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环,解冰辉,李金杰
(1.河北省石家庄市畜牧兽医技术开发中心,河北石家庄 050000;2.河北省畜牧良种工作站,河北石家庄050061 )
随着集约化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动物疫病的发生也呈上升趋势,许多兽药、疫苗、动物保健品在畜禽养殖场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兽药作为畜牧业的支柱之一,为畜牧业的健康稳定提供了保障。但另一方面,由于科学知识和意识的缺乏,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存在着严重的兽药使用错误和众多使用误区,从而导致畜禽药物疗效减退或消失、药物残留等不良后果,给畜牧业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1.对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理论上讲,药物进入动物机体后以原形或代谢产物形式随粪便、尿液等排泄物排出。在多数情况下,以此途径进入到环境的兽药仍具有活性,对周边生态环境会造成局部破坏,影响动植物生理活动。如重金属类添加剂、有机砷的大量使用,可造成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另一方面,消毒剂类药品多为强酸、强碱、强氧化剂类制剂,任何的泄露和管理不善都有可能对环境、土壤、空气造成腐蚀破坏。
2.对临床用药及开发的影响。畜禽在反复经常接触某一种药物后,体内的敏感菌株将受到选择性限制,细菌产生耐药性,使得特别是抗生素类药品药效越来越低,如青霉素、氯霉素、庆大霉素、磺胺类等药物在畜禽中已产生大量抗药性,给临床治疗造成巨大压力。与此同时,由于耐药菌株的出现,抗菌药物使用寿命变短,人类不得不持续进行抗菌药物的更新换代,但研制新药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等特点,使得研发新药速度远远跟不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引发巨大危害。
3.危害畜禽机体健康成长。实际生产中,滥用、错用药物或使用假劣药物不仅不能治愈畜禽疾病,反而往往引发中毒甚至群体性中毒事件,轻则器官受损、影响畜禽生长,重则因此死亡,给养殖户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失。如长期使用抗生素类药物,易造成畜禽机体免疫力下降,影响疫苗的接种效果。还可引起畜禽内源性污染和二重污染,使得以往较少发生的细菌病(大肠埃希菌、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转变为动物的主要传染病。
1.使用违禁药物或不安全药物。我国农业部在2003年(265)号公告中明文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兽药产品,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所列21类药物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得使用进口国命令禁用的药物。但由于目前分散养殖仍占据较大比例,加之部分地区监管力度不到位,养殖户为了片面获得更多的畜禽产品和追逐更高的经济利益,在养殖过程中仍不按规定偷偷使用国家已禁用的药物,如喹乙醇、氯霉素等激素类药物,造成药物残留等危害。
2.滥用药物。此现状与基层养殖人员技术水平整体偏低、养殖不规范有着直接关系。很多养殖户对用药常识和药理药性缺乏明确认知,常常仅凭畜禽基本症状便经验性开始使用药物进行治疗,如畜禽出现少食、不食等现象,就开始注射青霉素、地塞米松等。甚至有些养殖户存在着“抗生素”万能的误区,一旦畜禽得病,不论具体原因一概使用抗生素,造成微生物耐药性速度加快,形成恶性循环,继发二次感染,在将来治病的关键时刻,给药物选择和治疗带来困难。
3.盲目药物配伍。由于病情复杂,联合用药已是目前治愈畜禽的主要方法之一,其目的在于利用药物的不同作用范围来达到更好治疗效果。但由于很多养殖人员普遍缺乏药物配伍知识和科学用药意识浅薄,加之现今药物成分日趋复方化、复杂化,在不了解药物理化性质和配伍禁忌的情况下,单靠药物说明便盲目配伍,则很容易产生不良后果,轻则造成药物无效或产生毒、副作用,重则造成畜禽机体死亡。
4.不明病因用药,不按疗程给药。近年来,由于养殖业不断遭受疾病威胁和冲击,许多养殖户基于对疾病的恐慌或惯性思维,在病因不明或不清的情况下即多种、大量的使用抗菌药,如有一些养殖户,一发现某个猪只出现不吃或发热,就武断地认为是蓝耳病、高热病,也不管是病毒还是细菌引起,就随意使用抗生素;在用药过程中,由于一般抗生素疗程为3~5天,有些养殖户仅在用药1~2天后发现效果不明显变更换药物,或发现临床症状消失后便立即停药。这不仅造成治疗的反复与药物的无谓浪费,有时还会因丧失救治的最佳时机而加重病情,导致更大经济损失。
5.用药观念陈旧,用药单一。许多养殖户在使用了某种兽药防治畜禽疾病后,发现效果良好,便一而再再而三反复使用,甚至“一方治百病,一方治千年”,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畜禽的耐药性。特别是当同一方法在遇到治疗效果不佳时,在不加以病因病症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加大剂量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做法,更大大加重了这一不良后果,形成难以治愈的顽固病症。如球虫病对药物耐药性就十分典型,一般一种好的球虫药在一个地区使用3~6个月,便会出现效果不理想。
1.加强科普工作和兽药监管。通过多种途径大力促进兽药基本概念和药动学、药效学等常识在基层的普及,使养殖户树立正确的药物使用观念,了解主要兽药品种的有效成分、作用、用途和用法用量,引导其正确购买药物和冷静对待疫情发生。同时加强兽药及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健全和明确赏罚标准,加强执法力度,并积极推广实施兽药分类管理,使兽药得到安全有效方便的使用。
2.坚持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由于有些养殖者对畜禽疾病, 特别是传染病方面的认识不足,在生产中普遍存在注重治疗、忽视预防的错误现象。有的畜禽传染病只能早期预防, 不能治疗, 故应做到有计划、有目的使用疫苗进行预防, 发病时根据实情及时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 以防疫情扩散。
3.合理的药物选择与药物配伍。了解兽药基本常识、药性及注意事项,坚持对症下药,杜绝滥用兽药和无病用药,并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兽药。在用药过程中,要合理配伍药物,充分发挥不同药物的协同作用、避免拮抗作用并注意配伍禁忌,降低用药风险,例如,磺胺类药物与磺胺增效剂联合使用,其抗菌作用更强。但乳酶生与庆大霉素合用会产生拮抗作用,青霉素与快速抑菌剂如四环素合用,疗效降低。
4.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坚持科学用药。给药方案包括用药剂量、途径和疗程等。原则上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药使用指南》规定剂量用药,依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可适当调整,切不可剂量过小或过大。剂量过小,达不到有效浓度,病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剂量过大,超过一定浓度后不但造成药物浪费,反而对机体产生毒性。而给药途径的选择应根据药物本身的特性、剂型、病情及病畜禽的食欲和饮水状况而定,不可一概而论和照搬抄袭。对于畜禽来说,一般的疗程在 3~5 d,假如超过的话会造成药物残留,假如不足的话会造成根治不彻底。所以,在治疗过程中要把握好治疗疗程。
5.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休药期是指从停止使用药物到畜禽宰杀或其上市的时间间隔。要根据药物在动物体内残留的特性, 在畜禽屠宰前确保有足够的停药时间,保证畜禽食品安全,以免使残留的药物污染畜产品,进而危害人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