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骋 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兼职教授
综观中国历史,一个王朝初创或鼎盛时期,往往是廉政反贪得到重视的时期,而一个王朝衰落乃至败亡,往往又是廉政反贪最式微的时期。如明代初期,朱元璋倡廉反贪手段相当严厉,清官海瑞曾经这样描述:“洪武三十一年定八十贯赃绞罪之律,我太祖爱民之深,与初年皮场设庙无异,同一处死,姑以其峻厉之形改从和缓之象,盖亦使人士睹典刑而惮心,严之于先,全之于后,刑斯无刑也。”而到了明代中后期,廉政废弛,法纪败坏,官场腐败严重。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腐败一直是缠绕在政治机体中的一大顽症,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曾说:中国一部二十四史“从另一个视角去看,则又是一部贪污史。”
虽然中国历代贪官污吏数不胜数,但廉吏也不乏其人,“念为廉例,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与贪官污吏相对立,志行高洁,成为廉政建设的中坚,是中国古代腐败政治中的一缕清风,青史留名,历历可数。如《史记》“循吏列传”中的五位传主: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他们都素有廉名;春秋时期的齐国名相晏婴、唐代的魏征素以生活俭朴、为官廉洁著称;明代御史吴讷在巡案贵州归来时,贵州三司派人送给他百两黄金,吴讷不仅原封奉还,还题了一首诗:“萧萧行李向东还,要过前途最险难。若有赃私并土物,任他沉在碧波间。”而被康熙称为“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不仅戒贪以廉,而且在担任两江总督期间,使江南地区奢靡的风气也得到一定的改观。当然,在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清官廉吏当属人们耳熟能详的包拯、海瑞。
“廉”字最早指物体的棱角,“廉,棱角也,亦矩之义”。之后逐渐演进为厉害、严厉,表示有原则性,“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刿,察而不激”。在先秦诸子文献中,多用廉字来表示一种较高尚的道德行为,廉字从棱角本意引申为品行方正。而最早把廉字与为官的基本要求联系在一起的是《周礼》一书,“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辩。”从此廉字承载着从政的职业品德,要求为官者要清正廉洁。综观中国历史,历代廉吏也自觉将伦理道德与从政行为联系在一起,把“治天下”的使命认为是“修身”、“齐家”的延续,因此在廉洁为官的自我约束中以德为先,以达到以德养廉的目的,著名清官海瑞即为一例。
海瑞的一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致力于以德养廉,勤政爱民,惓惓之情,死而后已。他认为为政清廉首先要把德义放在第一位:“天下孰为重?德义为重;德义孰有之?君子之身有之。合仁与人谓之道,有此身然后有此德义。是人身为重,非人身之为重,德义身有之之为重。”同时海瑞又进一步指出,要先立己才能后治人,立己就是要做到内有纯心,才能外有纯政,即以德养廉、为政清廉。要做到有纯心,从自身的德义修养来说即要做到诚实不欺,待人接物,相处以诚。
海瑞以德养廉、为政清廉的思想渊源来自儒家思想中的寡欲。他曾这样说:“天下未有一物一事,出心之外者。心何以得?曰得之寡欲。”孟子曾提出养心莫善于寡欲的观点,而宋儒周敦颐更是提出了无欲的主张,即宋明理学所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
在历代廉吏的生活中,所谓的寡欲就是较少私心私欲,生活俭朴,不求奢华,淡泊明志,从而能够做到不贪拒贿。正如诸葛亮在《戒子书》中所写:“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可以说俭朴拒贪、志行高洁、以德养廉是中国古代廉吏自我约束的准则和特征。
但是官吏的为政清廉在治理国家中,仍然要以民众是否安居乐业,生活富庶为衡量标准,即将民本论与廉政挂钩,因此勤政为民也是廉吏体现廉政思想,进行自我约束的一个重要内容,否则廉政就失去了目的意义。海瑞就主张为官的人不但个人要做到不贪不枉,并且要做到勤政爱民,这样民本思想才能落到实处,否则重民只能是一句空话。
当然中国古代朝代更迭的兴旺律也告诉我们,仅靠官吏的道德自律终究无法使廉政贯彻始终,还必须以法制作保障,其核心就是人民对廉政的效果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