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与化学方法防治蚊虫效果的比较*

2013-11-19 03:46崔利伟
寄生虫与医学昆虫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伊蚊化学防治实验区

晁 斌 阮 峰 崔利伟 蒋 洪

(1.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珠海 519002; 2.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深圳 518054;3.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武汉 430071)

化学防治、环境治理都是现在公认的蚊虫防治的有效方法(陆宝麟,2000),但实际效果如何,哪一种方法更好,需要有一定的研究数据说明,便于我们选择合适的防治手段。为比较环境治理与化学方法防治社区蚊虫的效果,2012年8月20日至10月14日我们在珠海市香洲区居民小区开展本次研究。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我们以主动选择、自愿参与的双向选择方式选择参与社区,要求物业管理费(0.4~0.6元/m2)、建筑时间(1993~1997年)、建筑面积(2.5~10.0万m2)相近,最终选择了4个居民社区。在这4个社区中确定7个相互间隔超过100 m、面积不少于2 500 m2的相对独立区域。选择2个区域作为环境治理实验区,3个区域作为化学防治实验区, 2个区域作为对照区。同一居民社区的2个独立区域做同样处理。

在我们的日常监测中,珠海地区蚊虫种类主要是致倦库蚊和白纹伊蚊,其他种类的蚊虫较少。居民社区孳生地主要是室内水养植物,露天的闲置容器、堵塞的下水道、水池等。

1.2 药物和器械

1.2.1药物:25 g/L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剂(大灭),生产厂家为英国先正达有限公司。

1.2.2器械:诱蚊灯:LTS-M02B“功夫小帅”光催化捕杀蚊蝇器,生产厂家为武汉市吉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诱蚊诱卵器:生产厂家为广东省东南实业有限公司。喷雾器械:B-ULV-616A 背负式蓄电超低容量喷雾器,生产厂家为深圳市隆瑞科技有限公司。

1.3 蚊虫防治方法

1.3.1环境治理实验区:(1) 环境治理。在实验开始的第4周(9月份第2周)的第1天,研究人员、有害生物防治专业人员和社区管理人员在环境治理实验区联合开展清除社区公共环境蚊虫孳生地行动,并随机选择部分住户,开展入户调查和清除蚊虫孳生地宣传,完成社区所有公共环境、50户社区居民住宅的蚊虫孳生地清除工作。(2) 健康教育。在实验开始的第4周(9月份第2周)第1天,在环境治理实验区宣传展板张贴清除蚊虫孳生地宣传海报,每栋住宅楼每个单元的楼道门上张贴宣传单,每个居民信箱中投入一张宣传单。并在社区出入口的保安亭设置宣传单发放点,由社区保安人员主动向经过社区出入口的居民发放宣传单,这项工作持续了3天。实验社区共有690户,共发放1 200张宣传单。

1.3.2化学防治实验区:施药时间是9月第2周(实验开始后第4周),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剂(大灭)有效成分含量是25 g/L,稀释至7.5 g/L。在化学防治实验区建筑物周围的植被表面,包括灌木、草坪、树干、观赏花木等5 m以下区域喷洒杀虫剂。采用低容量喷雾技术,雾滴粒径控制在50~100 μm范围,喷药人员以1 m/s的速度行走,喷雾器流量为0.3 L/min,尽量从下向上喷雾,处理植被绿叶向下表面。化学防治实验区共有5.3万m2,实际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为25 g/L的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剂1 L,绿化带实际施药量为1.89×10-2mL/m2(有效成分0.47 mg)。

1.4 评价方法

1.4.1成蚊密度监测:本研究中成蚊密度监测方法和蚊密度计算方法采用广东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粤疾控〔2008〕43号)中的规定。(1)诱蚊灯法。每周监测1次,风雨天气(风力五级以上)顺延。在远离干扰光源、避风的外环境设置2个挂灯点,诱蚊灯光源离地1.5 m,每盏灯之间的距离相聚超过100 m。 星期一日落前1 h接通电源,开启诱蚊灯诱捕蚊虫,记录温度、湿度和风速。星期二日出后1 h收回,鉴定种类、计数,计算密度(只/盏)。设置位置与处理的植物保持一定距离。

诱蚊灯法采用晚放晨收方法,我们以捕获蚊虫数来计算密度指数:

(2)诱蚊诱卵器法。每周监测1次,1个实验区放置20个诱蚊诱卵器。在监测前,每个诱蚊诱卵器放入一张φ 9 cm 定性滤纸,并加入过夜自来水,水面不要高于滤纸表面。滤纸每次都要更换。

诱蚊诱卵器放置于室外绿化带中,在布放时要保障诱蚊诱卵器之间的间距,每10~15 m布放一个。星期一上午放置,连续放置4天,星期四收回。记录调查期间平均气温和降雨情况,统计蚊卵或成蚊阳性容器。

诱蚊诱卵指数的计算:

1.4.2伊蚊幼虫监测(布雷图指数BI):在治理前(实验开始后第4周,9月第2周),开展一次BI监测,与环境治理同时进行。在治理后第5周(10月第3周)再开展一次BI监测。监测方法为在环境治理实验区开展入户调查,每个门牌为1户,外环境检查路径每10 m折算为1户。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Excel表对研究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两组间计量资料采用负二项回归、Logistic regression、卡方检验进行分析,显著性检验水准为0.05。

2 结果

2.1 诱蚊灯法监测结果

诱蚊灯主要反映了库蚊的密度变化,珠海地区库蚊以致倦库蚊为主。我们从2012年8月20日开始连续监测8周,第4周对实验区采取治理措施,第5周开始出现效果。我们把9月份第3周确定为治理后第1周(9月17~23日),9月份第4周确定为治理后第2周(9月24~30日),其他以此类推;9月份第2周确定为治理前第1周(9月10~16日),9月份第1周确定为治理前第2周(9月3~9日),其他以此类推。环境治理实验区平均密度为1.97只/盏,化学防治实验区诱蚊灯法监测蚊密度为1.25只/盏,对照区为4.94只/盏。比较实验区处理前后、实验区和对照区域监测结果,经负二项回归分析,环境治理防治蚊虫无统计学差异(P=0.107),处理无效。化学防治蚊虫有统计学差异(P=0.003),但治理后蚊密度升高,不认为治理有效。(表1~2,图1)。

图1 实验区域和对照区域蚊密度变化(诱蚊灯法)Fig.1 Mosquito density change between test area and control area(by mosquito & fly trap)

表1 2012年实验期间成蚊密度周变化情况(诱蚊灯法)Tab.1 Adult mosquito density weekly changes during the test period (by mosquito & fly trap)

表2 治理前后蚊密度变化情况(诱蚊灯法)Tab.2 Adult mosquito density change before and after the governance (by mosquito & fly trap)

2.2 诱蚊诱卵器法监测结果

诱蚊诱卵器反映了伊蚊的密度变化,珠海地区的伊蚊只有白纹伊蚊一种。我们从2012年8月20日开始连续监测8周,第4周对实验区采取治理措施,第5周开始出现效果。我们把9月份第3周确定为治理后第1周(9月17~23日),9月份第4周确定为治理后第2周(9月24~30日),其他以此类推;9月份第2周确定为治理前第1周(9月10~16日),9月份第1周确定为治理前第2周(9月3~9日),其他以此类推。8周监测结果汇总,环境治理实验区诱蚊诱卵指数为41.33,化学防治实验区为19.70,对照区为48.50。经Logistic regression统计分析,对照区前后4周没有统计学差异(P=0.525);环境治理实验区前后4周存在统计学差异(P=0.023),处理后诱蚊诱卵指数明显高于处理前;化学防治实验区前后4周存在统计学差异(P=0.000),说明化学防治对白纹伊蚊有效,处理后诱蚊诱卵指数明显低于处理前。化学防治实验区经化学杀虫剂灭蚊后4周内,蚊密度平均下降89.5%。(表3~4,图2)

表3 2012年实验期间蚊密度周变化情况(诱蚊诱卵器法)Tab.3 2012 Mosquito density weekly changes during the test period (by Mosq-ovitrap Method)

表4 治理前后蚊密度消长情况(诱蚊诱卵器法)Tab.4 Mosquito density change before and after the governance (by Mosq-ovitrap method)

2.3 布雷图指数BI监测结果

环境治理实验区,在治理前 BI为55.8,治理后BI为15.0,下降了73.1%。经卡方检验,治理前后存在统计学差异(P=0.000)(表5)。按环境类型来分析,居民室内在治理前后没有统计学差异(P=0.711),外环境在治理前后存在统计学差异(P=0.000)。(表5)

表5 环境治理实验区治理前后BI监测结果Tab.5 BI Monitoring Results before and after the Governance in the test area for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图2 实验区和对照区诱蚊诱卵指数变化(诱蚊诱卵器法)Fig.2 Mosqito-ovitrap Index Change between Test Area and Control Area(by Mosq-ovitrap Method)

3 讨论

防治方法选择的基本原则:安全、有效、经济和简便。安全是前提,有效是关键,经济和简便是选择重要参考条件(陆宝麟,1997)。本研究主要对有效性进行量化研究,结果直观简单,便于相互比较。

因杀虫剂的大量使用,抗药性迅速提高,环境污染不断加重,蚊虫密度仍然较高,这似乎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王茂博等,2003;张孟余等,2005)。但化学防治也存在独特的优点,大量供应、速效和持效,使用简便等,而且在登革热流行期,使用杀虫剂是必要的紧急措施(陆宝麟,2002)。我们采用了低容量喷雾技术(孙炳林,1997),和菊酯类微囊悬浮剂(潘恺友等,2008),希望减少杀虫剂用量,提高效果。低容量喷雾有几大优点:一是节约了人力,低容量喷雾要比高容量喷雾提高工效8~10倍;二是用药少;三是防治效果好、雾滴小、雾滴数量多,有效增加了药液接触面积,小雾粒吸附能力强,发生弹跳溅落、滚落的也较少。超低容量喷雾技术虽然用药量少,见效快,但因雾粒过小,雾粒随风漂洒,没有沉降,因此没有持效性,并且需要在飞虫活跃时间(早晨和傍晚)反复喷洒,晨昏也是人群出外较多的时间,吸入机会较多。微胶囊是指利用天然或合成高分子材料在一些特殊的工艺下制成的微小囊状容器,达到保护、运载和缓释的效果(陈家鹏等,2012)。微胶囊杀虫剂因其有囊壁,可控制杀虫剂的释放速度,减少了药物的分解和变质,因此可提高药物的稳定性,降低毒性,持效性增强,也相应的减少了环境污染(潘恺友等,2008)。诱蚊诱卵器监测结果显示本次所采用的化学防治法可有效的降低成伊蚊密度,持效至少有一个月,是一种有效的蚊虫防治方法。

本研究采用了清除孳生地和健康教育的环境治理方法。清理孳生地主要由有害生物防治员进行,环境治理实验区BI监测结果反映经过治理,外环境的蚊虫阳性积水数明显减少了,室内环境的阳性积水数没有明显变化。有害生物防治员拥有专业知识,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宣传教育,同时也可以做为对公众健康教育的的一支重要力量(蒋洪,2004)。健康促进主要包括两类,“从上而下”的社会动员和“从下而上”的参与式干预(米光明等,2008)。社会动员包括通过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志愿者、各类组织,通过外面的力量把一些健康理念贯输给群众。也可以通过社会动员的方法培养一部分群众,积极的参与到健康促进活动中,产生群众自发参与的效果。本研究主要通过“从上而下”的社会动员,采用张贴宣传画和发放宣传单的方法,但市民的参与意识不强,效果有限。

上海市疾控中心徐仁权等(2008)认为环境治理好于化学防治方法。本研究经环境治理,室外BI值明显下降,但诱蚊诱卵指数反而出现有统计学差异的升高,白纹伊蚊是半家栖半野栖的蚊种,仅仅是清除室外的蚊虫孳生地,不能明显降低白纹伊蚊的成蚊密度。

致谢 感谢珠海市东江城市害虫防治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兴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英国先正达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瑞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西盟洁康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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