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波
(北京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北京100875)
近二十年来,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信息化浪潮,这一浪潮带来了信息文明时代,世界正迅速成为扁平化“信息全球村”。Web2.0时代开辟了双重公共空间:社会公共空间和虚拟公共空间。虚拟公共空间打破了社会公共空间中阶层排列结构,不同阶层主体源于“深层心理感知”,在虚拟公共空间对流、重组和互动。伴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公民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发生深刻变化,互联网凭借海量信息、跨越时空、互动性强、传播迅速、影响大、范围广等优势,颠覆了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舆论传播方式,正成为最具影响的舆论工具(见图1)。在汇聚民意空前便捷的网络新媒体时代,网民可通过网站、博客、播客和论坛自由表达诉求、参政议政。“从一种声音到百花齐放,从千人一面到丰富多元,反映出思想的极大解放,也体现着中国的前进方位:在改革深水区和攻坚期,不同利益的调整与博弈,自然带来不同诉求的表达;随着开放扩大和全球化深入,传统与现代、国外与本土,不同价值观念也必然产生碰撞交锋”[1]。无论国际国内重大事务,还是反映弱势群体的民生事件;无论涉及腐败案件,还是反映贫富差距的纠纷;只要一上传网络,便可立即引起网民关注,甚至掀起舆论热潮。伴随着网权兴起,网络集体行动、网络问政、网络监督已在虚拟空间形成新型公共行为规则,并逐渐向现实公共空间延伸。社会规则系统包涵了双重规则: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而网络时代的社会规则系统则包涵了三重规则: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网络规则。
图1 2005~2012年中国网民规模与互联网普及率①数据源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1次互联网报告。
规则是社会成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共同制定、具有约束力的条例和章程,既可表现为宪法与法律所约定的正式规则,也可表现为约定俗成的非正式规则。新制度主义不同流派从不同角度阐释了“规则”。规范制度主义认为:“规则”涵盖了惯例、程序、习俗和信仰等更为广泛的范围,这些规则可以通过政治组织的权威施加和强制,通过社会化途径来习得并进行内化。詹姆斯·马奇(James G.March)认为,除了正式的组织如国会与官僚机构外,符号、仪式、典礼、日常惯例等都是制度。“制度的变化来源于制度本身所宣示的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冲突,制度变化是学习、适应、演进的结果,不是有意识地设计、执行的结果”[2]。好的制度意味着规范的整合性,能创造集体价值观和普遍的伦理观,为政治认同提供基础。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不仅包括正式规则、程序和规范,还包括为人的行动提供“意义框架”的象征系统、认知模式和道德模块,从而把文化亦纳入规则范畴。历史制度主义强调制度运作和产生过程中权力的非对称性,以及制度发展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和政治结果的多元动因。历史制度主义强调过去对现在的影响,即前一阶段的政策选择往往会决定和影响着后一阶段的政策方案。政治制度的变迁和巩固存在着“路径依赖”,历史制度主义在发掘重大政治事件时,不仅要找出那些共时性的结构因果关系,而且还要从事件变迁的历时性模式中发掘因果关系。
非正式规则是一种重要规则形式。道格拉斯·C·诺思认为非正式规则“包括名誉、被广泛接受的行为标准,以及在重复关系中形成的传统”,它们是“对正规规则的拓展、阐明与修正;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内部实施的行为准则”,非正式规则“来源于社会所流传下来的信息以及我们称之为文化的部分遗产”[3]58。费孝通先生深入研究非正式规则对社会结构和人的行为的影响,认为“亲密的共同生活中各人互相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的和长期的,因之在授受之间无法一笔一笔地清算往回。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之间都相互地拖欠着未了的人情”[4]。
中国传统社会根植于儒家文化,辅助于一套非正式规则,使“集权政治-儒文化-非正式规则”形成相互强化的超稳定结构。这一超稳定规则系统主要包含双重规则:正式规则(法理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潜规则),具有延续性、包容性和贯彻性三种政治性格,“延续性——那是指中国官僚政治延续期间的悠久,它几乎悠久到同中国传统文化史相始终。包容性——那是指中国官僚政治所包摄范围的广阔,即官僚政治的活动,同中国各种社会文化现象如伦理、宗教、法律、财产、艺术……等等方面,发生了异常密切而协调的关系。贯彻性——那是指中国官僚政治的支配作用有深入的影响”[5]。
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正式规则在规则博弈过程中,往往屈从于非正式规则,导致正式规则效力缺位、非正式规则盛行。有学者这样描述“潜规则”的形成过程:“真正支配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6]潜规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非正式规则,是基于血缘、地缘、家族、人际关系、习俗等综合形成的关系网络。它在法治与市场经济尚未完善的社会环境中,广泛影响着生产、交换和分配活动,构成一种约束交易双方行为的无形合约,潜在地塑造着社会利益分配格局。
超稳定规则系统在规则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规则漩涡,吸纳各种社会主体于其中,形成“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y)。“路径依赖”是具有正反馈机制的体系,一旦在外部偶然性事件的影响下被系统所采纳,便会沿着一定路径发展演进,而很难为其他更优体系所替代,从而进入锁定(lock in)。“我们将制度渐进变迁的路径依赖特征与长期持续的增长或下降结合起来。一旦一条发展路径沿着一条具体进程行进时,系统的外部性、组织学习过程以及历史上关于这些问题所派生的主观主义就会增强这一进程”[3]132-133。
中国自1994年开辟互联网时代,开启了“网络公共空间”①1994年4月20日,北京中关村地区教育与科研示范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64K 专线,实现了与国际互联网全功能连接,标志着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1995年6月,北京电报局向社会公众开放互联网接入服务,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网络时代。。网络时代语境中的网络公共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是阿伦特、哈贝马斯笔下“公共领域”[7]的延伸。网络舆论的形成贯穿于虚拟与现实双重空间,网络舆论场模糊了虚拟与现实之间界限,模糊了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空间界限,模糊了时间界限,模糊了受众与授众之间界限。网民既是信息接受者,又是信息传播者。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转轨、社会阶层多元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这一系列体制转型的背后,是利益分配格局重新调整的过程,这一过程导致各阶层与个体在国家-社会利益坐标中的改变,既给公民个体带来了新的机会,也带来了新的社会压力。公民维权意识的觉醒、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紧张、焦虑、不满等非理性情绪大量生成,虚拟网络空间为这些在现实生活中积累了心理压力又无处宣泄的个体提供了理想的释放出口,网络公共空间的言行正是现实生活在虚拟空间的投影。
网络规则的兴起使中国社会规则系统发生变革,网络时代的社会规则系统由双重规则转换至三重规则。三重规则既对立又统一,形成矛盾统一体,三元规则之间的博弈态势决定着中国社会规则系统的整体结构。
规则构成了个人博弈与行为策略选择的制度背景,网络规则改变了这一制度背景,改变了个体对行为的“成本-收益”预期,引导与重塑个人行为。网络规则是一系列规则集,包括若干子规则。
伴随着中国网络空间的飞速发展(见图2),开放的虚拟公共领域逐渐形成。网络舆论场模糊了官方与民间、精英与草根之间的边界。不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普通百姓,无论是专家学者、明星老总还是草根屌丝,在网络空间都是平等的网民。
图2 中国网页数量及其增长率①数据源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31次互联网报告。
网络媒体以影响范围广、影响力大、快速反应能力强、开放度高、即时交互性强、传播成本低等特点,整合和颠覆传统舆论传播方式。基于P2P对等传播的博客、播客、论坛、BBS、QQ 等技术普遍应用,以及3G 手机等新终端的广泛普及,互联网极大地延伸到了用户终端,网民能够迅捷地登录、上传、转载,将所见所闻所感直接传播给大众,实现跨时空、跨民族、跨行业交流。网上交流的即时互动,使千万个体汇集起来的声音足以影响公共事件发展轨迹。
网络虚拟性使得网络主体具有隐匿性特征。“模拟监狱”②美国心理学家菲利浦·津巴尔多(P.C.Zimberdo)于1973年做过著名的“模拟监狱”实验。实验者将24名心理正常的大学生随机分成“犯人组”与“看守组”。“看守”配备哨子、警服警棍,值班并维持监狱秩序,作好应付紧急事变的准备;“犯人”被戴上手铐,带到了斯坦福大学“监狱”。通过“模拟监狱”实验结果发现:犯人组与看守组成员因为管教与被管教的不同角色逐渐形成不同的行为倾向,扮演看守的被试者越来越有虐待犯人的行为倾向,而扮演犯人的被试者逐渐变得抑郁与软弱。实验表明:“匿名制服”赋予个体潜意识的权力操控欲望,而身份隐匿性给权力操控提供了安全的实施环境。网络虚拟空间的匿名性,使个体网民身份虚拟化与隐匿化,网民更为自由真实地表达诉求,较少担心言行对个人现实生活的影响。
网络改变了传统媒介由精英到大众的单向信息传递方式,构成双向交互式信息传播通道,进行跨越时空的互动交往,这是网络传播方式的本质特征。网络的最大价值不在其海量信息和传播实时性,而在于交互性,这种交互性主要体现在网民之间互动、网民与政府互动、网民与媒体之间互动。
“信息传播模式我们谓之为波传播,就像水中掷了一块石头激起波纹一样,一层一层地向四周扩散……社会舆论的扩散,也呈现出波动模式,以起伏状态向四周推进,使一定范围的公众先后卷入舆论波”[8]。网络公共空间是舆论的“显微镜”与“放大镜”。网络时代使网民拥有了“自媒体”的话语权,每个网络主体都是“报纸、电视台、网站、杂志”、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发言人”。网络空间中任何一个微小事情,经互联网放大、聚焦、传播、热炒,皆可能在“蝴蝶效应”推波助澜下,迅速演变成社会舆论热点,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影响和改变公共事件的走向与结果(见图3)。
图3 网络舆论传播流程
网络理性是“交往理性”在网络公共空间的体现,是尽可能把各种不同意见、不同主体纳入到协商体系,主体与主体之间平等地相互倾听、互相学习。“只要参与者满意于让理性作为主宰,并且只要参与者不认为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形式的暴力手段达到目的,公共领域就能够作为理性交流和协商的场所”[9]。网民在理性交往的过程中形成包容性价值取向,成长为理性的网络公民。理想的虚拟公决运作应遵守一定的理性规则:
●发言者没有任何资格或身份限制;
●网络空间存在适当的发言规则及网络礼仪;
●对网贴进行合理审查,只要不违背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不应随意删帖;
●讨论区、意见内容及响应内容的呈现方式应包含发言者姓名(可匿名)、主题、发言时间及日期、相关文章篇数、是否已响应等;
●网络空间具有理性的网络公约,参与者应遵守公约;
●网络纠纷应按照网络公约,通过自治方式调节与解决;
●通过网络监管曝光恶性信息,消除网络水军商业化侵蚀,保持网络公共性;
●针对讨论议题,形成必要的引导机制,使网络讨论不至于偏向极端主义。
理想的网络公共领域开启了“交往-行为”的理性空间,“作为共识的真理只能通过试错过程中暂时性共识的累积才能寻求到,所以与社会契约论不同,沟通论立足于对话和议论的过程以及有关规则”[10]。在这一网络理性支配的公共空间中,公民通过理性的公共意识进行自我治理与公共讨论。网络交往的涓涓细流通过过滤、组合形成公共舆论。网络理性的建构,使网络暴力与商业化侵蚀得以处罚与驱逐,使网络公共领域中主体诉诸于理性而非强制力来解决矛盾,逐渐形成和谐的“协商-沟通-互动”的公共讨论流程,达成对公共事务的共识。
WEB2.0时代网络技术将分散且拥有相近利益诉求的个体迅速组织起来,跨国别、地域和阶层迅速形成线上集体行动,网络空间中任何一个小事件,经网络聚焦、传播、热炒,迅速演变成网络危机事件,并形成网络集体行动。网民基于其价值观,从不同立场、角度和来源对事件发表看法、上传视频和照片、提出质疑、提供证据,使事件面目在短时间内迅速还原。在这一过程中,各种网络意见不断博弈、讨论、分化和整合,通过高度互动和广度叠加,一个涟漪能在网络空间演变成为舆论海啸,影响和改变公共事件的走向。
网络集体行动既可能是局限于网络空间的虚拟集体行动,也可能是虚拟与现实之融合的集体行动。伴随着网络互动技术发展,在诸多网络危机事件案例中,集体行动发起于虚拟空间,但事件发展迅速融合了虚拟与现实边界,集体行动由虚拟网络空间蔓延到现实公共空间,形成线上与线下的紧密互动。
网络技术不仅在技术上重塑信息交流方式,而且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冲击着当代国家与社会的规则系统集。J.P.Singh 认为:“技术与结构(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1)技术影响安全与经济事务的结构。(2)结构与制度约束与引导技术发展。(3)技术与制度相互型塑。”[11]电子政务、电子政府与电子投票将改变代议制政府及其治理形态。网络的快速信息传递使公众的信息反馈速度加快,并且与高层次政府官员的直接对话成为可能。
网络时代的社会体系是前所未有、充分活跃的动态有机体,“普罗大众”通过网络工具进入公共治理流程,进而产生了“鲶鱼效应”①鲶鱼效应是指这样一种效应:渔民在装满沙丁鱼的鱼槽里放进了一条以鱼为主要食物的鲶鱼,鲶鱼进入鱼槽后四处游动,沙丁鱼见了鲶鱼十分紧张,左冲右突,四处躲避,加速游动,这样沙丁鱼缺氧的问题就迎刃而解。(Catfish Effect),产生了一种链式反应:刺激-调整-适应强刺激-联动。网络规则的“鲶鱼效应”既是对非正式规则的冲击,也有助于法理规则的激活,“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对国家与社会都是有效的工具。对社会团体,它是组织集体行动的手段;对国家,它是限制和控制部分社会网络行为的工具。基于网络公共领域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使国家与社会两者都发生了变化,并提供了中国政治变革的动力”[12]。
人类社会演进是规则变迁的过程,逐步由非正式规则主导转向公平-正义-透明的规则主导,但是规则的替代、变迁和转换过程存在种种社会约束条件,诸如规则变迁的成本收益比较、谈判力量的对比、组织偏好、技术条件,等等。实施规则的各个组织在偏好变化的情况下,为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断谈判与博弈,以达成新的合约、改变旧的规则并建立新的规则。网络时代使中国社会规则系统正由双重规则系统转向三重规则系统,并在长期内形成规则间博弈格局。
个体行为与规则存在双向关系:一方面,规则影响与引导着个人的行为策略;另一方面,个人也塑造规则,规则是基于人的需要进行公共选择的结果。网络规则不仅冲击与撼动着传统社会的二元规则系统,而且改变个体行为策略选择的制度背景,通过改变个体对行为的“成本-收益比”预期,重塑理性公民行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此作出了解释,该理论把“理性的个人”作为理论分析起点,把制度安排作为主要解释变量来解释和预测个人行为。制度就是某种规则,该规则界定、约束了政治行为者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时采用的策略。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偏好外生于制度,遵守制度不是道德使然,而是经过计算被认为符合自身利益。
网络规则的兴起,将促使中国社会规则系统发生整体变迁,使规则的公开性、透明性与公正性得以扩张,从而改变个体行为的规则背景。在扁平与匿名网络空间中,公民的行为方式与表达方式悄然发生变迁,网民逐渐恢复独立思维与现实批判思维,现实空间呈自我压抑的“单面人”,逐渐释放而成为公共空间中的“自由人”。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3]。中国网络公共空间的发展培养了广大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并促进中国政治文化由传统政治文化向现代参与型政治文化转型。中国网络公共空间的崛起与网络监督的惊人发展,不仅意味着公共治理的重塑,而且意味着这样一种机会:网络文化重塑中国“国民性”,逐步“扬弃”传统儒教人格,植入网络空间的自由民主人格,逐步形成一种新型“国民性”。这种新型人格既强化权利、个性、自由,又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政以德”的传统文化精华;公民不仅能在网络与现实公共空间有效监督政府治理,而且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学习与接受网络理性的约束,成长为积极、理性而成熟的现代公民,进而构成中国现代化制度体系的软支撑。
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国梦”、“民族复兴”成为新一届政府的执政承诺。“规则”是中国梦的基石,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要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以促进社会公正。正式规则(法理规则)应利用虚拟公共空间发育的契机,与网络规则相联合,并不断引导、培育网络理性规则,形成对潜规则的围剿,使善行得以奖励、恶行得以曝光与处罚。当道德性与经济性粘合在一起,正义规则将逐渐成为真实的行为准则,引导与激励个体从事善行,使整个社会进入螺旋向上的道德发展轨迹。
[1]人民日报评论部.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N].人民日报,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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