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拉动手段

2013-12-20 17:39邬雪艳
通信世界 2013年20期
关键词:消费产品经济

本刊记者 | 邬雪艳

信息消费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拉动手段

本刊记者 | 邬雪艳

目前我国强调信息消费,主要是基于信息消费对目前内需和GDP的直接拉动作用,但从更长远来看,更是基于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思考。

自今年上半年国家提出要以信息消费拉动中国经济和内需后,“信息消费”就成为目前经济发展的热词,并引发了业界专家和学者的诸多思考。中国通信学会也于近日召开了促进信息消费专家座谈会,共同对信息消费进程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探讨。

“信息消费”是什么?

“信息消费”一词出来后,首先关于信息消费的定义和内涵就众说纷纭。

在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经济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看来,信息消费是消费的构成要素之一,可根据消费的定义来移植,指机构、单位,包括居民、政府企业消耗信息产品或者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也可根据消费的概念,将其界定为信息产品或者信息服务的最终使用,不包括企业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所购买的信息产品。

他认为信息消费分为两个大类:一是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中间消费,二是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中间消费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需求,在核算期内,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信息产品与服务。比如像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支出,网络资源租用的支出,这些产品作为企业中间投入的一部分,是企业最终产品构成的成本要素,同时它也体现为信息产品或者服务对行业的间接拉动或者说间接共享。信息产品或者服务的最终消费是指居民或者政府部门为满足个人或者公共的需求,在核算期内使用的信息产品或者服务。这类产品和服务直接被消耗掉,不参与到企业的生产过程及消费总量即为国民经济直接贡献。而且随着产业的不断升级换代以及进程的加快,信息消费的范围和性质也在不断扩大和变化。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则认为,信息消费是指信息的使用者或者用户根据自己的意愿、需求对信息的获取。信息消费主体包括信息需求、信息获取、信息处理、信息使用,这些基本环节相互发生作用的过程叫信息消费过程。

至于对信息消费内涵的理解,一是看其过程,二是看其客体。信息消费主要是指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这两类作为消费对象的活动,所以从信息消费的对象上来看,信息消费的主体内容是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消费,而不应该把它扩大到所有的电子产品。既包括对信息产品和服务本身的消费,也包括了信息产品及其信息服务在生产、交换、送达过程当中的各类设施及网络的占用。

另外,从消费的信息化角度来看,信息消费实际上是信息消费主体以信息为基础进行的一种信息化产品的消费,主要包括了信息消费主体的信息化、消费客体的信息化以及消费过程的信息化三个方面。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则表示,简单来讲信息消费就是信息产品的消费和信息服务的消费,而信息消费品和工业品的不同点之处,最重要的就是信息服务的消费。

信息消费要解决什么问题?

那么,信息消费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

何霞认为,信息消费不应仅解决消费问题,如果信息消费只解决消费问题,局限在削弱现在出口和投资的下降所带来GDP下降的影响,就把信息消费的作用缩小了。并且,如果只是这个目的,就仍然局限在工业时代指标考核的内容。信息消费需要解决中国当代发展中面临的最关键的问题,即如何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转型,信息消费就 是当前的重要手段。

舒华英也表示,国家在当前阶段强调信息消费,最主要的就是基于当前的经济发展和改革,目前我国的经济改革已进入到深水区,需要重新审视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需要进行结构调整。一方面,我国经济在完成工业化甚至于在进行工业化的过程中累积了一系列矛盾。这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目前正处于不可调和的状态,而下一步若还是以工业时代的理念去思考和调整结构,必然是越调越糟,并且很可能会倒退,所以信息消费为被提出来。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出现了问题,出口不顺畅、内需需要拉动,老百姓也还没有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红利,人们下一步的消费需要一个着力点。

对此,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主任史炜也认为:“谈到信息消费,大家常常会有一个误区,总希望能够找到一个量化的标准,比如说信息投入多少钱,能增加多少国民收入,客观的说这个是算不出来的。”因此,以信息消费来拉动经济千万不能寻求传统经济的量化指标,因为其结果很可能会变成计划经济。而要从经济改革的大局来看,尤其是深层的改革。中国的研究学者,包括企业经营者应更多的去思考未来的市场是怎样的。只有知道未来的产业环节、产业内容和商业业态,我们才能找到相应政策的支撑点,产业的支撑点,包括这种业务模式拉动国民收入的增长点。

因而,目前我国强调信息消费,一方面是基于信息消费对目前内需和GDP的直接拉动作用,但从更长远来看,更是基于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和结构挑战的战略性思考。

信息消费如何落地?

信息消费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深层次改革的作用已经得到众多专家和学者的认可,那么,如何才能营造一个适应信息消费的大环境,确保信息消费的落实?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吕廷杰对此提出了建议。

一是要通过努力创新,扶持一些特殊的能够产生信息消费的平台。比如OTT,这是由于目前通信网络和业务的分离所带来的新领域,他开创了许多运营商该做而没有做的东西,例如一点对多点的通信,多点对多点的通信,这种具有自媒体特征的传媒性产品是运营商从未没做过的,以往通信业务无论是语音、短信还是彩信,都是点对点,而自媒体产生了一个更大的信息的消费市场。这种有微信平台的出现,尽管对传统运营商业务产生了挑战,但从创新的角度来讲应该鼓励。

二是要创新一些工具。比如,在信息消费的过程中,信息经济学有一个最基本的命题就是客户的识别。我们在传统商业中识别客户比较难,而到信息时代,这个东西并不是很难。比如引入积分,企业就可明显的识别出应该回馈的客户是谁,就是那些积分最多的客户,因为他消费得多,积分才多。因此,从商业模式上促进信息消费,实际上就是要找到准确的客户,把准确的信息,卖出更高的价值,这就是商业模式的创新。

三是应实体经济跟虚拟经济相结合。例如视频图像搜索,若用模式识别难以实现,比如某人拍下一个树根,如果什么都不说明,电脑根本无法识别是趴着一条狗还是倒了一个树枝,因为人脑和电脑的思维方式不一样,电脑是理解结构化数据,并通过逻辑性的思维深度的去计算,而如果给图片贴上RFID的标签,就结构化了并可以被识别。

杨培芳则表示,目前信息消费最重要的还是在应用层面,因此,一要促进各行各业信息的应用,包括社区、医疗、教育在公共信息消费服务的应用,这个是当务之急;二要注意各类行业的信息服务平台、社会化平台企业的形成和建设;三是要处理好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关系、专业化与多元化的关系、同质化和异质化的关系、以及竞争和合作的关系。

信息消费不同于其他产品的消费,其他产品的消费可能是一次性消费就结束了,但信息产品的消费是多次性的,一次消费的结束可能意味着下一次消费的开始,而且第一次消费如果是单一的话,在其基础上形成的第二次消费一定是多元的。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主任 史炜

信息消费实际上是一个相对广泛的概念和内涵,早已延续了很长的时间,传统行业里包括报纸和出版、广播也是属于传统信息消费的领域。同时由于信息技术是一种通用技术,既具有基础性,同时又有高渗透性和通用性。因此,信息消费几乎关系到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从这个角度来看,信息消费是一个国家战略。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经济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

除了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以外,消费过程的信息化也应属于信息消费,从这个角度看,电子商务也属于信息消费。在拉动经济方面,电子商务至少有三个方面作用显著:一是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信息化拉动了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宽带、云计算、物联网等;二是电子商务扫除了消费环节障碍,释放了一些原来没有的消费,带来了基层老百姓购买力的增长;三是为中国企业的库存消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中国科学院研究院教授 吕本富

信息消费要有一些创新:理论要创新,要从传统的经济理论转向新经济的理论;管制要创新,要重视社会协同,也就是通过网络,通过信息透明,使得这个社会行业自律性更强;经营要创新,要研究互联网的公共理性精神和社会化企业的运营模式,要在为社会的服务当中促进信息消费的均衡发展,在这个均衡发展过程中来扩大企业的盈利空间。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 杨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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