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璇
广东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1980年8月,深圳、珠海和汕头在全国率先被列为经济特区。30多年来,广东省3大经济特区既吸收了国际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的经验,又具有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各业并举的综合经济特区的中国特色,发挥着窗口、基地、排头兵和试验场的作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就斐然。然而,由于每个经济特区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经济基础等不尽相同,其各自的建设和发展也很不平衡,存在着诸多差异。通过比较研究,可以了解各个经济特区的优势与劣势,成绩与差距,从而更好地认识经济特区的共性和个性,因时因地对各个经济特区制定各自的发展战略,开创经济特区建设的新局面。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并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决定“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分别划出327.5平方公里、6.81平方公里、1.67平方公里区域,设置经济特区”。经过30多年的发展,深圳、珠海、汕头3个经济特区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其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发展速度。但3个经济特区的自然地理、人文环境、经济基础、外向程度、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等不尽相同,其各自的建设和发展也很不平衡,存在着诸多差异(见表1)。
表1 广东省三大经济特区发展情况(2012年)
深圳、珠海经济特区成立之初,经济总量相当,GDP均为2亿多,分别处于珠三角的东、西两岸,都有毗邻香港和澳门的独特地缘优势。汕头经济特区则拥有数量庞大的海外侨胞,成立时的经济总量已超过10亿,经济实力相当雄厚。然而经过30多年的发展,2012年珠海与汕头的产业规模较小,GDP分别为1503.81亿和1415亿,而深圳的GDP已达12950.08亿,相当于珠海、汕头两市之和的4.44倍(见表 2)。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初,GDP约为2亿,仅花了3年时间,GDP便突破10亿,从10亿到100亿又花了6年时间,而从100亿跨越1000亿仅用了8年时间,之后其GDP以加速度向前飞跃,到2012年深圳GDP已达12950.08亿元。珠海GDP突破10亿花了6年时间,比深圳多了整整1倍的时间,从10亿到100亿也与深圳一样花了6年时间,但从100亿到500亿却花了整整12年的时间,到2012年珠海GDP仅相当于深圳的11.6%。汕头经济特区成立之初GDP约为10亿,在广东省是仅次于广州的第二大经济体,但汕头既没有充分利用好经济特区优势,也没有很好地发挥侨乡的特殊优势,自成立经济特区以来其经济一直低速增长,建经济特区后的第4年(1984年)GDP就被深圳超越,1992年首次突破100亿的同时,被珠海逼近,2006年被珠海超越,到2012年汕头GDP仅相当于深圳的10.9%(见表 2)。
表2 广东三大经济特区历年GDP增长情况(单位:亿元)
经济特区成立30多年来,其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中科学技术在推动产业发展与优化升级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深圳,把高科技产业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对产业的推动与优化效果明显。从表3可以看出,深圳市1980年三次产业结构为28.9:26:45.1,其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低端产业占绝大比例,而第二产业比例较低。但经过30多年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到2011年年底,深圳市三次产业的比例为0.04:46.46:53.5,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高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更加合理。而珠海也走着跟深圳一样的路线,从1980年三次产业结构为36.4:31.8:31.8调整到 2011年的 2.7:56.0:41.3,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得到优化。汕头从1980年三次产业结构为25:34.1:40.9调整到2011年的 5.1:56.4:38.5,形成了以纺织服装、玩具礼品、工艺毛衫、轻工机械、精细加工、音像制品为主体的工业产业集群,产业结构在调整中优化,但与深圳的差距很大,高新技术产业还有待加强。
表3 广东三大经济特区产业结构(各次产业占GDP比重:%)
特区经济实现快速腾飞,主要得益于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2012年,广东3个经济特区的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在57%以上,其中,深圳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6.8%。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之初就确立了切合实际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较早地承接了香港的产业转移和辐射带动作用,并在“高交会”效应的带动下,一大批新科技企业纷纷落户深圳,仅电子信息这一龙头产业就集聚集了近3000家企业,吸纳了80万从业人员,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珠海由于在产业定位上的原始错误和后来的摇摆不定,错失了许多发展良机,以至长期处于产业链的低端,经济发展长期落后于深圳,且差距越来越大。汕头不同于深圳、珠海,其经济外向度较低,外贸依存度还不及全省平均水平,更多的是依赖“草根经济”,尤其是遭受信用危机后发展受挫,元气大伤,虽近年来有所恢复,却未能形成具有规模的特色产业。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的成立是在相似的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下,为改革开放承担探路的使命。然而,30多年过去了,3大经济特区的发展大不相同,深圳一跃成为珠三角的区域龙头之一,珠海与汕头则难以望其项背。同为广东省沿海城市的经济特区,深圳如此成功,而珠海和汕头却没能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地缘优势和政策优势,在第一轮竞争中就落后了,主要是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深刻影响:
首先,深圳、珠海、汕头同为广东省3大经济特区,都有各自独特的区位优势(见表4),但相对深圳,珠海和汕头在区位上处于劣势。深圳毗邻香港,时逢香港经济的产业更新换代与结构调整,以加工业为主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开放政策的引导下,及时而又恰如其分地落户于亟需制造业的深圳,并在转移产业的同时把资金、技术、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一并转移到了深圳,推动了深圳的起飞。珠海处于珠江西岸,整个珠江西岸没有龙头,澳门经济总量又比较小,发展水平不高,产业互补性不强,其支柱产业旅游博彩业由于社会制度的原因,珠海也不能引入,导致澳门的产业结构和珠海对接不上,对珠海的辐射带动作用远远小于香港对深圳的影响。汕头属于“国角省尾”地段,交通不便,区位条件明显劣于珠江三角洲,虽与中国台湾隔海相望,是台胞的祖居地之一,但实际利用台资只占广东省实际利用台资总额的2%。
表4 广东省经济特区的区位优势
其次,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最初划定面积分别为327.5平方公里、6.81平方公里、1.67平方公里。由于珠海和汕头经济特区划定的面积较小,后来虽不断扩增面积,但特区范围一开始与城市的体制不相称,也没有长远的规划,特区(管理委员会)与城市(市委、市政府)两套管理体制未能理顺,既限制了市区发展,又限制了特区发展,导致发展相对滞后。而深圳一开始就划定较大面积,包括了主要市区,走综合性经济特区发展模式,经济特区和城市管理实行一套体制。
珠海经济特区经过30多年发展,与广州、深圳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在广东省各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升反降,导致珠海经济发展迟缓、经济总量偏较小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首先,珠海产业发展策略存在一定问题,在发展初期没有充分认清自身的实际情况,将发展高科技作为主要方向,对发展“三来一补”企业和加工工业过于保守。在1980年代,国际上正处在制造业转移的阶段,珠海刚性的环保政策似乎与这一大趋势不相吻合,特区的优惠政策明显淡化。特别是随着国内开放度的不断扩大,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逐渐消失的情况下,能否实现转型,后来居上,对珠海来说将是一大考验。
其次,珠海在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方面采取“高标准、高起点、高效能、高质量、现代化”的超前发展战略。在经济发展初期,珠海将有限的资源过多地投入到超前规划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上,并且希望一步到位,导致了资金投资过大,造成工业投资不足。大港口和珠海机场等大工程沉淀了大量资金,消耗了过多资源,使珠海错过了1990年代中期以来极好的发展机遇。理论上说,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是支撑经济增长,而不是推动经济增长。目前,珠海自然环境好,基础设施完善,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与基础设施大大超越经济发展水平不无关系。
第三,珠海城市定位的摇摆不定也是导致珠海经济发展落后的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珠海经济特区设立29年来,市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定位就有7种之多,平均4年多就变一次定位,定位变化太过频繁。摇摆不定的城市目标定位和产业定位,使得改革始终无法到位,在广东省的影响力越来越弱。
汕头是历史上商贸活动活跃的港口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具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独特优势,又是我国著名的侨乡,侨资侨力十分丰富,还拥有特区立法权和较大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优势。然而汕头经济特区既没有充分利用好中央的经济特区政策,也没有因侨而兴,在广东省城市排名中不仅排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珠三角地区城市的后面,甚至落后于粤西的茂名和湛江两市,这与汕头的经济特区和侨乡地位极不相符。究其主观影响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汕头行政区划调整过于频繁和城市定位摇摆不定,成为汕头经济特区加快发展的障碍。粤东、汕头的行政区划变化太快,这对形势发展和长远规划不利。汕头的行政区划应该比较长久地固定下来,这样才有利于长远的发展。
其次,汕头观念守旧,改革开放力度不够,开放性和包容性不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汕头外来人口约21.4万,仅为户籍人口的1/25。汕头市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全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但科研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人才供应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同时,由于语言、地理位置、交通等的影响,潮汕地区地理上相对封闭,其传统文化包容性较差,衍生的潮汕传统文化有部分封闭、排外的意识,影响了汕头对外来人才的吸引力。由于汕头经济持续低迷,外面的优秀人才不愿意到汕头来,原来吸引的大批人才也逐渐外流,这对汕头发展来说是一个致命的问题。深圳则是一座移民城市,具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移民文化,吸引全国各地优秀人才汇集于此,支撑了深圳经济特区经济发展的高速度、高效益。
第三,社会信用和社会资本严重缺失。潮汕有经商的传统,潮汕人勤奋、刻苦,非常令人敬佩,大部分潮汕人非常有诚信,但也有个别人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使汕头的社会信用和社会资本受到严重影响和损害,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和本地的投资环境。
对于深圳经济特区获得的巨大成功,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主要是特殊政策的产物,这无疑是没有认真审视享有相似特殊政策的珠海、汕头的发展实际。设立经济特区并不等于能享受别的地方享受不到的优惠政策,而是中央鼓励、支持地方充分利用自身具体条件大胆尝试、实干、积累经验教训。那些将设立经济特区等同于给“特殊政策”,认为中央设立经济特区就是通过给“特殊政策”让该地迅速发展起来,而且一旦成为经济特区就肯定能够得到快速发展的想法,既是无视珠海、汕头的教训,也是彻底否认了特区“特色”、“创新”和“试错”的原始理念和内在逻辑。
经济特区并不等于经济快速发展,特区也会有失败,只有打破对经济特区异化的认识,理性地看待经济特区的成与败,反思各个经济特区发展和总结其成败经验,才能帮助每座城市充分利用自身“特点”,尝试“创新”,敢于“试错”,找到最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