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为“三农”保驾护航——访江西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胡仲明

2013-11-14 08:41刘宗衍
江西农业 2013年1期
关键词:综合执法执法人员农资

⊙本刊记者王志远 刘宗衍

农业稳则国家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把三农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连续出台了十个一号文件,推出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千方百计调动农业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减少假劣农资对生产造成的损失,亦能达到增产增收之目的,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实现这个减量的任务,就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及其能力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行为。

《江西农业》杂志本期主题策划深度聚焦农业综合执法。

就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本刊记者专门走访了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胡仲明。胡处长就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江西农业》:胡处长您好!请您结合新形势,谈谈加强农业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仲明:加强农业执法,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法律和党中央、国务院决定, 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搞好农业综合执法”。当前,由农业部门负责执行的农业法律和行政法规共有40余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既是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权,也是农业部门的法定义务。二是提升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增产增收的需要。应该看到良种良法在增量上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巨大贡献,但在减量上下功夫,实现减损之效果也能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通过调研发现,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关系甚密。以江西为例,经专家测算,农资合格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就能为农业生产挽回损失 15.9亿元,增产3.9亿公斤粮食,相当于新增202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十一五”期间,我省通过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农资整体合格率年均上升1.7%,农民年均通过农业执法增收77.3元。三是推进农业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处在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形势迫切需要加强农业法制建设,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农业执法是农业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全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年均查办案件一直维持在2500件左右,每个执法机构年均调处纠纷不少于10起,调处结案率都在90%以上,促成达成赔偿协议金额超过1500万元,有效地规范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农业生产纠纷逐年下降,农村社会进一步稳定。

《江西农业》: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请问实行综合执法有什么益处呢?

胡仲明:长期以来,农业部门“一事一法”、“一法一站”形成了多头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的困局,必须破解执法缺位和不到位难题。

实行综合执法后,实现了“两增两减一规范”:一是增强了执法力度。综合执法机构专门行使行政处罚权,执法力量更加集中,执法力度大大增强。二是增加了执法效率。将分散的执法力量整合在一起,形成了合力,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能在短时间内形成快速反应能力,加大了执法力度及覆盖面,提高了执法的威慑力和办案效率。三是减少了部门执法机构。将原来农业局内部以业务股室为单位的多个执法机构合并为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机构得到精简,执法主体更加突出。四是减少了执法人员。实行综合执法后,总体上每个省的执法人员由分散执法时的几千人,精减到几百人,实现了“一队多权,一人多能”,执法人员更加精干。五是规范了执法行为。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经行政复议变更或经行政涉讼撤销的案件比例一直维持在万分之一左右。

《江西农业》:我省加强农业执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是什么?

胡仲明:指导思想是,围绕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大局,坚持“提升执法能力、减少执法扰民、规范执法行为”理念,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执法专业”要求,进一步深化农业执法体系改革,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基本目标是,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一个机构健全、人员专职、制度完善、运转流畅、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使全省农业系统通过行政执法维护农业产业安全、保护农民权益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江西农业》:我省在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今年春季执法护耕会有什么具体举措?

胡仲明: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法》的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是提升农业系统执法能力的具体举措,更是农民的期盼。为此,我厅高度重视,在2009年专题研究并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一是全国首创举办执法论坛。2010年,为全面总结交流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十年经验,推进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我厅在农业部政法司支持下,成功举办了“江西农业综合执法论坛”,邀请了农业部政法司、福建、湖南、浙江及省内执法专家到会演讲。以论坛的形式宣传并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在全国是第一次。

二是做客大江网。春播一粒种,秋收万担粮。农资市场秩序和质量状况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收成,关系到粮食增产和农业增效。2011年3月,厅总经济师徐金星率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和萍乡等6设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长做客大江网,介绍我省农业执法工作,接受网友在线咨询与投诉,很好地宣传了农业执法工作,提升了社会对农业综合执法的认同度。

三是力促粮食稳产增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粮食稳产增产十大行动确保2012年完成205亿公斤目标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2]18号),首次以文件的形式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与确保粮食安全紧密联系起来,提出要深入推进农资治理等粮食稳产增产十大行动,“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四是深入推进文明执法窗口创建。从2009年起,我厅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农业执法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2012年又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农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评选办法》,将文明执法窗口创建常态化,提升了农业部门机关效能,优化了农业发展环境。创建活动引起了农业部的高度关注,在总结我省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农业部首次开展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我省的萍乡农业执法支队成为全国首批10个示范窗口之一。

五是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积极争取,2012年我省有11个县共获得农业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项目支持165万元,多年来全省累计有47个市、县(区)共获得农业部支持635万元,占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总数的近一半。

六是将农业执法纳入绩效考核。2012年,我厅首次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绩效考核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考评体系,重点是考核各设区市农业局是否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七是提升执法机构的快速反应能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全部与12316热线捆绑,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投诉举报,也提高了执法机构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是开通“江西农业法制网”。该网站将成为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工作交流、案件报告、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的平台,成为全省农业执法人员学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交流执法办案经验平台。

多年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始终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前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2010年6月份以来的特大暴雨,使我省农业生产遭受巨大损失,全省农业执法系统创新性地开展了“执法护农”行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98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农业恢复生产,引起了省内主要媒体的普遍关注,30多家媒体进行宣传,宣传报道可以用“铺天盖地”来形容。我厅的“执法护农”行动总结上报农业部后,部政法司第一时间刊载在第10期《农业法制动态上》,陈晓华副部长批示: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生产大局的做法值得肯定。2013年,尤其是春耕备耕时节,全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将继续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生产资料为执法重点,按照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的理念,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处罚与调解并举,狠抓源头治理,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江西农业》:我们说队伍拉起来了,人是决定因素。请问,在执法人员培训上,你们是怎么做的?

胡仲明:从2001年起,省农业厅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省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的培训主题,邀请公检法、政府法制、农业等领域的专家,每期参训人员至少在100人以上。如,2012年的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7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班还组织考试,根据考试结果发放合格证,2012年还分片区在南昌、上饶、新余等3市培训执法人员150人。为便于基层执法人员操作,我厅连续三次下发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并及时汇印《农业法律法规汇编》,方便执法人员翻阅、学习。同时,我厅组织人员起草的《农业行政执法实用手册》即将印刷出版,这本手册将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农业执法人员的工具书。

通过人员培训,我省农业执法人员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反映在执法案卷的质量上,我省农业系统每年都有案卷被农业部或省政府法制办表彰为优秀案卷。如2012年,上饶市农业执法支队承办的案卷获农业部优秀案卷,安福县农业局查办的“销售劣质农药案卷”等3个处罚案卷被省政府法制办通报表彰为一、二、三等奖。全省有3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5个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长被有关市县法制机构推荐参加全省先进执法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

《江西农业》:请您介绍一下当前我省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情况。

胡仲明:截至2012年底,全省94个农业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执法大队,并获得编制部门正式批准,实现了县级机构组建100%,批编率100%。11个设区市农业局中除赣州外全部成立了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全省经编委批准的执法人员共计708人,实际在岗人数670人,其中:在岗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25人,占63%;法律专业42人,占6%。2012年共办理案件2601件,涉嫌犯罪并移送司法机关的11件。

《江西农业》:今后,立足农业法制工作,我省农业执法工作还有哪些问题需要重点研究和推动解决?

胡仲明:尽管我省农业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农业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执法队伍中只有6%为法律专业人员,大都是从专业技术人员转岗而来,法律素质比较欠缺;农业执法装备还很落后,缺少基本取证设备,不能满足执法实际需求;执法经费严重缺乏,农资产品抽检覆盖面过窄,部分地方连工资和津贴都需要通过执法解决等等。为此,我厅将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重点是要推进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执法能力提高、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信息化等“四大”工程,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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