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赵瑾璐 梅超
自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状况陷入持续低迷,各国政府所采取的逆经济周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也收效甚微,这说明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所带来的人类社会经济大跨越已经接近尾声,而以新能源和互联网为核心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在逐步兴起。根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中所述,新能源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血液”,在第三次工业革命冉冉兴起的推动力作用下,将会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我国应该充分利用国内各区域新能源产业现阶段所拥有的独特优势,获取和保持区域新能源产业的高水平竞争优势,争取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走在世界的前列。本文以宁夏风能产业为例,对我国区域新能源产业发展竞争力进行深入解析。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北,是我国风力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境内风能资源总储量约为2253万千瓦,其中适宜风电开发的风力资源约1214万千瓦。截至2012年底,宁夏电网已投产风电厂的总装机容量达230.1万千瓦,占统调装机容量的12.36%,预计到2020年,全区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00万千瓦以上。与此同时,宁夏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的雏形已基本形成,具备了风机制造本地化、研发与配套生产能力和市场空间等条件,但风能产业在核心技术层面尚有缺失。目前区内风电企业虽具有多数零部件和部分关键零部件的批量生产能力,但在设备性能、工作效率和制作工艺等方面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具有一定差距,风电机组机型基本上都是在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实现本土化批量生产,二次创新仅局限在材料的选用和局部工艺改进,使得本土风能产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缺少核心技术的后续支撑。
(1)目前关于风能产业的规划仅仅停留数据总体目标阶段,缺乏切实可行的总体步骤和原则,导致了开发过程中缺少明确指导,一味地追求数据达标,环境破坏现象严重。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各个风电项目各自为政,“跑马圈地”的现象日益突出,导致了风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2)在产业体系方面,缺乏系统的风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纵向深度协作整合,风机制造产业总体效率还处于较低水平,产业链上下游无法达成协调运作,风能产品认证、技术标准、过程管理等风能服务体系还处于缺失状态。
(3)在开发模式方面,宁夏境内风力发电目前全部并网,未能尝试进行非并网模式、并网与非并网相结合模式、风能与太阳能混合发电模式等多种模式的综合使用和多元化开发。
在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的大背景下,宁夏整体经济状况在近几年得到显著发展,良好的区位优势也逐渐显现出来。2012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通过“关于拟建宁夏银川市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草案”,由此宁夏银川市正式成为全国首个内陆经济特区。目前规划主要分为两个区域,分别是银川内陆开放型经济特区和银川综合保税区,相关的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正在制订中。相信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强大推动力和“内陆经济特区”这样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下,宁夏风能产业将会迎来无比广阔的发展前景。
(1)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不仅是保障风能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更是从根本上维护市场秩序、遏制和杜绝恶性无序竞争的有效途径。在《可再生能源法》所框定的大准则之下,宁夏应尽快出台相应的具有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的执行细则,实现“参照即可施行”的原则。
立法要重点杜绝浪费资源、重复建设、恶性竞争、操纵价格等问题,主要监管市场准入、价格变动和竞争秩序等方面。立法过程应注意以下两方面:一是在立法之前要进行大规模调查研究,保证法规法条兼顾电力企业、电网、公众、政府等各方面利益,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利益分配失衡;二是要保证法规法条随着产业的发展进程逐步调整,使之与产业的发展状况相适应,并具有预见性和规划性,发挥其对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指导作用,而不是让其成为阻碍产业发展进程的桎梏。
(2)在立法保障的基础之上,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风能产业的扶持力度。本着有利于电网和风电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从提高上网电价着手,让风电企业在承担环保责任同时获取合理的经济利润,还要针对区内南北的政策差距实行区域灵活定价;可参考风电项目产出与传统能源项目产出的差值,通过贷款贴息、税收返还等渠道对风电项目进行一定的补贴;对符合政府规划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通过控股或者成立专门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定期进行项目效果评估,对效果好的项目可以加大投资力度,对效果不达标的项目应重新考虑资金支持的必要性,从而提高风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与此同时,应尽快通过资源税改革体现风电价值环境效益的正外部性。并考虑对火电项目征收一定的资源税和碳税,征收标准可以与资源价格挂钩,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合理的供求关系。为了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可以先少量征收资源税,以后再逐步提高资源税税率。
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是宁夏风能产业保持竞争力的必要前提,更是其获取长足发展的必经之路。宁夏自治区应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重视对风电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搭建为风能全产业链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综合性平台,通过激励措施提高风电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在国家现行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技术路线的基础上,应该加强技术研发的自主性,选择适宜于区内实际情况的优势技术路线进行深入发展,以逐步摆脱核心部件依赖进口的产业窘境,并进一步完善技术指标和产品检测体系,强化风电产品质量和可靠性,从而提升风电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此外,应当加强与风电强国间的技术人才交流合作,通过并购、参股、转让、出让市场等方式获取并吸收国外优势技术,在此基础上形成自主核心技术体系。同时,自治区应把风电人才培养的内容纳入风能产业发展规划中,制订详细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为我国风能产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当下众多风电企业扎堆集聚宁夏,却并未显现出集群优势,集群内企业间合作意识不强,缺乏整体凝聚力。自治区可依托现有的贺兰山和麻黄山等百万千瓦级风能产业基地,明确集群规划目标、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地方特色。应进一步实现各生产要素的优质组合,扩展园区面积、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加强科研合作、提供优惠招商政策,通过优质产业集聚促成风电各领域协调发展,建立起高效率、低成本的群聚优势,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特色的塞上风能产业园,这对于提高行业整体效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促进优质产业链的形成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能源产业具有生产与消费同步的特征,故风能产业链的上下游依存度很高,目前由于上游制造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中游电力生产市场只是适度开放、下游电网还处于垄断状态,导致了整个产业的价值链出现了一定的扭曲,上游过剩而下游消极。故自治区应加大上游制造业的准入监管力度,促成中游市场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尝试进行下游电网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从而形成风险与收益对等、上下游协同的优质产业链。
对风能产业的发展,政府应该逐步从引进项目、带动发展向完善规划、做好监管和服务过渡,并重视发挥政府的职能地位,为风能产业的发展进程添砖加瓦。现行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势必会出现一些预期之外的问题和矛盾,为了保证各类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政策的时效性,应该建立评估机制对现行政策进行定期评估,及时作出政策调整,使政策作用更有效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