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景观环境过度设计探讨

2013-11-16 07:30王新宇
艺术评论 2013年4期
关键词:过度景观设计景观

王新宇

居住环境是最主要的人居环境之一,而居住区的景观环境是体现居住环境质量的最主要的标尺。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居住区环境的质量也越来越重视,投在营建居住区环境上的资金也越来越大,从而使居住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特别是商业楼盘,对居住区环境的打造已经成为开发商最重要的促销手段。伴随着这一进步,居住区景观设计水平也逐步与世界接轨,景观设计理论与思潮也得到了巨大发展。然而,在追求一些更高层次的形式的、心理的需求过程中,也逐步出现了对景观设计的过度要求,随之产生了过度设计。所谓过度设计,是指“在城市景观环境设计中一味将人工因素放在首位,过分追求景观环境的形式美、观赏性和所谓文化内涵,或片面追求奇异的空间体验,强调以高度人工化的景观环境来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

过度设计问题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特别是学术界,也很少涉及关于居住区景观的过度设计问题。居住区环境作为人们接触最多的环境,自然对它的品质要求很高,但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度”,即适当的限度,而超过这个“度”,就变为“过度”。特别是在当今开发商主导的居住区开发,更是为了谋求销售利润的最大化,而极尽奢华与浮躁之能事,脱离了居住本身的意义而去追求卖点与噱头。而设计师为了迎合这样一种品味与需求,就极易造成“过度设计”。如果不加以引导,这样的设计思潮很容易在整个景观界蔓延开来,使景观设计走入歧途。

一、居住区景观“过度设计”表现

“过度设计”正像“过度包装”,其基本表现就是形式大于内容,用华而不实的外表掩盖了真实内涵。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材料追求高档化

居住区景观是由各种景观元素构成,主要包括硬质铺装、树木花草、水景、灯光等,而所有这些元素都很容易成为“过度设计”的对象。

在现代居住区设计中,为了满足居民的室外日常活动及商业活动,硬质铺装已经是各个居住区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且有比重越来越大的趋势。而为了追求其“高品质”,硬质铺装材料也越来越高档,动辄使用进口花岗岩的实例屡见不鲜。然而,景观设计的本质是发挥材料的最佳特性,用这些高档材料是否是最合适的,以及是否最能发挥材料特性就很少研究了。

植物永远是景观设计的主角,而植物种植设计的灵魂原则是“适树适种”原则。然而,为了追求所谓的新奇特效果,越来越多的居住区不顾植物生长规律,引进大量所谓高档“异国情调”热带植物,造价高昂且后期维护成本巨大,冬天还穿上厚厚的“冬装”,或修剪成光杆,极煞风景。更有甚者,采用假的塑料植物也要“引进热带树种”的案例也时有出现。另外,为追求景观的图案化、色彩化,以“色块”方式密植灌木的手法在最近的居住区景观设计中已成为常用手法。这种“把灌木当草皮用”的手法,在某些重点部位或为达到某种特殊的艺术效果偶尔为之则无可厚非,但成为一种常用的造景手法,则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植物的生态习性上都有失偏颇。

水景由于其活泼的形态、异质化特性以及天然的装饰性等特性,历来是景观设计中的重要手法。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些特性,成为了过度设计最常见的表现形式。为了追求所谓的“气派”、“异国情调”等,经常看到居住区中的大喷泉、大水法,以及华丽无比的游泳池,广场上结合巨大雕塑,旱喷、雾喷齐上阵,大型的瀑布、水幕墙等也非常常见。

随着居民夜生活的丰富,灯光设计在居住区景观设计中也越来越重要,夜景设计也成为景观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好的灯光设计会为一个居住区增色不少。然而,很多居住区为了所谓的“夜景灯光效果”而不顾居民的实际需求与灯光设计规律,将居住区照得恍如白昼的灯柱、泛光灯、照树灯等泛滥成灾,造成了严重的“光污染”。

2、尺度的“非人化”过度设计

除了追求材料档次的“高”以外,另一个过度设计倾向重点表现在尺度的“大”上。为了追求所谓的“气派”,不顾居住区本身的尺度和居民日常行为需求,设置“大广场”、“大草坪”等来搏“眼球效应”,而不是考虑是否适合居民的行为需求和审美需求。

3、为追求各种“风格”而“堆砌”的过度设计

当今的居住区楼盘,开发商为追求卖点,挖掘商机而对环境景观包装以各种“风格”,西班牙风格、英伦风格、意大利风格、地中海风格等不一而足,这从商业角度出发本无可厚非,如能与自然地形条件及建筑风格等很好结合,甚至应该是打破小区风貌千篇一律的良好契机,但现实中的情况却更多是为“风格”的实现而生搬硬套,与居民的行为模式及审美习惯完全脱节,与建筑风格也相去甚远,只有“无厘头”式的拼凑。

二、 居住区 “过度设计”的成因

上述“过度设计”的表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过分追求“视觉效果”

居住区景观的本质是提供给居民一个理想的生活环境,但当景观设计的目的是要去打造一个“好看”的形象而非“好用”的环境时,也就把本应是活生生的生活场景变成了一个可以“任意发挥”和“任人打扮”的被动物体,用各种夸张的手法去“包装这个物体”,势必造成“过度设计”和“不负责任”的设计的发生。

2、片面追求“景观提升商业品质”效应

在这个“开发商主导居住区打造”的时代,靠投入大量资金打造景观环境来提升楼盘品质的手段成为开发商的有效手段,这对居住区景观的发展与质量提升是有力促进。然而,有些开发商纯粹以商业利益为导向,不顾居民行为模式与景观设计自身规律,是产生过度设计的重要因素。

3、照搬照抄及盲目跟风

居住区景观环境设计,在中国的发展大约经历了十多年的时间,但成形的居住区环境设计理论还远未形成。景观设计的主要从业人员来源比较庞杂,有很多相关专业如建筑、规划及室内设计和平面设计人员,而且从业时间都较短,导致各个设计机构的设计水平参差不齐,没有系统的理论指导,也没有完整的居住区生活经验,使得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要么被当作“绘画”来对待,要么去照搬一些外国所谓“先进理念”的手法,而完全缺乏对实际生活场景的把控与居民行为模式的理解,造成了从设计水平和方法引导出来的“过度设计”。

居住区环境景观的设计,其实是最需要设计师把握“生活真谛”的一种设计,没有坚定的理论指导和对居民实际需求的透彻了解,就只能照搬照抄别人“吸引眼球”的手法,或盲目跟风去追求某种风格,造成过度设计。

三、 过度设计的解决之道——适度设计

所有的过度设计,其本质就是没有充分研究居民的真实所需,而造成设计与需求的偏离及设计与生活的脱节。要解决这一问题,则必须回归到“以人为中心”的设计理念上来。

1、以人为本

居住区是一个为居民服务的环境,它的一切设计的目的就是为居民提供舒适、便利、安全的生活场所,而这些内容一定是源于生活的。一个好的、适宜的居住环境并不以华丽和夺人眼球为评判标准,而一定是以居民的行为模式和实际需求为指针。

人的行为与环境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并且在许多方面与外在的环境(包括自然的、人工的、文化的、心理的、物理的环境)有着很好的对应关系而形成一定的行为模式(Pattern)。为此,库尔特·卢因(Kurt Lewin)提出的著名的行为公式(Behavior Formula):

B=(P,E)

其中,为函数(Function),P为人(Person),包括个体的和群体的,E为环境(Environment),包括影响人们行为的各种外在环境,B为行为(Behavior)。该公式表明,人和环境的共同作用或互感互动才决定了人们当时当地的行为。由于人在文化背景、社会地位、教育经历等许多方面具有的差异,使得处于相同环境下的人们具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同样,受环境的影响,同一个人处于不同的环境下会有不同的行为。

根据这个公式,我们不难推导出,如果是在一种由过度设计而产生的“过度的环境”中,那么居民的行为也应是“过度”的,这种“过度行为”会表现在畸形的、亢奋的及非常态的行为习惯的高发,诱导出诸如激动的情绪、激烈的动作和夸张的氛围等,甚至可能诱发暴力和犯罪,而居住环境恰好是需要平和的、朴实的环境氛围,也就是说是最不需要“过度设计”的一种景观环境类型。

2、营造居住区的生态性

任何居住区都是一个小的生态系统,而生态性最大的特征就是可以提供一个高效、节能与合理的体系,以最小的代价来维护系统的运作。居住区是以植物、水景、硬质铺装等元素构成的。在景观营造中,所有这些元素都不应以“好看”、“炫耀”、“气派”等为主要目的或唯一目的,而是应该从生态角度出发,去合理有效地组织景观,在“生态”的基础上追求美观,才是一种自然的、实用的美。

植物在居住区造景中有着最重要的作用,是最重要的景观生态和景观风貌的体现者。居住区中的植物种植设计,必须从“适地适树”的原则出发,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原有树木、建筑等,才能营造出宜人的绿色环境;同时要充分重视季相变化、垂直绿化等特殊植物风貌,营造居住环境独有的生态氛围;另外,还要注意选择乡土树种,满足耐修剪、抗虫害等技术要求,才能突出居住区的生态性要求。

硬质铺装也是居住区中面积比例较大的一个部分。该部分的设计不应只是从气派、效果等出发,而是应综合考虑铺装的材质与使用功能,人的感觉等相匹配,以及有利于排水、透水等,从而形成一个既有利于居民生活、活动需求,又助于与绿地、地下水等相互谐调的有机区域。

同样,水体作为居住区中居民喜闻乐见的一种景观形式,可为居住区添色不少,但一定要注意水景不仅只是为“好看”或“赶时髦”,而是应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的同时可愉悦身心,只有从生态的角度出发,才能设计出一个“得体”的水景。

综上所述,居住区的一切景观要素都应从居民的实际功能需求、心理感受以及维持生态稳定的原则出发,在这个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去考虑居民喜闻乐见的景观形式,而不是反过来。只有这样,才能设计出既好看又好用的居住环境。

3、追求居住环境的“文化性”

当代居住小区的风格千变万化,特别是开发商的介入,为了使楼盘更有卖点,往往追求“XX国际风格”来作为居住区规划的依据和创意起点。这对于设计来说,本来是一个打破千篇一律形象的契机,但如果应用不当,会落入众多的“地中海风格”、“法国风格”及“北美风格”等的俗套,形成另一个“千篇一律”的怪圈,同时也是造成大量的“过度设计”的源头。其实,能突出居住环境的文化性,正是小区减少千篇一律的形象而赋予小区自身特色的良好手段,同时,突出自身的文化性,也是减少浮躁、浮夸等过度设计的有效手法。一个以“文化”来作为自己内涵的居住区一定会摒弃暴发户式的“珠光宝气”的奢华,而以符合居民文化口味及当地文脉的气质来突出自己的存在感。

突出自身的文化性内涵的手法有很多,可从居民的社会、职业、文化背景等出发,也可以从城市或地段的历史文脉出发,形成自身的文化特征。即使为了配合开发卖点而以国际化的文化特征出发,也应该与建筑风格紧密结合,切实展现这样一种风格的文化精髓及艺术特点,使居民的生活、行为模式及建筑风格、景观特色紧密结合,做出恰如其分的“适度设计”才是突出其文化性的最本质的要求。

4、追求居住环境的“生活本质”

居住环境是城市居民的生活场所,是居民的“家园”。居住区的环境景观设计应是对生活场景的搭建,应考虑居民的行为模式和日常活动的展开。以这样的思路开展设计,以生活本质的要求来评判设计的适度性是防止过度设计的最有效方法。

居民的生活家园,首先要考虑居民的行为需求。杨·盖尔提出公共空间中的户外活动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每一种活动类型对于物质环境的要求都大不相同。特别在居住区环境设计中,更应合理引导必要性活动和自发性活动的成比例发展,因为这两种活动应是居住区环境中居民活动的最常见形式,应给以最大限度的重视,而不应像其他公共活动空间中不遗余力地去引导使用者的行为向社会性活动转化。也就是说,居住区环境中,更应考虑居民的散步、聊天和嬉戏,而不是集会、庆典和演讲。

同时,要考虑为居民提供喜闻乐见的生活场景。例如,在当前的居住区中,经常会碰到居民种菜的行为。这样一种行为,在我们的居住区管理和设计理念中都是被作为“大逆不道”的行为而被百般禁止的。但只要做一个简单的调查就不难发现,这样一种行为却是很多居民所向往的,因为这被很多人看作是一种“生活本质”的回归或有趣的“生活场景”。那么,作为环境景观设计者,我们不禁会反思,为什么景观设计不可以去加以引导呢?日本兵库县芦屋市的“南芦屋浜灾后复兴公营住宅”的环境景观设计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极好的范例。

该住宅环境设计不仅充分考虑了居民的步行安全空间、儿童活动空间等人性化空间外,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居住区中心花园的位置开辟了两处供居民自由种植花草和蔬菜的绿地,形成了该居住区的“中心绿地”。这样的中心绿地,在外表上确实比不上我们当前绝大多数居住区中心绿地的“美轮美奂”,但它吸引居民自发参与从而使小区显得生机勃勃的能力是那些“好看”的居住区无法比拟的。在这个实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为居民提供“用”的居住环境是应该如何去呼应居民的行为及心理需求、回归生活本质的追求,而不是从“好看”出发去一层层“包装”这个生活环境的内核。这才是“设计”的灵魂和最高境界。该设计为此获得了日本造园学会2000年设计大奖,也为我们如何把握“适度设计”和“过度设计”的真谛提供了一把标尺。

结 语

居住区景观环境设计体现着最本质的人文关怀及最直接的社会价值取向。当外表形式的浮华与浮躁被生活和时间洗尽后,我们的居住家园应该回归于生活的本质,体现出居住环境的内核,而引领这种回归的一定是与时代特征相符合的“适度设计”,这从某种意义上也诠释出了居住区环境设计与“过度设计”是格格不入的。

注释

[1] 鲍如昕:《城市景观环境的过度设计》,载于《安徽建筑》2006年第13期。

[2] 赵端瑛:《库尔特·勒温》,载于《外国心理学》1981年第3期。

[3] 扬·盖尔:《交往与空间》,何人可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13-18页。

[4] 日本造园学会:《南芦屋浜灾害复兴公营住宅屋外造景设计》,载于《造园作品选集》200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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