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自制食品,小心“挨刀”

2013-12-27 09:14国青
大众投资指南 2014年1期
关键词:送审稿淘宝网安全法

国青

在淘宝网上搜索自制食品,搜索到相关宝贝4000多个,有自制薯类、腌菜、腊肉等销售火爆,有些商品甚至一个月能成交几百件。这种没有相关食品安全证明的商品合法吗?

淘宝上的自制食品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拥有实体店的食品品牌开的店,这些商家大多能拿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另一类就是不具规模的卖家在淘宝网上出售自己手工制作的食品,这些商家大多不能提供相应的食品安全证明。

2009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在2013年底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对食品网络交易监管进行进一步说明,《送审稿》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可以预见,一旦《送审稿》批准,网上销售的无证自制食品肯定要受到治理。广大网店店主应做好准备,及时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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