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研究员在分析国内经济形势的时候指出,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让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同时也指出,公务员工资进入了一个新的上涨周期。(8月19日《京华时报》)
社会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物价不断上涨,让越来越多的普通老百姓陷入了收入增长“无感”状态。每一次统计数据公布,几乎都会带来一阵“被增长”的质疑。在这种背景下,掌握公权力的公务员群体的工资问题,就日益成了一个敏感问题。每一次公务员涨工资,也几乎都会带来社会舆论的一片质疑之声;而长时间不涨工资,又在公务员群体内部带来一片抱怨之声。实际上,背后的核心问题,一是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究竟该如何确定?二是公务员的工资调整究竟应该遵循怎样的程序?
公众看待公务员的工资,不是看的个别地区和个别公务员,而是作为一个群体整体看待的,因此,公众质疑公务员涨工资的理由,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一是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基本都比各地规定的最低工资高3到8倍,而世界平均只有2倍,公务员再涨工资确实让很多人眼红;二是公务员的收入又往往与“灰色收入”、“优厚福利”,甚至是贪污受贿联系在一起,不能只简单看工资条上的数字;三是一些法定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的群体不仅已经落后,而且也没有看到涨工资的迹象,公务员率先涨工资当然会引来不满;四是如果公务员的待遇不好,为什么还有无数人削尖脑袋要进入公务员队伍?
从公务员自身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抱怨也是可以理解的。一来,公务员自认为公务员还是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但工资收入与国企、外企以及一些科研事业单位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于是心理不平衡;二来,能靠“灰色收入”、“贪污受贿”获得高额收入的,毕竟是少数领导,而大多数基层公务员也主要是拿着工资过日子,也和普通百姓一样,面临着买车买房的生活压力;三来,要求涨工资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企业员工加班还有加班费,而公务员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希望劳动的付出与收入成正比也十分正常;四来,与国外的公务员工资,特别是那些高薪养廉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比,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确实不算高。
而我国的法律关于公务员工资的规定,只是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至于如何“相协调”、“相适应”却没有规定,如何“提高”也没有程序规定,以至于公务员工资的调整变成了简单地看“财政收入”基础上领导的胆量,公务员工资的增加也演变成了内部“秘密”,从而造成了不同系统、不同地域、不同级别公务员因收入差距而抱怨,也因为社会信任度降低、合法性不足,导致公众意见较大。
因此,公务员涨工资本身不是一个问题,问题是得先给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确定一个公认的参照,确定一个调整的规范透明程序。在西方法治国家,法律基本上都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与同一地区私营企业同等工作性质的职工工资标准一致,公务员工资的调整幅度必须适当低于工资成本指数,还必须得到民意机关的通过才行,同时,还有相关法律实现了公务员工资“阳光透明”、“最高封顶”,而且公务员的财产也是公开的。总之,公务员涨工资,不仅是一个经济收入的问题,更是一个政府诚信与透明的问题,需要慎重。
目前,公务员的工资还没有到非涨不可的地步,而在全国收入分配改革、加大反腐败力度、推进公务员财产公开的大背景下,对待公务员的工资调整,不妨抓住时机先行改革,实现有法可依,规范透明,取消违规的“暗箱津贴”,清理不规范津贴补贴,高了的调低,低了的涨工资,而不是在一个所谓的“上涨周期”实现普涨。
(文/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