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影
(烟台大学,山东 烟台 264000)
帕特里克·怀特是澳大利亚小说家,也是二十世纪世界范围内用英语写作的杰出小说家之一。1976年怀特出版了他的第十部小说《艾伦》。小说按人物生活的环境可以分为两部分:虚浮的文明社会生活和野蛮的土著部族生活。第一部分讲述了天性善良而又对爱情和未来充满幻想的乡村少女艾伦·格拉雅斯和书呆子型的奥斯汀·罗克斯巴勒缔结婚姻,带着小心谨慎走进了所谓的上层社会文明的圈套。第二部分讲述了艾伦落入土著部落后过着原始野蛮的生活,在野蛮中逐渐摆脱文明的枷锁,脱去层层伪装,最终接近了真实,是对自然的回归,并由此经历引发了她对现代文明的反思。
文明世界的规范并不是只给艾伦一个人去遵守的,生活在那个圈子里的人像是维护自己的尊严一样去遵守着那些规范和标准。罗克斯巴勒先生本人就是这些文明枷锁下的牺牲品,他无力挣脱,同时充当了文明世界里的监督者,让艾伦把生命最初最自然而却不符合文明礼仪规范的情感通通收藏起来,退到内心或遐想的世界里。罗克斯巴勒先生自己内心也充满了对自由的渴望,而他探望自由的窗口便是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诗歌。奥斯汀·罗克斯巴勒是被文明的茧束缚的蚕宝宝,他安于现状,没有破茧成蝶的魄力,沉浸在自己的精神家园里,他的思想还是自由的,行动却完全被文明的规范束缚住了。
相反,艾伦就是那个文明社会里一缕清新的风,有着鲜活的生命力。她来自农村,对自然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她可以说是自然的代表者。只是,她初入文明的上层社会的圈子,免不了要被那么多的讲究吓住。加之艾伦自己对生活又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艾伦很快就沦入了表面遵从文明规范,而私底下却和小叔子通奸的虚无境地。直到艾伦遭遇土著,重新亲近自然,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罗克斯巴勒夫妇乘坐的船遭遇风暴,他们都在同一时间遇到土著人时,罗克斯巴勒选择了自杀式的反抗,最终被长矛刺穿喉咙,而艾伦却忍辱负重般地活下去了,并重新回到了现代文明的社会。这也再次印证了怀特作品中女人强于男人的模式。有意思的是,文明的生命力和自然的生命力相比是那么不堪一击。
了解怀特的人都知道,他的作品不以故事情节的波澜起伏构造见长,而是以人物的内心细致地刻画为主。而《艾伦》这本书却是难得的故事情节读来引人入胜的一部优秀之作。小说从主人公所乘的船遇礁沉没而流落土著黑人之手到艾伦遇见杰克·查恩斯并设法逃走是故事的高潮部分。也许和怀特本人生活所在的澳大利亚独特的地理人文环境有关,小说此部分较有民族特色,文本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文明和野蛮的冲击。罗克斯巴勒先生可以作为文明规范的一个实验品,或许也可以称作是牺牲品。文明遭遇野蛮,是怀特给我们做的一种假设,也是独具匠心的。文明代表的罗克斯巴勒先生的生命太脆弱了,在被土著黑人发现并与之发生冲突时,过早地被对方的长矛刺穿了喉咙。曾是农家女的艾伦却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之后活了下来。虚假的文明潜入了罗克斯巴勒的生命里,致使他带有几分病态,而他的那种脆弱再也经不起重新回归到野蛮状态中原始生命力的撞击。艾伦一直在遵循抑或仅仅在模仿文明却未被文明完全浸染,以至于她有足够的回旋余地,有可以前进或后退的弹性。与土著黑人一起生活的过程从形式上可以说是文明向野蛮的一种倒退,而从精神的层面上讲却是一种上升。艾伦褪去文明的种种规范礼仪,赤身裸体地负重,被土著驱赶着爬树,忍受饥饿的折磨,却得到了精神上的安宁,仿佛她现在才真切地感受到生活。
“罗克斯巴勒太太从重荷下抬头瞥了他们一眼,看到的一起都让她的精神为之一振:淡蓝色的蒙蒙雾气,黑人们随身携带的火棍上升起的芳香扑鼻的烟火,还有那错落有致的黑沉沉的森林和一片片开阔的空地,后者在湖水倒映一切的地方被湖光水色映照成一种沉郁的绿色。”[1]
而从另一方面解读,艾伦此时的境遇又何尝不是对文明的一个嘲弄呢?当艾伦·罗克斯巴勒被土著用火棍逼着爬树掏鸟窝的时候,她突然认识到自己又成了一个白人,一个窝囊废,一个伫立着被那群鄙夷不屑的黑人团团包围的文明女士。曾经艾伦·格拉雅斯身上所具有的精神都躲到了文明的规范中几乎窒息了,而此刻属于艾伦·格拉雅斯的精神终于在火棍的威胁下现形了。白人成了黑人的奴隶,是野蛮对文明的报复,还是文明对文明的嘲讽?那些接近于庸俗的文明此刻在生命最初的生存技能面前表现得如此狼狈不堪。
此部小说总体上表现了作者对文明中孱弱的品质的否定,对自然生命力的赞扬和推崇。生活在文明社会中的我们如果不是依托文明拥有更强大的生产力,而是磨灭活力让生命更脆弱,那这样的文明就是应该反思和质疑的。怀特对二战后人们精神状态的揭露和对社会规范的质疑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1]帕特里克·怀特:《艾伦》倪卫红等译,中国文学出版社1997年4月版
[2]帕特里克·怀特:《镜中瑕疵——我的自画像》,李尧译,三联书店1988年6月版