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兆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北京 100191)
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是世界各国都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是一个公认的难题。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庞大,高校类型和数量众多,所以其分类的难度也非常大。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的理论和实践一直走在世界前沿,为其他国家所研究和学习。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主要包括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法、大学排行榜对高校的分类、美国联邦政府的分类、美国各州对高校的分类等。
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是美国最主要的、影响最大的分类法。20世纪70年代,卡内基依据高校颁发学位的层次进行聚类,把高校分为博士学位高校、硕士学位高校、本科文理学院、二年制学院四个层次,每个层次有具体的二级类别。此外,将各种专门性的高校单独归为一类。这个基本框架从1973年开始到2000年修订时基本没变。卡内基分类的初衷是对美国复杂的高等教育系统进行简化和梳理,为研究高等教育提供参考,分类并不表明质量差异。但是,很多院校和公众把分类曲解成为一种质量评价,甚至是院校排名。另外,单一的分类标准也无法适应愈加复杂的教育系统。2005年卡内基分类做了较大的修订。[1]
2005年卡内基分类框架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1)始于1970年的基本分类框架;(2)新引入五个相互独立的分类维度: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在校生结构、本科生特征、学校规模和设施。两者共同构成分类体系中的综合部分,即所有获得认证的院校都参与的分类标准;(3)选择性部分的分类标准,包括“社区参与”和提供“本科生教育问询与支持”两个维度,院校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2]
表1 美国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框架
新版分类采用多维分析的同时,对基本分类框架也做了修订:1.改变类目顺序。基本分类按院校的招生人数排列类目顺序,以弱化已有的学校“等级差别”观念。2.使用最近一年的数据。3.新分类允许用户根据需要自定义类别,进一步降低了单一分类的局限性。4.对每个类别也进行了修订。例如,首次对二年制副学士学位授予院校进行了细分,以便于体现两年制学院的多样性;将硕士学位授予院校按授予学位数的多少分为三类,并提高了硕士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分界线;对学士学位授予院校的分类标准不变,但不再使用“博雅”作为子类的类名,而代之以“文理”;将专业高等教育机构作了类名上的改变,由原来的“专业机构”更名为“专门领城机构”。
美国不少媒体和民间机构每年会对大学进行排名,比如《普林斯顿评论》、《商业周刊》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等。他们在对大学排名时,一般会先把高校划分到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中,这样的排名更有说服力。美国大学排行榜中最知名和最典型的是《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最佳大学排行榜。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大学排行榜的评定对象主要是经过全美委员会组成的权威性评估机构鉴定的,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大学。它在排名之前,首先以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为基础对大学进行分类。2013《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最佳大学排行榜首先根据大学的使命把高校分为全国性大学(National Universities)、全国性文理学院(National Liberal Arts Colleges)、地方性大学(Regional Universities)和地方性学院(Regional Colleges)。然后对地方性大学和学院根据地区分为北部、南部、中西部和西部。所有院校再根据资金来源,是否盈利然后分为公立院校、私立院校和盈利性院校三大类。[3]
1.全国性大学:根据卡内基教育促进基金会的分类,全国有281所全国性大学。此类大学可以提供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主要侧重研究。
2.全国性文理学院:全国性文理学院共有251所,主要侧重本科教育,并且其授予的学士学位中至少50%是人文学科。
3.地区性大学:和全国性大学相似,主要提供全面的本科教育和一些硕士水平教育,几乎不涉及博士水平教育。地区性大学分北部,南部,中西部和西部。
4.地区性学院:类似文理学院,主要提供本科教育,但其提供的人文社会学科少于总数的50%。地区性学院分北部,南部,中西部和西部。
表2 2013年《美新》大学排行榜高校分类
《美新》大学排行榜的分类主要依据卡内基分类法,其突出变化就把同类院校做了区域分类。按区域分类并排行,既减少了高校分类数量,又消除了地区的差异,增加了同类院校的可比性。
众所周知,美国宪法将管理教育的权利授予州政府,美国联邦教育部的权力有限。所有,对高校的划分,美国联邦教育部也采取了较为简单的粗线条的划分方法。
教育部对高校的分类主要依据学制以及所授学位的类型和数量来进行。根据学制,教育部把高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两年制的社区学院或初级学院;一类是四年制学院。二年制的社区学院或初级学院主要提供短期教育,学生完成学业授予副学士学位。社区学院也提供四年制本科教育的前两年的预科课程;四年制学院主要提供四年制的本科教育,学生完成学业授予学士学位。[4]
另外,教育部还根据高等学校所授学位的数量和种类进行分类,把高等学校分为专门学院、博士院校、综合院校、普通院校等。教育部这种对高校的大体划分,只是为了工作统计方面的便利,其对高校拨款、评估或是管理并未严格按照学校整体类型进行,主要以具体项目为主。
表3 美国联邦教育部的分类
美国实行的是各州分权的高等教育体制,并以多元化著称。各州对高等院校的管理主要分为公立和私立两大类,并且基于院校历史发展和现实管理需要,对本州高等教育系统有不同的分类。
1.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教育系统分类
加州的高等教育系统是分类发展和分类管理的典范。1960年,克拉克·克尔主持的《加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设定了加州高等教育发展前景,以法律的力量来规范不同类型高等教育机构的功能。该规划根据任务对加州高等院校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加州高等教育系统从横向上分为公立院校与私立院校两个系统。其中,私立院校又分为私立学院和私立大学系统。私立高等教育系统的分层主要是通过私立院校相互之间在学术市场上的竞争来实现的。公立院校系统在纵向上又分为加州大学、加州立大学、社区学院和初级学院三个层次。[5]
表4 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教育机构分类
在《总体规划》的规范下,公立高等教育机构不能改变其类别,例如,社区学院不能升格为州立学院;州立学院因受到开设博士学位、专业领域的课程及研究方面的限制,无法成为加州大学的一员。同样地,加州大学也必须担负其特定任务,不能合并州立学院或社区学院。这样人文的强制性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一定的历史时期促进了加州的高等教育发展,但是在公平、发展等方面也受到了不少批评和指责。
2.佐治亚州高等教育系统分类
佐治亚州的州立大学系统由州内的34所院校共同组成。该“大学系统”的最高领导机构是系统的董事会,亦可称为系统管理委员会。它将佐治亚州大学系统的34所院校分成四大类,分别是:研究型大学(包括研究型Ⅰ和Ⅱ类大学以及MGA部门的专业医学院)、四年制地方性和州立大学(包括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Ⅰ和Ⅱ类大学以及综合性Ⅰ和Ⅱ类大学)、州立学院(指拥有有限的学位授予权的公立学院)和两年制学院(指两年制公立学院)。各个层次的大学其办学重点各不相同,研究型大学主要是承担尖端科学技术及国防科研项目,培养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管理人才;四年制大学或学院着重培养本州和本地区所需的各类人才;两年制社区学院的重点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6]
表5 佐治亚州公立高等教育系统分类
3.德克萨斯州高等教育系统分类
德克萨斯高等教育系统由120所公立高校和私立高校组成,其中3/4为4年制大学,1/4为技术学院或社区学院。54%的学生就读于4年制大学,46%的学生注册于社区学院或技术学院。德州有90多所公立高等院校(其中35所大学,其它为社区学院),主要分为四类:6个大学“多校系统”、4所独立的大学、州立技术学院和社区学院等。大学“多校系统”是其典型的特色,大多都是以一所研究性大学为主体,联合一些规模较小、水平较低的大学组成。比如,以位于奥斯汀市的德州大学为主,联合其它11所大学,组成“德州大学多校系统”;以位于大学车站城的德州农工大学为主,联合其它7所大学和8个州立研究和服务机构,组成“德州农工大学多校系统”;以休士顿大学为主,联合其它3所大学,组成“休士顿大学多校系统”等。[7]
表6 德克萨斯州高等教育系统分类
通过梳理以上美国主要的高等教育机构分类,我们能比较清晰地看到美国高校分类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会对我国高校的分类有参考的价值和意义。下面主要从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目的、分类的机构、分类的范式、分类的维度等方面做简要的论述。
高等教育机构分类,首先要思考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对高校进行分类?也就是分类的目的是什么,对高校分类是否有意义。有人认为,没必要对高校进行分类,这是个劳民伤财、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不管我们分或不分,高校仍然在那里存在。那么,分类到底是为了什么?从美国高校的分类可以看到,不同的分类机构有不同的分类目的:卡耐基机构的分类,主要是为了研究的方便;大学排行榜的分类,主要是为更加合理的排序;联邦政府的分类,主要为了统计的方便;州政府的分类,主要为了管理。也就是不同的机构进行分类,都有各自不同的目的和期望,所以分类会千差万别,彼此交错。这些分类的目的都有合理的价值,但是我们认为对高校分类的终极目的是为了高校的发展。现在高校系统分外复杂,种类繁多,高校特别容易发生同质化发展,对高校进行分类,便于高校找到自己的合理定位,在同类高校中努力做到最优。科学合理的高校分类,会使一个国家的教育系统有序和谐的发展。
很多国家热衷于高校分类,还有一个目的是想避免高校的分层,抑制高校盲目升格,互相攀比。那么,高校的分类是否可以弭销高校的分层呢?我们认为,从根本上说,分类是无法避免分层的。因为高校的发展、高校的办学水平势必会有优劣、高低之分。幻想通过分类来解决分层的弊端是不现实的。只能说,分类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校的盲目升格、恶性竞争。高校类型多,定位就更加明显。高校更容易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从而在各种类里争做最优。
从美国的分类情况来看,对高校进行分类的机构,也就是分类的主体主要有民间机构、政府机构、新闻媒体还有学者等。这几类主体在世界不同国家都普通存在,只不过由于各个国家的教育体制不同,分类机构的地位和影响有所不同。对于美国来说,目前影响最大的、作用最强的分类机构是卡内基机构和州政府的分类。一是因为卡内基机构的分类历史最悠久,其分类更加清晰。二是因为美国的教育管理体制,联邦政府其实并没有太多的管理权限,对高校的管理权基本在州政府和区政府层面。另外,媒体对高校的评价和分类也有重要的作用,美国高校对媒体的评价也是非常注重的,因为媒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美国公众对高校的认识和评价。所以,可以说美国这三种主要机构的分类,对美国的高校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意义。
对于我国,从教育管理体制来说,对高校的分类应该在国家政府层面,也就是教育部对高校的分类起决定性的作用。目前,我国对高校的分类还不十分完善和合理。需要一些民间研究机构积极从事分类研究,对我国高校的分类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促进我国高校的有序发展。
对高校的分类,总体上来说主要有两种分类范式:一种是描述性分类,一种是规定性分类。[7]所谓描述性分类主要是根据高校的发展历史、使命、组织机构、学位授予层次和类型、学科种类、学生规模等高校自身的特征进行描述,根据不同的高校特点进行归类。这种分类方式占绝大多数,比较典型的如卡内基分类。规定性分类是指一个国家的权力部门对高校的总体规划以及学校的发展定位做出强制性的规定,使得高校按照规范发展。最为典型的是美国加州的高等教育系统总体规划。它为公立高等教育系统树立起“规划型分类”的典型。这种分类通过法律约束或政府推动,建立起了对不同高等教育机构功能分化有指导性和约束力的规则与秩序。[8]
描述性分类和规范性分类在目的、作用、方法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可以说各有利弊。描述性分类客观细致,但是较为复杂,实际效果往往比较弱。规范性分类高效可行,但是往往有失客观和公平。对于一个国家和地区来说,这两种分类方法应该协调运用,取长补短,共同促进高校系统的健康快速发展。
高校分类的关键是分类的维度,纵观美国的分类,最常用的维度有:学位授予类型和数量、学科种类、资金来源、隶属关系、盈利与否、地区、学生规模等。对高校的分类从最初的单维度开始走向多维度分类。这点表现最明显的是卡耐基分类法。2005年版的分类新引入了5个分类维度,5个维度之下又有多个二级指标,高校可以根据不同维度以及其组合确定类型。从理论上讲,这样组合的总体可能性组合高达186624种。所以卡内基分类在从单一维度的一个极端又走向了另一极端,遭到了批评和质疑。
那么应该如何选取分类维度以及几个维度合适?好像没有明确的科学的解释和依据。不过,分类维度的选择主要依据分类机构的分类目的来决定。不同的机构分类目的不一样,所以选取的维度自然不一样,很难说哪种维度更科学更合理。对维度数量的选择,从目前高等教育机构来看,单一维度显然无法满足,但是维度过多,会使得分类过于复杂,分类的作用和意义就大打折扣。我们认为,从数量统计和现实需要的角度看,维度应该在3—5个比较适合。
高校分类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分类更好地促进高校系统的健康和谐的发展。美国高校的分类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走在世界的前列,当然也存在很多问题。相信美国的分类研究和实践会对世界其他国家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1]Alexander C McCormick.The 2005Revision of the Carnegie Classification System[R].Washington,DC:Washington Higher Education Secretariat,2005.
[2]The Carnegie Classification of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EB/OL].http://www.carnegiefound.org/classification/index.htm/Undergraduate program.
[3]Robert Morse.Methodology:Best Colleges Ranking Category Definitions[EB/OL].http://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colleges/articles/2012/09/10/methodology-bestcolleges-ranking-category-definitions-2?page=2.
[4]张宝蓉.美国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类型的分析及思考[J].理工高教研究,2005(3).
[5]李政云.美国加州教育总体规划演进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5(11).
[6]何振海,杨桂梅.美国州级公立高等教育结构类型探析[J].比较教育研究,2011(11).
[7]THECB.Texas Higher education Accountabilty System[EB/OL].http://www.txhighereddata.org/interactive/Accountability.
[8]赵婷婷,汪乐乐.高等学校为什么要分类以及怎样分类?——加州高等教育规划分类体系与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的比较[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8(4).
[9]顾秉林.国外大学的管理改革及其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