的“城市化”模式,走智能城市与生态农村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注重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做好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科学做好城镇乡村功能合理的规划布局,追求城乡均衡发展,互动呼应;大力推广智能、节能建筑,优先发展绿色交通,推动垃圾、污水的就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物质循环利用的基础设施。将生态环保、农业休闲与旅游开发相结合,创新生态经济发展之路。三是农业走现代农业之路。以城带乡,利用城镇资本、人才、设施集中的优势,通过市场方式带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组建农业开发公司,对农民流转的土地集中经营管理,增加农业科技含量与机械化程度,做好规模农业与高效农业两篇文章;招商农业工业企业与商业企业,通过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作者系湖南省邵阳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