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田
承诺迪夫写篇诗评,但是以我的水平只能以欣赏者的角度谈一些我的读后的理解与感悟。由于自己笔力不逮,加之时间精力有限,实在难以成篇。在南来北往旅途中老惦着迪夫的嘱托,忽然想起,何不仿清人袁枚的《随园诗话》,以悠闲品读的心境写点随感权作评点。
清蒋敦复《芬利室诗话》云:“咏物诗题外取神最妙,亦最难。”此言深刻,独到。因为,诗的意味,须从造景中自然表露,让读者品味而不言破,故需诗人“巧构形似之言”(钟嵘语),让人从妙言中悟出深意,迪夫的诗常常暗合此道。
如果用一句话来评说迪夫的诗,我愿意说:迪夫是在灵魂殿堂的善舞者,无音律却有内在的节奏,有着思情与舞步优雅的契合。
迪夫近期的诗大多以随感式,更像散文诗的韵律铺陈,似是以小说小,其实是以小说大。小是指叙事对象均是日常琐事,司空见惯,如《灰尘》、《废电池》、《吊兰》等等,说大是指其通过叙事对象悟出深刻,本质的大道理。
如《钉子》这首诗,我曾与迪夫讨论过,生活中的钉子,大家都有体会,也有诗人从钉子的韧劲,给予钉子赞礼,但是迪夫却从钉子与人生之间找到了它的意象的契合,我读他《钉子》这首诗感受到:其实人的一生都在摆脱钉子,但是又与钉子难舍难分。钉子本来是自由的,但是因习惯于被固定于一个地方,无论愿意与否都忠于自己的职责,因此随着日子的久远,钉子便锈住了,并烂在它坚守的位置上。诗人极富想象力,以“两个不相干的,会因钉子而契合//比如自由的云//被闪电拉成大雨//比如我的一条腿//与光阴的翅膀锁在一起”,把似乎相关但实不相干,用动态的意象阐释静态的事象,这是诗人的才能与聪明。接着诗人又说:“钉子用掘进完成一件事//再用锈蚀//掩盖现场”这是奇新的意象,又是深刻的现实。“锈蚀”是社会最不能容忍的,“掩盖现场”是掩盖钉子行为的不正常。迪夫把“钉子”这极为平凡无奇的生活用品,以诗人的敏锐,用新颖的意象和比喻,道出了“钉子与其说是外力所致,不如说是自己的选择”这一深刻的哲理。
在古今的诗歌名篇中,不论意象如何变幻,他们都或明或暗地指向它的抒情的事与物,如明代胡应麟所云:“古诗之妙,专求意象”。高明的诗人无论其意象,或平列,或错综,或辐射,或暗喻,或象征,都应该是统一地指向抒情的事象或物象,这就是意象组织的统一性,以及其内在的逻辑及韵律的基本规律。几乎诗人都会为自己写自画像,但迪夫在写法上却是遵循了上述意象组合规律。他的《我的诗——兼作迪夫自画像》从起笔到收笔,均未描述自己的形象特征,而是用意象追寻心中理想的缪斯,开篇的意象组合也是大开大合,“我的诗像水泥和沙子。这么些年//被我越磨越细。我想用它们//浇筑成她的模样”。水泥与沙子是浇注丰碑的材质,而迪夫却用它,浇注他心中的诗,还有诗中的她,就像烟从火里诞生一样,是那样自然而贴切。接着诗人把冰化成水,伴随着用风和太阳不断搅拌它的意象,催生着他心中诗的模样。诗人的画像,绝不拘泥于现实,而是直抵心中梦境的真实,“自画像”没有刻画具体的形象,而是心灵永恒的真实。短短的十四行诗,意象纷呈却没有脱离感情的轨迹,是典型的“通过意象来思考和感觉的意象诗”(庞德语)。
清人钱泳论诗说:“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黏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现代许多诗人,甚至是名家却未能领悟“不即不离”之奥妙,要不就是黏皮带骨,要不就是捕风捉影,故诗常常不能入妙。迪夫却能很好地把握象征的暗示的双重性即为“不即”,客观对应物则为“不离”。在读到迪夫《吊兰》一诗时,我问他《吊兰》一诗,是在何种心境下写的?吊兰这一具象,极具象征意义,我当时说:“你这首诗,诗中我的位置,始终是在飘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迪夫告诉我:“开始构思《吊兰》时,感觉到吊兰确实是很另类的,她不似盆景,被约束和剪裁。吊兰被置于空中,她可以往上或往下,最后不得不都向下生长。但我没有从这一点展开,写她高悬的痛。我决定将她拟人化,写她对我的爱。”其实,许多人都有养吊兰的雅兴,但极少人会从吊兰的这一具象,品味出深意,迪夫的敏感与深刻使他做到了这一点。《吊兰》一诗,起句便不凡,“一种吊起来才能伸展的语言//在我的头顶,默默抒情”。我们常用肢体语言、行为语言来表述思想与情感,但却从未想过语言可以被“吊”起来“伸展”,这就是诗人把握“不即不离”之妙。按理说兰本来静静地长在溪边,无需等待别人来添水,自由地散发静静的幽香,但一被“吊”起来,就决定了它的命运,因为它的高悬,因为它的叶蔓,总是向下,尽管有千万种隐痛,注定被司空见惯地忽视,只好把自己吊在空中鞭打。它的象征意义深刻之处,更在于作者写出了:常常熟知的东西,却在不经意中被忽视,犹如被冷落的爱,无论多遥远却可以穿越时空。诗人这样写道:“我已习惯于我的上方,有一颗温柔的//心,甚至我已淡于见到她//就像阳光那么天经地义//就像我偶尔才会想起给她添一点水。”诗人正是写这种执著而又无奈的爱,轻轻呼唤和甘心情愿的隐痛。
曹雪芹先生在《红楼梦》中,借书中人之口,断言“诗从胡说来”,这所谓的“胡说”,其实是指诗在有理无理间。有理,是指诗需合符事与物的内在情理;无理,是指诗人有大胆想象的权利,意象可以超越常情常理之外,这就是诗人的灵性。迪夫在这方面有其独到的灵性和想象力,如:他在《镜中人》一诗中,说:“光线像疲倦的鸟羽”,“光线”可以看成或感受成“羽毛”,其柔性与质感都有其相似性,但用“疲倦”来定义“羽毛”则显得新奇和感性。还要用“梳子梳理日子”像清扫一堆雪,扫出的结局,便是那些无奈和迷茫。再如,《我的后悔清单》一诗,这是一首写诗人一生的纪实,也是一生的欠账的账单,而这些账单都是诗人生命中每个转折点留下的遗憾和不该。迪夫是这样写他的后悔:“人活了半辈子//一些让我后悔的事//虫子一样咬我”,虫子咬我们都有体会,虫子咬可能有点痛,也有些痒,是一种道不明、说不清的难受,用虫子咬来形象地道出后悔,这就是诗人超乎常人的想象力,也正是因为常常被这些“虫子”咬,才有了丰富多彩的人生。
最后作为迪夫的诗友,我还想不揣浅陋说几点诗性修炼方面的意见供参考。首先欲成大家需要更加关注语言艺术的文化传承,深耕古典必能取其精粹,悟其精华,有古训云:“精神到处文章老,学问深时意气平。”其次,诗歌的创作要从追求量到追求精转变,固然有一定的量才可出精品、极品,但诗歌既是文学之桂冠,终以其精而立足。还想说一点,绝不是种种事象均宜入诗的,许浑云:“吟诗好似成仙骨,骨里无诗莫浪吟”,大概也言及此意。欲言之事象还可试尝诸如散文、杂文、游记等等文学形式表达。诗风也可以更多样性,更不应认为已形成的风格排斥或拒绝其他形式的诗性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