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静静
(黎明职业大学 公共教学部体育教研室,福建 泉州 362000)
中国体育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与政策改革研究
洪静静
(黎明职业大学 公共教学部体育教研室,福建 泉州 362000)
主要采用文献法和理论分析法对我国体育服务业发展进行了具体的定性研究,认为中国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不完善、体育服务经营手段落后、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扶植力度不足、体育服务行业税收负担沉重等因素是制约中国体育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瓶颈,继而针对性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体育服务业的税收负担,以及构建扶植体育服务业发展的激励手段等措施,进而扶持中国体育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地发展。
体育服务业;制约因素;取向
1.1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不健全
首先,我国现行体育服务标准化学术研究严重不足。体育服务业的标准化作为各种商品(服务)标准化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有其完整的逻辑理论和实践体系,其学科体系既涉及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产业经济学,又涉及体育学、社会学、体育经济学等多学科、多门类,是一项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学术研究。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对体育服务业标准化的学术研究理论和实践应用近乎空白,现有的学术文献对体育服务业的研究仅局限于对标准化概念内涵和外延的一般拓展,而鲜见针对体育服务业标准、内容、评价等相关研究的可操作性学术成果,致使现行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不规范、不完整。其次,我国严重缺乏规范科学、易于操作的体育服务业指标体系,体育服务业的发展绩效如何,客观上需要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来评判,若无科学完善的体育服务业评价指标数据作为经济基础,那就无法对其实施科学的评价、分析和展望,导致无法正确引导和扶持体育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再者,我国尚未构建综合性、完整性、科学性的体育服务标准化内容体系。近年来,我国体育服务业在文化产业发展的持续推动下发展迅猛,然而,体育服务业标准化未能适应日益发展的体育服务业实践,目前,体育服务业范围狭小、标准数量少,其标准化体系尚未完全形成。迄今为止,更是鲜见涵盖体育咨询服务、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体育竞技表演、体育技术教育培训和体育经纪服务等的相关体育服务标准,同时也未建立体育服务业标准发展体系、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等一系列体育服务业标准内容[1]。最后,从事体育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尽管我国体育人才的培养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并没有专门培养体育服务业市场所需要的高级专门复合型人才,且人才单一,人才流失严重,更是缺乏既懂体育服务经营管理、知识产权法律,又懂体育服务标准化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这种现状是制约体育服务业发展的智力瓶颈,也严重阻碍了我国体育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1.2体育服务业经营手段落后,政策扶植力度弱化
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体育服务业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落后,单一化、偶发式运作持续发展,而运用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等现代传媒力量发展体育服务产业的经营理念、经营手段较少,没有根据体育服务业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和发展手段,致使体育服务业质量低下,服务业发展规模不足。另一方面,我国针对体育服务业的政策扶植仍不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激励政策与相关扶持政策较为欠缺,宏观调控政策扶植力度弱化。例如,我国较少制定扶持体育服务业发展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政府的财政投入也严重不足,产业投融资优惠也严重缺乏等。由于体育服务业投入少,使得体育资源优势还未能很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2]。而且我国也未制定关于扶持体育休闲娱乐业、体育竞技表演业和体育服务无形资产开发等代表我国三大支柱性体育服务业发展的各类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如何灵活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激励社会民间资本投资于体育服务业,并开发和培育体育服务业市场,以扩大体育服务业消费,而这些内容我国还缺乏一系列规范、有效的宏观政策支持,因而急需制定促进体育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各种宏观激励政策。此外,我国体育服务业市场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仍然低下。
1.3体育服务业的税收负担过重
体育服务业既是我国文化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扶持的产业领域,同时又是我国发展情景广阔的弱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依据产业周期理论,政府应该运用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各种宏观调控政策给予鼓励与促进[3]。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政策和手段却对体育服务业征收多种税收,既包括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流转税类,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所得税类;又包括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财产税类,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行为目的税类,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城镇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类,其中流转税类和所得税类是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中税负最重的两个税类,而且在这两个税类之中,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我国体育服务业中税收负担最重的两个税种。此外,从税收征管税率分析,体育休闲服务企业中的保龄球、射击、高尔夫球、游戏机等体育休闲娱乐服务的营业税税率征收最高达20%,销售和服务的增值税征收税率达17%,而对于体育服务企业所创造的利润和所得需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且对于体育服务业的各种赞助不得税前扣除,应全部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见,这无形中加大了我国体育服务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纳税成本,导致企业的税收负担日益沉重,未给予体育服务业轻徭薄赋,严重制约了其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体育经济结构和消费服务结构,加速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国要加快体育服务市场法制化建设,积极探索研究推动体育服务业发展的扶植政策,支持和规范我国体育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2.1建立完善的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
在体育企业服务的实践活动中,迫切需要规范、科学的标准化方法和法规进行具体指导,只有这样,我国的体育服务业水平才能管理有效,才能提高,以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一是国家应建立包括体育服务设施(设备)标准的实施、体育服务安全卫生标准的实施、体育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及认证、体育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一系列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4]。二是根据我国体育服务标准化的目的、作用和性质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体育服务行业标准化推广体系、标准化监督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系,这是确保我国体育服务业效能的统一化、持续性发展的根本。三是多渠道、多层次和多形式宣传制定实施的体育标准化体系内容,增强体育服务经营者主动使用标准化提升经营效果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者运用标准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保障意识。四是采用国际上广泛通用的ISO9000系列标准,制定我国的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尤其是我国体育用品业、体育品牌、体育器材等更加需要运用ISO9000系列标准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标准化体系,使之更加具有科学性和适用性[5]。五是强化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人才素质的建设和提升,构建我国完善的体育服务行业人才职业资格制度,如健全完善的体育服务业职业经理人与经纪人等新兴体育服务业人才职业资格制度。为此,高等学院、科研院所和社会民间机构应大力培养(培训)体育服务标准化人才,使体育服务业更具人才智力支持。
2.2加大体育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实施体育服务业全额出口退税模式。我们知道,全额出口退税体现了公平税负的税收原则,体现了国家扶持与激励体育服务业等新兴体育产业的发展要求,有利于降低体育服务业的税收负担和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为此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我国体育服务业的出口产品(服务)实施全额出口退税模式,体现了国家对体育服务业的支持和激励作用,能够很好地增强我国体育服务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二是对于体育企业购买的体育品牌、体育著作权、体育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应改变现行增值税不准进项税额抵扣的现状,在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给予及时的税前抵扣,以减轻体育服务行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三是切实较低现行保龄球、射击、高尔夫球、游戏机等体育休闲娱乐业20%的高营业税税率,根据鼓励原则和减负原则,政府可将体育休闲娱乐服务业20%高税率减轻到5%的低税率,以促使我国体育休闲服务业轻徭薄赋,鼓励体育服务业中的体育休闲娱乐业快速发展。四是建议国家改革体育服务企业的赞助性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而且需要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境况,准许对体育服务企业的赞助性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税前扣除,从而减轻企业的纳税成本,较低其税收负担。
2.3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多重激励政策
为进一步鼓励我国体育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国家须构建完善的扶植与促进中国体育服务业发展的多重激励政策。其建立的多重扶植与激励应包括政府直接干预和政府间接引导两大方式。
在政府直接干预方面,通过政府所掌控的资源对体育服务业优化配置,调节体育服务业产业结构,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一系列的倾斜性政策。例如,对于体育服务业给予行政审批准许立项,鼓励其快速生产和经营服务;对公共民生娱乐健身休闲业体育产品和公益性服务政府直接进行公共财政投入,或者给予一定的公共财政补助,以鼓励其加大体育服务业投入;对于体育服务业的生产和经营土地,政府在土地上优先划拨和低价转让,并减免其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体育服务业存在的投融资问题,政府联合商业银行给予优先贷款、财政低息贷款甚至无息优惠贷款,化解体育服务业发展中的资金链制约瓶颈。对于体育服务业出口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除给予出口退税的税收优惠的同时,政府还给予体育服务企业进出口配额,从而增强了我国体育服务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在政府间接引导方面,政府不直接干预体育服务市场,不过分干预体育服务业的发展,而是通过各种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引导,引导多重宏观政策通过经济杠杆调节,作用于各种资源要素和生产要素之中,最终投资于体育服务产业[6]。通过灵活运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外贸政策、信息政策等间接干预或扶植体育服务业。例如在财政政策上,政府可运用包括财政贴息、直接税收减免、间接税收减免、资产加速折旧等间接财政手段给予体育服务业扶持;在金融政策上,国有商业银行给予体育服务企业优惠贷款利率、特许发行体育服务企业债券、优先上市融资等金融优惠;在外贸政策上,政府给予体育服务出口信贷、进口信贷、增持外汇、减免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等一系列的外贸优惠政策扶持;在信息政策上,政府发布鼓励性的产业决策信息, 引导境内外社会民间组织和机构投资体育服务产业,以体现政府的产业扶植导向。
体育服务业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新兴产业鼓励发展的领域和方向,这就客观上需要政府采用多重宏观调控措施和手段给予必要的干预、扶植与促进。长期以来,尽管我国的体育服务业存在诸多的困难和发展制约,但只要政府重视,各种宏观调控措施的持续促进与激励,我国的体育服务业一定会和文化产业一样,成为绿色朝阳产业和国家鼓励的优势产业,为我国体育产业的大发展与大繁荣作出自身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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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striotionFactorsandPolicyRefornofChinaSportsServiceIndustry
Hong Jingjing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Liming Vocational University,Quanzhou,362000,Fujian,China)
The article has conducted the concrete qualitative investigation using the literature law and the theoretical analysis to our country sports service industry development, thought the Chinese sports service industry standardization system imperfect, the sports service management method is backward, the government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policy prop dynamics insufficiency, the sports service industry tax revenue burden heavy restrict the Chinese sports service industry development.Therefore, the paper proposed the establishment unification, the standard sports service industry standardization system, reduces the sports service industry using the tax revenue preferential policy the tax revenue burden, as well as construction prop sports service industry development measures and means of incentive, then support the Chinese sports service industry the healthy, the fast development.
sports service industry; restriction factor; orientation
2012-12-28;
2013-01-17
洪静静(1981-),女,福建漳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体育理论与实践。
G80-05
A
1672-1365(2013)03-00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