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青
(责编:李静)
由于工业化的不均衡,我国的中西部在形成了大量外出打工潮的同时,也形成了大量的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要破解这种“留守之困”,必须通过现代城镇化的推进,并以城镇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把更多的生产岗位引进中西部,引进到留守群体的周边,以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留守之困”不仅拖累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农村社会的和谐和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湖北省妇联调查显示,2011年,湖北省有留守妇女236.8 万人,占妇女总数的8.5%。留守妇女七成都是30-50 岁的中青年。留守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照顾老人和孩子。
留守妇女面临的主要困难首先是劳动负荷重,“既主内又主外”。第二大困难就是发展能力弱,45.3%的妇女选择留守是因为缺乏技能,在城里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让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压力最大的还是子女的教育问题。湖北农村留守妇女八成以上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学习困难也正是留守儿童普遍面临的问题。
湖北省约有留守儿童138.5 万人,其中大多数是由爷爷奶奶隔代监护,还有的由亲友监护,只有两三成左右由单亲监护,还有极少数“自我监护”。2011年3月,共青团湖北省委在12 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结果令人担忧:69%的留守儿童半年以上才能跟父母见一面,46%的孩子认为自己与父母的交流已经存在困难。
在四川宜宾市也有类似的情况。2012年年中,宜宾共有20-60 岁的农村留守妇女48 万人,农村7 岁以下留守儿童10.29万人。调查显示,宜宾市留守妇女儿童群体也是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留守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小学以下文化占47%,初中文化占44%,高中及以上仅占8%。二是缺乏农业专业技术。83%的留守妇女没有种养殖专业技术,只习惯传统的种养殖方式。三是留守妇女以中老年居多。在被调查的妇女中20-35 岁的占15%,35-45 岁的占24%,50 岁以上的为61%。四是留守儿童呈现低龄化。留守儿童中0-7岁的占42%,7-12岁的38%,13-15岁以上的占16%,16岁以上的仅为4%。
城镇化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具体来说,城镇化给解决“留守之困”带来了以下机遇:
一是加快了地方经济发展,为就地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条件。随着沿海产业转移过程的推进和拉动内需战略的实施,大量的生产基地会转移到劳动力、土地、资源成本低又靠近市场的中西部。这为中西部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提供广阔的空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现象这一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二是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地区创业成本低。农村应该成为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创业的首选之地。在山坡上种果树,树下养土鸡养土猪,山下水塘养鱼等走向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在今年一号文件的鼓励之下,一定会大量的出现。
三是城镇化为提升留守妇女整体素质创造了条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再快的城镇化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外出打工的大势。但是,城镇化增进了城乡之间的交流,再加上电视、广播、报纸、文化下乡等宣传和影响,促使留守妇女转变发展理念,树立昂扬向上的心态,提高了整体素质。(感谢《四川省情》杂志对本文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