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金,王智博
(1.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河北 宣化075100;2.河北省宣化县公安局,河北 宣化075100)
张家口市宣化区2006-01—2013-09月自杀死亡人员共106例,对此106例死亡人员进行性别、年龄、自杀方式与自杀原因分析,借以分析宣化区自杀人员死亡特点,为社会公共卫生问题的研究及自杀的预防、自杀死亡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
106例死者中,男66例,女40例,男:女1.65:1。最小年龄12岁,最大年龄86岁,20岁以下10例,占9.4%;21~40岁32例,占30.2%;41~59岁42例,占39.6%;60岁以上22例占20.7%。
表1 自杀方式及性别构成
表2 自杀原因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2000年全世界死于自杀的人数超过815 000人,相当于每40s有一人自杀,自杀已成为世界第13位死因[1]。在我国,自杀也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自杀是自己用某种暴力手段伤害自己,以期终结 (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2],是一种自我指向性暴力。自杀问题涉及许多学科,如社会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等学科,自杀是一个严重的暴力问题,同时也已成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经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技术室统计,张家口市宣化区2012年的自杀率为6/10万人口。虽然与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各国自杀率高低指标[3](年自杀率>20/10万人口为高自杀率,年自杀率<10/10万人口为低自杀率,中等自杀率介于二者间)相比张家口市宣化区尚属低自杀率城市,但自杀人数在近几年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06-2009年每年10例左右,2010年上升至13例,2011年16例,2012年18例,2013年前9个月已达14例,自杀问题不容忽视。自杀问题本身会引发如家庭破裂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相关部门处理不好,自杀事件会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通过对自杀问题的分析研究,实施长期有效的应对措施来预防自杀、干预自杀是很必要的。
自杀在性别上存在差异,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统计,全世界男女自杀比为3∶1。但是,各个国家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男女自杀比值为1∶1[1]。作者通过对宣化区106例自杀者的性别进行分析,所得男女比例为1.65∶1。造成自杀人群中性别差异 (男性略多于女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与男性在家庭中的责任大、负担重、在社会上所承受的心理压力大,自杀的倾向也越大有关。本组资料显示在41~59岁年龄段自杀人数较多,占自杀人数的39.6%。此年龄段之所以自杀率高,笔者认为该年龄段属于疾病高发期以及其他精神压力有关。其次在21~40岁年龄段自杀多发,可能与他们在这个年龄上承受的家庭负担最重、责任大、社会竞争激烈、心理压力大以及在这个年龄上婚姻、家庭中的一些矛盾最容易激化,最容易导致婚姻、家庭的破裂有很大的关系。自杀者采用的自杀方式以缢死、高坠、服毒这3种方式最为常见 (表1),其中缢死占33.96%,高坠 (跳楼)占27.36%,服毒 (农药、安眠药)占20.75%。自杀者所采用的自杀方式也存在着性别差异,以自缢方式自杀的男性较多,男性是女性的3.5倍;但以高坠方式自杀的人群中,女性远多于男性,约为男性的2倍;在服毒自杀案中,男性服毒人数又近乎是女性的3倍,与兰州市统计的女性高于男性相反[4]。服用毒物的种类以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鼠药最为常见,安眠药相对较少,可能和安眠药毒性小,及时发现有抢救机会有关,也可能与服安眠药死亡者家属不报案有关。近几年宣化区放煤气自杀者增多,可能与选择此方式自杀方便、痛苦少有关。
通过表2可知,此106例自杀者自杀原因中占第一位的为自身疾病,有31例,因病自杀者多系癌症患者或长年久治不愈的慢性病,患者因不能忍受病痛折磨而自杀,此类人普遍年龄较大,对于此类自杀预防,受自身疾病折磨者亲属要多关心病人,提供尽可能多的精神及物质帮助,多做劝解工作。第二为抑郁症等精神心理疾病,有18例,可能和精神压力大,及自杀者攀比心理重有关,对于此类自杀的预防,需要亲属和社会共同努力,亲属朋友发现某人情绪低落、精神抑郁要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必要时引导其找精神科医生或心理医生治疗,并监督其按时服药,社会要提高精神科医生社会地位及经济待遇,增加精神科医生及心理医生数量,加大宣传力度。18例因感情纠纷自杀,既包括恋情也包括夫妻矛盾,此类自杀预防,要加强道德宣传,使自杀高危人群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因生活压力自杀者10例,因债务自杀者8例,此8例均系借高利贷赔本无力偿还者,对于前者,社会或亲属、朋友要给予的物质帮助及可能的就业机会;对于后者要劝其脚踏实地做生意,不要妄想走捷径,做发财梦。“自杀原因不明”,即没有调查出自杀原因,“自杀原因不明”不是没有自杀原因,可能是调查访问不细,和自杀者有关人员提供线索不足,或者与我们对自杀原因认识不足,对思维痕迹分析不够有很大的关系。产生自杀心理的动因不仅取决于内部因素和个性脆弱、模仿心理、精神疾病等,还取决于外在因素,如家庭矛盾、恋情、挫折和失败等,是生物和家庭、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自杀的危险性随着危险因素的数目增多而显著增加[5],因此,要真正预防、减少自杀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对有自杀倾向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干预、治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面向社会普及精神卫生知识,让人们有效识别有自杀风险的人,并给予及时的帮助;二是对公众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教,提高人们心理健康的水平和应对能力,鼓励受到心理折磨和精神困扰的人能够尽早寻求专业帮助;三是限制常用自杀工具的易获得性,例如:农药的销售和对高层建筑物的专人看管;四是为自杀者亲友提供心理支持;五是政府和医院开办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和心理援助热线等,为有自杀风险的人提供及时的帮助。
法医工作对命案现场死亡性质定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绝不容许有任何错误和失误。要准确认定自杀案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①现场勘查要认真,尸体检验要仔细,自杀案件的定性离不开现场,许多依据都来源于现场勘查获取的信息,如现场是否封闭,是否有暴力侵入迹象,有否遗书,有无搏斗迹象,钱物有无失窃,现场上有无形成尸体损伤的条件,有无刀具、绳索、药瓶、药袋等自杀工具。自杀案件的尸体检验要力求全面仔细,首先最好尽早确认死者身份,对死者的衣着情况、损伤情况、损伤部位进行详细检验、记录,如果家属同意,最好进行解剖确认,同时尽量多拍照,包括无损伤的正常部位,以便事后复核。如有一青年女子服敌敌畏自杀,家属开始对法医工作无疑议,而后因死者父亲向女婿索要10万元 “女儿抚养费”未逞而多次上访,称其女儿系被害,颈部、胸部有勒痕,法医明知是因尸斑形成,衣服和乳罩压迹所致,但苦于拿不出照片,解释工作陷于被动[6]。②深入了解案情,综合分析判断,确保结论科学正确。法医要和其他办案人员、死者亲属等当事人、知情人及时沟通,了解死者的基本情况,有无重大疾病、精神是否正常,有无家庭矛盾、失恋、压力大、人际关系紧张、超负荷债物等自杀因素,结合现场情况、尸检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确保结论科学正确。③自杀案件处理完毕后,要保存好各种材料及有关物证,否则有时会出现严重后果。有时死者亲属多,有的亲属处理尸体时不在现场,事后或受他人挑拨,或者为了其他目的 (如遗产分割、报复死者仇人等),数日甚至数年后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或者无理取闹、上访告状。因此法医一定要保存好各种材料及有关物证,以便进行必要的解释工作。
[1]世界卫生组织编.世界暴力与卫生报告总结[R].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22.
[2]祝家镇.法医病理学[M].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28.
[3]翟书涛.选择死亡:自杀现象及自杀心理透视[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1:7215.
[4]孙红兵,胡卫星,吴军,等.425例自杀的法医学分析[J].兰州医学院学报,2004,30(1):17-19.
[5]钟继荣.试论自杀犯罪[J].刑侦研究,1990,3:28-29.
[6]张克杰,王军正,杨洪尚,等.675例自杀案件的法医学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6,S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