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韦林山 黄 海 霍 枫 余燕华
器官移植技术改变了传统的药物治
疗方式,成为治疗器官功能衰竭疾病的最佳方法[1]。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飞速发展,全世界也面临着器官短缺局面[2-3]。在我国,人体器官供需矛盾尤为突出,这与我国器官捐献获取分配体系不健全有很大关系[4]。器官获取组织[5](OPO)最早起源于美国,主要负责器官的捐献者医学评估、数据收集、以及器官的获取、分配和运输等工作,在器官捐献移植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运用综摄法分析我国OPO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促进OPO发展的对策(详见图1),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法规提供理论参考。
我国OPO建设相对迟缓,但发展非常迅速。自2011年7月第一家OPO在广州某军区总医院诞生以来,目前全国共有164家OPO,它能够更好地为器官捐献者和需要移植的患者构建一个互通平台,使器官捐赠工作顺利开展。在医院中,OPO与移植中心为两个并列组织,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消除公民认为器官捐献分配不公的顾虑,在一定程度提高器官捐献率。自2010年1月全国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3年4月中旬,全国器官捐献共计752例,去年下半年全国平均每月有40~60例捐献者进行器官捐献。在捐献案例中,心死亡器官捐献(DCD)供体已占总量15%~20%,且每年翻倍增长。虽然这远不能满足我国器官移植需求,但较器官捐献试点和OPO组建之前公民器官捐献率有较大的提高,使我国器官捐献供体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为我国器官捐献移植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1 我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存在问题及建议示意图
按照公益性定义,公立医院是最能体现公益性的组织。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医疗体制不健全,导致医院要想长远生存、并且在激烈的医疗竞争中有立足之地,必须通过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提高医务人员的经济收入来实现医院发展的目标,这就出现了医院公益性淡化的现象。目前,我国OPO主要还是依托大型综合性医院组建。医院由于不是一个独立的公益性组织,再加上受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环境差的影响,大众对其认识程度不高,只是将其片面地认为仅是医院的一个普通科室或一个部门而已,突显不出人道、博爱和奉献的红十字公益性精神。
当前,全国共有164家移植医院建立了OPO,覆盖了全国31各省市(香港、澳门、台湾除外),但主要集中在各省会城市。相对于全国两万多家医疗机构,目前仅有的164家OPO在日常运营中仍受地理距离限制。同时,目前国内还没有器官获取组织的联网规划,从器官捐献者及其家属同意捐献,完成相关手续,到OPO实施获取手术,其间由于受热缺血损伤的影响,导致获取器官的移植成功率不高。据报道,2011年,湖北1例希望器官捐献的坠落伤患者因事发地路途遥远,当地又没有OPO,等武汉市专业的OPO团队到达现场时,因心跳呼吸停止时间过长,导致获取的器官无法使用。有关研究表明,国内器官捐献例数和OPO数量分布也符合中国人口疏密线理论[6],在我国东南侧器官捐献率和OPO数量明显高于西北部,地区差异大,分布不均衡也是制约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关于OPO团队的人员构成,我国还没有统一标准。由于成员组成不够规范、合理,导致了OPO团队中医疗技术人员比较过重,而伦理、法律人员较少的局面,导致在器官捐献伦理审查过程中,过多地注重形式审查和医学标准审核,严重影响了器官获取的合理、合情、合法性,以及器官分配的公正性、公平和公开性。同时,由于患者对器官移植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作为OPO成员,要履行好器官获取过程中的神圣职责,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已显得十分紧迫。但是,目前我国的器官获取组织还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体系,导致OPO成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器官移植的质量和器官移植的成功率。
目前,我国OPO可以说是一个新兴组织,它的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器官捐献移植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我国对其相关宣传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医务人员和大众对其认知度不高,对器官捐献工作也缺乏热情和信心。据有关研究表明[7],一些未成立器官获取组织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OPO知识的了解也非常有限,由于缺乏对OPO相关知识和流程的学习,在工作中即使发现了潜在捐献者,也不清楚如何进行器官捐献的尴尬局面,导致大量潜在器官捐献者没有得到有效的转介。在我国民众当中,对OPO的知晓率更低[8],导致参与和支持的力度不大,制约了我国器官获取组织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O P O 建设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制度建设和模式的标准化程度远远落后于OPO数量的发展,国内对OPO的建立和规范化管理尚无统一标准与模式,还缺乏相关机构对OPO进行有效的管理。关于在器官获取过程中的监督机制,目前基本上是靠各个OPO的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近几年,由于国家高度重视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建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使我国器官获取工作得到有序的开展。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统一模式,个别医院为获得较高的人体器官移植率,便各显神通寻求尽可能多的器官,这样器官来源的安全性自然难以保证,还会造成器官供体的严重浪费。
在美国,O P O 为社会公益性机构,在医学生教育中,专门设有器官获取相关专业课程[9-10],主要任务为向民众传播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积极与潜在器官捐献者及家属进行沟通,科学评估捐献者的生命体征及器官质量水平,通过美国器官配对查询系统,先对本机构负责的范围进行器官比对分配,如果没有相适配的接受者,需扩大到所在区范围内,甚至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供体和受体配对,以确保器官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目前,我国OPO全部隶属于大型综合医院,由于目前我国医疗机制不合理,医院的公益性淡化,严重制约了OPO公益性的发展,只有成立独立的OPO公益性机构,更能体现出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
由于我国器官获取组织起步较晚,对大多数民众,甚至部分医务人员来说,OPO是一个新生事物。他们对其职能、性质以及工作流程都很陌生,导致器官获取组织在开展工作时得不到大众的支持和认同。为了提高民众对OPO的认知度,增加其信任感,必须加大对OPO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大众媒体、通讯网络、明星代言等方式向民众宣扬OPO的宗旨,树立OPO在民众中的良好形象,传递器官捐献、生命永续的价值取向,彰显博爱、崇尚的奉献精神。加大对OPO成功的捐献案例和感人的真实故事报导,使我国社会环境形成一种器官捐献、功德无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民众对器官捐献移植和OPO的信任感。
只有在明确O P O 运作流程的基础,通过加强医务人员管理,规范器官获取标准,杜绝违规操作,才能有效地遏制暗箱操作、器官买卖等违法行为的发生。OPO运行过程中,实施分组管理,OPO组织成员应由器官移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11],主要负责对器官捐献者进行脏器功能评估,及时调整供体治疗方案,积极维护捐献器官的功能,同时OPO组织中的手术团队必须安全有效地获取捐献器官,并做好保存和运输工作,为下一步器官移植做好充分准备。在对OPO工作评价中,可以供体器官的利用率为评价核心指标,不断加强OPO的技术水平,规范动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积极做好移植器官的摘取、保存和运输工作,有效地提高供体器官的利用率,也是解决目前供体器官短缺的有效方法。
可以采取定期举办讲座或学术会议以及组织到其他OPO参观、学习等培训方式。对于协调人员进行器官捐献与获取工作相关制度法规、器官捐献知识、如何识别潜在器官捐献者以及与器官捐献家属的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职业化的协调员队伍,使其具有扎实的职业知识,能够在实践中锻炼出较强的判断能力,表达沟通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对于器官获取的手术组成员应加强相关操作技能培训,掌握好器官获取技术及器官保存方法,避免出现因人为失误导致器官质量下降。通过专业培训,让OPO成员树立一种首先尽一切努力抢救患者生命,抢救生命不成功时,则尽一切努力抢救器官的理念。
国外成功经验表明,健全的OPO服务网络和完善的协调机制有利于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12]。在我国,应加强对OPO服务网络建设。OPO应进行统一规范,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作为管理枢纽,负责统筹区域内OPO,以省级OPO为龙头,地市级OPO为基础,将OPO的服务半径扩大,提高OPO服务能力,使得偏远地区可能产生捐献的医院都有OPO一一对应, 实现 OPO全方位覆盖。同时建立全国联动的器官获取网络信息系统,优化共享平台,加强对OPO监管,使稀缺的器官移植供体达到高度共享,提高供体器官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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