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英
(湖州广播电视大学,浙江 湖州313000)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注重的不仅仅是物质文明建设,更加注重文化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指出:“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由此可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质上就是要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只有提高农民的素质,才能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而农村社区教育是提高农民素质,构建农村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载体。
“社区教育”这个概念来源于1915年美国学者杜威提出“学校是社会的基础”的思想。而后,有大量社会学学者都提出了自己对社区教育的见解。我国社区教育专家厉以贤(2003)认为,“社区教育是提高社会全体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以及实现社区发展的一种社区性的教育活动过程”。这种过程论鲜明地指出社区教育是一种活动过程,需要依托社会各种教育资源来展开的一种受地域、环境等条件限制的教育活动。农村社区教育应该是社区教育的一个类别,也可以说是社区教育的一个方面。它把社区教育的地域范围限定在了我国幅员辽阔的农村,把受教育的全体限定给了占据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它与社区教育一样,具有同样的性质、功能和目的,这是针对我国的国情特别提出的一个概念,富有中国特色。
农村社区教育的开展,对我国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长远而深刻的意义。首先,农村社区教育在农村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有利于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和生活的宽裕;其次,农村社区教育中的科技教育,有利于我国农业科技现代化技术的推广和生产的发展,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再次,农村社区教育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人文素质类的培训,有助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改变落后的精神风貌,树立新的价值观和文明乡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发展农村社区教育是真正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创建学习型新农村的最佳路径选择。但是,从农村社区教育的发展实践上看,无论从政府层面,还是从村民层面上看,对农村社区教育开展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其意识欠缺的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政府的重视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一些地方上的领导,对农村社区教育开展能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这种片面的认识让基层领导的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按步就班地推行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忽略地区间的发展差异及本地的实际情况,导致社区教育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效。第二,村民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强。虽然近年来不少农民都树立了科教兴农的思想意识,但大部分农民将受教育学知识的意念都建立在培养自己的下一代上,对于自身素质和技能的提升,觉得可有可无,这就使得他们主动参与农村社区教育的意识薄弱。如在不少地方实地调查时发现一般到村民学校参加学习的80%以上是中老年人,其中大部分是党员、干部、村民组长等,受教育面还不够广泛,学习型家庭比例也比较低。
一直以来,农村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体系就是我国农村社区教育开展的一个空白。从实践上看,各地都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有选择性地开展农村社区教育,或者就是将其他实验区的发展经验进行小修小补,在自己的区域开展实施。这样,使得社区教育缺乏一种系统性,不能很好地体现农民的学习需求,对于农村整体素质的提高,也缺乏一种行之有序的系统规划。同时当前的农村社区教育内容大多是依托成人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的一些技能培训和人文教育的培训。这些培训虽然使农民群众掌握一技之长,但是在培训内容和形式上单一,针对当地农村的发展实际,过分强调技能的科学性,缺乏针对性,导致培训的内容要么太难,要么群众觉得学出来没什么作用。
目前,我国的农村社区教育属于政府主导型,特别是在对教育经费的投资上尤为明显。相关资料表明,我国目前农村社区教育财政支付比率是政府供给约占62%,市场供给占25%,自愿供给仅占13%。虽然全国不少先进县市已达到人均1-2 元甚至更多的社区教育经费投入,但很多地区社区教育的投入仅为人均0.5 元都不到,已远远不能满足县社区教育发展的需要。可见,发展农村社区教育的投资渠道比较单一的,没有形成广泛的资金来源。政府的投入不足,加上没有其他渠道的资金补充,社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直接限制社区教育的发展。同时目前农村社区教育经费使用比较混乱,没有制定统一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随意性比较大,不仅使用的名目乱七八糟,而且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农村社区教育师资问题是农村社区教育资源中最大的问题,师资问题主要体现在教师数量和教师素质上。在教师数量上,存在严重的不足,部分欠发达地区由于条件艰苦几乎没有社区教育的教师,而条件稍好的地方也很少有自己的全职教师,即使有也是民政系统主管的社区福利性扫盲教育的文化教师和普及农村道德建设的一些思想教育的教师,很少有急需的科技文化教育的专职教师。不仅如此,教师的学历层次结构总体偏低,具有高、中级专业职称者少之又少,具有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技能的教师数量严重不足。这些现状都严重制约着农村社区教育的内涵丰富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一直以来,农村社区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都不够健全和完善。体现在:首先,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社区教育政策法规本身还不健全,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其次,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在执行上缺乏力度,未能将法规的规范作用落到实处,也未能做到社区教育各项事务都有法可依。因此,社区教育政策法规的导向、规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农村社区教育具有全员性,非正规性等特点,并且与当地经济条件密切相关。要使农村社区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就必须发挥地方基层领导的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地开展教育项目,切忌生搬硬套。这就要求基层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学习,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农村社区教育,以满足当地农民群众的需要。农村社区教育要真正发展起来,离不开农民的积极参与与热情支持。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村民众中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创造条件,增强农民自我学习意识。只有培训,没有后续学习与消化,也不能达到社区教育的目的。因此要创造社区学习条件,引导农民利用身边的资源主动学习自己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品味到学习的乐趣。
首先,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社区教育课程开发体系。农村社区教育的课程内容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具有地方特征,因地制宜,以促进农民综合素质提高和农村的发展为落脚点。课程开发不仅要注重实践性,提高农民的操作水平,而且要根据农民发展需要和需求变化不断调整。除此之外,课程设置还应注意新农村新风貌的精神文明建设,因为这种文化氛围最容易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周围。其次,社区教育培训的手段要更加丰富化,多样化。针对职业技术教育的培训,应该以实践为主,可由政府出面组织,联合本地区乡镇企业的力量来开展培训。而针对公民素质类的课程教学则可多运用多媒体和网络技术,形象生动地描绘知识内容。同时,还可以用宣传画、话剧等形式来展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类的教育课程,在寓教于乐中传播知识理念。如德清东舍墩村组建了一支由12 人参加的老人文化宣传队,以唱京剧,越剧等戏曲为主,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村民学校还每月定期开展养生保健、政治理论、现代生活等知识的学习,极大地促进了村民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习惯的养成。总之,要用多样化的手段,将知识最直接最简单地传递给农民群众,用广大群众最能接受的方式,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经费问题是保障农村社区教育正常开展的基础与关键。农村社区教育,应该改变当前政府主导的模式,面向市场的需要建设和发展。资金的投入和资源建设以及发展模式,都应引入更多的市场力量,发展市场需要的社区教育。第一,扩大资金筹集的渠道。除政府拨款以外,还需鼓励乡镇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办法筹集资金。根据市场的需要,由非政府组织和社团力量来募集,根据市场的需要设置合理的农村社区教育培训项目。也可以跟企业进行合作,由企业出资建设农村社区教育的部分资源,农村社区教育的相关管理部门则按照企业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课程资源和培训项目,培育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这样既可以解决发展农村社区教育的资金来源,也可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第二,要合理使用现有的经费,减少重复建设和浪费。社区教育的财政拨款应该专款专用。在硬件建设上,添置教学设备应注重使用的实效性,一方面避免重复购买功能差别不大的教学设备,另一方面已添置的教学设备要注意整理和保养。硬件建设还需要注意多样性和全面性,既需要购置日常教学的设备,还需建设完善提高农村群众综合素质的文化休闲场所,如社区开放性图书阅览室、体育馆和文化馆等。
农村社区教育的专职教师应该分为两类,一类从事文化知识的普及,另一类则主要负责职业技能培训。首先,要提升全职教师的学历。可与师范类院校合作,由地方师范类院校进行推荐和选拔部分优秀毕业生从事文化知识的普及教学,而职业技能教学教师则需要由地方高职院校提供一些技能扎实、愿意扎根农村的优秀毕业生来担任。其次,对于现有的在职农村社区教育专职教师,加大培养力度,通过多途径来完善其知识体系。再次,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职业技能培训,则需壮大兼职教师队伍。对于部分难度较大的职业技能的培训,需要多渠道地引进一些兼职教师,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高级技师,或者高校内从事实践教学的一些专家,定期合作开展培训,将农村社区教育中的技能实训落到实处。
从教育的角度来看,社区教育应该超越农村社会组织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应该站在实效的立场上进行管理。必须运用社区管理的艺术,在组织机构上建立由行政领导和各方代表组成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在管理体制上,应该由政府牵头统筹各方,建立政府、社会和学校三结合的共同管理体制。同时应加强立法管理,健全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法律体系。规章制度对社会各项公共事务的管理发展有着导向性和规范性的作用,在农村社区教育管理上,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也尤为重要。政府应该进一步全面制定涉及社区教育管理各项事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区教育管理的法律体系,使得农村社区教育的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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