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伟,符 霄
(湖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室内空间形态设计中的视觉肌理
范 伟,符 霄
(湖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室内空间形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作为其重要构成要素之一的视觉肌理能否完美表达,对于室内空间形态的丰富和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室内空间形态中的视觉肌理的要素分析,就空间形态设计的视觉肌理表达特点及途径,进行初步探究,从而找到室内空间形态设计在视觉肌理表达上的有效构思提供参考。
室内空间;形态设计;视觉肌理
“空间形态不仅是现实空间中包容实体形态与虚空形态的有机整体,也是意识空间中对事物存在的主观判断,能够在虚拟空间中呈现交流信息的综合体”。[1]所谓空间形态中的虚空形态,它是看不见摸不到的非物质形态,是虚无的也是无限的,它没有大小和量度;而空间形态中的实体形态,则是由实体物质组成,它是有形的也是有度量的,人能由感官感知并且判断的。而室内空间形态研究的主体则以空间形态中的实体形态为内容,而其负空间即虚空形态的研究为辅,包括建筑围合出的各空间形态。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室内空间形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其重要构成要素之一的视觉肌理能否完美表达,对于室内空间形态的丰富和创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肌理,是指材料表皮的纹理、形态和组织结构等形成的一种表皮材质的效果。人们是通过感觉和知觉去感知各种各样的肌理形式,依据人们的感官感受,肌理可以分为触觉肌理和视觉肌理。触觉肌理是指材料表皮的凹凸不平使人们产生或粗糙或光滑等触觉感受,得以让肌理的触觉感在瞬间传遍全身,从而形成了对肌理的整体感觉,并引起了丰富的心理反应。而视觉肌理则是指材料表皮的纹理不同、疏密有别或色彩不一所产生的视觉感受,是可以只通过视觉获得感知的肌理语言。“视觉肌理与触觉肌理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不能被触觉在三维空间中感知其肌理构造和质感,并且视觉肌理构成了肌理审美的主要内容”。[1]基于此,通过对室内空间形态中的视觉肌理的要素分析,就空间形态设计的视觉肌理表达特点及途径,进行初步探究,从而找到室内空间形态设计在视觉肌理表达上的有效构思提供参考。
室内空间形态通常由其的建筑结构、建筑装饰饰面、家具陈设以及室内绿化而构成的。处理好这些内部元素组成的视觉肌理形态,不但可以丰富室内空间形态的风格,还有助于加强室内空间形态的品位、文化及时代气氛的展现。
(一)建筑结构中的视觉肌理
从建筑结构上来说室内空间形态主要是由顶棚、地面、墙面这三个部分构成的。
1.顶棚
顶棚是室内空间形态中的顶界面,是室内空间形态设计中的重要部分。因为人们在生活中视觉上的习惯,所以当人们在进入到某一室内空间形态中时,总是情不自禁地向前上方望去,然而望向顶棚时视线所得到的感受不同于看地面或者墙面所获得的,由于视线一般不会被其它物品所遮挡,所以顶棚的肌理形象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完整地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中。
这时顶棚对室内空间形态的第一印象和空间精神品质的塑造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在中国古代藻井艺术中有着充分的体现。藻井属于顶棚设计中的最高等级,一般只用于殿堂明间、帝王御座之上,历来都被视为顶棚设计中最尊贵的形式。以故宫太和殿为例,藻井位于大殿顶棚的正中央,且下方正对着皇帝宝座,太和殿中的藻井共分为上、中、下三层,上层为圆井,中层为八角井,最下层为方井,整个三层藻井通高近1.8米,格外绚丽夺目。为了表现出太和殿至高无上的空间精神,设计者在三层藻井的井心运用象征手法雕刻了一条口衔宝珠、俯首下视的龙,并运用了大量的贴金技法,这种工艺考究、极其奢华的视觉肌理将人们的视线自然地限定在宝座周围,突出了坐在宝座上的“人间帝王”的重要地位。
2.地面
作为室内空间形态中的底部及人们生活行走的基础且与人们接触频率最高的一部分,更是在年代更替中改变最少的一个界面。最初营造室内地面是从防湿防潮等实用功能出发的,这体现在原始社会时所使用的素土夯实烧炙改造地面的方法。
往后随着时代的发展、生产技术水平的进步以及人们对室内地面的审美意识的提高,对室内地面的营造也就不仅仅只注重于实用功能,更加注重室内地面是否美观、大方及具有艺术感,且地面的铺设手法也逐渐使用具有丰富的视觉肌理的石、木、砖,甚至华丽精美的地毯等新型材料。例如在宋代,贵族和富人家中就已经流行使用地衣,即今日的地毯作为室内地面的装饰。我们可以在宋诗词中搜索到对当时室内地面地毯的描述:“蜀锦地衣丝步障。屈曲回廊,静夜闲寻访。” 再如“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皱。”通过这些宋诗词的描述,我们可以得出,在宋代以地毯作为地面的装饰和使用已经尤为普及。在地面铺设带有花纹的地毯是改善和装饰室内的重要手段,它既有洁净卫生、规整分隔空间的实用功能,同时也丰富了视觉上的感受,更加起到了美化、装饰室内地面的重要作用。
3.墙面
墙面作为室内空间形态的垂直组成部分,是室内空间形态的侧界面,也是最富于变化和引人注目的界面,起着实际界定空间的作用。与室外空间形态中的墙面肌理相比,室内空间形态中墙面的视觉肌理设计对人的视觉影响至关重要,室内空间形态中的墙面近在咫尺,人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它极细微的肌理变化,因此,大面积墙面的处理应选择具有较为细腻、光滑视觉肌理的装饰材料。同时建筑结构处理中应配合门窗位置形成墙面肌理有节奏性的分割效果。
而出于对室内空间形态使用性质及风格的不同,墙面的视觉肌理也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如在室内设计中需着重表现空间的使用性质及风格,吸引人们对空间自身风格的注意,这时空间中一些肌理的表现已脱离其原材质肌理的视觉特征,并利用原材料作为基本单元而形成了新的视觉肌理形式,在进行这种肌理设计时需要运用形式美的规律对基本肌理单元加以组织。例如,美国现代女艺术家路易斯.内维尔森的作品皇朝系列之《皇朝之四》(见图1)是通过将一些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用品废弃的家具栏杆装在一个个盒子里,这些形态各异的物品被涂成统一的颜色,然后通过组装形成一面具有强烈现代感的墙面,在这个墙面设计中废弃的家具栏杆失去了其原来的使用功效,而是作为材料的罗列产生的视觉美感,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墙面设计上的视觉肌理,这种视觉肌理既超越了形式上的束缚、美化了界面,又符合了拥有强烈现代感的空间性质。
图1 废弃家具栏杆制成的墙面
4.建筑装饰饰面的视觉肌理
建筑装饰饰面是在室内空间形态设计中用来附于建筑结构表层的多样视觉感受的修饰材料,它极大的丰富了室内空间形态的视觉效果。在室内空间形态肌理设计中,饰面是其中的一项主要工作。一般来说,需要将一些原材料例如花岗岩、汉白玉等天然石,或一些人工烧制的陶瓷制品等通过专用构件或者是粘合制剂镶贴于墙体表面,从而达到美化室内环境的效果。例如,隈研吾设计的长城脚下公社“竹屋”,尝试引入竹子这种最具地域性的植物做装饰饰面。竹类植物生长快,可再生能力强,生产周期短,竹材的视觉肌理通直、色泽淡雅,当人们在看到数株新鲜的竹子做为装饰饰面时,第一感觉就是绿色盎然,生机勃勃,但当竹子干枯退色时,人们则会产生一种异样肌理感受,从而留下深刻的空间形态印象。
5.家具陈设中的视觉肌理
俗话说“人靠衣妆马靠鞍”,在室内环境装修完之后,因为“家具的材质具有最直观的视觉效果,厚实的木头、粗糙的石头、光滑的玻璃、笨重的钢铁、轻巧的塑料,不同的家具材质,给人以不同的视觉效果,带来不同的心理感受,同时令人产生许多情感的联想。”[3]故而利用能移动位置,易更换的家具陈设来创造特殊视觉肌理感受在室内环境中通过排列组合后,对空间形态美化,使其更具有欣赏性及艺术价值。
早在公元4世纪时期,随着基督教的兴起,在西方古代家具陈设的视觉肌理受当时经济、技术、文化、地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明显的拜占庭艺术风格。这一时期的家具陈设都采用视觉肌理感强,色彩斑斓的马赛克装扮,并用大量丝织品这一具有柔软视觉肌理的材料来美化着家具陈设的外观,使得教堂内充满了五彩缤纷的光线,烘托着宗教特有的神秘气氛。
6..室内绿化
室内绿化是室内空间形态设计中的重要要素之一。美国著名建筑师兼地产商约翰•波特曼曾论述:“人们的才智与直线有关,但感情却与大自然的曲线相联系。那些彩色织物、花朵、风景是用作柔和生硬建筑的另一些手段,使人们便于接近建筑。[4]”
构成室内环境的诸多要素,如家具陈设、界面装饰等,虽然视觉肌理各不相同,但一般情况下多表现为质地细腻光滑的视觉肌理效果。这种视觉肌理效果通常带有较为明显的机械性和规律性,容易使人产生单调、乏味的感觉,而植物自身茎叶的视觉肌理或光滑、或粗糙、或有纹理、或无纹理,总是显得生动活泼、千变万化。二者在对比之下,空间的层次显得丰富而富于变化,植物作为对室内空间形态构成要素的补充,无疑能对室内空间形态的塑造与美化予以改善和提高。[5]
总而言之,室内空间形态中的视觉肌理千姿百态,所引起的视觉美感也是多种多样的,在室内空间形态设计中须有效配合各种视觉肌理形成,从而能体现符合各自的室内空间属性的形态。
在室内空间形态中,人们的视觉感受是多方面的,如要使各种视觉肌理所产生的视觉美感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就需要对视觉肌理的使用准则加以了解。视觉肌理的使用准则有以下几点规律性的手法:
(一)视觉肌理组合的功效
为塑造有特色、艺术性、个性化的室内空间形态,通常会使用具有多种不同视觉肌理的装饰材料。在装饰各界面时,既要充分发挥各装饰材料视觉肌理的特性,又要协调好各装饰材料视觉肌理的组合关系,在实际运用中大致可分成三类,即:同一种形态视觉肌理的组合、相似的视觉肌理的组合和呈现对比的视觉肌理的组合。[6]见表1。
表 1 3类视觉肌理组合形式和操作方式以及达成的最终效果
从表1可以看出组织协调好视觉肌理之间的关系,是取得室内空间形态整体协调的重要途径。
不同的室内空间形态的使用性质对视觉肌理的要求不同,从而使各个室内空间形态产生不同效果。见表2。
表 2 各室内空间形态的性质、特征和对视觉肌理的要求以及所对应的视觉肌理形式
(二)视觉肌理设计的审美表达
肌理的美感主要通过视觉感受或触觉感受以引起身心方面的情感反应,从而产生相应的审美体验。肌理美感要求忽略局部,从整体出发注重整体纹样、色彩、凹凸感、质地等因素,进而形成特殊的“有意味的形式”。所以肌理形态的美感更多地体现在整体感受带来的抽象形式美。
视觉肌理的审美分为具象的审美联想和抽象的审美联想两种。视觉肌理的具象联想:比如在大理石的肌理纹样中,表面纹样偶然形成的图形比照中,会找到类似中国山水画意境的效果,这是一种具象的审美联想。在抽象联想方面,又例如近年流行的Loft风格,以斑驳的红砖墙面、粗糙灰暗的壁柱、裸露的水泥地面、陈旧的机器设备、丛生的钢铁管道等为标志,这些材料表现出厚重的历史沧桑感和人文气息的肌理效果,使人们仿佛离开了21世纪,回到了20世纪80年代的工业化大生产的年代,体现出特定时空的独特风格。当然视觉肌理的审美因人而异,它与人的性格、生活习惯、心理条件以及年龄文化等因素有密切联系。[7-8]
(三)视觉肌理与室内中形、色、光的有机融合
室内空间形态的景观是肌理与形、色、光等因素的共振效果,因此视觉肌理的运用与表现还须配合室内空间形态中的物体造型、环境光影、材料色彩,多种影响视觉的元素协调组合,从而形成完美的室内空间形态。
1.视觉肌理与形的有机融合
室内空间形态中千姿百态,所引起的视觉感受也是多种多样的。 室内空间形态的界面、构件、家具、陈设等不同形态的物体表面肌理均以某种可视形态表现出来,但视觉肌理的类型、变化、分隔等处理,直接影响造型的正确表达。例如,美国艺术家Dan Webb的木雕作品-柔软的木头(见图2),木材的视觉肌理通常带是较生硬、厚实的,而Dan Webb通过选择了常以柔软、轻盈为特征的枕头、气球这一形式来加工木材,使人们忽略了木材本身的视觉肌理特征,反而让人们感受到木材可以如此的柔软,如此的细腻。
图 2 木雕作品柔软的木头
2.视觉肌理与色的有机融合
一般情况下,视觉肌理总是具有一定的色彩,二者相辅相成,但视觉肌理和色彩的关系极为微妙。在视觉肌理的色彩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其色彩纯度越高,视觉肌理强度则越弱,这是因为色彩纯度高的会使人们首先只注意到色彩的本身,但在物体的色彩不同的情况下,色彩的纯度越低,其视觉肌理的感知度则越强;另外,色彩明度越高,视觉肌理强度则越强,由于色彩明度高的物体,因缺乏色彩纯度,反而突显了视觉肌理的变化。
以隈研吾的长城脚下公社“竹屋”的例,通过引用竹子这种纹理通直、色泽淡雅的材料作为空间界面,不断生长的竹子与当代设计的大胆使用相结合,他根据地形地貌把节距、粗细各不相同竹子作为分隔建筑内外的主要材料。视竹子的密度与直径,提供了各种不同的空间分隔,放置了像长城一样沿着基地斜面的一层竹子,当人们在看到一片新鲜嫩绿的竹子时,所产生的第一感觉就是生机勃勃,绿色盎然,但当这片竹子干枯退色,人们就会强烈的感受到竹子自身的视觉肌理。所以在视觉肌理和色彩关系的处理上,若想强调出视觉肌理,就需弱化色彩的表现力。
3.视觉肌理与光的有机融合
室内空间形态中无论强光、弱光、直射光、反射光、逆光、侧光都有助于视觉肌理的表现。不同的视觉肌理通过不同光线的照射会产生各种形态的光影, 光线不同,相同的视觉肌理也会呈现不同的形态,所以要在室内空间形态中恰到好处的使用视觉肌理离不开对室内空间光线的研究。通常,适度的光线会强化视觉肌理的表现;而光线入射的角度越大的,则视觉肌理感越强。物体表面的视觉肌理在光线的作用下产生了不同的光泽度,无光的和光亮的表面有粗糙和平滑的区别,因此,光线照射在物体表面视觉肌理的不同层面上,就形成了不同的视觉感受。此外照射在物体表面的光线而形成了影,通过光与物体表面的影的相互作用,形成了一种新型的物体表面的视觉肌理。
还以隈研吾设计的竹屋为例,在这个设计中他以光线为底,竹子为图,使得墙面上层层铺设的竹隔栅编织出光与影的海洋,伴随着一天光线的变化,竹屋的界面上的视觉肌理也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通过光与影的变化,极大的丰富了竹屋界面上的视觉肌理,让人们在感官刺激之外,还能体味到更高的情感层次,空间也因而蕴含了强烈的生机与活力。
综上所述,视觉肌理与形、色、光的有机融合在进行室内空间形态设计时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而它们的有机融合将会给室内空间形态带来更为丰富多彩的变化。[9-11]
视觉肌理作为室内空间形态中的一个重要构成元素,日益受到重视,尤其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装饰材料肌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也把人的视觉感受提升到了一定的高度。所以设计者更应该深入的了解了视觉肌理在室内空间形态中的表达,拓展视觉肌理的表现力和应用范畴,提高空间形态设计时的综合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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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oor Spatial Shape Design of Visual Texture
FAN Wei, FU Xiao
(College of Fine Arts,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06, Hunan, China)
With the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living standard, people’s demands on the morphology of interior space become higher and higher. Whether the visual texture as one of its important components can be perfectly expressed plays a crucial role for the enrichment and innovation of indoor space form. Analyzing the factors of the visual texture of the interior space, the paper studies the expressing characteristics and approach of the space shape design of visual texture,and conducts a preliminary inquiry to fi nd effective ways for reference.
interior space; form design; visual texture
TU201
A
1673-9272(2013)01-0122-04
2012-08-20
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室内空间物质形态的低碳化创新设计研究”(编号:11B083)。
范 伟(1975-),男,湖南岳阳人,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家具与室内工程学。
[本文编校:李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