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微博客产品以其不受时间、空间、环境等因素限制的优势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追捧。信息传播更加迅速及时,用户表达更加自由随意,微博客已经开始对人们的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并在沟通方式、沟通范围上产生革新性改变。微博客作为一种网络传播工具,在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显现出表达分散、广度局限、缺乏可靠性等劣势。在发展过程中探索完善措施,弥补不足,不断发挥优势效果,对微博客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微博客 传播特点 传播价值
一、微博客信息传播特点
1、信息传播快速
微博客的迷你性使其具备了及时、迅速发布消息的特性,使用者可以通过移动设备、IM软件(gtalk、MSN、QQ、skype)和外部API接口等途径向你的微博客发布消息。①让收发信息变得更加轻松而随意。只要有事件发生的地方必定有人在场,这些刚好出现在现场的人就成了信息的最初发布者,他们可以通过随身携带的移动设备客观、及时的描述事件现场、记录所见所感,并通过关注自己的人群将微博客内容转发,将信息无限量的扩散开来。
2、文本趋向零散化
由于微博客被限制在140个字符以内发布信息,对发布内容及形式也不加以限制,这就使得微博客的发布者在编写内容时使每条信息更趋向简洁、清晰,因为没有了以往传统博客对文本表达和篇幅长短的门槛要求,这就将所有用户的表达水平拉到同一起跑线。
微博客所鼓励的絮叨式、记录生活细节的留言方式也使得文本信息很少形成体系,个人所发布的信息多为不加编辑与认真思考的只言片语、零散表达,这就为大量原创内容、一手资料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3、信息传播平民化
微博客产品为参与者设置了较低的准入门槛,更加鼓励私人表达与信息发布的意愿,与传统传播形式相比,微博客作为一种自媒介(we media),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微博客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通过简单、便捷的操作,相对自由地表达自已的思想、展现自己的个性。
4、注重个人表达,随意性增强
微博客文本撰写首先强调自由表达个人思想,其次才是与人分享个体感受。因为微博客的病毒裂变式传播方式与使用工具的特殊性,决定了用户发布信息的时间、地点、环境、情绪状态等都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在微博客上发布信息不需要长时间构思与谋划,只需有感而发,随意发挥,满足用户及时快速表达、反馈信息的需求。
微博客中用户的表达随意,伴随出现的就是表达的无节制性。部分用户可能会陷入到“心灵的广播带来的自我迷恋的快乐感”(the narcissistic pleasuresof thoughtcasting),而这种状态恰恰满足了用户的虚荣心与表现欲,也满足了某些用户的窥视欲。而这也会促使用户在个人的“私语”与“公共”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②
二、微博客信息传播价值
1、微博客传播优势
(1)建立广泛的信息传播渠道。微博客将“一对一”的人际传播方式开拓为广泛的“一对多”沟通渠道,并以其在信息传播上的独特优势广泛应用于政治舆论、企业营销之中,一些主流媒体也开始尝试开发微博客产品或开始利用微博客手段开展新的互动形式。而微博客在传播突发事件信息中体现的及时、迅速性,使Web2.0时代信息传播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对突发事件的传播速度一向是衡量信息传播水平的标准,微博客不受时空限制,随时随地发布信息的特点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发动广大网民的力量。第一时间用微博客对事件现场进行记录的用户往往是非专业人士,但其快速、及时、简短、精准进行突发事件现场报道具有不可比拟的传播学价值。
(2)为实现公民话语权提供广阔空间。由于微博客自媒体、个体化的传播特点,在网络环境下,人们通过微博客讨论公共事务、发表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具有更大的自由空间。微博客用户通过在所处社区中发布观点、表明态度来引起关注或关注他人对社会热点公共话题的信息,来实现公共议题的话语表达权。微博客信息的发布由于不受时间、空间、环境的限制,能够实现迅速、快捷的交流互动,同时公共热点话题更容易吸引关注者与参与者,通过微博客实现的对公共话题的关注与交流更加接近“言论的自由市场”的特性。
从微博客在国内外目前发展来看,政府和官员都开始重视微博客这一双向对等交流的平台,开始尝试与民众免费且容易的对话,“聆听民众声音”的价值逐渐受到重视。
虽然微博客这种相对私人化的网络表达影响的范围较小,但通过裂变的传播方式能够使个人话语的表达引起更多人的关注,通过关注、转发等形式将话题的交流扩展到无限的领域,并产生相对广泛的影响。
(3)舆论监督新形式。微博客传播所具有的特点使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身份界定更加宽泛,所有公众都有通过微博客发表言论、监督政治、营销推广的权利。相比以往网络舆论监督形式,微博客更加注重开放、对等、广泛与互动性,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交流更加畅通。用户通过对个人、组织或事件的追随与评点,加强了舆论监督的反应速度与监督力度,个人有了与政府、官员或其他社会名人对等交流的平台,自上而下的倾听民意与自下而上的反映呼声更加常态化。
用户主体的草根化、话语空间的平等化、民意传达的去权威化等,使微博客传播促进了舆论监督形式的发展。
2、微博客传播劣势
(1)组织性差,不利于议程设置。微博客发布信息不受时间、空间和环境限制,其追求及时、简洁的发布要求,决定其文本信息表达呈现分散与零碎化形式,通过微博客所发布的信息多为随意、松散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很少进行编辑、排版,微博客用户在海量信息中寻找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无法根据受众的阅读偏好进行定制。
微博客自媒体传播的特点表现在每一个微博客的使用者都可以成为发布信息的“媒体”,每个人以自我的形式在所属的微博客社区中进行信息传播与关注,这就难以进行统筹管理与引导,用户很明确的以个人意愿和兴趣发布、获取信息,重复信息与无序传播严重,造成无价值信息的泛滥,信息传播易产生混乱状况,相比传统媒体将新闻内容进行规范的组织传播,微博客传播难以进行有效的大众议程设置。
(2)信息传播广度受制约。微博客的草根化、平民化特点决定了其在权威性上弱于传统媒体,微博客信息传播的广度直接受到关注者多少的限制,大多数微博客用户不能像权威机构微博或名人微博一样拥有广泛的追随者,普通用户所发布的信息如果不是社会热点问题或经过精心编纂的文本信息,无法具备劲爆的震撼力,也难以被广泛传播开来。
(3)可信度较差。微博客以较低的准入和发布门槛吸引用户参与,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微博客的使用者,全民都可以成为发布新闻的草根“记者”,私语化、生活化的表达方式也不利于信息真实性的审核,我们往往习惯从发布者零散的只言片语中揣摩新闻事件的真相,瞬时信息大量涌入,信息滚动频率不断加强,很少给人留有追问的机会,信息经过快速的转发过程,广泛传播,其速度之快让人无法查证其真实性,为谣言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当微博客用户发布信息泛滥成灾,五花八门的信息源同时出现时,信息的平均可靠度就会大幅下降。
三、微博客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1、逐步介入公共事务
微博客在中国初步发展时期,传播内容大多为生活琐事、唠叨絮语,信息传播去政治化是其一大特征,对政治生活及某些社会敏感问题的介入呈现弱化特点,与真正的公民新闻传播存在一定差距。微博客信息发布中非政治信息占大多数,受政策影响,对于有关社会制度的类似敏感话题,从传播者自身来讲都极力回避。
随着信息传播的发展,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重视社会性媒体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宽公民意见表达的渠道,政府听取民意的形式逐渐多元化。
政府微博的开设,已经标志着微博传播介入公共事务的加强,微博用户已经逐步开始以公民身份介入公共事务处理之中。“只有深刻而持久地意识到信息的结构和效应,消除对媒介的神秘感,我们才有可能对电视或电脑或任何其他媒介获得某种程度的控制。”③虽然在现有制度的约束下,公民通过微博客传播手段参与重大政治、社会问题的弱势状态不会在短时间内改变,但随着微博客的延伸,用户身份的多元化,微博客传播在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普及势在必行,影响的力度与公民参与程度都将逐步加强。
2、微博客发展的完善措施
(1)“实名制”需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微博客要真正发挥社会性媒体的作用,信息的真实可信尤为重要。目前微博客用户注册已采用“实名制”原则,对于每一个微博客账号后用户身份进行界定,敦促用户对自我发布信息的内容进行合理约束,使得网络暴力、谣言散布等不文明网络行为有效遏制,信息传播的价值与真实度得以提高。但“实名制”的实施也让更多的用户考虑到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不久前发生的互联网信息泄露事件也为微博“实名制”敲响了警钟。信息安全无疑是微博客发展道路上需要重视的问题。
(2)必要的预审机制。微博客在中国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大多数微博客用户并不能成熟使用其来进行公民信息传播、介入公共事务处理,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建立一定的预审机制。关键词过滤、话题把控、必要的延时审核发布机制有利于引导公众在合理体制内充分利用微博客沟通手段,实行权力、维护利益,减少或避免出现信息误传、恶意策划事件等引起的社会动荡行为。
(3)公共讨论原则的建立。由于微博客用户通过各自的账号只代表个人或相关的社区群体发布观点,加之网络传播环境下,传播主体的权利意识、政治、法制观念不够明确,这种个体化身份介入公共事务讨论多以个人经验出发,不具备广泛的适用性。这就要求在微博客用户间建立公共讨论原则,使微博客用户摆脱个人或少数集体利益的局限,充分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要使微博客用户在真实表达观点的同时符合公共性原则,以一种大众角色、共有体验、全局眼光来探讨公共话题,真正实现自由对话。
参考文献
①百度百科,[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259292.htm?fr=ala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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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孙卫华、张庆永,《微博客传播形态解析》[J].《传媒观察》,2008(10):52
③[美]尼尔·波兹曼 著,章艳 译:《娱乐至死》[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09
(作者:均为河北大学2011级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