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预算编制与经费管理探讨

2013-11-28 07:49杨国勇陆远平毛素平
关键词:经费支出学院学校

杨国勇 陆远平 毛素平

(嘉兴学院 计划财务处,浙江 嘉兴 314001)

高校预算管理与经费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内容,在学校财务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高校内的管理层次增加,管理幅度加大,高校经济活动和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经济运行总量不断扩大,只靠学校财务一级来管理全校的经济工作,越来越难以胜任。[1]为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增强其办学活力,提高高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客观上需要建立校院二级理财制度。[2]这是高校管理工作重点下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必然趋势。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一、二级学院的经费核拨与预算编制

实行二级学院自主理财,使学校的财务收支在建立健全财经规章制度,明确校内各二级学院权责关系和学校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部分经费根据合理的依据和分配方法,下放到校内各二级学院,可以使二级学院根据其所承担的事业任务和财力可能,按照事业收入和事业进度,统筹安排学院资金,优化学院资源结构。这也为二级学院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学院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造了条件。

(一)二级学院的经费核拨

实行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将部分办学经费核拨至学院,由学院自主理财,目的在于下移部分财务管理权限,明确学院办学的责权利关系,实现学院办学事权和财权的协调统一,增强学院办学的经济统筹能力,调动其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学校可将教学运行、学生管理、科研管理和学院教职工业绩津贴(全部或一定比例)等经费核拨至各学院,由学院自主理财,实行二级财务管理。每个预算年度学校核拨至学院的经费可以包括:

1.用于学院管理、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和课时结算等的经费,按学校核定的生均定额标准核拨。各学院的生均定额可以按照普通高校的专业折算系数进行调整,以体现财政资金核拨到校与校内经费核拨二者标准的一致性。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业折算系数分别为:文科0.9、理科1.0、师范1.15、工科1.2、医学及艺术1.25。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业折算系数有变化的分别为:师范1.2、艺术1.3、医学1.35。[3]如果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发生变化,学校也将相应调整。学院之间的交叉授课经费按实结算,但这部分经费只是在各学院间进出,并不影响学校核拨经费总额。学校提供一个各学院间交叉课结算的指导价或指定价。

2.科研考核经费,先按各学院的科研计划任务数预拨,年终再根据各学院实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按实结算。学校确定一个科研任务分值结算标准。

3.学院教辅岗、职员岗以及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双肩挑”人员的部分业绩津贴。一些高校,这部分业绩津贴分别是总数的60%和36%(40%由学校直接核发至个人)。但有的高校并不核拨这部分经费,而是由学校直接统筹核发。这部分经费核拨至学院后,纳入学院自主理财总经费中统筹使用。

外出进修、挂职锻炼、学校批准的请假人员的业绩津贴按有关规定核拨。这部分津贴可由学校按月直接发至个人。

学校经费的核拨办法在各高校中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否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实际情况,能否最大限度地调动学院的积极性、减少不同学院之间不合理的差异是最重要的。

(二)二级学院经费预算的编制

1.二级学院经费预算的编制原则与要求

二级学院经费预算的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要根据完整性、科学性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要求,合理安排学院的经费收支;要保证教学经费的投入和对业务招待费的控制要求;要兼顾事业发展、教职工利益和学生权益的要求,发挥经费使用的最大效能。

学院经费预算的预算周期为自然年度(也有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定为学年度)。

学院经费预算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经学校计划财务处审定后执行。经审定的学院经费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须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学院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不单独设置财务机构,不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接受学校统一领导,实行集中核算。

2.二级学院经费预算的编制

二级学院经费预算表参考表式见表1、表2(表中经费收支按经费项目列示,如有需要,可以细分至科目)。

表1 ****年度二级学院自主理财经费收支预算表(单位:元)

表2 ****年度二级学院自主理财经费收支预算表(续表)

(1)经费结余

“表1”、“表2”校拨经费栏的“年初经费余额”可由计划财务处按二级学院自主理财总经费的上年末余额填列;部门创收栏的“年初经费余额”也可由计划财务处按成教服务、双学位班、各类培训班、实验室开放等部门创收以及院长基金和部门发展基金的各经费项目年初余额汇总填列,余额应包括未还借款金额。“年末经费结余”按“年初经费余额”加“经费收入”减“经费支出”计算填列。年度终了,除学院人员经费、业务招待费外,项目经费若有结余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2)经费收入预算

二级学院经费收入如“表1”中所列,包括学校核拨收入、科技成果分成收入、教学服务收入、资产使用收入、资助和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但不含校级及以上单独设立和核拨的专项经费收入。

其中,“学校核拨收入”可由计划财务处填列,主要包括:

生均定额经费收入。可根据教务处核定上年末的学生人数,按专业系数折算成标准学生人数后,乘以生均定额标准(元/生年)计算的核拨数。

交叉课时结算净收入(净支出)。可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交叉课折合课时预计数,按规定的结算标准计算的预拨数。

校拨业绩津贴收入。可根据人事处核定的编制内教辅岗和职员岗的岗位系数*岗位系数值(元)*60%、教学科研岗“双肩挑”人员的岗位系数*岗位系数值(元)*36%计算的核拨数。当年新进教师按对应岗位的标准于结算时核拨六个月的足额业绩津贴。

科研考核经费收入。可根据科技处核定的二级学院预算年度科研考核任务分数*分值(元)计算的预拨数。

上年结算增减数。指上年度应拨经费与预拨经费差额,含重点办学成果奖励等。

(3)经费支出预算

二级学院经费支出可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业务经费”支出两大部分。具体内容详见“表1”、“表2”中的项目。不含校级及以上单独设立和核拨的专项经费开支。

在安排支出预算时,学校可就学院“人员经费支出”、“教学性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等支出项目经费的安排,设定相应的计算办法或比例或最低、最高标准,以便对一些重要的项目经费支出实施有效的控制。

此外,学院支出预算中还需考虑学院上年各项目经费超支数的弥补。

二、二级学院经费收支的预算管理

(一)二级学院经费收入管理

实行二级学院自主理财的高校,学院经费收入主要包括学院自主理财经费收入和专项经费收入等。学院自主理财经费收入的取得应遵照学校和学院两级财务管理职责、经费管理、票据管理等要求。学院专项经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学院经费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统一核算,接受财务监督,不得截留、隐瞒、转移收入。学院各项收费应按学校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学校有偿服务收入管理办法执行。

(二)二级学院经费支出管理

与学院经费收入相对应,学院经费支出分为自主理财经费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等。学院自主理财经费支出应遵照学校和学院财务管理职责,学校预算管理、经费管理、票据管理和财务支出审批等制度,经费使用的考核与监督条例等要求执行。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学院各项经费支出应当按照经费预算的安排控制使用,经费开支的用途、范围和标准等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专控审批等有专门规定和要求的支出,须从其规定。各项支出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虚报冒领、以领代报。学院经费支出的审批、报销,应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有关经费支出的具体范围和管理办法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

主要有业绩津贴、超课时酬金、非教学工作量津贴、奖金、劳务费及其他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符合学院教代会通过的分配办法。

2.业务经费支出

(1)教学性支出

学院教学性支出指为维持学院正常的管理运行、教学运行、教研活动、学科建设等,直接形成的教学耗费,以及对教学质量的保证和提高起促进作用的相关支出,包括一般教学设备经费、青年教师培养经费、实习实践教学经费、专业建设经费、课程与教材建设经费、教学研究经费、实验室运行经费、科研及学科建设经费等。其中,学院教学设备、设施的购置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其购置费预算和支出不能超过学院当年教学性支出的一定比例,并一律通过教学业务费安排。校级以上专项建设项目开支不在此列。

教学性支出占学院教学性收入(学院生均拨款收入、交叉课时经费等)的比例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并单独立项使用,确保教学工作的经费需要。

(2)学生活动费支出

学生活动费支出主要包括:学生社会实践、举办各类活动、学生科研、心理健康教育等发生的必要支出。学生活动费可按每生每年的控制标准,设立学生活动费控制项目,由学院统筹安排使用。

(3)学生就业费支出

学生就业费支出主要包括:就业宣传资料制作费、就业指导活动费用等。学院可按每生每年的控制标准安排学生就业经费,并在学院经费中设立学生就业经费控制项目,由学院统筹安排使用。

(4)业务招待费支出

学院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的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业务招待费的预算和支出不能超过当年学院业务经费的规定比例。

(5)其他支出

学院用于上述支出以外的包括党建活动费、物业管理费、超额部分的水电费等各项支出。

另外,对于学院经费的结余,经年度决算确认后可以转入下一年度使用。学院人员经费、业务招待费实行零基预算,即年度决算后结余转入综合结余,列入新年度预算。

三、二级学院预算执行与经费使用的监督考核

为加强二级学院预算执行与经费使用的监督,在高校二级学院自主理财的制度设计中,应当明确规定,学院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应向学院教代会报告,自觉接受学院教职工的监督。学院制定的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内部分配办法等,需经学院教代会通过,并报学校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备案。

在经费预算的执行过程中,二级学院应自觉接受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就学院的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应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安排、各学院的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非专项、全面或非全面地对学院的预算执行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此外,学校财务部门应向教职工开放所在学院的经费查询权限,使教职工能够对本学院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二级学院预算管理与经费使用的考核,有助于学院自主理财工作的相互学习、交流和提高;有助于高校职能部门对学院财务工作的指导与帮助;有助于奖优罚劣,提高学院对自主理财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有助于高校及其二级学院财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高校计划财务处应根据学院开展的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社会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就学院的财务制度建设、预算执行、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使用效益、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级学院的预算编制与经费管理,涉及高校预算管理、经费收支管理和二级学院自主理财制度的诸多方面,是一个系统工程,除需要高校领导予以高度重视、计划财务处精心操作外,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涵盖二级学院经费核拨、预算编制和经费管理等内容的二级学院自主理财制度的设计,既要满足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又要符合不同高校的特点、具体情况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并以能否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完善高校财务管理、简化优化管理程序、扩大学院理财权限、最大限度地调动学院的办学自主性和积极性、产生校院两级所期望的效果、效率和效益为最终评价标准。

[1]熊敏.加强高校财务二级管理的思考[J].网络财富,2008(6):20-22.

[2]项靖.加强高校二级财务预算管理的研究[J].时代金融,2008(3):62-63.

[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Z].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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