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凯,周国华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 长沙 410081)
2010年,我国城市化率已达到47.5%.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空间”逐渐成为一个风险高度积聚的场所,衍生出空间经济发展失衡、空间经济分割、空间资源失配等一系列“空间冲突”问题,威胁到区域的高效发展及安全.“空间冲突”源于空间资源的稀缺性、外溢性和空间价值社会化体现的不公平,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更是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1-2].长期以来,空间整合、空间竞争、空间剥夺等现象受到了一些学者的关注[3-10],但对空间冲突的研究仅有周国华、彭佳捷[1-2]等少数成果.在未来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空间冲突将会进一步激化,从经济学视角分析空间冲突的形成机制,并测度其风险,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从经济学视角思考,“空间冲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本质是利益主体因争夺空间资源而产生的对立现象.目前社会并没有规范和制度与之相匹配,以保护在空间冲突中处于劣势的社会群体.利益主体基于自身的认识,对空间资源的争夺产生动机或者意图,这种意图外化为对抗行动后,就会促使空间冲突的发生,而制度或规范的缺失、社会环境的诱导等诱因加快了这种外化,彼此相互作用形成空间冲突的动力,驱动了行为主体的对抗性互动,也加速了空间冲突的发生[11].
传统的自然灾害风险理论认为风险由危险性、暴露性、脆弱性和防灾减灾能力共同作用形成.空间冲突源于空间资源的稀缺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风险灾害.考虑到空间冲突的消极效应,联系空间冲突风险产生的孕险环境、致险因子和承险体,将空间冲突的风险划分为危险性、持续性、脆弱性和恢复性等4个要素.
空间冲突风险(SC)的形成及其大小,是由致险因子的危险性(H)、持续性(S)、承险体的脆弱性(V)和恢复性(R)综合影响决定,即SC=H∩S∩V∩R.危险性是指空间冲突所造成的损害程度,主要是由空间冲突的强度和发生的频率决定.一般风险强度越大,频次越高,所造成的破坏损失越严重,产生的风险也越大.空间冲突风险的持续性是指空间冲突风险开始到结束的间隔,一般地,空间冲突不可能消亡,只有风险大小之分.由于空间冲突是高速城市化带来的结果,因此,可以用城市化指数衡量空间冲突的持续性.空间冲突的持续性越长,风险越大,所遭受的潜在损失越大.脆弱性主要是针对空间冲突所在区域即承险体而言.空间冲突所带来的风险全部由承险体承担,因此,承险体脆弱程度也是衡量空间冲突的一个重要方面.恢复性一般是指利益主体在空间冲突发生后,为防止和减小空间风险而采取一系列措施的能力.能力越强,受到灾害的风险就越小.
从经济学角度对空间冲突风险进行测度,应该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空间的影响,从致险因子的危险性、持续性和承险体的脆弱性、恢复性等出发,选取一系列指标进行综合以表征区域的空间冲突风险水平.
基于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综合视角,根据空间冲突的形成原因和指标体系设置的基本原则来确定空间冲突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危险性、持续性、脆弱性及恢复性,具体包括人均GDP、恩格尔系数、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基尼系数、城乡收入极值比率、人文发展指数、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财政赤字率、房地产价格收入比、中产阶级收入阶层结构、城市化水平、万元GDP的能源消耗、万元GDP的三废排放强度、产业结构相似系数、外贸依存度、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成员社会保障率在内的18个指标(表1).
表1 空间冲突风险评价的具体指标及主要说明
针对空间冲突风险评价的内涵,借鉴自然灾害风险评价中常用的灾害指数法和加权综合评价法,同时考虑到空间冲突风险值与危险性、持续性、脆弱性成正比,与恢复性成反比,将空间冲突风险评价计算公式表示为[12]:
其中,SC表示空间冲突风险值,其值越大,说明空间冲突越激烈,空间冲突风险越大.Ahi、Asi、Avi、Ari分别表示空间冲突中的危险性、持续性、脆弱性和恢复性的量化值,n1、n2、n3、n4分别表示空间冲突中的危险性、持续性、脆弱性和恢复性的指标个数,Whi、Wsi、Wvi、Wri分别表示空间冲突中的危险性、持续性、脆弱性和恢复性指标的权重系数.权重确定有多种方法,测算时可根据各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权重确定方法.本文采用的权重方法是层次分析法.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的东北部,地处我国最大的内河湘江的中下游,位于E112°54′~E113°10′、N27°50′~N 28°11′,是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结合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3个城市的所有区域范围.至2010年底,长株潭行政区土地总面积0.28 Mm2,人口1 365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 716.55亿元.长株潭城市群自2007年被批准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已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发动机”.
将原始数据标准化后,将数值代入上述公式,得到长株潭城市群各区域从2000—2010年间的空间冲突风险值,具体情况见表2.长株潭城市群整体的情况见表3.其中房地产价格指数采用的是环比指数;中产阶级收入阶层结构由于数据获取有难度,将其比例规定为0.2~0.4;政府公信力考虑到长株潭的实际情况,将其量化为0.5~1.其他数据均来自各年份的统计年鉴或环境公报,通过标准化后得到.
表3 长株潭城市群整体2000—2010年空间冲突风险评价值
(1)时间演变特征
由表2可以得出,长株潭城市群15个县市区在2000—2010年间的空间冲突风险值基本都是呈增长趋势,但是增幅不明显.其中3个市区的空间冲突风险值相对于其他地区要高,也与前面的分析相对应.以长沙市为例,2000年的空间冲突值为0.455 4,到2010年,空间冲突风险值为0.519 1,增幅为0.063 7,增加了13.98%.
对于整个区域,由表3可以看出,从2000到2010年,空间冲突风险值增幅不大.2000年,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风险值为0.362 6,到2010年增至0.438 5,增加了0.075 9.因此可以判定,近年来,虽然长株潭城市群城市化水平持续增长,城市人口大量集聚,城镇建设用地扩张与较以前迅速,但是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城市群内部之间的空间冲突还处于刚开始显现的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冲突风险没必要特别关注,从表2可以看出,长株潭3市的空间冲突风险较其他地方有明显的差距,2010年最大的空间冲突风险值达到0.519 1(长沙市),而最低的只有0.368 8(醴陵市),差值为0.150 3.因此,在城市化水平继续增长的同时,空间冲突风险必将随之增加,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冲突风险也不容忽视.
(2)空间分异特征
图1 长株潭城市群空间冲突风险值雷达图(2010)Fig.1 The radar chart of spatial conflict risk value in Changzhutan areas
从计算结果来看,长株潭城市群的各区县的空间冲突风险值大小与前文所理解的一样,基本上是以长沙、株洲、湘潭3市最大,并向外呈递减趋势,与空间经济外溢的趋势一致.以2010年的空间冲突风险值为例,制作雷达图(图1).图中将2010年各个区县的空间冲突风险值从0~0.6分为6等份,其中,长沙、株洲、湘潭3市区的空间冲突风险值都在0.5左右,较之其他区域,曲线在这3个区域都往外凸,说明这3个区域的空间冲突风险值较大,和“核心—外围”结构也较为一致.分别以长沙、株洲、湘潭3个市域作为研究对象,从图上可以看出,长沙市域的空间冲突风险值以长沙市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递减;株洲市域的空间冲突风险值从株洲市区—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递减;湘潭市域从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递减.
在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城市空间结构重构与分异的情况下,可以预见长株潭城市群今后的空间冲突风险趋势,因此,基于前文研究结果,就管控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冲突风险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3.3.1 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防止空间资源失配 随着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大量集中,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将会呈现高度的流动性,城市空间将成为风险聚集的场所.因此,合理配置空间资源,防止空间资源失配是管控空间冲突风险的重要举措之一.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和整合城市社会或生活空间,基于人本主义,通过调整制度安排、缩小空间距离、加强产业集聚等方式减少“空间失配”现象,以期达到区域经济协调一致发展;通过加强空间治理,合理调控空间资源在不同阶层的公平分配,消除社会阶层之间的有限矛盾,以期保证长株潭城市群空间的基本供给和发展.
3.3.2 加强社会空间保障,防止空间剥夺 空间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商品,由于其稀缺性,利益群体获取空间资源的各种行为而引起的城市土地利用变化必然会导致空间资源成本和效益的再分配现象,而这种空间资源分配显然会更有利于权势或强势阶层,造成当前“低收入群体居住边缘化”、“农民土地低价征收”等一系列空间剥夺现象,最终产生高风险的空间冲突.因此,加强社会空间保障,是管控空间冲突风险的必要手段之一.加强长株潭城市群社会空间保障制度的建设,用以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空间冲突风险;建立综合性的社会空间保障体系,在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保障弱势群体的空间权益;完善空间资源责任共担机制,政府部门需要明确界定社会保障经费占GDP的比重,引导各利益主体共同分担空间分配责任.
3.3.3 积极推进经济一体化,提供良好的经济空间支撑 长株潭城市群须在现有的经济基础上,积极推进经济一体化,以期给生产生活行为提供更好的经济空间支撑.区域内合理分工,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产业相互协调,在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给予各利益主体足够良好的经济空间支撑,以减少空间冲突风险危机的发生.各级政府须重视区域的整体利益,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不得进行空间经济分割及封锁;加强空间一体化,通过区域整合、产业整合协调区域的经济利益;贯彻一体化空间发展和经济发展思路,在充分吸收国内外优秀城市群发展经验和分析目前城市群发展中空间冲突发生原因的基础上,通过统筹协调空间资源分配,实行城市群空间一体化规划,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空间良好供给,逐步形成一个“空间分配合理、空间功能互补、空间适宜人居、空间资源充分供给”的城市群,将城市群的空间冲突风险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使之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枢纽.
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对空间冲突这一社会现象的概念内涵、形成原因及动力机制做了系统梳理.同时,借鉴灾害风险评价原理,对空间冲突风险的评价内涵及评价方法做了探讨,并以长株潭城市群为实例,定量测度了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冲突风险水平.具体研究结论如下:
(1)从经济学角度讲,空间是具有特殊价值的社会产品.“空间冲突”正是源于空间资源的稀缺性、空间价值的外溢性和空间价值社会化体现的不公平,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其本质是利益主体之间因争夺空间资源而产生的对立现象.
(2)空间冲突的形成原因归为行为主体内因及外界诱因,诱因的存在使得空间冲突的发生成为可能,而动力则是空间冲突发生的激发要素.空间冲突动力是基于空间利益主体的效用不一致,利益主体之间都是追求自身的最大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最大化.空间效用越大,产生空间冲突的动力也越大.
(3)空间冲突风险与空间安全呈反向关系,即空间冲突风险越大,空间越不安全,反之亦然.借鉴灾害风险学原理,将空间冲突风险转换为由致险因子的危险性及持续性和承险体的脆弱性及恢复性4个方面,并从上述4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4)长株潭城市群空间冲突风险测度的结果表明,2000—2010年伴随快速的城市化过程,长株潭城市群各个区县的空间冲突风险总体呈上升的趋势,但是增幅不明显.其中3个市区的空间冲突风险值相对于其他地区要高,并向外逐步递减.
空间冲突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各个区域的空间冲突风险也将随之愈演愈烈.因此,如何调控空间冲突风险将会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本文虽然提出了管控空间冲突风险的政策建议,但还略显片面,下一步研究工作将对空间冲突风险的调控预警与对策进行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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